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组织资质相关科普
林业有害资质证书指防治组织符合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行业规定的,证明自身从事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防和除治作业等能力的资格证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组织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等级,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技术机构认定。
(1)甲级防治组织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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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有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取得乙级资质后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3 年以上;
3、具有 5 年以上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经历的林业中、高级技术人员不少于 5 名,其中林
业高级技术人员 2 名以上;
3、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 30 名以上,其中中级及以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不少于 15 人,且
高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不少于 5 人;
4、具备电脑、照相机、生物显微镜、解剖镜、手持全球定位仪、除治作业器械、防治作业车辆、
药械仓库等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取样和防治的技术装备及场所
5、近3年以来,平均每年承担完成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1
项以上,或单项资金100万元以上的项目1项以上。
(2)乙级防治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取得丙级资质后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2 年以上;
3、具有 3 年以上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经历的林业中、高级技术人员不少于 2 名,其中林
业高级技术人员 1 名以上;
4、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 15 名以上,其中中级及以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不少于 7 人,且高
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不少于 2 人;
5、具备电脑、照相机、生物显微镜、解剖镜、手持全球定位仪、除治作业器械、防治作业车辆
等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取样和防治的技术装备;
6、近2年以来,平均每年承担完成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1
项以上
(3)丙级防治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具有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经历的林业中级技术人员 1 名以上;
3、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 5 名以上,其中中级及以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不少于 1 名;
4、具备电脑、照相机、手持全球定位仪、除治作业器械、防治作业车辆等林业有害生物调查、
监测、取样和防治的技术装备。
2022年具有林业勘测丙级资质的单位
贵州林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广西中森林业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等
服务于林业生态建设的科技型企业。公司主要从事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实施方案编制,林业专项核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风景园林、城镇绿化设计,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野生动植物、湿地、草地、石漠化、沙化土地调查监测评价,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建设与管理咨询,生态修复和环境工程咨询等业务。具有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资质。
林业资质,这里指的是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其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丁级四种等级的资质,而如果是初次申请的话,只能从丁级或者丙级资质开始,要想申请甲级或者乙级,只能通过升级才能办理。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公司经营范围怎样填
1 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安徽省合肥市林业病虫害防治资质等级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公司(专业队)安徽省合肥市林业病虫害防治资质等级的资质等级、条件、申请、审核等。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对从事森林、林木、经济林果的有害生物治理的防治公司(专业队)的管理。
2 有关术语解释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防治公司
指由单位、集体或个人组建,具有一定防治能力、技术水平和资金保障,经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管理机构审核,在工商部门注册,专门从事或经营范围包括防治生产的企业或组织。
2.2 防治专业队
指单位、集体或个人组建,具有一定防治能力、技术水平,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管理机构审核并备案登记,专门从事防治生产的相对稳定的防治团体或组织。
3 资质等级及条件
3.1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公司资质等级及条件
3.1.1 甲级公司
—— 持有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安徽省合肥市林业病虫害防治资质等级;近5年承担过暴发性或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经验收,工程质量合格,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和影响力;
—— 具有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历的林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5名以上,林业中级技术职称人员10名以上;
—— 具有熟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生产的熟练工人60名以上;
—— 具有依据林业部门提供的工程规划、计划编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设计、实施方案与工程费预算的能力;
—— 具有相应的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取样、防治设备,其中防治器械总功率大于200千瓦,防治作业能力不低于10000亩/天;
—— 取得乙级资质后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3年以上,有良好业绩。
3.1.2 乙级公司
—— 持有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以上;近3年承担过暴发性或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经验收,工程质量合格,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和影响力;
—— 具有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历的林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3名以上,林业中级技术职称人员5名以上;
—— 具有熟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生产的熟练工人30名以上;
—— 具有依据林业部门提供的工程规划、计划编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设计、实施方案与工程费预算的能力;
