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一级资质有多少家
全中国园林绿化一级资质有270余家,其中江苏省最多,住建部网站上有详细的园林一级企业名单。
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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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在1000万元以上;企业园林绿化年工程产值近三年每年都在5000万元以上。
6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二级资质3年以上,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个工程造价在80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苗圃生产培育基地不少于200亩,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花木、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能力。
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
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建筑、给排水、电气专业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包括绿化工、花卉工、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企业高级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绿化工和/或高级花卉工总数不少于5人。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会议、机要、档案、信息、保密、接待、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车辆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议案办理;负责 *** 稳定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和联络工作。
(二)发展规划处
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战略、方针、政策和全局性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或参与起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研究、制定、发布全市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负责委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日常法律事务;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
(三)国民经济综合处(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目标和政策的建议;研究市内外经济发展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年度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宏观调控目标和调控政策建议;提出推进城市化的发展战略和政策;负责委综合性文稿、报告和领导讲话等文字材料的牵头起草、审核工作;承办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工作;负责委内新闻发布和宣传工作。
(四)固定资产投资处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研究提出投资领域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建设领域重大政策;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核准,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备案,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申报;负责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年度项目计划,参与编制 *** 投融资计划;研究提出全市城市化建设投资政策和重大项目规划;负责审批使用财政性资金(含由 *** 财政担保的贷款资金和国债资金)项目;负责投资项目评审和对 *** 投资项目的审核和监管,提高 *** 投资效率;按分工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和评价工作;协调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审批工作;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
(五)外资利用处
研究市内外资本的动态,监测分析全市利用外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战略;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转报限额以上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提出国际金融组织、外国 *** 贷款规划和备选项目;商有关部门拟订《合肥市鼓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提出对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结构、用汇的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在境外的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六)区域经济处(对外经济联络处、合肥经济圈办公室)
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综合协调落实国家促进中部崛起战略政策;推进合肥经济圈建设;负责合肥市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相关工作;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负责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参与编制和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按规定负责开发区有关工作。
负责全市重大项目对外联系、推进工作,收集、整理、报告国家重要政策、产业布局和项目信息,争取国家和省对我市在资金和项目上的支持,帮助我市企事业单位争取国家支持,承担领导部署的其它相关工作。
(七)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能源处)
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组织或参与编制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能源开发和节约、对外合作和体制改革等工作;负责审查、上报或核准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建设项目,负责能源项目衔接平衡和管理;协调能源建设等重大问题;管理全市石油储备;参与制定全市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的规划和政策;负责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利用、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指导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指导全社会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组织拟订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组织拟订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和重点流域污染治理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指导、协调生态合肥建设工作;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工作。
