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消防维修保养需要什么资质和证件
第八条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二级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法人资格,场所建筑面积二百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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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仪器、设备、设施;
(三)注册消防工程师六人以上,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至少三人;
(四)操作人员取得中级技能等级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其中高级技能等级以上至少占百分之三十;
(五)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一级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二级资质三年以上,且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执业行为记录;
(二)场所建筑面积三百平方米以上;
(三)与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仪器、设备、设施;
(四)注册消防工程师十人以上,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至少六人;
(五)操作人员取得中级技能等级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其中高级技能等级以上至少占百分之三十;
(六)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七)申请之日前三年内从事过至少二十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体建筑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活动;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广东哪里可以鉴定森林消防员
广东鉴定森林消防员在广东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地址是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西九塘,也可以在官网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进行证书鉴定查询。森林消防员证书可作为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时,接受过相关职业资格培训的证明,是对参加培训者的专业常识、技术、能力的认可。
消防资质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一、消防资质办理流程:
1.填写《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一百平方米以下的场所先到当地派出所加意见后交来,一百平方米以上场所直接交来。
2.面申办报告(请用墨水笔填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未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新开办企业需提供到工商领取的《企业名称预先登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场地室内平面图、四置图(场地室外前后左右四周配置平图,即室外平面图)。
5.场地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协议。
6.提交企业消防制度,灭火、疏散预案(自行制定)。
7.属住宅、宅基地的场所请先到规划部门申办改变使用性质后再行申报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企业在办理消防资质的时候需要具备以下的一些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相应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
8、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厂房产权证书、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二、办理消防资质需要满足一定的资金和人员标准消防一级资质要求,
(一)企业主要人员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五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十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三十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二十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三十人。
(二)消防二级资质人员的相关要求: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三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八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六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十五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二十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一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二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条 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
第十一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第十二条 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未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报告。
林业局防火通道用什么资质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广东省广州市林业消防资质:需要消防总局批准的防火消防工程资质广东省广州市林业消防资质,这个资质是要经过消防局的检测才有的,办理难度是很大的,所以林业局防火通道需要消防总局批准的防火消防工程资质。
广东省林调资质等级划分及林调业务范围
广东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等级划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广东省广州市林业消防资质,其特点为:
1. 首次 申请只能申请林调 丙级 资质广东省广州市林业消防资质;
2.首次申请公司成立年限要满 6个月;
3.需满足 年限 及 业绩 要求 方可升级 资质;
4.所有林调技术人员均需 广东省人员。
以广东省林调丙级资质等级为例:
1.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广东省广州市林业消防资质,成立年限不低于 6 个月;
2.有固定独立广东省广州市林业消防资质的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 100 m )和必要的专业 设备;
3.技术负责人应是具有林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正式职工;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10 人以上 ,其中,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 3 年以上的 林业中级 技术人员不少于 5 人 ;退休技术人员不超过 1 人;
4能独立承担一般县级森林资源调查和林业规划设计业务。
广东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资质业务范围:森林资源调查监测与评价、林业规划设计、可行性报告咨询、林业标准制定等。
广东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资质业务范围:森林资源调查监测与评价、林业规划设计、可行性报告咨询、林业标准制定等。
广东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办理流程说明
广东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办理流程说明,消防工程师必看!