—— 具有相应的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取样、防治设备,其中防治器械总功率大于100千瓦,防治作业能力不低于5000亩/天;
—— 取得丙级资质后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2年以上,有良好业绩。
3.1.3 丙级公司
—— 持有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20万元人民币以上;近1年承担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经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 具有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历的林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1名以上,林业中级技术职称人员3名以上;
—— 具有熟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生产的熟练工人20名以上;
—— 具有依据林业部门提供的工程规划、计划编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设计、实施方案与工程费预算的能力;
—— 具有相应的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取样、防治设备,其中防治器械总功率大于30kw,防治作业能力不低于1000亩/天。
3.1.4 新成立公司
新成立的防治公司,在当地县级以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管理机构进行审查、办理工商登记后,可在承担审查部门核定的范围内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一年后申请资质等级。
3.2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业队资质等级及条件
3.2.1 一级防治专业队
—— 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管理机构登记审核3年以上,近2年承担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经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 具有相应的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取样、防治设备,其中防治器械总功率大于10千瓦,防治作业能力不低于1000亩/天;
—— 具有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技术人员2人以上,作业人员20名以上;
—— 具有依据林业部门提供的工程规划、计划编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设计、实施方案与工程费预算的能力。
3.2.2 二级防治专业队
—— 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管理机构登记审核2年以上,近1年承担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经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 具有相应的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取样、防治设备,其中防治器械总功率大于5千瓦,防治作业能力不低于500亩/天;
—— 具有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技术人员1人以上,作业人员10名以上;
—— 具有依据林业部门提供的工程规划、计划编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设计、实施方案与工程费预算的能力。
3.2.3 三级防治专业队
—— 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管理机构登记审核;
—— 防治器械总功率低于3千瓦,防治作业能力500亩/天;
—— 具有从事防治作业人员5名以上;
—— 具备安全使用农药、防治器械能力。
4 资质申请
4.1 资质申请表申领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公司(专业队)资质申请表由资质申报单位(人)到申请单位(人)所在地县、市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机构领取,并按要求填报(见附表)。
4.2 申报资质需提供的材料
—— 防治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防治专业队为专业队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公司法人代表和工程技术、财务负责人的有关证件复印件;
—— 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专业人员明细表,聘任合同复印件及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 主要设备清单;
—— 公司业绩证明等。
5 资质审定
5.1 资质审定
5.1.1 甲级防治公司审定
由申请单位所在地市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管理机构审查,省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管理机构初审,国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管理机构审定,颁发资质证书。
5.1.2 乙级防治公司审定
由申请单位所在地县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管理机构审查,市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管理机构初审,省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管理机构审定,颁发资质证书,报国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管理机构备案。
5.1.3 丙级防治公司审定
由申请单位所在地县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管理机构审查,市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管理机构审定,颁发资质证书,报省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管理机构备案。
5.1.4 防治专业队审定
各级防治专业队由申请单位(人)所在地县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管理机构审定,颁发资质证书,报市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管理机构备案。
5.2 资质调整
防治资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评定一次,符合晋级条件的,重新颁发资质等级证书;不符合资质等级条件的降级或取消资质。
6 各级防治公司(专业队)业务范围
—— 甲级防治公司,可投标和独立承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各类作业任务;
—— 乙级防治公司,可投标和独立承担不大于200000亩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作业任务;
—— 丙级防治公司,可投标和独立承担不大于100000亩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作业任务;
—— 一级防治专业队,可投标和承担不大于20000亩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作业任务;
—— 二级防治专业队,可投标和承担不大于10000亩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作业任务;
—— 三级防治专业队,可投标和承担小于5000亩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作业任务。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有效防治森林病虫害,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林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森林病虫害防治,是指对森林、林木、林木种苗及木材、竹材安徽省合肥市林业病虫害防治资质等级的病害虫害的预防和除治。第三条 森林病虫害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第四条 森林病虫害防治实行“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
地方各级人民 *** 应当制定措施和制定,加强对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第五条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其所属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的具体组织工作。
