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可以 *** 吗
可以是可以,不过业务多广东省广州市林业调查资质能转让吗的话建议自己申办会更好。
初次办理应当从丙级或丁级开始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广东省广州市林业调查资质能转让吗:
(一)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三)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5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丁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林业(学)相近专业学历,并从事过林业调查或作业设计工作的人员3人以上。
需资料齐全:
单位资格申请表、
单位证明材料、
人员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
向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申报,由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征求申请单位所在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国家林业局直属(中央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可直接向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申报。
需要注意: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每年申报一次( 一般在4—6月份) , 审批时长6个月左右( 一般10月份出公示)。因为林业资质审批流程比较长,而且每年就申报一次。
错过需要再等一年 作者: 出处:
广东能办理的林业资质有哪些?办理条件是什么?
为适应造林绿化业务工作需要,对原省林学会营造林专业委员会认定的营造林资质作相应的变更和调整:
1.“广东省营造林工程施工单位资质”更名为“广东省造林绿化施工单位资质”,“广东省营造林工程监理单位资质”更名为“广东省造林绿化监理单位资质”,均归口省林学会森林经营专业委员会管理;
2.“广东省营造林工程规划设计单位资质”更名为“广东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质”,归口省林学会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专业委员会管理;
3.广东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组织、监理单位资质名称不变,仍归口省林学会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业委员会管理。
资质类别
本次启动的资质认定的类别为3类5种:
1.造林绿化类:广东省造林绿化施工单位资质、广东省造林绿化监理单位资质;
2.林业调查设计类:广东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质;
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类:广东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组织资质、广东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理单位资质。
广东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质丙级: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 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成立年限不低于 6 个月。
b) 有固定独立的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 100 m2 )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c) 技术负责人应是具有林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正式职工;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10 人以上,其中,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 3 年以上的林业中级技术人员不少于 5 人;退休技术人员不超过 1 人。
d) 能独立承担一般县级森林资源调查和林业规划设计业务。
广东省造林绿化施工单位资质丙级
5.2.3.1 资历和信誉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
b)上一年度净资产不少于 30 万元;
c)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 50 ㎡;
d)单位成立时间不少于 6 个月;
g) 没有发生造林施工质量事故或因造林质量原因被有关单位通报批评。
5.2.3.2 技术力量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正式职工不少于 5 人,其中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 60%;
b)林业中级技术人员不少于 2 名,其中林业工程师不少于 1 名;
c)技术负责人是具有林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正式职工。
5.2.3.3 技术装备及管理制度
应具备以下条件,其中对施工装备不做硬性要求:
a) 具有完成造林绿化工程施工必要的技术装备;
b) 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经营、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广东省造林绿化监理单位资质丙级
5.3.3.1 资历和信誉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
b)上一年度净资产不少于 30 万元;
c)有相对固定的、独立的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 50 ㎡;
d)单位成立时间不少于 6 个月;
e)没有发生造林监理质量事故或因监理原因被有关单位通报批评。
5.3.3.2 技术力量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正式职工不少于 8 人,其中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 50%;
b)具有林业中初级以上技术人员不少于 5 名,其中具有林业工程师资格的正式职工不少于 1 名;
c)技术负责人是具有林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农林类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正式职工。
5.3.3.3 技术装备及管理制度
应具备以下条件,其中对监理装备不做硬性要求:
a)具有开展造林绿化工程监理必要的技术设备和相关软件;
b)有较完善的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广东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组织资质丙级应具备以下条件:
——持有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具有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经历的林业中级技术人员 1 名以上;
——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 5 名以上,其中中级及以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不少于 1 名;
——具备电脑、照相机、手持全球定位仪、除治作业器械、防治作业车辆等林业有害生物调查、
监测、取样和防治的技术装备,并具有防治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不低于
10 hm
2 /天的作业能力。
资质转让都需要注意什么
一、公司经营状态
建筑资质企业股权转让相当于收购一家建筑企业,毕竟建筑资质证书不能单独转让,它和公司是一体的。因此,在办理转让时,一定要检查转让企业的信息,如:是否合法经营、是否在经营中受到过处罚、在工商局的档案中是否有不良的记录,失信,股权冻结/质押等,防止接手之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二、年检
