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保护野生动物若干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甘肃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及《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自治州境内从事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驯养繁殖、开发利用活动,必须遵守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
(一)国务院批准公布的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的陆生和水生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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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自治州人民 *** 公布的省、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三)国家、省和自治州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第四条 自治州、县人民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自治州、县人民 *** 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工作。
自然保护区、国营林场、牧场、渔场应在当地人民 *** 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所辖区域内的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乡(镇)人民 *** 要组织群众依法制定和检查落实保护野生动物的具体措施,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第五条 自治州、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机构的职责:
(一)开展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三)开展野生动物资源普查工作,建立资源档案,为制定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制定和调整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提供依据。
(四)公布禁猎的野生动物名录。
(五)依法审批、办理狩猎等证件。
(六)监督检查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第六条 自治州行政区域内重点禁猎区由州人民 *** 划定公布。第七条 每年3月至10月为禁猎期,11月至次年2月可以持证猎捕非禁猎的野生动物。第八条 自治州、县人民 *** 定期组织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和新闻单位,开展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和法制观念。第九条 自治州、县人民 *** 应保护和发展森林、草原资源,采取生物和工程技术措施,依法保护和改善野生动物生存栖息环境,保护和发展自治州行政区域内的野生动物资源。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和禁猎期内,猎捕或进行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如需要对野生动物分布集中的天然林适当抚育间伐或择伐,应在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监督下进行。第十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禁止拣拾或毁坏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蛋卵。
禁止非法出售、收购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第十一条 禁止使用军用武器、炸药、毒药、火攻、地弓、地枪、陷阱、吊杆、铁夹、钢(铁)丝套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工具和方法进行狩猎。第十二条 自治州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和科学研究,维护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自治州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凡驯养繁殖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分别由国务院和省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驯养繁殖省、自治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自治州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第十三条 猎捕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 *** 的野生动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狩猎证。狩猎证每年年底审核一次。持枪狩猎的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核发的持枪证。
猎捕非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应严格按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进行狩猎。
经县级以上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应交纳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第十四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甘肃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和本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五条 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严格依法办事。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六条 本规定执行中的具体应用问题,由自治州人民 *** 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养殖野生动物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建养殖场需要办理的证件:
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这个证需要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只有满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才能领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比如要求场所的位置与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距离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一般为500米。另外,还需要有相应的污水、污物、病死动物、感染疾病动物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和专业的动物防疫技术人员。
只有办理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才可以凭此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2、环评手续
过不了环评,办不了养殖场,这个要向当地环保局申请。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的养殖项目涉及水土保持的,要出具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农田保护区的项目,要出具农业、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涉及水生动物保护的,要出具渔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要出具林业主管部门意见。
3、经营许可证
如果是种畜禽养殖,还需要办理经营许可证,这个证要先省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农业部核定。
扩展资料:
养殖场经营理念:
1、 由 *** 部门牵头的小尾寒羊等购买业务,可先货后款。所调出的牛羊可经当地县级以上畜牧部门实质验收达标后付款。 *** 统一购买,价格更优惠。
2、 在路途运输过程中,伤亡残牛、羊所造成的损失,公司全部承担,随车退
3、对外调种牛、种羊、肉牛、肉羊按照国家规定全部办理“山东种畜禽合格证”,保证调运车一路畅通。全国免费售后跟踪服务,定期注射疫苗。保证供给无疾病的牛羊,提供每只纯种牛羊的出生年月,电脑系谱档案。严格防止近亲交配容易。
4、 售前、售中、售后一条龙服务,确保纯度,以市场最低价格为基础,鉴订牛羊回收合同,办理公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养殖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养殖业
养殖野生动物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野生动物驯养许可证申请
最近直播很多朋友问我,我养殖野鸡孔雀要办什么证,去哪里办野生动物养殖许可证)。办里所有野生动物养殖许可证,首先去当地市 *** 林业局找到野生动物保护办公室(野保站),野保站会给您一份资料,按照上面资去找齐就可提交申请办理,不要任何费用,一般要需要:
土地证明,兽医证明,引种证明,引种对方驯养和经营两分证件的复印件,个人养殖申请报告,野生动养殖可行性报告
野生动物产品经营许可证申请
首先办理的是野生动物驯养许可证,等您养大了要出售了,才能办理野生动物产品经营许可证,(一般是半年就可以办了),在要出售前就要提前申请办理,省的耽误销售时间,而增加成本,申请需要:
土地证明,兽医证明,引种证明,引种对方驯养和经营两分证件的复印件,个人之前办理的野生动物驯养许可证复印件,个人产品经营申请报告
野生动物分国家一级保护,二级保护和一般保护三个级别,一级保护驯养繁殖许可证需要到国家林业局办理,二级保护在省厅办理,一般保护在县级以上林业部门办理. 属于一般保护动物. 到县林业局办理就可以了.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2018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野生动物,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野生动物保护及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对野生动物保护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省重点保护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
本办法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是指野生动物的整体(含卵、蛋)、部分及其衍生物。
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四条 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从事野生动物科学研究、人工繁育等保护及相关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五条 野生动物保护实行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鼓励开展野生动物科学研究,增强公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制定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相关保护规划和措施,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并将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本办法规定的野生动物栖息地,是指野生动物野外种群生息繁衍的重要区域。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禁止违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向有关部门和机关举报或者控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本办法的行为。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机关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依法处理。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 *** 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其所属的野生动物保护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其他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第九条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通过捐赠、资助、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野生动物保护活动,支持野生动物保护公益事业。第十条 各级人民 *** 应当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鼓励和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志愿者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保护知识的宣传活动。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野生动物保护知识教育。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和保护知识的宣传,对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第十一条 每年4月为“甘肃省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4月24日至30日为“甘肃省爱鸟周”。
“宣传月”和“爱鸟周”期间,各级人民 *** 统一组织进行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教育活动。第十二条 在野生动物保护和科学研究方面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 *** 给予奖励。第二章 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第十三条 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
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国家重点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以国务院批准公布为准。
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由省人民 *** 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由省人民 *** 组织科学评估后制定、调整并公布。
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以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科学评估后制定、调整并公布的为准。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 *** 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每五年组织或者委托有关科学研究机构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状况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估,建立健全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档案。
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状况的调查、监测和评估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野生动物野外分布区域、种群数量及结构;
(二)野生动物栖息地的面积、生态状况;
(三)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主要威胁因素;
(四)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情况等其他需要调查、监测和评估的内容。第十五条 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以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省人民 *** 依法划定本省相关自然保护区域,保护野生动物及其重要栖息地,保护、恢复和改善野生动物生存环境。对不具备划定相关自然保护区域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 *** 可以采取划定禁猎(渔)区、规定禁猎(渔)期等其他形式予以保护。
禁止或者限制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内引入外来物种、营造单一纯林、过量施洒农药等人为干扰、威胁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行为。
相关自然保护区域,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划定和管理。
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许可证的申请办理程序及资质
【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办理程序】
1、经营利用单位或个人向当地区县林业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2、区县林业局根据申报的经营利用内容发给《经营利用申请表》;
3、区县林业局核实经营的内容和规模、供货渠道和方式;
4、区县林业局报请市林业局,根据经营利用单位或个人申请经营种类在我市种群数量情况和驯养繁殖情况审查批准,代替省林业厅颁发《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原则上不考虑经营利用,特殊需要由市林业局审核后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按权限批准核发《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兰州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动物保护科科长是什么级别,是正科吗
兰州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动物保护科科长是地市一级的林业局局长是处级干部,相当于县级的县委书记或县长,科长相当于县级林业局的局长。
直辖市的林业局局长是正厅级别,相当于省教育厅厅长、地级市市长、省工商局局长级别;副省级别城市林业局局长是副厅级别;相当于省教育厅副厅长、地级市副市长、省工商局副局长级别;地级市林业局局长是正县处级别,相当于普通的县长、区长级别;县级市林业局局长是正科级别,相当于普通的乡长、镇长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