区、乡林业工作站负责组织本区、乡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第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森林病虫害防治科学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技术,提高科学防治水平。第二章 森林病虫害的预防第七条 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在森林的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安徽省合肥市林业病虫害防治资质等级:
(一)植树造林应当适地适树,提倡营造混交林,合理搭配树种,依照国家规定选用林木良种;造林设计方案必须有森林病虫害防治措施;
(二)禁止使用带有危险性病虫害的林木种苗进行育苗或者造林;
(三)对幼龄林和中龄林应当及时进行抚育管理,清除已经感染病虫害的林木;
(四)有计划地实行封山育林,改变纯林生态环境;
(五)及时清理火烧迹地,伐除受害严重的过火林木;
(六)采伐后的林木应当及时运出伐区并清理现场。第八条 各级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建立无检疫对象的林木种苗基地。各级森木病虫害防治机构应当依法对林木种苗和木材、竹材进行产地和调运检疫;发现新传入的危险性病虫害,应当及时采取严密封锁、扑灭措施,不得将危险性病虫害传出。
各口岸动植物检疫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法律规定,加强进境林木种苗和木材、竹材的检疫工作,防止境外森林病虫害传入。第九条 各级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和监督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林内各种有益生物,并有计划地进行繁殖和培养,发挥生物防治作用。第十条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应当综合分析各地测报数据,定期分别发布全国和本行政区域的森林病虫害中、长期趋势预报,并提出防治方案。
县、市、自治州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应当综合分析基层单位测报数据,发布当地森林病虫害短、中期预报,并提出防治方案。
全民所有的森林和林木,由国营林业局、国营林场或者其他经营单位组织森林病虫害情况调查。
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和林木,由区、乡林业工作站或者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组织森林病虫害情况调查。
各调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报告森林病虫害的调查情况。第十一条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主要森林病虫害的测报对象及测报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情况作出补充规定,并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可以在不同地区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中心测报点,对测报对象进行调查与监测。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对经常发生森林病虫害的地区,实施以营林措施为主,生物、化学和物理防治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措施,逐步改变森林生态环境,提高森林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森林病虫害防治的实际需要,建设下列设施:
(一)药剂、器械及其储备仓库;
(二)临时简易机场;
(三)测报试验室、检疫检验室、检疫隔离试种苗圃;
(四)林木种苗及木材熏蒸除害设施。第三章 森林病虫害的除治第十四条 发现严重森林病虫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 *** 或者林业主管部门报告。
当地人民 *** 或者林业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除治,同时报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
发生大面积暴发性或者危险性森林病虫害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报告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
安徽省合肥市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
安徽省合肥市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是为提高合肥市城市绿化养护水平安徽省合肥市林业病虫害防治资质等级,规范绿化养护管理,确保绿化养护质量而制定。下面是中达咨询带来的关于安徽省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安徽省合肥市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适用于合肥市城市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居住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等工程的养护施工、管理和监理。
本规范划分养护内容: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柱、绿地景观、设施维护等。
养护要求
长势
树木长势旺盛。
叶片
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无明显虫屎、虫网,被虫咬食叶片数量每株在10%以下。
枝干
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明显枯枝、死桩,基本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 在主、侧枝上基本无活虫。
树冠
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侧枝分布均匀、枝条疏密适当,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行道树
分枝点高度、树高、冠幅基本一致,无连续两株缺株, 相邻5株的高差10%。
花灌木
着花率高、开花繁茂、无落花落蕾现象。色块灌木无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
绿篱、造型灌木
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园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藤本
藤蔓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附着牢固、覆盖度达85%以上。
盆草花
生长健壮、花繁叶茂、无残花败叶。
草坪
生长茂盛、 叶色正常, 基本无秃斑、无枯草层、无杂草、无病虫害、覆盖度达98%以上,留茬高度经常保持在6-8㎝,暖型草 不高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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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认证要求
林业资质标准
林业资质安徽省合肥市林业病虫害防治资质等级,这里指安徽省合肥市林业病虫害防治资质等级的是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其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丁级四种等级的资质,而如果是初次申请的话,只能从丁级或者丙级资质开始,要想申请甲级或者乙级,只能通过升级才能办理,那么话不多说,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介绍林业资质的各等级标准。
一、甲级林业资质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10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二、乙级林业资质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应不少于5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1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三、丙级林业资质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三)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5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四、丁级林业资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林业(学)相近专业学历,并从事过林业调查或作业设计工作的人员3人以上。
林业资质的甲级,乙级,丙级,丁级四种等级,对应了四种资质标准,从丁级资质到甲级资质,资质要求逐渐提高,申请难度也对应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