各市公安消防局、深圳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广东省广州市林业消防资质:
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9号)、《广东省公安厅关于贯彻执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公通字〔2014〕193号)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广东省广州市林业消防资质我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申报工作,规范完善资质许可流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许可条件
全省范围内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和消防安全评估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依法向省公安厅消防局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取得相应的资质。申请机构应满足《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的资质条件,提交《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和《广东省公安厅关于贯彻执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资质申请”等要求的相关材料(验资证明无需再提供)。
二、办理程序
(一)注册消防工程师聘用信息登记
按照公安部消防局的有关要求,省公安厅消防局不再对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注册进行审查,待国家相关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实施后,按其管理规定执行。
聘用单位应将其聘用执业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聘用信息报送省公安厅消防局登记。在国家相关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及全国网上信息注册系统运行前,注册消防工程师本人及其聘用单位法人代表(或委托人)需现场提交登记材料,分别签订《信息真实性和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注册消防工程师受聘信息登记流程,按照本通知第三点有关要求执行。注册消防工程师聘用信息未按规定进行登记的,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中,将视为申请材料不齐全。
(二)资料预受理
为强化服务,方便群众和单位办事,省公安厅消防局委托各地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申请人应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业务受理窗口提交资质申请材料。
各地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应按照资质条件和申请材料要求,对照《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材料初步审查意见》内容(见附件2),严格审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一致性,认真填写并出具初步审查意见,并在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上加盖窗口“经与原件核对无误印章”。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补办全部内容。对于申请材料符合申报要求的,申请人可于工作日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材料初步审查意见》与申请材料一并报送省公安厅消防局。
(三)申请受理
省公安厅消防局接到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后,依法进行受理,出具受理凭证,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评审。专家评审按照公安部消防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家评审工作规则》(公消〔2014〕98号)等执行。
(四)评审公示
省公安厅消防局根据专家评审结果作出许可决定的,在“广东消防信息网”向社会公示十日,公示时间不计入审批期限。公示期满且不存在问题的,省公安厅消防局在公示期满后的'首个工作日予以发放资质许可证书。资质证书期限届满需要续期的,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现机构申请资质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者取得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均可向省公安厅消防局书面反映。申请机构有“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行为的,按照《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六章法律责任”相关规定处理。
三、互联网登记流程
(一)网上申报
1、对于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技术人员,其聘用单位应在“广东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平台”()申请注册账户,上传《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等原件扫描件。
2、聘用单位账户设置成功后,扫描上传聘用信息材料原件,主要包括:
(1)《注册消防工程师聘用信息登记表》(见附件3);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3)有效身份证明;
(4)与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文件、聘用证明;
(5)申请登记前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聘用合同签订日期距提交登记审批申请不足三个月时,应提交此期间全部月份的社会保险证明;对于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应当提供退休证明材料;
(6)原工作或聘用单位出具的解聘合同、离职证明等证明材料。
(二)资料核查
1、省公安厅消防局工作人员对上传材料是否完整、内容填写有无错漏,扫描件是否清晰可辨等进行核实。
2、核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核查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年龄(十六周岁至七十周岁);
(2)核查身份证信息与资格证书信息的一致性;
(3)核查材料的有效性。
3、资料上传齐全通过核查后,相关人员可于国家法定工作日持相关材料(内容同网上申报时上传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提交材料请使用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复印件经本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到省公安厅消防局现场核对材料,并签订《信息真实性和诚信承诺书》。
(三)信息公开
注册消防工程师聘用信息情况经登记后,省公安厅消防局在“广东消防网”()和“广东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平台”()公布,同时每季度报送公安部消防局一次。
注册消防工程师聘用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平台和书面报告省公安厅消防局申请登记信息变更。如发现注册消防工程师本人及其聘用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其签订的《信息真实性和诚信承诺书》给予警告,一年内不再予以登记,且将其不良行为记录抄告原发证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社会化消防技术服务工作的开展,是消防工作社会化的必然要求,是消防监督机制改革中的重要内容。各市公安消防局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和要求,明确专门人员负责,严格组织实施。
(二)广泛宣传、畅通渠道。省公安厅消防局应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公告,各市公安消防局要借助新闻媒体、支队网站、业务大厅、官方微信等向社会进行公布,主动公开许可条件、工作程序、时限要求等信息。申请人可通过“广东消防信息网”进行网络咨询,也可到省、市两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现场咨询。
(三)客观公正,严肃纪律。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窗口工作人员要热情服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资料审查,提高办事效率。同时,要严格遵守“四个严禁”等各项规定,不得滥权、徇私、玩忽职守、不得参与申请资质、不得参与服务机构经营活动、不得私自设定前置,限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