安徽省人民 *** 关于印发《合肥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规定》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安徽省合肥市园林业务资质要求文件范本的管理,确保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进度、提高园林艺术水平,维护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等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本市城市规划区内一千平方米以上的下列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设计和施工,均按本规定实施管理。其建设单位必须向合肥市园林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园林局)申报登记。
(一)公园、游园、街头绿地、城市风景林地、防护绿地、干道绿化带等建设工程项目安徽省合肥市园林业务资质要求文件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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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位庭院绿化、居住区绿化等专用绿地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徽省合肥市园林业务资质要求文件范本;
(三)与园林绿化相关的花坛、园林小品、假山、喷泉、雕塑、地坪、园路、驳岸、园林设施等设备安装等工程项目;
(四)其它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第三条 市园林局是本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以下简称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设计和施工施行管理。各区绿化管理部门配合市园林局做好园林绿化工程日常管理工作。市 *** 各有关部门应配合、支持园林部门做好园林绿化工程的管理工作。第二章 工程设计管理第四条 园林绿化工程必须先设计后施工,其设计应委托将有相应等级设计许可证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方案须报市园林局审批。建设单位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改变设计方案须经原批准机关同意。第五条 凡在本市从事园林绿化工程设计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从事园林绿化设计工作达五年以上的设计资历;
(二)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设计技术装备;
(三)具有独立承担园林绿化设计能力或两个以上设计项目实例;
(四)工程技术人员总数达10人以上,主专业高级技术人员数不得少于1人。第六条 本市的设计单位符合前条规定的,应向市园林局提出申请,市园林局应在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准予从事设计工作的,按管理权限核发《园林绿化工程设计许可证》。第七条 外地来本市承接园林绿化工程设计的单位,须向市园林局申请注册登记,并办理《合肥市园林绿化工程临时设计许可证》。第八条 本市的建筑设计或其安徽省合肥市园林业务资质要求文件范本他专业设计单位,承担其建设工程设计范围内配套的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或单独承接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均须按本规定申领《园林绿化工程设计许可证》。第九条 在本市从事园林绿化工程设计的单位,必须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按下列规定承接设计业务:
(一)甲级设计单位承接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业务不受限制;
(二)乙级设计单位可承接面积10公顷以下(含10公顷)的园林绿化工程;
(三)丙级设计单位可承接面积10公顷以下(含10公顷)的专用绿地工程和2公顷以下的公共绿地工程;
(四)丁级设计单位可承接面积1公顷以下(含1公顷)的小型园林绿化工作。第十条 《园林绿化工程设计许可证》只限本单位使用,不得转让或出借。第三章 工程施工管理第十一条 凡在本市从事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从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四年以上的资历,工程技术人员达5人以上,主专业中级工程技术人员2人以上;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必要的流动资金和施工技术装备;
(三)具有独立承担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能力能力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实例。第十二条 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必须委托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施工单位承担,工程竣工后,须经市园林局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第十三条 本市的施工单位符合第十一条规定的,应向市园林局提出申请,市园林局应在15日内予以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管理权限核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第十四条 外地来本市从事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向市园林局申请注册登记并办理《合肥市园林绿化工程临时施工许可证》,方可承接施工业务。第十五条 外地施工单位领取《合肥市园林绿化工程临时施工许可证》后,须按工程造价的10%向市园林局预交保证金。第十六条 市园林局于每年11月至12月对施工许可证予以年审,未经年审的证件视为无效。第十七条 在本市从事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按下列规定承接施工业务:
(一)一级施工单位承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不受限制;
(二)二级施工单位可承接面积6公顷以下(含6公顷)的园林绿化工程;
(三)三级施工单位可承接面积3公顷以下(含3公顷)的园林绿化工程;
(四)四级施工单位可承接面积在1公顷以下(含1公顷)的专用绿地绿化工程。
园林绿化公司需要什么资质?
