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文件要求?
第一条为规范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管理,提高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技术水平及成果质量,依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结合林业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从事森林资源、生态状况等领域调查规划设计及监测评价活动的单位 ,应当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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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国家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单位的资质进行评审。 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 负责受理申请、 核发资质证书 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第四条国家林业局负责全国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监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监管。
第五条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等级分为 甲级、乙级、丙级和丁级。甲级资质分为甲A级、甲B级两个档次 。资质证书由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核发,并加盖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印章。
第六条持有甲、乙、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国有森工企业林业局内设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除外)。国有森工企业林业局内设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持证单位,仅限于本企业施业区范围内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持有丁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只能在所在单位或者所在县内承担营造林设计与验收、采伐作业设计与验收、简易经营方案编制等直接为林农或者基层林业单位服务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
第七条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10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1.国家森林资源清查;
2.国家林业生态建设重点工程检查验收;
3.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
4.国家或者省级林业数表编制;
5.国家或者省级的森林灾害损失调查评估;
6.国家或者省级野生动物、野生植物调查监测;
7.国家或者省级湿地资源、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调查监测;
8.国家重点基础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9.国家或者省级林业专项检(核)查;
10.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
11.制定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价的相关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
第八条符合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甲A级资质,其他的只能申请甲B级资质: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20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80人。
(四)近5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第七条第(五)款规定的7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第九条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应不少于5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1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1.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
2.省级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检查验收;
3.森林分类区划界定;
4.林业数表编制;
5.野生动物或者野生植物调查监测;
6.湿地资源或者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调查监测;
7.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8.国家或者省级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编制;
9.制定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价的相关标准。
第十条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三)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5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第十一条丁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林业(学)相近专业学历,并从事过林业调查或作业设计工作的人员3人以上。
第十二条初次申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只能从丁级或者丙级资质开始。
第十三条申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应当按要求准备单位资格申请表、单位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向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申报,由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征求申请单位所在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国家林业局直属(中央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可直接向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申报。
第十四条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对申报材料审查后,建立技术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技术人员编号入库,并进行注册登记,技术人员只能注册于一个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
第十五条资质认定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定期提请国家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二)国家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专家评审委员会依据本办法规定的资质等级标准和有关规定,对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单位的申请进行评审,并签署意见后提交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
(三)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根据国家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在国家林业局 *** 网对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初步认定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核发相应等级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
(四)对初步认定结果有异议的,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进行核实。
第十六条取得资质两年后达到上一级(档)资质条件的单位,可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提出升级(档)申请。
第十七条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实行定期审核制度。定期审核内容主要为持证单位持证期间开展相关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情况,人员、注册资金变动等情况。
第十八条《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由国家林业局统一规定样式;《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由1套正本和2套副本组成,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证书有效期为5年。
第十九条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申请办理资质变更或者终止手续:
(一)单位分立或者合并,应当交回原《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并重新申请。
(二)单位名称或者单位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手续。
(三)因破产或者其他原因终止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应当办理注销手续。
第二十条国家林业局负责对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资质认证工作的监督检查,并根据备案情况对已经核发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限期纠正。
第二十一条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应当定期对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的持证单位进行检查,加强行业自律,凡持证单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林业部关于加强森林资源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林资字〔1988〕297号)和《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林资字〔1989〕327号)同时废止。
林业勘察设计资质办理的标准和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单位应当具备安徽省合肥市林业勘察资质认定公告的条件安徽省合肥市林业勘察资质认定公告:原林业部《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林业勘察设计资质办理的标准如下:
1.核发乙级资质证书条件
依据:原林业部《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第7条第3款:①独立承担过中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任务安徽省合肥市林业勘察资质认定公告,并在生产中实施安徽省合肥市林业勘察资质认定公告;②技术力量强,各专业基本齐全,主要专业配备有一定资历的技术骨干,有一定的技术特长,能够完成具有省内先进和国内比
较先进水平的成果安徽省合肥市林业勘察资质认定公告;③有比较健全的质量、技术等管理制度,有相应配套的技术装备。
2.核发丙级资质证书条件
