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和林业部《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省林业厅主管全省森林植物检疫工作,省林木病虫防治检疫站负责执行全省森林植物检疫任务。各地(州、市)和县(市、区)的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分别由同级林业局(处) 主管,其执行机构是林木病虫防治检疫站。第三条 省、地、县各级要建立和健全森林植物检疫机构,设置检疫实验室或检验室,配备专职检疫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检验仪器设备及交通工具。第四条 各级林木病虫防治检疫站有权派遣专职检疫人员进入辖区车站、机场、仓库、农贸市场以及其他有关场所执行检疫任务,有权签发《植物检疫证书》,按规定收取检疫费。第五条 专职森林植物检疫员在执行检疫任务时,应穿着检疫制服,佩戴检疫标志,携带省林业厅签发的“森林植物检疫员证”。有关部门应为检疫人员执行任务提供方便。
林业企、事业局(总场)、林木种子公司(站)、林场、苗圃、种子园、母树林基地和林业院校、科研单位,可设 *** 检疫员或特邀检疫员,协助进行检疫工作,但不得签发检疫证书。 *** 和特邀检疫员由所在单位推荐,分别由所属地、县林业局(处)审核,省属单位由所在地区林业局(处)审核,报省林业厅备案。第二章 检疫对象的划定、控制和扑灭第六条 林业部制定的《国内森林植物检疫对象和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林产品名单》和我省制定的《甘肃省森林植物检疫对象和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林产品补充名单》,由省林业厅制定,并公布执行。是各级林木病虫防治检疫站执行检疫时的依据。各地(州、市)和县(市、区)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调运、引种之前,可根据本地区情况,提出应检对象要求。第七条 各地(州、市)和县(市、区)林木病虫防治检疫站对辖区内的森林植物检疫对象,每隔五年普查一次,并编制检疫对象分布资料,报省林木病虫防治检疫站。第八条 对局部地区发生检疫对象的,应划为疫区,采取封锁、扑灭措施,严防检疫对象传出;发生地区如较普遍,应将尚未发生的地区和已彻底扑灭的地区划为保护区,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检疫对象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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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疫区和保护区的划定,由地(州、市)和县(市、区)林业局(处)提出,经省林业厅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 *** 批准公布执行;其改变和撤销的程序与划定时同。
(二)疫区和保护区的范围涉及邻近省、区的,由省林业厅与有关省、区林业行政部门共同提出,报林业部批准后划定。
(三)疫区和保护区是用行政手段强制实施检疫措施的区域。各级检疫机构可根据情况在实施区域范围的交通要道设检疫哨卡;交通、工商行政、林业管理部门所属的检查机构和有关单位应密切配合。
(四)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检疫对象(活体)带入非疫区进行试验研究,确因教学、科研特殊需要在非疫区进行研究的,属于国家规定的,需经林业部批准;属于省补充规定的,需经省林业厅批准,并应采取严密有效措施,防止疫情扩散。第九条 各级检疫机构对新传入的检疫对象和危险性的森林病虫,应及时查清情况,采取封锁和扑灭措施,并报告同级人民 *** 和上级林业厅、局(处)。第十条 对疫情调查及检疫对象封锁扑灭工作所需的药剂、人工和处理受感染的森林植物、林产品及其他物资的防治费、补助费,由各级财政部门在每年的林业事业费中安排。第三章 产地检疫第十一条 各级检疫机构应对本辖区的苗圃、种子园、母树林及其他种苗繁育基地实施产地检疫,无论是国营、集体或专业户,所繁殖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必须事先向当地检疫机构申请检疫,由专职或 *** 检疫员进行检疫,填写《产地检疫记录》,经确认合格并换发《植物检疫证书》后,方可调出。未经产地检疫或室内尚难以检验的(如病毒、细菌病),不准调出。第十二条 各级种苗繁育单位,必须有计划地建立无检疫对象的苗圃和种子繁育基地。规划和新建种苗繁育基地时,有关部门必须征求当地检疫机构的意见,慎重选择无检疫对象分布的地点,严格选用无检疫对象的繁殖材料。
种苗基地一旦发生检疫对象,应立即采取控制和扑灭措施。在检疫对象扑灭以前,所有的繁殖材料不得调出。
林业局下属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是否属于事业单位?如果是,应列为哪一类事业单位?
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有两个内容,一是病虫害防治(包括监测预警);一是植物检疫。从病虫害防治来讲属于公益类的,从植物检疫来讲又属于行政监督管理类的,这个分类要看人事编制部门的要求和实际来分,如果涉及到参公的话,就目前来说定为行政管理类比较有利!
请问一下,绿化造林资质、防病虫(林业有害)资质和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可以用同一个负责人吗?
同一个公司办多个资质甘肃省兰州市林业厅病虫害资质,可以同时使用符合专业要求甘肃省兰州市林业厅病虫害资质的工程师甘肃省兰州市林业厅病虫害资质,符合资质技术负责人要求甘肃省兰州市林业厅病虫害资质的话也是可以同时使用同一个人。
县级林业局能鉴定森林病虫害吗
县级林业局能鉴定森林病虫害。根据查询相关 *** 息显示甘肃省兰州市林业厅病虫害资质,县级林业局一般具有一定的森林病虫害鉴定能力甘肃省兰州市林业厅病虫害资质,可以对本地区的森林病虫害进行鉴定和调查。但是,县级林业局的森林病虫害鉴定能力有限,可能无法对特殊、复杂或罕见的森林病虫害进行准确、全面的鉴定。如果需要对这类森林病虫害进行鉴定,可能需要向专业机构或专家寻求帮助。
现在农村山林,林业局有虫害批改的项目吗
有。农村山林被害虫侵蚀甘肃省兰州市林业厅病虫害资质,林业局为全面深化林业改革甘肃省兰州市林业厅病虫害资质,促进林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生态强省建设,充分发挥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的多重效益,有效降低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每年都有虫害治理项目。林业局是国家和省、市、县等各级 *** 林业主管部门,担负着各自所辖区域内的林业生态规划建设、林业产业指导与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资源保护等重任。
林业病虫害防治需要植物检疫证吗
植物检疫证一般由农林部门颁发,具体看货物是农业产品或者林业产品而定,通用流程一般为
1.到县级农林部门索取并由货主填写报检单;
2.一道运输的提供有效的《产地检疫合格证》或《产地检疫调查表》;
二道运输的提供经当地农林验讫的原《植物检疫证书》或现场检疫合格;
3.省际间调运需提供调入地农林检疫部门的《植物检疫要求书》;
4.县级受理农林部门机构受理申请后办理《植物检疫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