(八)农村经济处
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研究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政策和体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全市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等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农业和农村重大建设项目,负责全市以工代赈工作;研究提出全社会水利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承担上级安排的对口支援、扶贫和库区移民工作。
(九)产业协调处
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提出全市工业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对工业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工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点行业、支柱产业中长期规划;衔接平衡行业规划;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按分工负责有关工业重大项目审核工作;负责工业重大项目储备;协调市级重点工业企业集团的重大问题;参与工业发展“三高”(高成长性、高加工度、高附加值)资金的管理工作。
(十)贸易和服务业处
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编制重要商品的储备计划,指导国家粮食、棉花等储备,协调、监督国家和省级重要物资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的建议,指导和综合协调服务业发展;衔接平衡服务业和其他产业发展;管理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十一)高技术产业处
研究提出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衔接平衡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重大高技术产业项目,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成套设备的研制开发和示范工程;研究提出引导科技投入的政策,优化配置科技成果产业化资金,推动国民经济新兴产业的形成;研究提出用高新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政策;研究提出新兴战略性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十二)社会发展处
研究全市社会发展战略,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汇总编制全市人口、文化、教育、卫生、民政等社会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社会事业专项投资计划,安排社会发展专项资金和补助资金;参与编制高等院校招生计划和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指导性计划。
(十三)重点项目办公室(市重点项目稽察办公室)
综合管理全市重大建设项目;提出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负责组织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工作;承办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市“1346”行动计划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衔接省“861”行动计划项目工作;负责合肥市重点项目库建设。对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含由 *** 财政担保的贷款资金和国债资金)、列入国家、省、市重点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按国家产业政策,对全社会建设项目进行稽察,配合国家、省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开展工作。
(十四)财政金融处(信用合肥建设办公室)
编制地方企业债券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股票和其他有价证券发行计划;参与对金融市场的管理;承担信用合肥建设办公室工作;参与制定资本市场发展战略;负责企业债券等有价证券发行的初审和报批。
(十五)交通处(市铁路建设办公室)
研究交通运输发展状况,提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和体制改革建议;负责各种交通方式之间发展计划的衔接和重大问题的协调;拟订促进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政策,对交通运输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衔接项目布局,审核交通运输建设重大项目;研究提出交通运输行业专项投资的年度计划。
负责统筹铁路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审核报批铁路建设规划与项目;承担铁路项目布局节点衔接及相关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市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机关党组织设置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的内设机构及职责
1、依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办法,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和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工作制度与工作部署,认真、高效地做好以市政路桥项目为主的工程建设日常管理与协调工作。
2、负责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监理合同、设备采购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以及廉政协议、计生工作责任状签订工作。
3、负责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证书及总监工程师证书的备案工作。
4、负责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垃圾处置证、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工作。
5、负责编制工程建设实施预案。
6、联系相关部门做好交通组织、渣土外运、工程施工的占道、破路、绿化移植等工作。
7、负责做好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8、负责工程形象进度报表填制及工程款项审签、上报、支付工作。
9、负责办理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经济签证、概算调整等相关手续,以及决算初审工作。
10、负责施工过程中拆迁和用地协调、资金申请及安排、科研课题研究、宣传报道、后勤保障等工作。
11、负责组织杆管线迁建工作,负责电力土建和电气工程施工过程的协调工作。
12、负责施工阶段涉及铁路方面的协调工作。
13、负责办理供电户外设备规划、用地手续。
14、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各建设主体的不良行为记录工作。
15、负责工程各类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备案与移交工作。
16、负责本部门工程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
17、负责涉及工程建设的市长热线回复及来人、来电、来函接待处理工作。
