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29林业资质篇-造林绿化监理单位资质丙乙级
造林绿化监理资质
造林绿化监理资质重庆市璧山区县级林业生态建设监理资质的申报门槛是很高的重庆市璧山区县级林业生态建设监理资质,首先就需要取得造林绿化施工资质,才能进行申报,不然则无法申报,所以,得有一定实力的企业才能将这种资质申报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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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大家知道这种资质的申报条件吗重庆市璧山区县级林业生态建设监理资质?如果不知道的话,为大家介绍。
一、乙级
a)正式职工不少于 20 名,其中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 60%;
b)具有林业高级技术人员不少于 1 名;林业中初级技术人员不少于 9 名,其中具有林业工程师或 农林类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正式职工不少于 2 名;
c)技术负责人是具有林业高级职称或农林类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正式职工,有 5 年以上从事造 林绿化工程监理的经历。
二、丙级
a)正式职工不少于 8 人,其中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 50%;
b)具有林业中初级以上技术人员不少于 5 名,其中具有林业工程师资格的正式职工不少于 1 名;
c)技术负责人是具有林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农林类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正式职工。
上面分别介绍了造林绿化监理资质的乙级与丙级申报条件,甲级的申报条件较高,比较少企业申报,所以就不在这里介绍了。
重庆市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的管理,促进和保障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及四川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监理活动适用于本办法。第三条 工程建设监理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对工程建设的前期准备、勘察设计、招标、施工及保修全过程或某阶段实施的监督管理。第四条 重庆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工程建设监理主管机关,负责综合管理全市的建设监理工作,其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建设监理法规,制定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市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
(三)负责中央各部门、军队系统所属监理单位和外省市监理单位、港澳台地区及外国监理单位在本市从事监理业务的管理;
(四)负责组织监理工程师培训、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及执业注册管理;
(五)负责工程建设监理招投标管理及监理合同管理,调解监理争议,调查处理重大监理事故,检查处理违法监理行为;
(六)负责综合管理和指导本市工业、交通等部门的专业建设监理工作。
本市实行行业管理的工业、交通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办法指导和管理本部门的专业建设监理工作。第五条 下列工程应当实行建设监理:
(一)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
(二)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建设项目和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公用、交通建设项目;
(三)5万平方米以上的旧城改造或新区开发建设项目;
(四)利用外资的建设项目;
(五)业主的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资质等级不够的项目;
(六)按规定应当实施监理的其他建设项目。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工程, *** 鼓励业主委托监理单位实施监理,由业主自行决定。第六条 实行工程建设监理的项目,采取监理证制度。项目在建设工程报建后开工前,由业主向主建委申办监理证。未取得监理证的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招投标手续,质量监督手续等,项目不得开工建设。第七条 业主有条件自行地工程项目实施管理的,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经市建委审查并发给《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机构资质证书》后,可以自行工程建设监理。
业主不具备自行工程项目管理条件的,应当通过招标方式或委托方式择优选择监理单位。在选择时主要考查监理单位的建设监理水平和监理服务质量。第八条 业主委托监理单位承担工程建设监理业务应当签订监理合同。监理合同副本由业主报主建委备案。
监理合同应当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业主委托监理的范围、内容,赋予监理的权限及提供的工作条件;
(二)监理的技术标准和对工程进度、质量、投资控制的要求;
(三)监理酬金及其支付的时间、方式;
(四)业主对监理单位合理化建议的奖励办法;
(五)违约责任;
(六)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七)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第九条 业主在监理单位实施监理前应当将监理的范围、内容、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授予监理单位的权限等,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将其授予监理工程师的权限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合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标准和规范实施公正的监督管理。第十条 设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甲级监理单位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乙级监理单位的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丙级监理单位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
(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第十一条 设立监理单位,应向市建委提出申请,经批准并取得资质等级证书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未领取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的单位不得从事监理业务。
国家和省工业、交通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专业建设监理单位,应当向市建委备案。
设立外商投资监理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二条 外地建设监理单位进入本市承担监理业务,应持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及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外出承揽监理业务的证明文件到市建委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本市监理单位到市外承担监理业务由市建委出具有关证明文件。
林业监理需要什么资质
林业监理需要获取《营造林工程监理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事营造林工程监理工作的专业人员。
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2019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及相关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在监理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对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的监督。
本办法所称工程监理单位,是指依法取得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对建设工程实施专业化监督的企业。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
区县(自治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管理权限,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监理进行监督管理。
交通、水利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的职责,配合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专业建设工程监理进行监督管理。第四条 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第二章 工程监理单位第五条 在本市设立工程监理单位,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并办理了工商和税务登记注册手续后,方可从业。第六条 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分为甲、乙、丙3个等级。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核定条件、业务范围,按照国家和市 *** 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乙级、丙级资质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专业工程建设监理资质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审批。
取得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的单位名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告。第七条 申请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应当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一)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请书;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名称通知书;
(三)企业章程;
(四)注册资本和营业场所的证明文件;
(五)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工作简历、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六)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第八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请后,应当在30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或初审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第九条 外地工程监理单位进渝承接工程监理业务,应当先向市级相关部门报送入渝信息。
国(境)外工程监理单位进渝承接监理业务,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国务院工业、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市直属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设立及资质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 工程监理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承接工程监理业务;
(二)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三)不得与被监理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不得向被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指定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厂家;
(五)不得伪造、涂改、出借或者转让资质等级证书。第三章 工程监理人员第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监理人员,是指依法取得工程监理人员资格并经注册取得岗位证书,在工程监理单位从事工程监理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工作岗位分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第十二条 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相关要求。第十三条 工程监理人员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时,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岗位职责,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同时在2个以上工程监理单位任职;
(二)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工程监理业务;
(三)不得在被监理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 *** 或者与其有其他利害关系;
(四)不得伪造、涂改、出借或者转让工程监理人员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第十四条 实行注册监理工程师年审制度,年审合格者方可继续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