年检是国家检查企业经营情况的重要手段,每年都会在固定的时间内参与年检,相关部门要进行检查的。如果企业没有参与年检的话,会被记录在工商局的档案中,对企业的信用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还可能会面临处罚。
因此,企业在办理建筑资质时候,一定要查看公司是否按要求参加年检了。
三、调查债务
建筑企业办理建筑资质并不容易,需要投入大量财力、人力和物力,所以企业没有特殊原因不会进行建筑资质转让。因此,受让企业在接手转让企业时,就要注意转让企业是否存在债务情况,如面临巨额债务。
所以建筑企业进建筑资质转让前,要对转让企业进行先行调查,然后在转让合同中做出说明,明确告知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四、检查公司证件
查看公司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有效期非常重要,比如资质证书,如果已经超过有效期,就需要重新办理,这样太过麻烦,对受让方来说可能造成损失。查看各类人员证书是否齐全,如果人员不到位,收购资质以后,还需要自己花费成本去配人。
五、纳税申报
建筑资质转让涉及到公司变更,办理建筑资质转让时需要将公司一并进行转让。而公司变更涉及到公司股权变更,股权变更需要向税务进行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包括: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印花税的比较的费用,而其他两种只有建筑资质转让才涉及。
因此,建筑企业进建筑资质转让前,一定要向税务进行纳税申报。
六、变更事项
办理建筑资质转让即是办理公司变更,而公司变更涉及很多方面。一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企业需要先到工商部门办理法人变更,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2)到银行变更对公账户,到税务机关做变更登记;
3)通过办理好变更的营业执照办理建筑资质变更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
总之,建筑资质转让可以给创业者很多的便利,但实际操作却不是那么简单,了解建筑资质转让的注意事项,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哪些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根据《森林法》第十五条规定,下列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一、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
二、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
三、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
森林使用权的转让,是指使用权人将其享有的林木使用权或者林地使用权,一定期限内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他人。森林转让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生态效益优先
把生态建设作为林业发展的第一任务,以提高森林资源的生态功能,保障生态环境不被破环为前提。
二、坚持林地所有权和用途不变
防止以投资发展林业为名,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将林地改变为非林地。
三、评估在先
国有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规定、规程先行评估。
四、自愿、公开、公平、公正
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转让必须体现双方的意愿,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公开转让程序和结果,赋予社会各方面平等参与和监督的权利。
五、谁经营谁受益
森林、林木和林地转让,面向国内外法人和自然人,凡是有经营能力的社会主体均可以参与,经营收益归经营者所有,可以继承、转让、低压、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的出资条件。
六、森林、林木和林地转让协调一致
林地使用权转移时,林地上的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一并流转,但不包括林内野生动物、地下矿物和埋藏物。
七、森林资源培育规划统一协调
转让的森林和林地,必须按照国家批准的森林分类区划进行经营,符合森林资源培育和利用方向。
扩展资料:
《森林法》第十五条规定下列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以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但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
(一)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
(二)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
(三)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
依照前款规定转让、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的,已经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可以同时转让,同时转让双方都必须遵守本法关于森林、林木采伐和更新造林的规定。
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森林资源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森林资源的利用是随着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在农业社会,人类从森林樵采柴炭作为能源,采伐木材修建宫室、庙宇、房屋;在工业社会,人类从森林取得木材用作造纸、家具、车船和建筑材料。
当代社会,人类利用森林资源不仅是取得林产品,更要发挥它的生态屏障作用,还要它提供人们休闲游憩场所。但森林资源是有限的,不合理的滥伐森林会造成生态灾难。因此,处理好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间的矛盾,建立森林保护体系,是保证森林资源持续而高效利用的前提。
首先,要根据森林资源的特点和地区经济发展的条件,制订森林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合理安排林业生产的结构与布局。其次是制定保护森林的法令,实行以法治林,严惩滥砍滥伐森林,限制采伐量和采伐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林木采伐实行限额管理和采伐证制度,并提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防治病虫害和制止乱砍滥伐的“三防”体系。最后是建立自然保护区,保护森林动植物资源。
资质转让怎么办理
资质转让的本质是公司转让,要进行以下操作。法定代表人变更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相当于公司的对外代表,在实际情况中,法人就是公司的投资者和创办人。当一家公司转让给另外一个主体时,最直接导致的是负责人发生变化,也就是说法人必须进行变更,否则不能称为转让。银行账户变更银行账户和企业息息相关,法人变更后,对公账户也要变更。
一、资质转让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一定要调查了解清楚要收购的企业的财务状况是否有负债,不然到时候你把对方的公司收购过来却还要替对方还钱那就不划算了;
2、了解公司业绩及在建项目情况,及有没有出现过事故等;
3、营业执照有效期及营业执照年检是否合格;
4、资质证书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等。
二、资质转让基本流程:
1,接受资质转让方或资质受让方的委托,明确意向成交价格及委托服务费用;
2,按照资质转让方或资质受让方的要求寻访合适的成交对象;
3,双方各自委托一个律师或法律顾问进行初步接触;
4,共同指定一个资产评估机构对资质转让方的公司进行资产评估,明确债权债务关系;
5,资质转让方与受让方签署《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按照约定进行公司股权变更;
6,营业执照变更完成后,持资质证书到主管部门完成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的转让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