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有哪些大学
甘肃省所有的高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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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甘南州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
本科 兰州市 甘肃农业大学
本科 兰州市 甘肃政法学院
本科 兰州市 甘肃中医学院
本科 兰州市 兰州城市学院
本科 兰州市 兰州大学
本科 兰州市 兰州交通大学
本科 兰州市 兰州理工大学
本科 兰州市 兰州商学院
本科 兰州市 西北民族大学
本科 兰州市 西北师范大学
本科 天水市 天水师范学院
本科 西峰市 陇东学院
本科 张掖市 河西学院
专科 成县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专科 定西市 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专科 嘉峪关市 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酒泉市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兰州市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兰州市 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兰州市 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兰州市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专科 兰州市 甘肃联合大学
专科 兰州市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兰州市 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专科 兰州市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兰州市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
专科 兰州市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兰州市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平凉市 平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专科 天水市 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天水市 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武威市 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武威市 武威职业学院
专科 张掖市 张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阳新到嘉峪关多少公里
驾车路线甘肃省嘉峪关市林业信息化资质查询:全程约2256.3公里
起点:阳新县 ***
1.黄石市内驾车方案
1) 从起点向西北方向出发,沿五马坊街行驶150米,右转
2) 行驶40米,直行
3) 行驶50米,过右侧甘肃省嘉峪关市林业信息化资质查询的花田村约100米后,在第3个出口,左转进入兴国大道
4) 沿兴国大道行驶2.9公里,过右侧的光谷广场新光百货,直行进入兴国大道
5) 沿兴国大道行驶200米,在第4个出口,朝武汉/黄石/G45方向,稍向左转进入阳新大道
6) 沿阳新大道行驶3.3公里,直行进入S316
7) 沿S316行驶2.5公里,左转
8) 行驶9.4公里,进入S317
9) 沿S317行驶9.6公里,过右侧的林业村约210米后,直行进入S317
2.沿S317行驶790米,直行进入大广高速
3.沿大广高速行驶52.8公里,朝武汉(洪山)/十堰/宜昌/G50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
4.沿匝道行驶1.7公里,直行进入沪渝高速
5.沿沪渝高速行驶47.1公里,朝长沙/广州/宜昌/重庆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
6.沿匝道行驶810米,直行进入福银高速
7.沿福银高速行驶13.0公里,朝青山区/鄂州/S7方向,稍向右转进入邹黄互通
8.沿邹黄互通行驶1.5公里,直行进入武鄂高速
9.沿武鄂高速行驶6.5公里,过武东大桥约2.0公里后,直行进入欢乐大道
10.沿欢乐大道行驶80米,朝三环线(北)/天兴洲大桥/武汉火车站/青山方向,稍向右转进入青化立交桥
11.沿青化立交桥行驶1.2公里,直行进入三环线
12.沿三环线行驶19.3公里,朝武汉大道/市民之家/黄陂/机场北大道方向,稍向右转进入三金潭立交桥
13.沿三金潭立交桥行驶330米,过三金潭立交桥,右前方转弯进入岱黄高速
14.沿岱黄高速行驶10.2公里,朝天河机场/武汉外环/孝感/十堰方向,稍向左转进入福银高速
15.沿福银高速行驶610.8公里,过杨家村1号大桥,朝西安/银川方向,稍向右转进入麻池河互通
16.沿麻池河互通行驶310米,过麻池河立交约650米后,直行进入沪陕高速
17.沿沪陕高速行驶86.5公里,朝西安绕城北/渭南/郑州/韩城方向,稍向右转进入田王立交桥
18.沿田王立交桥行驶1.1公里,直行进入西安绕城高速
19.沿西安绕城高速行驶26.2公里,朝西三环/六村堡/咸阳/平凉方向,稍向右转进入六村堡立交桥
20.沿六村堡立交桥行驶1.1公里,过六村堡立交约730米后,直行进入福银高速
21.沿福银高速行驶191.1公里,直行进入青兰高速
22.沿青兰高速行驶126.1公里,直行进入福银高速
23.沿福银高速行驶212.1公里,朝呼和浩特/银川/中卫/盐池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
24.沿匝道行驶1.5公里,直行进入京藏高速
25.沿京藏高速行驶27.6公里,稍向右转进入清水河枢纽
26.沿清水河枢纽行驶1.9公里,直行进入定武高速
27.沿定武高速行驶282.2公里,朝新疆/G30方向,稍向左转上匝道
28.沿匝道行驶850米,直行进入连霍高速
29.沿连霍高速行驶494.7公里,在嘉峪关出口,稍向右转进入嘉峪南桥
30.沿嘉峪南桥行驶400米,直行
31.嘉峪关市内驾车方案
1) 行驶110米,直行
2) 行驶270米,在第3个出口,左转进入明珠西路
3) 沿明珠西路行驶1.3公里,直行进入玉泉南路
4) 沿玉泉南路行驶760米,直行进入玉泉南路
5) 沿玉泉南路行驶110米,在第2个出口,朝G312/玉门/迎宾西路方向,左前方转弯进入玉泉南路
6) 沿玉泉南路行驶260米,进入玉泉南路
7) 沿玉泉南路行驶460米,在第4个出口,朝长城第一墩/火车站方向,左转进入迎宾西路
8) 沿迎宾西路行驶1.1公里,右转进入站前路
9) 沿站前路行驶110米,左转
10) 行驶100米,左转
11) 行驶80米,到达终点(在道路右侧)
终点:嘉峪关站
甘肃省人民 *** 的省 *** 组成部门
甘肃省 *** 是由省属各部门和各个地级市 *** 组成!
