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资质取消了吗
住建部下发通知甘肃省兰州市林业资质取消函,正式取消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同时要求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要求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资质作为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甘肃省兰州市林业资质取消函的条件。意味着园林绿化资质正式退出历史舞台,今后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不再需要园林绿化资质甘肃省兰州市林业资质取消函!
甘肃2021年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什么时候发布-报名时间-报名条件?
甘肃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什么时候发布?2023年甘肃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发布了吗?具体甘肃省兰州市林业资质取消函的内容有哪些?甘肃2023年报名时间是在什么时候?更多一建报名信息,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甘肃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甘肃省兰州市林业资质取消函的通知已经公布,甘肃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在2023年7月5日9:00至2023年7月15日18:00,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及时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站,按规定程序报名。以下是2023年甘肃一建考试报名通知详情。
关于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甘人社通〔2021〕230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5号)要求,现就我省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我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具体负责考试组织报名、网报技术支持、考务组织实施、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发放等工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资格审核抽查、政策咨询等工作。
二、科目设置与管理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
(二)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科目后方可取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3年9月11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23年9月12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考生可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搜索查看。
(二)考场设置
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本次考试知识点设置除省直、兰州市考区外,将根据报考情况在部分市州设置分考区,各市州所有报考人员严格按照现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选择考区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考全科(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二科
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考试合格后须提供相应审核材料。
(三)增报专业
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进行报考。
五、报名告知承诺要求
(一)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作出承诺,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电子文本),承担不实、虚假承诺的责任。
(二)考试机构将加强考试事中事后监管,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报考人员信息,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抽取的报考人员信息核实后及时反馈考试机构,对发现作出虚假承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甘肃省兰州市林业资质取消函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 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记入黑名单。同时启动跨部门联动响应,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失信人员信息将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五)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信息将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六) 考试报名须由本人操作,报名期间因个人信息、考试科目、考试级别(因档案号不同,考试级别填报错误系统将无法合成考试成绩)填报错误,以及错传照片、错误缴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六、报名时间及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及时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站,按规定程序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7月5日9:00至2023年7月15日18:00
(二)报名程序
1.考生注册。首次报考人员应提前注册,注册时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协议》、《注册须知》,如实、准确填写注册信息(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用户名、密码等相关信息,以便随时登录查看报考信息)。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要重新注册,但须提前补充完善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核验结果,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2.上传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已经注册并成功上传照片的用户无需更换照片。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考生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
3.填报信息。考生完善注册信息后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考试、报名地,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及考试报名操作流程,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确认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4.资格核查。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系统自动审核报名资格,无需人工审核,审核通过后,可直接缴费。
凡个人信息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须进行人工核查,人工核查分为网上提交资料核查和现场提交资料核查。
(1)网上人工核查适用人员范围:
①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
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以上报考人员须将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扫描上传到报名系统。审核部门将在报名期间根据报考人员上传的学历、学位扫描件等材料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2)现场核查适用人员范围:
①在报名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
②在报名时作出承诺后,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的报考人员;
③报名信息确认后,网上提交材料不清楚或提交材料存在异常的人员;
④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3)现场核查提供材料:
①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的报名表一份,并签字确认;
②本人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原件和复印件;
③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现场审核人员须带齐以上资料到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审核。
地址: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4楼)
咨询电话:0931-8436230
5.网上缴费。报名成功后,请报考人员在 2023年7月5日至7月16日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除政策因素外,原则上不予退费。资格审查通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选择便民服务专栏中的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在查询(打印)中选择票据查询打印功能,输入缴款码信息自行打印非税发票,发票只能打印一次。
收费标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每人每科90元,其余科目:每人每科均为61元。(收费依据见甘发改价格〔2020〕546号)。
6.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所选考试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3年9月7日至9月12日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应在考前14天开始申领甘肃健康出行码“绿码”,关注“健康码”状态,每天进行体温检测打卡。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二)持“甘肃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检测,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甘肃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四)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五)考试过程中,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试实行封闭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请人员务必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天气等各方面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场位置,准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作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包括手机、智能手表、PDA,便携式手提电脑、有存储发射功能的计算器等电子通信设备及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
(三)《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答题时必须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区域内作答。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附件: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doc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30日
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
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
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
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甘肃省兰州市林业资质取消函!
