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提出了六方面的改革举措:一是精简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改革后,现有的593项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将压减至245项,压减幅度为59%。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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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需要,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和《 *** 采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安排基本建设投资、当年虽未安排投资但有在建工程、有停缓建项目和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的建设单位。其他建设单位可参照执行。实行基本建设财务和企业财务并轨的单位,不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是主管基本建设财务的职能部门,对基本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获得批准后,其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和项目概算,并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项目年度预算,待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作为安排项目年度预算的依据。建设项目停建、缓建、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主要变更事项,应当在确立和办理变更手续之日起30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有关文件、资料的复制件。
第六条建设单位要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做好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基本建设活动中的材料、设备采购、存货、各项财产物资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基建财务报表。
办理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文件要求?
第一条为规范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管理甘肃省兰州市林业工程资质改革最新文件,提高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技术水平及成果质量,依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结合林业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从事森林资源、生态状况等领域调查规划设计及监测评价活动的单位 ,应当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
第三条国家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单位的资质进行评审。 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 负责受理申请、 核发资质证书 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第四条国家林业局负责全国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监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监管。
第五条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等级分为 甲级、乙级、丙级和丁级。甲级资质分为甲A级、甲B级两个档次 。资质证书由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核发,并加盖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印章。
第六条持有甲、乙、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国有森工企业林业局内设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除外)。国有森工企业林业局内设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持证单位,仅限于本企业施业区范围内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持有丁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只能在所在单位或者所在县内承担营造林设计与验收、采伐作业设计与验收、简易经营方案编制等直接为林农或者基层林业单位服务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
第七条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甘肃省兰州市林业工程资质改革最新文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10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1.国家森林资源清查甘肃省兰州市林业工程资质改革最新文件;
2.国家林业生态建设重点工程检查验收;
3.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
4.国家或者省级林业数表编制;
5.国家或者省级的森林灾害损失调查评估;
6.国家或者省级野生动物、野生植物调查监测;
7.国家或者省级湿地资源、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调查监测;
8.国家重点基础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9.国家或者省级林业专项检(核)查;
10.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
11.制定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价的相关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
第八条符合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甲A级资质,其甘肃省兰州市林业工程资质改革最新文件他的只能申请甲B级资质: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20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80人。
(四)近5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第七条第(五)款规定的7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第九条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应不少于5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1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1.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
2.省级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检查验收;
3.森林分类区划界定;
4.林业数表编制;
5.野生动物或者野生植物调查监测;
6.湿地资源或者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调查监测;
7.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8.国家或者省级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编制;
9.制定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价的相关标准。
第十条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三)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5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第十一条丁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林业(学)相近专业学历,并从事过林业调查或作业设计工作的人员3人以上。
第十二条初次申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只能从丁级或者丙级资质开始。
第十三条申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应当按要求准备单位资格申请表、单位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向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申报,由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征求申请单位所在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国家林业局直属(中央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可直接向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申报。
第十四条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对申报材料审查后,建立技术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技术人员编号入库,并进行注册登记,技术人员只能注册于一个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
第十五条资质认定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定期提请国家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二)国家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专家评审委员会依据本办法规定的资质等级标准和有关规定,对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单位的申请进行评审,并签署意见后提交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
(三)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根据国家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在国家林业局 *** 网对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初步认定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核发相应等级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
(四)对初步认定结果有异议的,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进行核实。
第十六条取得资质两年后达到上一级(档)资质条件的单位,可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提出升级(档)申请。
第十七条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实行定期审核制度。定期审核内容主要为持证单位持证期间开展相关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情况,人员、注册资金变动等情况。
第十八条《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由国家林业局统一规定样式;《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由1套正本和2套副本组成,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证书有效期为5年。
第十九条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申请办理资质变更或者终止手续:
(一)单位分立或者合并,应当交回原《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并重新申请。
(二)单位名称或者单位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手续。
(三)因破产或者其甘肃省兰州市林业工程资质改革最新文件他原因终止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应当办理注销手续。
第二十条国家林业局负责对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资质认证工作的监督检查,并根据备案情况对已经核发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限期纠正。
第二十一条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应当定期对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的持证单位进行检查,加强行业自律,凡持证单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林业部关于加强森林资源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林资字〔1988〕297号)和《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林资字〔1989〕327号)同时废止。
兰州市人民 ***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第二批)
一、对主要内容与新的法律、法规不相适应的,以及已被新的法规、规章代替的25件规章、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一)。二、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执法主体变更,实际上已经失效的42件规章、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三、对已被新的法规、规章明令废止的7件规章、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布(目录见附件三)。
附件一:主要内容与新的法律、法规、规章不适应的,以及已经被新的法规规章代替的(25件)
