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工程监理企业是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负责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以下是工程监理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专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必须具备建设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资质,如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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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资质:工程监理企业必须配备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工作经验的人员,如注册监理工程师、高级监理工程师等。
经验和能力:工程监理企业必须具备丰富的工程监理经验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熟练掌握工程监理的各项技术和规范要求,能够对工程施工过程和质量进行全面监督和评估。
管理制度:工程监理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确保工程监理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和可靠性。
信誉和声誉:工程监理企业必须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声誉,能够保持独立客观的态度,保证监理工作的公正性和真实性。
责任保险:工程监理企业必须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确保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对施工方、业主等各方产生的损失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
总之,工程监理企业必须具备一系列的专业资质、人员资质、经验和能力、管理制度、信誉和声誉、责任保险等条件,以保证工程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工程监理需要哪些资质
1.
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广东省广州市林业监理的资质的3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
6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广东省广州市林业监理的资质;
(2)
高度25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广东省广州市林业监理的资质;
(3)
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
单跨跨度15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
单项建安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
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
企业注册资本金6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700万元以上。
4.
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400万元以上。
5.
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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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何考取广东省园林监理工程师证?
200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计划于5.12-13日举行
注册监理工程师办事指南
声明:本指南所列申办条件和提交材料,以当时人事部门或省注册部门的要求为准。
一、考试报名
申办条件
参加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份科目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
1、每年的报考时间由人事部确定,我市将在每年的1-2月份在深圳建设信息网和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公布有关报考程序;
2、通过市考试指导中心网输入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
3、在规定时间内把报考材料报市人才市场6楼(即到即办);
4、由市职称管理办公室和建设局负责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5、初审合格者由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和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共同审查报名资格;
6、复审合格者由市考试中心统一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将注明考试时间及地点。
提交材料
1.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 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 续考人员报名时只填写《报名表》一份,并提交上一年的考试准考证;
4. 交本人二寸彩色同版免冠相片2张。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的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特别提示
《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由市监理工程师协会代为发放。
二、申报注册
申办条件:
申请监理工程师注册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遵守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
2、经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身体健康,能胜任工程建设的现场监理工作;
4、为监理企业的在职人员,年龄在65周岁以下;
5、在工程监理工作中没有发生重大监理过失或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
1、申报单位由网上下载申请表;
2、备齐材料并经单位同意签字盖章后,由单位报窗口;
3、接网上通知后到窗口领回。
提交材料
1. 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表(可由网上下载)一式三份;
2.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外省证书须提交原件核验);
3. 申请人的身份证、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4. 聘用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聘用期不少于2年)、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5. 聘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 考试与注册不在同一单位须提交调动证明;
7. 省外考取资格来粤注册人员提交原所在省注册机构出具的未注册证明或核销注册证明;
8. 申请人在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超过两年未注册的,应提交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每年40学时);
9. 同版二寸相片两张。
10. 注册人员汇总表1份,软盘一张(EXCLE电子表格)。
以上材料,按A4纸大小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三、注册变更
申办条件
注册监理工程师有下列情况变化时,应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1、监理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
2、监理企业撤销、合并等。
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
1、申报单位由网上下载申请表;
2、备齐材料并经单位同意签字盖章后,由单位报窗口;
即到即办。
提交材料
1. 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表(不得复印)一式三份;
2.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 申请人的身份证、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4. 聘用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聘用期不少于2年)、社保证明;
5. 聘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 原单位的解聘证明;
7. 省外考取资格来粤注册人员提交原所在省注册机构出具的未注册证明或核销注册证明;
8. 同版二寸相片两张。
9. 注册人员汇总表1份,软盘一张(EXCLE电子表格)。
以上材料,按A4纸大小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四、年检
申办范围
已注册执业二年的监理工程师。
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
1、备齐材料并经单位同意签字盖章后,由单位报窗口;
2、接网上通知后到窗口领回。
提交材料
1、《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执业专用章、《广东省工程建设注册人员执业手册》;
2、本注册期内继续教育记录不少于80学时的证明;
3、同版二寸相片一张。
重要提示
监理工程师须将注册期内执业情况登记到执业手册上,由所在单位在年审意见页“执业单位”栏和“奖惩记录和职业道德证明”栏签署意见并盖章。
五、省外驻粤监理单位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备案
申办范围
省外具有建设部颁发甲级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并已在本省开展工程监理业务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
备案申报材料经监理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按隶属关系报监理协会,由监理协会汇总报窗口签署意见后报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册管理科,备案通过后发放监理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执业手册。
即到即办。
提交材料
1、《广东省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表》一份;
2、岗位证书复印件;
3、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第2、3、4项贴在申请表第二面贴证处);
5、二寸彩照一张(不含申请表所贴)。
六、补发或更换资格证书
直接到省注册部门办理。
法律依据
1、《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1992年建设部18号令)
2、《关于省外驻粤监理单位注册监理工程师实行备案制度的通知》(粤建注发〔2002〕26号)
