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林地保护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福建省厦门市林业资质许可,改善本市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林地,包括郁闭度在0.2以上福建省厦门市林业资质许可的乔木林地,竹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苗圃地,规划福建省厦门市林业资质许可的宜林地以及国有林场、国有林业苗圃、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经营范围内的土地。第三条 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林地的保护、管理和建设,适用本办法。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条 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林地保护管理工作。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林地进行保护和管理。第五条 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林地保护和建设规划,经与市土地、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协调后,报市人民 *** 批准。
林地保护和建设规划未经市人民 *** 批准,不得变更。第六条 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林地和个人使用的林地,由区以上人民 *** 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第七条 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矿、取沙、取土、建房、造坟等非法破坏林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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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未成林造林地、幼林地和封山育林区内放牧、打柴、狩猎和从事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第八条 临时使用林地进行勘测、修筑设施、采石、采矿、取沙、取土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报经所在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采取保护林地的措施,不得造成滑坡、塌陷、水土流失,不得损毁批准用地范围外的林地及其附属物。
临时用地单位和个人应支付林木补偿费,并按用地数量在区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营造相应面积的林木,或交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第九条 禁止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擅自将林地用于非林业生产经营活动。使用近期无力造林的宜林地用于非林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应按规定报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第十条 对本市区域内的国道、省道、高速公路等公路主干道边沟两侧的绿化林带和沿海基干林带、水源涵养林、红树林等防护林带应加强保护,严禁毁坏,未经市人民 *** 批准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第十一条 征、占用林地应当向所在地的区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权限审核同意,取得《使用林地许可证》后,方可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用地手续,按规定报批。
征、占用林地10亩以下的,由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10亩以上300亩以下的,由所在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后提出意见,报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第十二条 征、占用林地单位必须按批准的数量、范围使用林地,需采伐林木的,应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第十三条 征、占用林地单位办理手续时必须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福建省厦门市林业资质许可:
(一)用地单位的申请报告;
(二)立项的批准文件;
(三)被占用、征用林地的单位和个人的林权证;
(四)占用、征用林地的地点、面积,四至范围的说明及有关资料;
(五)按规定交纳有关补偿费用的证明文件或协议书;
(六)如需采伐林木还应提交采伐林木书面申请和采伐作业设计文件等。第十四条 经批准征、占用林地的单位,应按国家和福建省有关规定向被占用、征用的林地单位和个人支付林地补偿费、林木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交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第十五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征、占用林地或以其他非法形式侵占林地的,被占用或征用林地单位应当予以 *** ,不得同意用地单位进入林地施工,并及时报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进行处理,并不予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第十六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区级以上人民 *** 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一)贯彻林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保护管理林地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依法制止或者检举非法侵占林地和破坏林地、乱占滥用林地行为的;
(三)从事有关林地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取得重大成果的。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规定处罚。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责令限期退还所侵占的林地,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办一个林业上的资质证怎么办
初次办理应当从丙级或丁级开始
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福建省厦门市林业资质许可:
(一)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二)有固定福建省厦门市林业资质许可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三)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福建省厦门市林业资质许可,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50%福建省厦门市林业资质许可,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丁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福建省厦门市林业资质许可:
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林业(学)相近专业学历,并从事过林业调查或作业设计工作的人员3人以上。
需资料齐全:
单位资格申请表、
单位证明材料、
人员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
向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申报,由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征求申请单位所在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国家林业局直属(中央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可直接向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申报。