附件二: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执法主体变更,实际上已失效(42件)
附件三:已被新的法规、规章明令废止的(7件)
^^主要内容与新的法律、法规、规章不适应的,
^^以及已经被新的法规规章代替的(25件)
序号 发文日期 原文号 文件名称 废止说明
1 1979年11月12日 兰革发[1979]144号 关于颁发《兰州市革委会关于防治大气污染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有关内容已被相应法律、法规代替
2 1980年11月4日 兰政发[1980]158号 关于颁发《兰州市关于控制和消除城市噪声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已被1996年10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代替
3 1981年5月4日 兰政发[1981]91号 关于排放废水实行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已被1982年2月5日国务院发布,同年7月1日起执行的《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代替
4 1985年11月14日 兰政发[1985]141号 批转市环保局《关于加强冬季烟尘排放管理报告》的通知 已被2000年4月29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代替
5 1986年8月25日 兰政办发[1986]34号 关于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行政规章程序的规定 已被市 *** [1999]10号令《兰州市人民 *** 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代替
6 1986年8月6日 兰政发[1986]92号 关于颁发《兰州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方案》的通知 已被1995年颁布的《兰州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方案》代替
7 1987年1月8日 兰政办发[1987]2号 兰州市人民 *** 办公厅关于公文处理工作的暂行规定 已被甘政发[2000]81号《甘肃省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代替
8 1987年10月21日 兰政办发[1987]107号 关于加强城镇禁止养狗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 已被市 *** [2001]10号令《兰州市城镇区域限制养犬规定》代替
9 1988年5月8日 兰政发[1988]48号 兰州市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暂行办法 已被1998年国务院241号令《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242号令《探矿权转让管理办法》代替
10 1989年1月20日 兰政发[1989]7号 关于颁发《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的通知 已被1990年4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兰州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代替
11 1991年8月5日 兰政发[1991]101号 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 已被市 *** [2000]10号令《兰州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代替
12 1992年1月1日 兰政发[1992]5号 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 已被国务院1996年8月3日公布的《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代替
13 1992年2月24日 兰政发[1992]21号 兰州市见义勇为奖实施办法 已被2001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甘肃省奖励和保护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代替
14 1992年8月9日 兰政发[1992]110号 兰州市劳务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已被劳动部2000年12月8日公布的10号令《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代替
15 1993年1月30日 兰政发[1993]13号 兰州市外商投资企业用地优惠办法
林业资质取消了吗
住建部下发通知,正式取消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同时要求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要求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资质作为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的条件。意味着园林绿化资质正式退出历史舞台,今后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不再需要园林绿化资质!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认证要求
林业资质标准
林业资质甘肃省兰州市林业工程资质改革最新文件,这里指甘肃省兰州市林业工程资质改革最新文件的是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甘肃省兰州市林业工程资质改革最新文件,其分为甲级甘肃省兰州市林业工程资质改革最新文件,乙级,丙级,丁级四种等级的资质,而如果是初次申请的话,只能从丁级或者丙级资质开始,要想申请甲级或者乙级,只能通过升级才能办理,那么话不多说,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介绍林业资质的各等级标准。
一、甲级林业资质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10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二、乙级林业资质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应不少于5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1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三、丙级林业资质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三)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5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四、丁级林业资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林业(学)相近专业学历,并从事过林业调查或作业设计工作的人员3人以上。
林业资质的甲级,乙级,丙级,丁级四种等级,对应了四种资质标准,从丁级资质到甲级资质,资质要求逐渐提高,申请难度也对应提高。
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是指使用中央财政预算资金投资的林业固定资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林业建设项目)。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林业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第四条 国家林业局建立林业建设项目储备库,作为林业建设项目决策和年度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林业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相关规划的要求。第五条 国家林业局按照中央财政预算资金的投资方向,根据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规定,制定林业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林业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开展林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第七条 林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包括编制林业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以及其他相关的工作。
建设单位开展林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应当按照规定编制林业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项目实施方案)。
使用中央财政预算资金3000万元以下的林业建设项目,不编制林业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但有特别规定的除外。第八条 林业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应当对林业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建设条件、拟建地点和规模、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以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进行初步分析,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
林业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应当符合林业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规定的要求。
林业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第九条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对林业建设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是否必要、合理、可行以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等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合理确定建设内容和规模,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当符合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的要求。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甲级工程咨询或者勘察设计单位编制。第十条 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根据批准的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编制。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应当对各单项工程或者单位工程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用地规模、主要材料和设备选择进行说明,并附具设计说明、图纸、主要设备材料用量表和投资概算等材料。
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主要内容应当符合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的要求。
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甲级工程设计单位编制。
单纯购置类林业建设项目可以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由建设单位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直接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第十一条 林业建设项目使用中央财政预算资金3000万元以上的,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按照国务院或者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审查、审批;林业建设项目使用中央财政预算资金3000万元以下的,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国家林业局审批;林业建设项目使用中央财政预算资金3000万元以下的,其初步设计文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国家林业局备案。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林业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审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国家投资规模,依据相关规划和项目申报指南,对建设单位报送的林业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予以审查;审查合格的,应当及时上报国家林业局;审查不合格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建设单位。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对审查结果负责。第十四条 国家林业局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报送的林业建设项目的申报材料的下列内容进行初步审查:
(一)提交的相关文件及附件是否齐全、有效;
(二)是否符合中央财政预算资金的投资方向;
(三)是否符合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关规划的要求;
(四)主要建设条件是否具备。
国家林业局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报送的林业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之日起45日内完成初步审查,并将林业建设项目初步审查意见反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
初步审查合格的,国家林业局对林业建设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实质审查;初步审查不合格的,国家林业局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林业建设项目申报材料退回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