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2020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市场机制福建省福州市开发林业碳汇资质,规范碳排放权交易活动福建省福州市开发林业碳汇资质,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福建省福州市开发林业碳汇资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福建省福州市开发林业碳汇资质,结合本省实际福建省福州市开发林业碳汇资质,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碳排放权交易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碳排放权交易,是指由省人民 *** 设定年度碳排放总量以及重点排放单位的减排义务,重点排放单位通过市场机制履行义务的碳排放控制机制,主要包括碳排放报告报送、核查、配额核发、交易以及履约等。第三条 碳排放权交易坚持 *** 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第四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 *** 生态环境部门是本行政区域碳排放权交易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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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 *** 金融工作机构是全省碳排放权交易场所的统筹管理部门,负责碳排放权交易场所准入管理、监督检查、风险处置等监督管理工作。
省、设区的市人民 *** 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林业、海洋与渔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统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的授权或者委托,碳排放权交易的技术支撑单位负责碳排放报送系统、注册登记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维护等相关工作。第五条 省人民 *** 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参照国务院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省产业结构等实际情况,公布纳入碳排放权交易的温室气体种类、行业范围和重点排放单位确定标准。第六条 鼓励投资和开发林业碳汇等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探索发展碳排放权交易下的林业碳汇交易和海洋碳汇核算方法学研究,引导重点排放单位节能减排。第七条 结合福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以及闽台深度融合发展,探索海峡两岸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与碳金融跨区域合作的机制。第八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 *** 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广泛开展对碳排放管理的宣传和培训,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碳排放控制活动。第二章 配额管理第九条 设区的市人民 *** 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按照省人民 *** 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公布的标准,提出本行政区域重点排放单位名单,报省人民 *** 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审定并向社会公布。第十条 省人民 *** 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根据本省温室气体控制总体目标,结合经济增长、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排放单位情况等因素,设定年度碳排放配额总量,制定碳排放配额分配和管理细则,报省人民 *** 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第十一条 省人民 *** 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行业基准水平、减排潜力和重点排放单位历史碳排放水平等因素,经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后,制定碳排放配额具体分配方案;设区的市人民 *** 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根据分配方案核定本行政区域重点排放单位的免费分配配额数量,通过注册登记系统向本行政区域的重点排放单位免费发放。
碳排放配额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确定一次。第十二条 碳排放配额初期采取免费分配方式,适时引入有偿分配机制,逐步提高有偿分配的比例。
省人民 *** 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通过有偿分配取得的收益缴入省级财政金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相关工作所需支出由省级财政统筹安排,用于促进本省减少碳排放以及相关的能力建设。第十三条 省人民 *** 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在省级碳排放配额总量中预留一定数量的配额,用于市场调节、改(扩)建重大建设项目等。第十四条 新建重大建设项目的企业所需配额,由省人民 *** 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综合考虑设区的市人民 *** 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审核的碳排放评估结果予以核定并免费发放。第十五条 碳排放配额属无形资产,其权属通过省级注册登记系统确认。第十六条 重点排放单位因增减设施、合并、分立或者生产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导致碳排放量与上年度碳排放量相差20%以上的,应当向设区的市人民 *** 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报告;设区的市人民 *** 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应当对配额进行重新核定,并报省人民 *** 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由省人民 *** 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在注册登记系统中对相关信息进行变更登记。
福建省全国首创林业碳汇损失计量及赔偿机制,给相关市场带来哪些宝贵经验?
