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省人民 *** 《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本市(含三县、郊区、开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含项目法人 下同)的委托,依据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并依法承担监理责任。第三条 建设工程监理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和科学的原则。第四条 市、县人民 *** 建筑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监督管理。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五条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施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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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 *** 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基础设施工程;
(六)国家规定必须进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除前款所列工程外,工程造价在300万元以上的商品住宅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施工监理。第六条 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择优选择工程监理单位,并应当与工程监理单位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委托监理合同应明确监理单位名称、监理范围和目标及监理权限、履约担保和违约责任等条款。第七条 建设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委托一个工程监理单位承担设计、施工准备、施工等全部阶段的监理,也可以分阶段委托不同的工程监理单位承担,但每个阶段只能委托一个工程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任务。
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和国外贷款、赠款、捐款建设的工程,委托国外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应当同时聘请国内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合作监理。第八条 在施工监理合同中,建设单位必须向工程监理单位委托授予下列各项权限:
(一)开工、停工、复工、返工等监理指令的发布权;
(二)设计文件、施工方案审查建议权;
(三)工程施工质量否决权;
(四)工程施工进度签认权;
(五)工程价款支付签认权;
(六)安全施工与环境保护监督权;
(七)撤换施工承包单位负责人的建议权;
(八)应当授予的其他权利。
建设单位在签订施工监理合同后,应当及时将合同内容通知施工承包单位。第九条 实行工程监理资质审批制度。设立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担监理业务。第十条 对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活动实行属地管理。外埠及省属工程监理单位进入本市承揽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应当持资质等级证书向市人民 *** 建筑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核验其资质等级证书的真实性。受理登记备案的部门应自收到登记备案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发给登记备案证明。
未经市人民 *** 建筑业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外埠和省属工程监理单位,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揽工程监理业务。
境外工程监理单位到本市承揽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第十一条 承担监理业务的工程监理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隶属于同一经济实体或有参股、控股权关系或者有其他利害关系 否则,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第十二条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承揽工程施工和设备安装业务;
(二)经营建筑材料、构配件、建筑机械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设备;
(三)出借、出租工程监理资质或者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从事监理业务。第十三条 实行工程监理人员注册制度。工程监理人员应当持有资格证书,并按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注册取得岗位证书后,方可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
工程监理人员只能在注册单位任职,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工程监理单位任职。
工程监理单位的各类人员不得在国家机关供职不得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设备制造材料、构配件供应单位合伙经营、中介推销或进行其他有利害关系的活动。第三章 项目监理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承接监理项目时,应组建监理工作机构,建立监理工作责任制。
监理工作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监理技术人员组成。其组成人员名单应报建设单位备案,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应经建设单位同意。
2021年建筑设计新资质标准什么时候落地?
住建部为了响应国务院“放、管、服”政策,于2020年11月发布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随后住建部启动了资质新标准修订工作,现已制定征求意见稿,随着资质改革相关政策的出台,新的资质政策下对业绩的要求极为严格,在接下来的接近两个月时间,可以说是办理资质的黄金时间段,各位老板一定要抓紧时间优先办理现行政策下的三级资质,如同去年小赋提醒大家办理资质,能享受社保优惠政策一样,企业必须要提前做好本公司资质办理的相关筹划,不仅能够节省相当大的一部分费用,更重要的在工程来临时能够拥有一张竞标门票,资质在手、遇标不慌。为了帮助各位老板们及时了解资质新标准修订变化,小赋在这里重点介绍资质新标准修订内容,使企业正确理解、提前做好资质规划。
划重点
重点一:原特级资质直接换发施工综合资质、一证“封顶”
将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取得原10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中的任一类,即可换发综合资质。
取得综合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别、各等级施工总承包业务,不再申请或持有其他施工资质。
重点二:原一级(施工)换甲级、原最低等级直接并入乙级,不再重新核定
工程勘察资质:原丙级资质并入相应专业乙级资质。
工程设计资质:原丙级资质并入相应专业乙级资质。
施工资质:甲级资质在本类别内承揽业务规模不受限制,原一级资质调整为甲级资质,其他等级资质合并为乙级资质。
工程监理资质:原丙级资质并入相应专业的乙级资质。
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直接换发新资质证书,不再重新核定资质。
重点三:以下资质不分等级
改革后,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四大综合资质不分等级。
设计事务所不分等级。
施工资质中的通用专业承包、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等级。
重点四:取消的资质怎么处理
( 工程设计资质)取消海洋行业及专业资质,相关企业可以换发相近行业资质;取消其他行业的专业资质,并入相应行业资质;取消环境工程专项资质的5个专项类别,整合为环境工程专业资质。
(工程监理资质)取消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等专业资质,其资质要求执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取消农林工程监理资质,建设单位委托农林工程监理业务时,不再作资质要求。上述4个监理专业资质取消后,相关企业可以换发相近专业同等级监理专业资质;取消事务所资质。
重点五:这些设计资质只有甲级
公路行业
市政行业隧道工程专业
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
公路行业特大桥梁专业
公路行业特长隧道专业
铁路行业桥梁专业
铁路行业隧道专业
铁路行业轨道专业
铁路行业电气化专业
铁路行业通信信号专业
资质新标准内容
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甲级资质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企业资产:净资产1亿元以上,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
3、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2、乙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中级职称不少于6人。
3、工程业绩:注册建造师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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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资质现在是取消了吗?
没有取消。
住建部监理资质安徽省合肥市取消农林业监理资质的条件:
取消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等专业资质安徽省合肥市取消农林业监理资质的条件,其资质要求执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
取消农林工程监理资质安徽省合肥市取消农林业监理资质的条件,建设单位委托农林工程监理业务时,不再作资质要求。
上述4个监理专业资质取消后,相关企业可以换发相近专业同等级监理专业资质。
监理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原丙级资质并入相应专业安徽省合肥市取消农林业监理资质的条件的乙级资质。取消事务所资质。
林业监理需要什么资质
林业监理需要获取《营造林工程监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安徽省合肥市取消农林业监理资质的条件的从事营造林工程监理工作安徽省合肥市取消农林业监理资质的条件的专业人员。
环境监理资质是什么时候取消的?哪个文件规定的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并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级二级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
三级资质都下放到各地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被取消资质后,再改变不符合资质的条件,重新向住房建设委员会申请资质,获批后,才能营业。
相关的法律法规: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申请本规定第九条所列资质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