省办公职能机构:省发改委、省交通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农业农村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 *** 外事办公室、省科学技术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教育厅、省审计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族事务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海洋和渔业厅、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省直属机构: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林业和草原局、省医疗保障局、省 *** 人民防空办公室、省 *** 研究室、省 *** 扶贫开发办公室
管理机构:省监狱管理局、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文物局、省畜牧兽医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 *** 参事室
嘉峪关市人民 *** 森林防火令
一、全市森林防火期为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其中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二、防火区域:全市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500米内的范围为森林防火区域。三、在森林防火期内,防火区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进入林地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下列规定:
(一)禁止在防火区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
(二)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防火区;
(三)禁止在防火区烧荒、烧秸秆、烧枝桠等野外用火;
(四)禁止在防火区吸烟、烧煮、烧烤食品等行为;
(五)禁止施工单位在防火区明火作业和爆破;
(六)禁止在防火区使用火把、点火取暖;
(七)禁止其它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四、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管护)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管护)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五、进入林地的车辆和个人,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火检查,并负有森林防火的责任与义务。六、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林地,需有监护人陪同,监护人要履行有效的监护责任。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占用森林防火设施、设备。八、凡阻挠、妨碍森林防火执法检查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置。九、凡违反本禁令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部门依法给予相应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要及时报告公安消防、林业等有关部门,各区、镇 *** 、村委会要配合做好辖区森林防火预防宣传工作。
森林防火报警电话:火警119;
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0937-6226263(工作日白天);0937-6222239(节假日、夜间)。
甘肃省林业厅的直属机构
甘肃省森林公安局:组建于1985年,创建初期为甘肃省林业厅内设林业公安处,同时列入甘肃省公安厅第十处(即林业保卫处)序列,行政上受甘肃省林业厅领导,业务上受甘肃省公安厅领导同时接受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的指导。其主要职责是:打击犯罪分子,维护林区社会治安,保卫林业生产建设。1996年5月,改为甘肃省公安厅十六处。天保工程实施后,于1999年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甘机编办通字)(1999) 42号文件和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林业厅《关于林业公安机关更名的通知》(甘林人通字((1999) 213号)精神,甘肃省林业公安处更名为甘肃省森林公安局,并加挂“甘肃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牌子。2009年甘肃省省直机关机构改革,根据《甘肃省 *** 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林业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138号)精神,将甘肃省森林公安局(甘肃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调整为甘肃省林业厅管理的直属机构,正处级建制。内设办公室、政治部、治安处(治安支队)、刑侦处(刑侦支队)、禁毒处(禁毒支队)、法制处(法制支队)、督察处(督察支队)、装财处八个部门,管辖着全省13个市、州(嘉峪关市未建)、85个县(区、市)和全部天然林区森林公安机关及2000多名森林公安民警。
甘肃省小陇山林业实验局: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林业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并据此制定本林区发展的计划。2、保护国有天然林自愿,增强森林生态环境功能。逐步完善天然林管理模式和评价保护体系,实现林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3、以营林为基础,以培育森林资源为重点,造封并举,以造为主,全面保护,整体推进林业生态建设。4、以科学技术为先导,坚持科研与培育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探索提高森林质量,扩大森林资源,实行分类管理。探索提高森林质量,扩大森林资源,增加森林覆被率,改善生态环境的国有林场发展之路。5、负责林区森林资源规划、设计及森林病虫害预报防治。依法保护、管护林地和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6、依法实施林政管理,保护森林资源,森林防火。7、完成国家和省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甘肃省白龙江林业管理局:一是负责全林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林业方针、政策法规的落实。二是负责编制辖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近、中、长期规划,组织制定并实施方案,督导、检查、验收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和生态建设工作。三是负责全局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四是负责辖区森林防火、林政执法、禁毒铲毒、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五是负责辖区内国有森林资源监测及编制规划,林权林地管理,作业设计、审批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六是负责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管理与建设、生态公益林建设等工作。七是负责对林下资源及其它资源的综合开发。八是负责人才引进和推进林区科研推广、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职工健身、社会保险等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九是负责协调林区社会综合治理和确保林区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十是组织实施灾后重建和棚户区改造工程。
