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 是事业单位吗
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成立于1953年7月,迄今已有63年的历史,院址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39号,是福建省林业厅下属多学科的科研、勘察、设计、对外经营服务型正处级事业单位,总体实力名列全省综合性甲级勘察设计院前例。
拥有建筑工程、市政(道路、桥梁、城市隧道)工程、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工程咨询、农林全行业、林业调查规划、建筑工程监理等八个甲级勘察设计资质;公路工程、农林工程监理、工程咨询、工程测绘、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环境工程等七个乙级勘察设计资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等两个丙级资质;劳务类(工程钻探、凿井)资质;土工试验室资质(通过CMA认定);同时拥有相应类别和资质等级的工程总承包资格;并于2003年通过了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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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现有职工308人,各类工程技术人员占85%以上。其中高级职称(含教授级)48人,中级职称78人,国家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电气工程师、设备工程师、土木工程师(岩土)、监理工程师、造价师及咨询工程师等共58人。
福州市申请装修公司三级企业具备什么条件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3年承担过3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2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
格。
2、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装修装饰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且建筑学或环境艺术、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万元以上。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6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提交材料
材料复印件按顺序编排目录,装订成册。
新设立的企业申请资质,提供下列资料(需与原件核对):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章程;
4、验资报告;
5、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
6、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
7、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
8、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
9、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
10、企业的调入或外聘工程技术、经济管理的行政人事调动手续或原调出单位法人签字同意的调出证明和本单位法人签字同意的聘用证明;
11、各类上岗人员证件、身份证;
12、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企业申请资质升级,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2、企业的财务决算年报表;
3、企业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其质量验收、安全评估资料。
对企业改制,或者分立、合并后组建设立的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就位,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提供如下材料:
1、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产权结构及资产负债情况;
2、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其中国有企业还需出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准文件;
3、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人员、内部组织机构的分立与合并情况;
4、工程业绩的分割、合并情况等。
提交材料装订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1、附件材料装订规格:附件材料一律使用A4(210×297mm)型纸,要有封面、目录和页码。封面内容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附件材料”字样、申请日期、申请单位等。
2、附件材料装订顺序:封面、目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资质证书正、副本、企业章程、验资报告,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经营负责人资料,财务及统计资料;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质量验收、安全评估资料;项目经理资料、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资料及其他资料。资料装订可根据以上顺序分册装订。
3、附件材料中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应复印在同一页纸面上、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必须与本单位相符)和身份证应复印在同一页纸面上。所有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资料的复印件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相应顺序单独装订成册(注:每个人的有关资料应装订在一起)。
4、申请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增项资质的企业,每申请一个方面的资质,需增加填写两份《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并将其相应的附件材料分开装订。
5、报送省建设厅审批企业资质的,上述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材料由各市人民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格审查并对其原件核验后保存,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随时抽查原件。
核准权限
1、建筑业企业申请就位施工总承包特级和一级、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由省建设厅审核同意后,报送建设部审批;
2、建筑业企业申请就位施工总承包二级、专业承包二级、劳务分包一级资质和不分等级资质,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
3、委托广州、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市属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二级以下(含二级)资质;
4、委托其他各市审批市属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和劳务分包企业二级资质。
办理程序
1、申办单位向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接收申办材料的主管部门,对材料文件进行核验,确认《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各项内容与原件相符;
3、报送省建设厅审核、核准的,由省建设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资质的,由省建设厅送有关部门初审; 报送各市审核、核准的,涉及交通方面资质的,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送同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涉及水利、通信等方面资质的,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送省水利、通信行政主管部门初审;
4、初审后,由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组织审核(经办人提出意见,处务会议审核,处领导签名);
5、厅领导审批;
6、在省建设信息网公示;
7、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确符合条件者,特级、一级资质上报建设部审批,二级及二级以下资质由省建设厅颁发证书。
核准期限 材料提交完备后60天内完成
最后还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请教下关于福建省甲级资质的设计院。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
福建利安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福州市通湖路188号 7564604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福州市通湖路188号 0591-7557811
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 福州五一北路 0591-7554504
福建省轻纺工业设计院 东大路106号 7556688
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 福州市东大路117号 7565197
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福州市东大路158号 7551980
福州市建筑设计院 福州市津门路32号 7554471
冶金部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 福州市东街115号 7551700-1111
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 福州市杨桥西路145号 0591-3710326
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福州市五四路268号 7841765
福建永福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福州五四路268号 0591-7832366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福州市湖东路188号 7812942
华美(福建)建筑设计院 北环中路150号福苑花园8楼 0591-7718864
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福州市交通路43号 0591-3331101
福州市开发区设计院 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141号 3348648
福建林同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福州市古田路88号华丰大厦8F 3357028
福建省国防工业设计院 福州市五一中路61号 0591-3316864
化工部福州地质工程勘察院 福州火车站西凤路68号 0591-7584550
上海铁路局福州勘测设计院 福建省福州市火车站沁园支路41号 7577849-2977
厦门市建筑设计院 厦门市福华里一号 2024361
厦门工程地质勘察院 厦门市莲前西路192号 5193464
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厦门市美湖路9号 2206591
厦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 厦门市美湖路15号 2232289
厦门中建东北设计院 长青北里120号 5089643
泉州市建筑设计院 泉州市金山新村 0595-2382097
核工业华南工程院 福建省龙岩市45号信箱 0597-2223108
核工业华南勘察院 福建省龙岩市45号 0597-2223108
三明市建筑设计院 新市中路208号 0598-8249001
以上都是甲级福建省福州市林业设计队资质升级的。
福建福州招标网介绍?