新的赔偿机制的实施与实践表明,只有完善的机制才能让市场得以健全和快速的发展。。
林业碳汇损失计量及赔偿机制本身是出自于相关的涉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的领域,一直以来在该领域的犯罪和量刑中就有一个老大难的问题,那就是被告人不仅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还要对相关的生态环境进行一定的赔偿,但是一直以来这种赔偿方式都比较缓慢,不足以快速的弥补生态环境的受损情况,所以在这种背景下,林业碳汇损失和赔偿机制的出台刚好补足了这一短板。特有的量化机制,让整个赔偿过程变得更加透明和更加快速。
在赔偿机制的实践过程当中,专家组通过多方位的考量,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各个指标的量化之后,综合得出了一套计算体制,这一套体制可以简单快速的应用到刑事案件的判决和赔偿执行的过程当中,也就是说通过这样一套体制让有形的和无形的惩罚联系在一起,使得整个法律执行得到更加的完善,那么对于相关市场而言这种量化的方法非常值得借鉴:把目标市场复杂的状况一一梳理分类标签,做好然后进行不同的量化及组合起来,就能形成一套非常有用的执行机制。
这次的碳汇赔偿机制,它不仅仅使得生态环境的刑事案件的赔偿得到了量化和准确执行,同时也服务于国家整体的双碳目标,是一举两得的优秀案例。这一点也给我们相关行业的市场和从业者带来了启发:制度的建立不仅仅是需要满足于当下行业发展的需求,更要着眼于长远的发展,只有把未来和当下有效的结合在一起,这个制度才能健康的发展,才能走的更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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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碳排放的流程如下:以碳汇造林和森林经营为例,说明开发林业碳汇CCER项目需要满足的条件。
2、找到咨询机构进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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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北京中碳汇森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07月04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3-8号二层06室,法定代表人为陈慧民。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福建省福州市开发林业碳汇资质: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福建省福州市开发林业碳汇资质;新材料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建筑材料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保咨询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大气污染治理;森林固碳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海洋环境服务;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信息安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化肥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北京中碳汇森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1家公司。
全部
陈
陈慧民
法定代表人
TA有35家企业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2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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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3-8号二层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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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股东
林业碳汇开发条件
开发条件如下:
1、土地合格性:碳汇造林要求2005年2月16日以来的无林地、或少量的次生林,土壤不能为湿地、有机土;森林经营则要求2005年2月16日之后实施森林经营的人工中、幼龄林,必须为矿质土壤。
两种类型均要求项目活动对土壤的扰动符合水土保持的要求,土壤扰动面积比例不超过地表面积的10%、且20年内不重复扰动;项目活动不涉及全面清林和炼山等有控制火烧,不涉及农业活动的转移;
2、土地合格性证明文件: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土地合格性证明文件;
3、树种要求:乔木林;
4、土地权属证明:具有县级以上人民 *** 核发的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符合法律的规定;
5、文件资料:造林作业设计文件及其批复(森林经营要求森林经营作业或方案及其批复)、开工证明、验收报告等。
福建发布指引建立林业碳汇损失计量及赔偿机制,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信息呢?
据媒体报道,福建省林业厅、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福建省林业碳汇损失计量及赔偿机制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引导林业大户在林业碳汇补偿、林业碳汇损失计量和赔偿工作中加强工作规范的编制与应用。
《指引》提出:林业户可以通过参与自然保护地建设、林下经济生产管理等方式,获得林业碳汇补偿;在此基础上开展林下经济生产管理活动,实现林业碳汇价值最大化;参与林业碳汇损失保险或林业碳汇补偿机制;林业大户可以在本地区范围内开展林业碳汇损失补偿工作。
一、森林经营
按照标准方法对森林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森林蓄积量进行核算。森林经营指标分为一般指标和项目指标。一般指标包括森林面积、立地条件、生态状况等。项目指标包括林地、林木蓄积量和造林成本等。对各类林种所占比例应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可以参考《福建省森林经营技术规程(试行)》《福建省森林抚育技术规程(试行)》等相关技术规程确定。
二、林下林下经济生产管理
《指引》提出,林业户可以通过经营林下经济和林下种植、养殖(不含利用林间空间开展的生物碳汇)、科学经营等方式,获得林业碳汇补偿。林业户在进行林下经济和林下种植、养殖的同时,应当确保种植、饲养密度符合产业要求,禁止以影响和破坏生态环境的方式进行林下农业和生物碳汇生产。要积极采取措施,保护森林资源,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培育适合自身特点的优质产品。林业户应当采取科学合理形式科学有序地发展林下种植、养殖,实现林业碳汇价值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