甘肃省野生动植物管理局:1、负责全省野生动植物、湿地资源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组织完成对全省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等方面法规的调研,起草、申报工作。2、负责《甘肃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甘肃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甘肃省湿地保护条例》和相关各项法规规章的监督执行。督促、协助查处有关破坏野生动植物、湿地资源和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行为。3、负责定期对全省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进行调查,建立资源档案,掌握管理现状并予以监测,为合理利用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提供科学依据。4、负责承办全省野生动物种别鉴定、猎捕、驯养繁殖、经营利用、运输管理、进出口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陆生野生动物出省运输证》、《狩猎证》、《狩猎检查证》等证件管理、发放等业务工作。5、负责编制调整各时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规划和全省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承办自然保护区申报、晋升、评审及科学考察、技术培训与学术交流活动。6、负责全省湿地保护项目的论证、申报、评审及全省湿地保护规划的编制,对湿地资源进行调查和监测。 7、负责全省野生动植物、湿地资源和自然保护区的对外合作交流,管理全省对外狩猎工作,是甘肃省执行国家濒危动植物种进出口政策、法规及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 8、协调全省各级野生动物管理部门和各自然保护区的工作,并对各项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实施对有关人员的业务和岗位培训。 9、负责全省野生动植物、湿地资源保护经费预(决)算,资金筹措、使用和管理;负责项目的筛选、论证、申报、储备等工作。
甘肃安南坝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有关自然保护区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负责调查保护区各类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与资源监测,保护生态和自然资源;3、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科学研究和推广应用;4、从有利于保护区工作出发,进行适度合理的产业开发工作。
甘肃省治沙研究所:面向甘肃及西北干旱区,以国家生态安全和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探索干旱区环境演变、荒漠化发生发展过程与机制,开展风沙危害治理、荒漠化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及资源开发利用、内陆河流域生态系统保育与恢复重建研究,为干旱区农、林、牧业的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甘肃省林业工作站管理局:1、积极宣传、贯彻落实《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及本省的各项林业方针、政策。2、负责管理、指导全省林业工作站的规划建设,督促基层林业站充分发挥各项职能作用。3、负责监督、管理全省林业工作站依法行政,保护非国有林区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林权、林地、湿地资源。4、组织全省林业站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林地所有权、使用权争议案件,落实“依法治林”的各项措施。5、督促、引导全省林业工作站积极投身于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促进基层林业站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管理、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工作;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在森林防火方面,制定护林防火乡规民约,组织护林员定点、定时监测;做好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防治工作。
甘肃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1、宣传、贯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方面的法律法规;2、组织、指导、监督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3、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发布林业有害生物发生信息,制定应急除治预案;4、组织森林植物疫情普查,负责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5、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技术的研究、培训和交流,引进、推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适用技术,提高科学防治水平;6、查处违反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法律法规的行为。
甘肃盐池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有关自然保护区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负责调查保护区内各类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3、组织环境与资源监测,保护生态和自然资源;4、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科学研究和推广应用;5、从有利于保护区工作出发,进一步适度的产业开发工作。
甘肃省林木种苗管理局: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林木种苗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编制并组织实施林木种苗的发展建设规划;3、负责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核发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4、负责林木引种以及种质资源管理;5、组织林木良种的选育、审定和推广;6、培训林木种苗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7、对林木种苗生产和经营者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指导;8、依法查处有关林木种苗的刑事案件。
甘肃兴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负责编制自然保护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3、制定自然保护区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4、负责筹集并管理好各项建设资金,并做好市场调查与开拓、旅游等事务工作;5、会同榆中县人民 *** 及当地乡(镇)人民 *** 、村民委员会,成立联防联保组织,负责制定保护区管理条例,开展宣传教育,划定责任区,落实保护责任,共同做好兴隆山保护区的护林防火、森林病虫鼠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6、调查本区域内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陆地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马麝驯化繁殖及其他物种资源,维护生态平衡。7、负责保护区内马麝的驯养繁殖、开发利用及科研活动,鼓励和指导各类组织和个人投资开展马麝的驯养繁殖和开发利用。8、加强兴隆山保护区宜林地植树造林,提高森林覆盖率;有计划地将保护区外围地带的陡坡地退耕还林,扩大森林面积,9、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及学术交流工作。10、在不影响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