福建福州招标网隶属于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为福州各市县提供项目招标信息发布与查询、工程建设信息发布和收集服务的专业网站。福州招标网积极履行省招标网(福建招标网)相应职责,维护各项工程采购项目活动秩序。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基本概况: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是福州地区专业的工程招标标信息发布平台,始终以公开透明、便捷高效、节约环保、监管有力的原则为福州本地区的工程招标, *** 工程招投标等项目开展服务工作。为了能帮助项目经理人申报,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制定了申报项目经理人的办事指南,其中主要包括了:(1)申报条件(2)申报材料(3)申报时间三部分内容:其中对申请项目经理人的条件内容如下:
1、项目经理资质申报表(省厅网站下载)
注:申报表中代表工程4个指标(经济效益、工程质量、施工工期、安全)需盖申报单位部门章或公章。
2、近期同底工作彩照2寸贰张,1寸贰张(贴在申报表规定位置)。
3、身份证复印件
4、纳入我省统一管理的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培训合格证书超过三年的需提交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项目经理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
8、近五年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工程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书)(属项目经理资质升级的只要求一项业绩)
9、申报资质升级的人员需提供原《建筑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一级项目经理申报需附个人简介表一份,近期同底工作彩照2寸及5寸一张。
11、提供汇总表(EXCEL格式)及软盘。
12、申报人提交的各类证件(职称等)与申报单位不符的需提交原单位的解聘证明原件复印件和申报单位的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须盖劳动局鉴证章)
13、申报人提交的业绩与申报单位不符的,需提交原业绩单位同意该业绩作为申报人业绩的函原件复印件。
查询福州地区工程招标投标信息可以登入中达咨询建设招标频道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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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第一条 为规范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管理,提高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技术水平及成果质量,依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结合林业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森林资源、生态状况等领域调查规划设计及监测评价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
第三条 国家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单位的资质进行评审。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负责受理申请、核发资质证书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第四条 国家林业局负责全国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监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监管。
第五条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丙级和丁级。甲级资质分为甲A级、甲B级两个档次。资质证书由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核发,并加盖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印章。
第六条 持有甲、乙、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国有森工企业林业局内设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除外)。国有森工企业林业局内设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持证单位,仅限于本企业施业区范围内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持有丁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只能在所在单位或者所在县内承担营造林设计与验收、采伐作业设计与验收、简易经营方案编制等直接为林农或者基层林业单位服务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
第七条 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10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1.国家森林资源清查;
2.国家林业生态建设重点工程检查验收;
3.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
4.国家或者省级林业数表编制;
5.国家或者省级的森林灾害损失调查评估;
6.国家或者省级野生动物、野生植物调查监测;
7.国家或者省级湿地资源、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调查监测;
8.国家重点基础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9.国家或者省级林业专项检(核)查;
10.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
11.制定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价的相关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
第八条 符合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甲A级资质,其他的只能申请甲B级资质: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20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80人。
(四)近5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第七条第(五)款规定的7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第九条 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应不少于5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1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1.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
2.省级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检查验收;
3.森林分类区划界定;
4.林业数表编制;
5.野生动物或者野生植物调查监测;
6.湿地资源或者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调查监测;
7.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8.国家或者省级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编制;
9.制定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价的相关标准。
第十条 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三)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5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第十一条 丁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林业(学)相近专业学历,并从事过林业调查或作业设计工作的人员3人以上。
第十二条 初次申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只能从丁级或者丙级资质开始。
第十三条 申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应当按要求准备单位资格申请表、单位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向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申报,由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征求申请单位所在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国家林业局直属(中央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可直接向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申报。
第十四条 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对申报材料审查后,建立技术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技术人员编号入库,并进行注册登记,技术人员只能注册于一个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
第十五条 资质认定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定期提请国家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二)国家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专家评审委员会依据本办法规定的资质等级标准和有关规定,对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单位的申请进行评审,并签署意见后提交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
(三)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根据国家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在国家林业局 *** 网对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初步认定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核发相应等级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
(四)对初步认定结果有异议的,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进行核实。
第十六条 取得资质两年后达到上一级(档)资质条件的单位,可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提出升级(档)申请。
第十七条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实行定期审核制度。定期审核内容主要为持证单位持证期间开展相关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情况,人员、注册资金变动等情况。
第十八条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由国家林业局统一规定样式;《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由1套正本和2套副本组成,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证书有效期为5年。
第十九条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申请办理资质变更或者终止手续:
(一)单位分立或者合并,应当交回原《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并重新申请。
(二)单位名称或者单位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手续。
(三)因破产或者其他原因终止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应当办理注销手续。
第二十条 国家林业局负责对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资质认证工作的监督检查,并根据备案情况对已经核发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限期纠正。
第二十一条 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应当定期对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的持证单位进行检查,加强行业自律,凡持证单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林业部关于加强森林资源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林资字〔1988〕297号)和《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林资字〔1989〕32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