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兰州教育能毕业吗
可以
兰州教育学院是经甘肃省 *** 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综合性多功能多学科的高等院校。学院前身为兰州市教师进修学院,始建于1958年,1962并入甘肃省教育学院。改革开放以后,为加强兰州市中学教师、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训和高学历水平,1979年1月重新筹建,1980年5月正式成立,1981年4月17日经甘肃省人民政批准列入建制。地点选在城关区一只船南街39号(原兰州汽车运输公司职工子弟学校)1984年2月教育部列入首批各案的地(市)级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院)之—,1985年1月9日经甘肃省 *** 行文正式更名为兰州教育学院。1989年,顺应学院发展的要求,兰州市 *** 在城关区雁儿湾东路选址修建新校址;1993年8月学院正式成立后,以高等师范教育为主,其任务是兰州市中学教师学历达标,建院初期先设置了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等七个基础学科。1988年5月创办美术系,并由美术系牵头成立了兰州书画函授进修学院(原中国书画函授大学兰州分校)。2011年根据甘肃省委省 *** 、兰州市委市 *** 有关文件精神,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兰州师范学校与兰州教育学院三所院校合并组建新的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1981年4月17日经甘肃省人民 *** 批准列入建制。
1984年2月教育部列入首批备案的地(市)级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院)之一。
1985年1月9日经甘肃省 *** 行文正式更名为兰州教育学院。
1989年,为顺应学院发展的要求,兰州市 *** 在城关区雁儿湾东路选址修建新校址。
2011年,兰州师范学校,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兰州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新的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发生在甘肃省工商局“抢夺公文”事件中的“公文”到底是什么
据权威媒体报道:该事件当中的“公文”实为应给永瑞公司的行政复议
以下内容是媒体调查结果,供参考参考。
今年8月30日叶成岳以秘密操作方式,利用作废公章假冒永瑞公司名义,欺骗省工商局领导,打起行政复议的主意。9月18日,离开公司一年多的叶成岳第一时间拿到这份以永瑞公司名义提起申请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而作为永瑞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朱国尧却没有收到这份文书,对行政复议也不知情。
朱国尧认为,自己是工商部门登记的永瑞公司法人代表,这份行政复议决定书本应送达给他。
“为了要到这份文件,朱国尧拿着身份证、营业执照去了省局好几次。我和永瑞公司的同志也去省工商局苦求了几次,就差给省局法规处张玉光处长跪下了,但他连我们复印这份文件都不同意。这份行政复议决定书关系到永瑞公司的命运,朱国尧好几亿的身家性命都在这里。他本来就是老实人,不是被逼到一定份上,哪敢把这份文件如此要过来!
记者觉得疑点颇多,于是采访了行政复议决定书的主要起草者——甘肃省工商局法规处处长张玉光,他告诉记者,这份文书的核心内容是省局认为兰州市工商局不作为,要求撤销其具体行政行为。
张玉光认为,永瑞公司的股权尽管被多家法院的函件进行冻结,但对于公司登记注册的其他事项,如注册资金、法人代表、营业地点乃至营业范围,都并未冻结。在他看来,尽管司法上永瑞公司的股权还不明晰,但并不妨碍工商部门变更永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记者随即问,兰州市工商局根据多家法院的函件先后两次做出了驳回叶成岳申请不予变更的决定,是不是属于行政复议法中依法作为的情形?为什么省工商认为兰州市工商局不作为,却又撤消了市局依法作出的决定?张玉光对此不置可否。
相关标签:甘肃省工商局,工商局公文,公文被抢,抢夺公文
2020年甘肃一级建造师报名通知-报名时间-报考条件-资格审核?
