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消广州市地方性法规中的部分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的决定
一、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96项)
地方性法规取消的审批事项序号取消的审批事项名称规定审批事项的法规条文备注法规序号法规标题施行时间1广州市城市快速路路政管理条例1999年7月1日1快速路路政管理机构对在快速路用地范围内修建跨(穿)越快速路桥梁、渡槽、杆线等设施以及设置或者移动标志牌、广告牌的审批第五条 在快速路用地范围内广东省广州市取消林业工程资质文件,修建跨(穿)越快速路桥梁、渡槽、杆线等设施广东省广州市取消林业工程资质文件,以及设置或移动标志牌、广告牌,必须经快速路路政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市 *** 已列作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快速路路政管理机构对在快速路上进行施工或临时占用快速路的审批第八条 在快速路上进行施工或临时占用快速路的,需经快速路路政管理机构批准后,施工或临时占用的单位方可与经营单位签订合同,并在批准的时间内修复路面、清理现场。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市 *** 已列作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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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2000年9月1日3专门机构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认定第十条 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实行认定制度,由专门机构对在本市实施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进行技术等级、市场前景、风险程度、知识产权状况等方面的认定。具体的认定办法由市人民 *** 制定。市 *** 已列作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3广州市生态公益林条例2000年9月1日4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在生态公益林范围内开展森林旅游、休闲等非木质资源开发利用的审批第二十六条 在生态公益林范围内,按照建设规划进行林副产品及森林旅游、休闲等非木质资源开发利用的,应当报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市 *** 已列作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在生态公益林范围内进行林副产品开发利用的审批继续保留。4广州市专利管理条例2001年11月1日5有关部门对质押的专利权有效性的审核审批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人应当向有关部门提供专利权有效证明: (一)申请市级科技、经济计划项目中已含有专利技术的广东省广州市取消林业工程资质文件;(二)以专利权质押的;(三)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或者海关保护专利权的;(四)申请专利产品税收优惠的;(五)其广东省广州市取消林业工程资质文件他需要认定专利权有效的。市 *** 已列作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6有关部门对输入或者输出技术、成套设备、关键设备和输入从未在国内销售过的产品、材料以及输出从未在输入国销售过的产品、材料的审批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需要经 *** 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提供专利检索报告:(一)输入或者输出技术、成套设备或者关键设备的;(二)输入的产品与材料从未在国内销售过的;(三)输出的产品与材料从未在输入国销售过的;(四)申请列入 *** 计划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五)科研成果申请鉴定、登记或者评奖的;(六)其他需要进行专利文献检索的。市 *** 已列作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取消的行政备案事项(7项)
地方性法规取消的备案事项序号取消的备案事项名称规定备案事项的法规条文备注法规序号法规标题施行时间1广州市建筑条例1997年10月1日1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的备案第九条第一款 中央、部队、省和外地在本市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中介服务的单位,承接省管建设工程的,应当将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承接本市市属建设工程的,应当办理注册手续,从事与资质证书相适应的建筑活动。不办理注册手续的,不得从事与市属建设工程有关的建筑活动。市 *** 已列作取消的行政备案事项。2第九条第二款 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台湾地区及国外经济组织在本市从事建筑活动,承接省管建设工程的,应当将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承接市属建设工程的,应当办理注册手续,经核准后从事建筑活动。不办理注册手续的,不得从事与市属建设工程有关的建筑活动。市 *** 已列作取消的行政备案事项。
2广州市地名管理条例1999年8月1日3市或县级市地名行政管理部门对公开出版的本市行政区域内交通、旅游指南等与地名密切相关的图册的备案第十六条 凡公开出版本市行政区域内交通、游旅指南等与地名密切相关的图册的,应当在出版前送市或县级市地名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地名,并在出版后送市或县级市地名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市 *** 已列作取消的行政备案事项。3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定2001年6月1日4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固体废物移出本市的备案第十五条第三款 固体废物转移出本市的,应当遵守接收地的有关规定,并由移出单位报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市 *** 已列作取消的行政备案事项。4广州市专利管理条例2001年11月1日5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专利信息发布会和专利产品展示会的备案第十六条 举办专利信息发布会或者专利产品展示会的,应当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或者其授权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在举办前报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备案。 市 *** 已列作取消的行政备案事项。5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条例2003年1月1日6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预售人出具的委托书或者预售人与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签订的委托合同的备案第十七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依法准予销售的预售商品房,应当持预售人出具的委托书或者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到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市 *** 已列作取消的行政备案事项。6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2008年1月1日7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供水企业二次供水设施保洁等作业档案的备案第二十条 供水企业应当负责用户共用水设施的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确保二次供水的水质。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等作业应当符合相关保洁规范的要求。供水企业应当建立相关的档案,记录作业人员、日期、水样送检等情况,并定期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市 *** 已列作取消的行政备案事项。
林业资质取消了吗
住建部下发通知广东省广州市取消林业工程资质文件,正式取消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广东省广州市取消林业工程资质文件,同时要求不得以任何方式广东省广州市取消林业工程资质文件,强制要求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资质作为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的条件。意味着园林绿化资质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广东省广州市取消林业工程资质文件,今后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不再需要园林绿化资质广东省广州市取消林业工程资质文件!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消广州市地方性法规中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广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0号)