需要注意: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每年申报一次( 一般在4—6月份) , 审批时长6个月左右( 一般10月份出公示)。因为林业资质审批流程比较长,而且每年就申报一次。
错过需要再等一年,需要协助办理可加 作者: 出处:
我要办林业资质,需要什么
初次申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只能从丁级或者丙级资质开始,丁级仅限于基层林业组织申办(一般指事业单位),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50% ,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不多于10%。丙级单位中级工程师 5 人,可聘用中级职称人员 2 人(含 退休人员 1 人) 聘用 *** 技术人员需要提供该技术人员原单位出具的同意 *** 或自主创业的协议或证明文件。
申请材料
(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复印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技术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六)员工劳动合同以及社保(6个月社保流水);
(七)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者场地房产证明
对于难点就在于你需要在此期间给符合条件的人员交6月社保,打印出流水才可以提交资料,而且后续还不能断开,中途符合条件的人员离职就会缺少符合条件的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每年申报一次( 一般在4—6月份) , 审批时长6个月左右( 一般10月份出公示)。因为林业资质审批流程比较长,而且每年就申报一次,想要办理的就需要注意好时间,提前准备好基本材料。
林地许可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林地许可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和证明材料
林地许可福建省厦门市林业资质许可的办理程序 1、申请人在市政务中心导办台抽号后福建省厦门市林业资质许可,到林业局窗口申报材料。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福建省厦门市林业资质许可,材料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发放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福建省厦门市林业资质许可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2、审核申报资料; 3、组织现场查验; 4、首席代表签署审核意见,报领导签发; 5、申请人缴纳费用; 5、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在林业局窗口领取上报文件。 二、申报材料 1、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关于占用林地福建省厦门市林业资质许可的申请 2、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一式五份) 3、计划部门的立项批复(大型项目要有初步设计批复) 4、被占用林地的权属证明 5、占用林地协议(如实填写林地、林木补偿费用及 安置补助费 ) 6、符合省林业厅规定的林业设计资质等级的林业调查设计单位编制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7、占用征用国有林地应出具该国有单位关于占用林地事宜的公示、林场职工大会记录和职工签名材料,有资质的资产评估单位所做的被占用林地的 资产评估报告 ;占用征用集体林地的,必须提交村民会议记录和三分之二一以上村民的签字材料 8、建设单位应出具法人证明,勘探、开采矿产资源单位出具采、探矿许可证 9、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森林植被恢复费收缴票据 10、现场勘验报告和植被恢复措施,植被恢复措施要落实到山头地块 11、涉及污染的建设项目要提供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 12、若属 非法占用林地 补办手续,要提交《 处罚决定书 》和有关罚款票据 三、法定期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14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厦门怡乔园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怎么样?
厦门怡乔园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是2010-12-06在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福建省厦门市林业资质许可,注册地址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上塘北路19号办公楼三楼。
厦门怡乔园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50213562829689E福建省厦门市林业资质许可,企业法人胡志强,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厦门怡乔园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园林景观和绿化工程施工福建省厦门市林业资质许可;园林景观和绿化工程设计福建省厦门市林业资质许可;绿化管理;花卉种植;房屋建筑业;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建筑工程技术咨询(不含造价咨询);规划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其他园艺作物种植;造林和更新;森林经营和管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森林防火服务;林产品初级加工服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其他水的处理、利用与分配;铁路工程建筑;公路工程建筑;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其他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建筑;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工矿工程建筑;架线及设备工程建筑;管道工程建筑;土石方工程(不含爆破);其他未列明土木工程建筑(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事项);电气安装;管道和设备安装;钢结构工程施工;太阳能光伏系统施工;其他未列明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建筑物拆除活动(不含爆破);其他工程准备活动(不含爆破);提供施工设备服务;未列明的其他建筑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建筑劳务分包;公路管理与养护(凭相关资质证书开展经营活动);其他道路运输辅助活动(不含须经审批许可的项目);其他林业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其他未列明房地产业;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资源管理;天然水收集与分配;水文服务;其他水利管理业;有害生物预防与治理;其他未列明自然保护;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其他未列明清洁服务(不含须经行政审批许可的事项);其他未列明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在福建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420688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0-5000万 和 5000万以上 规模的企业中,共613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优秀。
厦门怡乔园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对外投资0家公司,具有4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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