3、《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1992] 建建监字第21号)
4、《深圳市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违法后果
按照《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理工程师注册机关根据情节,分别给予停止执业、收缴《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收缴《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限期四年不准参加考试或注册的处罚,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经注册,以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监理业务的;
(二)以监理工程师个人名义承接工程监理业务的;
(三)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
第二十二条 因监理工程师的过错造成利害关系人严重经济损失的,除追究其所在单位经济责任外,还应撤消其注册,收缴其《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3注册造价工程师办事指南
声明:本指南所列申办条件和提交材料,以当时人事部门或省注册部门的要求为准。
一、 造价工程师的报考
申办条件
凡在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咨询、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和部门中,从事工程建设、计价、评估、评价、技术经济分析和工程造价(工程估、概、预、结、决算)审查(核)、控制及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者,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全科(四科)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只考《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科:
1、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1996年底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造价工作业务满15年;
2、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1996年底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造价工作业务满20年;
3、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1996年底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造价工作业务满25年;
以上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必须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
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
1、每年的报考时间由人事部确定,我市将在每年的5月份在深圳建设信息网()和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公布有关报考程序。
2、通过深圳市考试中心网输入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
3、在规定时间内把报名材料报深圳市人才市场6楼(即到即办);
4、由深圳市职称管理办公室和建设局负责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5、初审合格者由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和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共同审查报名资格;
6、复审合格者由深圳市考试中心统一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将注明考试时间及地点。
提交材料
1、《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2、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在核验后即退还,复印件须经报考人所在单位验证盖章以及盖市造价工程师协会的“与原件同”专用章;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年限证明原件;
4、近期免冠正面相同2寸黑白相片3张。
以上证明材料,按A4纸大小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特别提示: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办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二、造价工程师的初始注册
申办条件
经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的人员,应当在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后三个月内,申请初始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刑事处罚,且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五年的;
3、在工程造价业务中有重大过失,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且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两年的;
4、在申请注册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
1、申报人员可在网上下载申请表,或凭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成绩单到造价工程师协会领取申请表;
2、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由聘用单位将申请表和备齐有关材料报窗口;
3、按网上通知到窗口领取结果。
提交材料
1、建设部统一印制的《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复印无效);
2、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备查,加盖“已申请注册”专用章后退还本人);
3、学历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将复印件粘贴在每份申请表填表说明处;
4、在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单位注册的人员,申报材料时应提交其所在单位的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将其粘贴在每份表填表说明处;其中在专营工程造价咨询、会计师及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注册的人员,同时提交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档案存档证明、交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凭证;
5、本人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的年限证明;
6、工作业绩和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总说明(应包括工程概况、委托单位、委托时间、本人承担范围、完成时间、成果质量);
7、与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相应的合同或协议;
8、工作业绩和成果文件具体内容。工作业绩和成果文件应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 近两年编制或审核过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单项或单位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上的估算、概算、预算、标底、结算等成果文件及相应的委托书或合同书二份。
(2) 编制或审核省、部级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工作报告或省、部级以上定额编制大纲(定额编制总说明、编制原则、适用范围、章节划分等)及定额封面、编制人员名单的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编制单位公章)。
9、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相片2张。
以上材料用A4纸,按顺序编写目录后装订成册(除申请表外),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特别提示
造价工程师的初始注册每年办理一次,具体时间由省注册中心决定。
三、注册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
申办条件
注册有效期满要求继续执业的,造价工程师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前两个月向主管部门申请续期注册。造价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续期注册:
1、无业绩证明和工作总结的;
2、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执业的;
3、未按照规定参加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或者继续教育未达到标准的;
4、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
5、在工程造价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
6、在工程造价活动中有过失,造成重大损失的。
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
1、申请人先向聘用单位提出续期注册申请;
2、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由聘用单位将申请表和备齐有关材料报窗口;
3、按网上通知到窗口领取结果。
提交材料
1、建设部统一印制的《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复印无效);
2、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备查,加盖“已申请注册”专用章后退还本人);
3、学历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将复印件粘贴在每份申请表填表说明处;
4、在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单位注册的人员,申报材料时应提交其所在单位的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将其粘贴在每份表填表说明处;其中在专营工程造价咨询、会计师及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注册的人员,同时提交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档案存档证明、交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凭证;
5、本人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的年限证明;
6、继续教育证明复印件;
7、工作业绩和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总说明(应包括工程概况、委托单位、委托时间、本人承担范围、完成时间、成果质量);