广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04年6月15日表决通过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消广州市地方性法规中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业经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7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4年8月6日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消广州市地方性法规中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2004年6月15日广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2004年7月2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十三条“本法施行前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制定机关应当依照本法规定予以清理”的规定,广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主任会议提请审议的关于取消广州市地方性法规中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议案,决定取消广州市地方性法规中的68项行政许可事项。市人民 *** 及其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以后的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出现管理脱节。本决定报请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予以公布。
附件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取消的广州市地方性法规中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68项)
类别
地方性法规 取消的
许可事
项序号
取消的许可事项名称
规定许可事项的法规条文
备注
法规
序号 法规标题
通过时间
公
安
民
政
类
1
广州市 *** 游
行 *** 若干规
定
1990年
4月20日
1
市人民 *** 对在中山纪念
堂等特定场所举行 *** 、
*** 、 *** 的批准
第九条 申请在中山纪念堂、广州起义烈士陵园、英雄广场
、黄花岗烈士墓园、天河体育中心、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和海珠
广场举行 *** 、 *** 、 *** 的,须经主管机关审核后报市人民政
府批准。
在广州市举行 *** 、
*** 、 *** 的许可手
续,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 *** *** ***
法》、《广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
会 *** *** 法〉办法
》和《广州市 *** 游
行 *** 若干规定》的
有关规定办理。2
广州市养犬管
理规定
1995年
11月30日
2
市公安局对在非限养区开
设犬只养殖场、销售店
(档)的批准第十七条 在非限养区开设犬只养殖场、销售店(档)的,
须申请市畜牧兽医部门对其卫生设施、防疫设备是否合格进行审
查并报经市公安局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3
市畜牧兽医部门对犬只诊
疗服务的批准
第十八条 从事犬只诊疗服务的单位和个人,须报经市畜牧
兽医部门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动物诊疗许可证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
物防疫法》第四十五
条的规定申领。3
广州市殡葬管
理规定
1998年
2月18日
4
市、县级市民政部门对生
产、销售殡仪丧葬用品的
单位和个人的审查批准第二十三条 生产、销售殡仪丧葬用品的单位和个人,须经
市、县级市民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
,方可经营。
5
民政部门对公墓、骨灰堂
(楼)的经营者发布经营
性骨灰堂(楼)、公墓广
告的同意第二十四条 未经民政部门同意,公墓、骨灰堂(楼)的经
营者不得发布经营性骨灰堂(楼)、公墓广告。
4
广州市水上治
安管理条例
1999年
8月6日
6
水上公安部门对在当地水
上从事娱乐业的审核同意第二十一条 在水上从事旅馆、娱乐业的,必须经所在地水
上公安部门审核同意。
7
水上公安部门对在当地水
上开办收购生产性废旧金
属业的《特种行业经营许
可证》的核发第二十二条 在水上开办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业的,必须向
所在地水上公安部门报请核发《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并应当
在固定的水上经营场所从事收购业务,不得利用船舶在水上设置
流动收购点。
财
经
类
5
广州市公路路
政管理条例
1994年
1月20日
8
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对砍伐
路树、铲除花草的批准
第十三条 下列行为必须报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批准:
(一)履带车、铁轮车和其他有损公路路面的车辆在公路上
行驶;
(二)超过限高、限宽、限长、限载标准的车辆通过公路、
桥梁、隧道和渡口码头;
(三)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各种灯饰、标志、牌坊
、牌架以及信号灯等设施;
(四)砍伐路树、铲除花草;
(五)开设与公路连接的交叉道口。
上款第(二)、(五)项规定的行为,在批准前应征询公安
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砍伐路树的许可手续
7月1日将取消哪些企业资质认定的办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做好改革后续衔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国发〔2021〕7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停止受理本文附件所列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首次、延续、增项和重新核定的申请,重新核定事项含《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规定的核定事项。2021年7月1日前已受理的,按照原资质标准进行审批。
二、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
三、自2021年7月1日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企业注册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备案手续。企业提交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等信息材料后,备案部门应当场办理备案手续,并核发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资质证书后,即可承接施工劳务作业。
四、对于按照实行告知承诺方式改革的许可事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资质目录,制定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告知承诺内容、核查办法和办事指南。对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经核查发现承诺不实的,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对于按照优化审批服务方式改革的许可事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推动线上办理,实行全程电子化申报和审批。要精简企业申报材料,不得要求企业提供人员身份证明和社保证明、企业资质证书、注册执业人员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654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范围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93号)明确的试点时间统一延长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之日。
国发〔2021〕7号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如下图:
住建部通知:正式取消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
建办城[2017]2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6号)关于删除《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六条“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的决定,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的相关申请。