18、参与工程招投标工作,并配合相关处室做好工程其它前期工作(设计方案论证、初步设计审查、投资测算、优选承包商及商务谈判等)。
19、负责所联系支路网项目建设的监管、调度及信息资料收集等工作。
2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依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办法,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和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工作制度与工作部署,认真、高效地做好以公益性项目为主的工程建设日常管理与协调工作。
2、负责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监理合同、设备采购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以及廉政协议、计生工作责任状签订工作。
3、负责做好与项目单位在建设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4、负责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证书及总监工程师证书的备案工作。
5、负责申报办理合同备案、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办理工程白蚁防治和防雷审查及跟踪检测手续;负责办理项目用水、用电、用气、供热等相关配套手续。
6、联系相关部门做好工程施工的占道、破路、绿化移植等工作。
7、负责做好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8、负责工程形象进度报表填制及工程款项审签、上报、支付工作。
9、负责办理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经济签证、概算调整等相关手续,以及工程决算初审工作。
10、负责施工过程中拆迁和用地协调、资金申请及安排、科研课题研究、宣传报道、后勤保障等工作。
11、负责组织杆管线迁建工作。
12、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各建设主体的不良行为记录工作。
13、负责工程各类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备案与移交工作。
14、负责本部门工程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
15、负责涉及工程建设的市长热线回复及来人、来电、来函接待处理工作。
16、参与工程招投标工作,并配合相关处室做好工程其它前期工作(设计方案论证、初步设计审查、投资测算、优选承包商及商务谈判等)。
1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依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办法,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和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工作制度与工作部署,认真、高效地做好以水环境治理项目为主的工程建设日常管理与协调工作。
2、负责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监理合同、设备采购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以及廉政协议签订工作。
3、负责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证书及总监工程师证书的备案工作。
4、负责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垃圾处置证、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工作。
5、负责编制工程建设实施预案。
6、联系相关部门做好交通组织、渣土外运、工程施工的占道、破路、绿化移植等工作。
7、负责做好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8、负责工程形象进度报表填制及工程款项审签、上报、支付工作。
9、负责办理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经济签证、概算调整等相关手续,以及决算初审工作。
10、负责施工过程中拆迁和用地协调、资金申请及安排、科研课题研究、宣传报道、后勤保障等工作。
11、协调办理厂站建设中临时用水、用电和永久性用水、用电手续。
12、负责组织杆管线迁建工作,负责电力土建和电气工程施工过程的协调工作。
13、负责施工阶段涉及铁路方面的协调工作。
14、负责办理供电户外设备规划、用地手续。
15、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各建设主体的不良行为记录工作。
16、负责工程各类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备案与移交工作。
17、负责本部门工程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
18、负责涉及工程建设的市长热线回复及来人、来电、来函接待处理工作。
19、参与工程招投标工作,并配合相关处室做好工程其它前期工作(设计方案论证、初步设计审查、投资测算、优选承包商及商务谈判等)。
2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负责工程技术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方针、政策,推动技术进步。
2、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局管重点工程技术管理方面的办法及规定,并指导、督促实施。
3、负责组织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图初步审查工作。
4、负责组织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图报审工作。
5、负责绿化等附属工程施工图专项报审工作。
6、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组织解决工程中的质量通病和重大技术问题。
7、负责工程项目“四新”成果推广应用工作。
8、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参与工程建设中的技术研讨、论证工作。
10、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11、参与组织工程技术交流和技术人员培训工作。
12、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根据国家、省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局属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建立健全局属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管体系和巡查制度;
3、负责牵头对局属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局属建设工程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5、负责局属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评比活动。
6、负责受理局属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投诉,组织、协调投诉处理工作。
7、负责牵头开展局属建设工程的文明创建工作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8、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市政路桥和水环境治理项目
1、负责局年度建设计划申报工作。
2、参与工程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评审工作。
3、负责工程施工图设计管理工作,并协调市相关单位完成绿化、交通、供电、路灯等附属工程施工图设计工作。
4、参与各类施工图审查工作。
5、会同项目管理部门组织工程招标工作,并协调招标工作中的有关事宜。
6、负责项目设计变更和调整概算的汇总、上报和催批等工作。
7、负责协调工程前期工作中涉及铁路的相关事宜。
8、负责督查支路网项目建设用地报批情况。
二、公益性项目
1、负责会同项目单位编制拟建项目建设计划。