8、与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相应的合同或协议;
9、工作业绩和成果文件具体内容。工作业绩和成果文件应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 近两年编制或审核过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单项或单位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上的估算、概算、预算、标底、结算等成果文件及相应的委托书或合同书二份。
(2) 编制或审核省、部级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工作报告或省、部级以上定额编制大纲(定额编制总说明、编制原则、适用范围、章节划分等)及定额封面、编制人员名单的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编制单位公章)。
10、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相片2张。
以上材料用A4纸,按顺序编写目录后装订成册(除申请表外),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四、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变更
申办条件
申请人在变更工作单位后两个月内,需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
1、变更申报表可在深圳建设信息网上下载;
2、由聘用单位将变更材料报窗口,即到即办;
3、窗口人员仅对申报表签署意见及盖专用章。
提交材料
1、注册变更申请表一式4份;
2、聘用单位的聘用合同(聘用期不少于1年且合同应有本人签字);
3、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
4、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5、外省来深圳注册人员应提供由外省注册机构出具的未注册证明或核销证明,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6、在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单位注册的人员,申报材料时应提交其所在单位的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将其粘贴在每份表的填表说明处;其中在专营工程造价咨询、会计师及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注册的人员,同时提交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档案存档证明、交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凭证;
7、身份证复印;
8、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相片2张。
以上材料用A4纸,按顺序编写目录后装订成册(除申请表外),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五、年检
申办范围
已注册的执业造价工程师。
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
1、需年检人员由聘用单位在窗口领取年检表;
2、经单位同意签字盖章后,将年审材料报窗口;
3、省注册中心办理后取回;
4、按网上通知到窗口领取结果。
提交材料
1、广东省建设厅统一印制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年检表》一式两份(复印无效);
2、《造价工程师上年度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情况汇总表》
3、本人上年度完成的三个典型业务报告封面复印件(反映本人执业单独和执业专用章使用情况)或两封工程造价业务报告;
4、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反映本人上年度继续教育情况);
5、其他能反映本人一年来表现情况的材料。
特别提示
年检通知一般可在深圳建设信息网或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的网站()上查阅。
六、补发或更换资格证书
提交材料
1、填写《注册证书或执业专用章补发(更换)登记表》(网上下载)一式二份;
2、更换证书的,要提供已损坏的资格证原件;
3、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像片一张。
办理程序和时限
由所在单位报窗口签署意见后,自行送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即到即办。
法律依据
1. 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1996年8月26日人发[1996]77号)
2. 《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5号)
3. 《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建标[2002]187号)
违法后果
1、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的人员,在申请初始注册、续期注册、变更注册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注销《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并收回执业专用章。
2、未经注册以造价工程师名义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时,由省级注册机构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可处以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造价工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执业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销《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并收回执业专用章。
4、造价工程师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销《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并收回执业专用章。
5、注册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由有关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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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的资质如何分级?各应具备什么条件?
一、监理单位的资质分级:
建筑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三级,不同资质等级的建筑工程监理单位承担不同的建筑工程监理业务。
二、应具备的条件:
1、甲级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2)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25人;
(3)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4)近三年内监理过五个以上二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者三个以上二等专业工程项目。
甲级工程监理单位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一、二、三等工程。
2、乙级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2)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5人;
(3)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4)近三年内监理过五个以上三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者三个以上三等专业工程项目。
乙级工程监理单位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二、三等工程。
3、丙级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2)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5人;
(3)注册资本不少于10万元;
(4)承担过二个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者一个以上专业工程项目。
简介:
监理单位是受业主委托对工程建设进行第三方监理的具有经营性质的独立的企业单位。它以专门的知识和技术,协助用户解决复杂的工程技术问题,并收取监理费用,同时对其提供的建筑工程监理服务承担经济和技术责任。
工作要求:
1.独立性:咨询企业与建筑承包人或器材制造商不能互为股东或合伙人。
2.专业能力:拥有能够胜任委托项目的专家和管理该项目的专门人才。
3.工作业绩和经验:具有从事咨询工作的经验,并要通过某些具体项目所取得的成效来说明。
4.声誉:在同行和业主中的声望。即对业务水平、服务态度、工作成效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注册监理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
甲级资质由建设部审批;乙级以下由省建设厅审批,报建设部备案。
(一)行政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十三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二)行政许可条件
具体条件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2号)第五条的规定。
(三)申请材料目录
1、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以上万人民币;
(3)企业章程;
(4)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工作简历、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5)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2、申请资质升级,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2)《监理业务手册》及已完成代表工程的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及监理工作总结。
3、申请资质增项,需提供下列资料: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4)企业原资质证书副本。
(四)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人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2、省建设厅进行审核,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
(五)行政许可办理期限
省建设厅自受理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经分管厅长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六)行政许可数量
无限制。
(七)行政许可办理机构
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以上审核许可以当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