依据:原林业部《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第7条第3款:①独
立承担过小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任务,并在生产中实施;②有一定的技术力量,主要专业配有一定的技术骨干,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有质量、技术等管理制度,配备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3.核发丁级资质证书条件
依据:原林业部《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第7条第3款:①独立承担过县内或本企业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任务,并在生产中实施;②配有助理工程师以上的技术人员,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和必要的技术装备,有质量、技术等管理制度。
二、受理申请机关
1.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2.市、州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3.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三、林业勘察设计资质办理的流程
1.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申请材料向当地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受理县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的申请,审核后,上报市、州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3.受理市、州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及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的申请,审核后,
上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4.申请材料不全的,告知申请单位补交材料,补齐后提交评审会评审认证。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评审认证,并告知理由。符合申请条件的,提交评审会评审认证。 公布评审结果颁发资质证书。
合肥市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安徽省合肥市林业勘察资质认定公告了进一步开放、完善和发展本市勘察设计市场安徽省合肥市林业勘察资质认定公告,规范市场行为,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结合合肥地区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的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含三县)从事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必须执行本规定。第三条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计委、工商、财政、物价、税务、规划等部门应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合肥地区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工作。第四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必须持有建设部统一印制、有发证权的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证书》、《工程设计证书》、《专项工程设计证书》。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收费必须持有《收费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第五条 凡申报工程勘察设计资格和申请晋升资质等级,均须报市建委审查。
合肥地区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取得有效证书后,应及时到市建委登记备案,市建委每两年进行一次验资核查工作,并统一向社会公布。
外地及境外勘察设计机构来合肥地区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应持资格证明和所要承接项目的有关资料到市建委办理备案及资格审查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承接任务。第六条 甲、乙级勘察设计单位可将部分勘察设计任务分包给其他持相应行业、级别工程勘察设计证书的单位承担,但双方应签订分包合同;勘察设计单位可聘用非持证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从事勘察设计工作(聘用合同报市建委备案),由发包或用人单位对整个勘察设计项目的技术、质量负责。勘察设计单位聘用外单位的在职人员从事勘察设计工作,须与该单位签订合同。第七条 合肥地区的工程项目,其勘察设计成果必须加盖由市建委监制的“勘察设计成果专用章”,否则,视为无效成果。第八条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擅自超越勘察设计证书规定的等级、范围承揽工程勘察设计任务(方案设计阶段,可不受单位资质等级限制);不得私拉其他单位在职人员从事勘察设计;不得出卖或出借资格证书、图签、勘察设计成果专用章。禁止无证单位或个人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任务。第九条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但不得指定生产厂家,不得私自收取、私分生产厂家和业主的佣金、回扣。第十条 勘察设计单位在完成上级核定的生产能力指标和重点建设项目、指令性勘察设计任务的前提下,可以组织本单位的职工从事业余勘察设计,但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勘察设计单位超过行业主管部门核定基数的收入作为业余设计收入(实行技术经济承包责任制单位的基数由发包方、承包方共同商定),业余设计收入的20%由单位统筹分配给职工个人,并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业余设计收入应纳入财务统一核算。
(二)各勘察设计单位提取业余设计报酬后,盈余(税利)不得低于与主管部门签订的技术经济承包合同的考核基数;亏损勘察设计单位一律不得提取业余设计报酬。
(三)若发生重大勘察设计质量事故,并造成严重损失时,扣减该单位当年应提业余设计报酬的30%。
(四)业余设计指标申报手续由市建委每年分两次审批,并抄送市财政、税务、建行等部门。第十一条 凡在合肥地区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必须与委托方签订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并统一使用由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文本。合同应报市建委审查备案,并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属外地来肥的勘察设计机构,应当按勘察设计费用的5%缴纳质量保证金,该项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第十二条 勘察设计单位不得用不正当的经营手段招揽勘察设计任务。设计收费除中小学等特殊情况经市建委审批后可给予适当优惠外,其他项目一律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收费。随意压低或提高设计费用的,其压低或提高部分全部没收上交市财政,由责任方承担后果。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均须实行招标投标,择优选取勘察设计单位。
(一)收费标准属于特级、一级的民用建筑;
(二)新开发区的小区和5公顷(含5公顷)以上的旧城改造片;
(三)城市主干道、大型桥梁、主体交叉桥、地下铁道、隧道工程、大型供水、排水工程及其他重要市政工程;
(四)市(含市)以上重点工业、农业、交通、水利、电力等工程项目。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认证要求
林业资质标准
林业资质安徽省合肥市林业勘察资质认定公告,这里指的是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其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丁级四种等级的资质,而如果是初次申请的话,只能从丁级或者丙级资质开始,要想申请甲级或者乙级,只能通过升级才能办理,那么话不多说,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介绍林业资质的各等级标准。
一、甲级林业资质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10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二、乙级林业资质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应不少于5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1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三、丙级林业资质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三)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5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四、丁级林业资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林业(学)相近专业学历,并从事过林业调查或作业设计工作的人员3人以上。
林业资质的甲级,乙级,丙级,丁级四种等级,对应安徽省合肥市林业勘察资质认定公告了四种资质标准,从丁级资质到甲级资质,资质要求逐渐提高,申请难度也对应提高。
申请林业勘察设计资质的要求有哪些
申请林业勘察设计资质安徽省合肥市林业勘察资质认定公告的要求
根据《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办法》(林资发〔2012〕19号)安徽省合肥市林业勘察资质认定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应根据《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准备资格申请材料,并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申报范围
1、首次申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的单位安徽省合肥市林业勘察资质认定公告;
2、已持有核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证书,申请升级相应资格的单位安徽省合肥市林业勘察资质认定公告;
3、已提交安徽省合肥市林业勘察资质认定公告了电子版申报表,未获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格证书的各单位,《申报系统》已将电子申报表退回。各单位需按首次申请办理,需重新提交电子版申请表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三、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材料包括单位申请书、单位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四部分,装订成册。
四、申报受理时间和程序
1、协会受理网上电子版申请。
2、申报单位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业务处。
3、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部分申报委托省级林业社会团体(下称省级机构)协助管理。各省级机构根据资格认证条件,对丙级以下(含丁级升级丙级)网上受理申报表格、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征求主管部门意见、核发资质证书等资质评定工作(具体申报事项另行通知)。
4、协会和省级机构将在相应的网站上对专家初步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电话咨询、书面质疑及投诉材料,所有咨询、质疑及投诉材料均应据实署名并有确切联系方式。
5、公示无异议单位,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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