2、负责通过招标选择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会同项目单位、咨询服务单位对可研报告进行初审后报市发改委审批。
3、配合项目单位编制项目设计任务书,并负责项目的设计招标工作。
4、会同项目单位办理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负责组织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内部审查及报审工作。
6、负责通过招标选择单位编制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送市环保局审批。
7、负责办理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消防、规划、人防、卫生等部门的审批和审查工作。
8、会同项目管理部门组织工程招标工作,并协调招标工作中的有关事宜。
9、负责项目设计变更和调整概算的汇总、上报和催批等工作。
三、征地、拆迁工作
1、负责申报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项目需要拆迁的范围,划定拆迁红线,办理《拆迁通知书》。
2、负责征用土地测绘工作。
3、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4、负责办理上报建设用地报批材料。包括压覆矿产资源的说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省发改委出具的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说明、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5、配合国土部门办理征地情况调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听证、土地利用规划调整、补划基本农田及专家论证等工作,协调劳保部门出具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说明表。
6、负责签订征用集体土地协议书和国有土地回收协议书,并办理供地手续。
7、负责现场移交用地边线及配合青苗面积丈量工作。
8、负责征地各类费用的申报工作。
9、负责申报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批复》、《拆迁公告》,并向各县、区、开发区移交《拆迁通知书》、拆迁红线图,组织规划拆迁红线现场放线,督促各地按时完成拆迁任务。
10、负责办理规划变更、组织净地移交等相关工作。
11、配合项目管理单位协调建设过程中的拆迁和用地有关问题,定期组织综合协调会。
12、负责涉及征地拆迁的市长热线回复及来人、来电、来函接待处理工作。
四、统计工作
1、收集编报局属各建设项目的年、月、周报表,以及各类资金情况汇总表。
2、收集整理局属各建设项目的前期设计、招投标、工程形象进度等相关数据报表。
3、负责编写局管工程建设总体汇报材料。
五、工程决算及其它
1、负责工程决算汇总上报工作。
2、负责协调工程决算审计工作,催办决算批复。
3、负责收集汇总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不良行为记录,并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不良行为处理办法,办理相关处罚手续。
4、负责本部门工程档案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政策,遵守《会计法》及相关的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做好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2、拟订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的方法及程序,并负责监督执行。
3、负责编制本单位年度行政经费预算和专项经费预算,待预算批准后负责执行。
4、负责落实行政经费的拨付工作,按期编制经费用款计划表,及时申请财政拨款,跟踪落实资金到位。
5、负责本单位建设项目和行政经费的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办理会计收支业务。
6、负责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编制项目收支情况表,并做好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核对、汇总和报送工作。
7、负责按季度编制《行政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表》,及时反馈、报送相关信息。
8、负责工程建设资金需求计划的汇总、申报工作,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报送工作。
9、跟踪落实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的审核情况,并及时进行计划反馈。
10、及时掌握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负责落实建设资金到位,并办理所有建设项目资金的支付手续。
11、配合做好竣工项目工程决算的审核和财务审计工作,待决算批复下达后负责办理项目财务决算。
12、负责本单位行政经费和项目建设的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分析工作。
13、负责做好本单位所有资产的日常登记管理工作,参与资产的盘点清理,办理盈亏、处置审批手续。
14、负责所有会计凭证、帐簿、报表、文件及其他会计资料的整理、登记和归档工作。
15、负责做好建设项目税费的代扣代缴工作。
16、配合做好各相关单位及部门对本单位的各项财务检查和审计工作。
1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党建组织工作
1、办理日常党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组决定、决议,并督查决定、决议的执行情况。
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做好吸收党员的审查鉴定,表扬党员中的模范事迹,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收缴党费。
3、遵照党组部署,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民主测评中层干部工作。
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干部交流轮岗、挂职锻炼;严格考核、选拔任用干部制度,履行干部任用报批程序。
5、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6、负责局直属党委和局机关党总支日常工作。
7、负责工会及群团工作。
二、行政管理
1、贯彻落实局长办公会(碰头会)决定、决议,检查、督促决定、决议执行情况。
2、传达领导指示并部署执行指示的各项具体安排,承办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3、负责效能建设及政风评议工作。
4、围绕中心工作,调查研究,提供信息,当好领导参谋。
5、处理日常事务,负责办文、办会、办事;接待来信、来访、市长热线接处及法律事务;车辆调度与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办公楼物业管理。
6、负责办公用品和设备采购、发放、登记、管理工作。
7、秘书工作,拟写行政工作文件、材料,审核文件材料,负责会议纪录、会议纪要、文件材料的整理制作。
8、负责来往文件、信件的收发并传阅、存档。
9、负责局印章使用与管理。
10、负责网络信息建设管理工作。
三、人事工资
1、负责局内设机构编制管理。
2、办理职工调动、调级、技术职称评聘,借聘用人员管理工作。
3、办理职工病、事假等审批手续。
4、负责编制职工工资表。
5、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四、宣传教育
1、负责局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的计划安排。
2、负责对外宣传工作,并做好简报、宣传栏的宣传工作。
3、负责局工作人员学习资料的订购和发放、管理工作。
4、负责安排职工文化、娱乐活动。
五、后勤服务及其他
1、围绕局中心工作做好服务及内外协调工作。
2、负责局发文件、材料的印制工作。
3、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4、负责局机关及工地食堂管理工作。
5、负责局机关计划生育、创建、综治管理工作。
6、办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