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要求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资质作为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的条件。
三、各地要按照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创新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管理方式,探索建立健全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信用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四、《关于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核准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5]133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此前有关园林绿化企业管理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均以本通知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4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广州市人民 *** 关于取消调整保留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
一、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16项)
实施主体序号项目名称备注市 *** (市林业
和园林局实施)1
迁移古树名木审批
市发展改革委2市级限额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市国土房管局3城市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核发市建委
4城市道路设计审批5中型房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市水务局
6水利工程开工审批7
设置排污口审批
由环保部门审批时
,征求水务部门意
见。市文化广电新闻
出版局8
非宗教内容的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
印证核发
市城管委9燃气设施改动许可市林业和园林局
10
“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年度经营
利用限额指标核定
11
公共绿地(公园绿地)、风景林地、防护
绿地、生产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
12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选址审批13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14在生态公益林内开展旅游经营活动的审批市档案局
15
向国家档案馆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出卖、
转让、赠送、交换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
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
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审批
广州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16
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
二、取消的非许可审批事项(44项)
实施主体序号项目名称备注市 *** (市法制办
实施)1
广东省人民 *** 行政执法证申领
审核
市经贸委
2食盐零售许可证核发 3生产水产养殖用盐审批 市教育局
4
民办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的核准
市科技和信息化局5民营科技企业核准 市公安局
6
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
(境外就业、留学除外)
待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
出台相关后续措施后遵照
执行。市民政局
7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建立银行基本
存款账户的审批
市财政局
8
行政事业单位设立银行账户的审
批取消后由财政部门加强监
管。9
预算单位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预
算限额审核取消后由财政部门加强监
管。10
财政贴息项目审批
取消后由财政部门加强监
管。11
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
工程预算、概算及决算的审批取消后由财政部门加强监
管。12
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审核
取消后由财政部门加强监
管。13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及年度财务报
告的审核取消后由财政部门加强监
管。14
由财政部门监管的企业国有产权
、资产处置的审批取消后由财政部门加强监
管。15
*** 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综合评
分法的价格权值调整的审批取消后由财政部门加强监
管。16
*** 采购进口产品的审核
取消后由财政部门加强监
管。17
地方国有金融企业的重要财务事
项、企业负责人薪酬、长期股权
激励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企业
年金方案审批取消后由财政部门加强监
管。
18部门预、决算的审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19
按月缴纳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
审批
实施主体序号项目名称备注市国土房管局
20限价房申购条件审核 21
省管权限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审
核取消审批,调整为部门职
责性管理工作。市环保局
22
进口列入限制进口目录的固体废
物初审
停止实施后,限制类进口
废物申请按照自动类进口
废物审批程序进行,市环
境保护部门出具监管意见
。市环境保护部门制定初
审取消后进口废物加工利
用单位环境监管方案,报
省环境保护部门告知性备
案。市建委23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准 市交委(市公路局
)
24
收费公路项目收费标准审核
该事项属省级审批事项。
25外商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业初审 市农业局(市海洋
渔业局)
26
进入海洋与渔业自然保护区缓冲
区活动的审批停止实施后调整部门职责
性管理工作。27
捕捞具有重要经济价值或者禁捕
的怀卵亲体水生动物苗种审核取消审批,调整为部门职
责性管理工作。28
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渔
船审核取消审批,调整为部门职
责性管理工作。市外经贸局
29
对外援助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
初审
取消后由行政管理相对人
直接向省商务主管部门申
请。30
外商投资企业易制毒化学品进出
口初审取消后由行政相对人直接
向省商务主管部门申请。31
申请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施工任务
实施企业资格的审核取消后由行政相对人直接
向省商务主管部门申请。32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 33
外商投资企业质押或者担保合同
审批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
版局
34
音像制品出口预先审核
35
报社记者站设立审核
取消后由行政相对人直接
向省级相关行政部门申请
。36
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
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
37
非宗教内容的连续性内部资料性
出版物准印证核发(中央驻粤、
省属单位除外)
38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设立
有限广播电视站审批
39市属及以下期刊出版增刊审批
实施主体序号项目名称备注市物价局
40
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初审
取消后由行政相对人直接
向省级相关行政部门申请
。41
桑(鲜)茧收购价格和干茧供应
价格待广东省定价目录修改后
一并实施。市林业和园林局42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资质核准 市安全监管局43四级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认可 市民防办
44
警报器、控制终端等设备报废审
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