园林绿化公司需要的资质: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这个是针对城市大型的绿化项目来设定的企业资质,这是针对城市环境下的大型项目,这就要求很多的东西,因为一般的个人或者是小型企业是做不了这种东西的。评定一个企业能不能承担这样的项目,就要看它有没有这么一个园林绿化了。
园林绿化的和意义
城市绿化有文化,交易和游息的功能,城市绿化可以增加城市建筑的艺术效果。城市绿化的重要意义,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城市绿化是以绿色植物,下层是输入自然。绿化做的好,污染就减少,垃圾分类放,环境有保障。园林与绿化在改善生态环境方面的作用是一致的。
生态功能,遮阴,降温,降噪,杀菌,防风,除尘,防炫光,防火,避灾等。美化功能,植物具备丰富的种类与季相变化,四季景观各不相同,具有动态效果,事软化诚实的硬质景观。道路景观是城市的门面与标示。
开一个园林绿化工程公司需要什么资质,具体怎么办?
开办一个园林绿化工程公司需要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安徽省合肥市园林业务资质要求文件范本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安徽省合肥市园林业务资质要求文件范本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扩展资料
一级资质经营范围
1、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等各类公园,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
2、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园林绿化项目配套的500平方米以下的单层建筑(工具间、茶室、卫生设施等)、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单跨15米以下的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设备安装项目等。
3、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
4、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
5、可从事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和信息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园林绿化施工需要什么资质?
需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
依据《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安徽省合肥市园林业务资质要求文件范本: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安徽省合肥市园林业务资质要求文件范本的资质管理工作。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查按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分级进行安徽省合肥市园林业务资质要求文件范本,并统一印制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一级企业由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徽省合肥市园林业务资质要求文件范本,直辖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预审,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
二级企业由所在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关审批、发证,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三级和三级以下企业由所在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报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扩展资料: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相关要求规定:
1、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凡从事规划设计、建筑工程施工、古建筑维修和仿古建筑施工的,均应按有关规定向相应的主管部门申请企业的资质等级,经批准取得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
2、新开办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应持本规定第五条所列文件向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初审,初审同意后,颁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试行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永顺县人民 ***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安徽省合肥市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
安徽省合肥市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是为提高合肥市城市绿化养护水平,规范绿化养护管理,确保绿化养护质量而制定。下面是中达咨询带来的关于安徽省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安徽省合肥市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适用于合肥市城市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居住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等工程的养护施工、管理和监理。
本规范划分养护内容: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柱、绿地景观、设施维护等。
养护要求
长势
树木长势旺盛。
叶片
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无明显虫屎、虫网,被虫咬食叶片数量每株在10%以下。
枝干
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明显枯枝、死桩,基本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 在主、侧枝上基本无活虫。
树冠
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侧枝分布均匀、枝条疏密适当,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行道树
分枝点高度、树高、冠幅基本一致,无连续两株缺株, 相邻5株的高差10%。
花灌木
着花率高、开花繁茂、无落花落蕾现象。色块灌木无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
绿篱、造型灌木
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园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藤本
藤蔓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附着牢固、覆盖度达85%以上。
盆草花
生长健壮、花繁叶茂、无残花败叶。
草坪
生长茂盛、 叶色正常, 基本无秃斑、无枯草层、无杂草、无病虫害、覆盖度达98%以上,留茬高度经常保持在6-8㎝,暖型草 不高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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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园林绿化管理暂行规定》修正案(1997)
《合肥市园林绿化管理暂行规定》修正案
(1997年3月28日合肥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1997年6月7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
园林绿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违反本规定处以赔偿损失或罚款者,由园林部门通知交款单位或个人限期交纳。逾期不交者,加一至三倍处罚。拒交者,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修改为“违反本规定处以赔偿损失或罚款者,由园林部门填发罚款决定书,书面通知交款单位或个人。当事人应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地点或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的百分之三加处,或者由园林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