2023年甘肃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已经公布,各位考生可于2023年7月16日至24日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2023年甘肃一建报考条件是什么?2023年甘肃一建何时缴费?猎考网小编为您更新相关信息。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格式:ZIP大小:11.21KB甘肃关于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建局,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5号)要求,现就我省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我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具体负责考试组织报名、网报技术支持、考务组织实施、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发放等工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资格审核抽查、政策咨询等工作。
二、科目设置与管理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
(二)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3年9月19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23年9月20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考生可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搜索查看。
(二)考场设置
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本次考试知识点设置除省直、兰州市考区外,将根据报考情况在部分市州设置分考区,各市州所有报考人员严格按照现工作地或居住地选择考区,具体考试地点最终以准考证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考全科(参加全部4 个科目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 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 年。
(二)免二科
2003 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 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 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 年。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考试合格后须提供相应审核材料。
(三)增报专业
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
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进行报考。
五、报名告知承诺要求
(一)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作出承诺,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电子文本),承担不实、虚假承诺的责任。
(二)考试机构要加强考试事中事后监管,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报考人员信息,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抽取的报考人员信息核实后及时反馈考试机构,对发现作出虚假承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记入黑名单。同时启动跨部门联动响应,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失信人员信息将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五)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信息将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六)考试报名须由本人操作,报名期间因个人信息、考试科目、考试级别(因档案号不同,考试级别填报错误系统将无法合成考试成绩)填报错误,以及错传照片、错误缴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六、报名时间及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及时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站,按规定程序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6日9:00至2023年7月24日18:00
(二)报名程序
1.考生注册。首次报考人员应提前注册,注册时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协议》、《注册须知》,如实、准确填写注册信息(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用户名、密码等相关信息,以便随时登录查看报考信息)。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要重新注册,但须提前补充完善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核验结果,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2. 上传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已经注册并成功上传照片的用户无需更换照片。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考生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
3. 填报信息。考生完善注册信息后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考试、报名地,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及考试报名操作流程,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确认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4. 资格核查。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系统自动审核报名资格,无需人工审核,审核通过后,可直接缴费。
凡个人信息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须进行人工核查,人工核查分为网上提交资料核查和现场提交资料核查。
(1)网上人工核查适用人员范围:
①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
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以上报考人员须将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扫描上传到报名系统。审核部门将在报名期间根据报考人员上传的学历、学位扫描件等材料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2)现场核查适用人员范围:
①报名信息确认后,网上提交材料不清楚或提交材料存在异常的人员;
②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3)现场核查提供材料:
①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的报名表一份,并签字确认;
②本人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原件和复印件;
③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现场审核人员须带齐以上资料到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审核。
地址: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4楼)
咨询电话:0931-8436230
5. 网上缴费。报名成功后,请报考人员在 2023年7月16日至7月26日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除政策因素外,原则上不予退费。资格审查通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自行打印非税发票,发票只能打印一次。
收费标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每人每科90元,其余科目:每人每科均为61元。(收费依据见甘发改收费〔2017〕211号)。
6. 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所选考试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9月19日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应在考前14天开始申领甘肃健康出行码“绿码”,关注“健康码”状态,每天进行体温检测打卡。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二)持“甘肃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检测,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甘肃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四)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五)考试过程中,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试实行封闭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请人员务必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天气等各方面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场位置,准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作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包括手机、智能手表、PDA,便携式手提电脑、有存储发射功能的计算器等电子通信设备及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
(三)《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答题时必须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区域内作答。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7月14日
原文链接:
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
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
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
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格式:ZIP大小:11.21KB
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7月1日将取消哪些企业资质认定的办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做好改革后续衔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国发〔2021〕7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停止受理本文附件所列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首次、延续、增项和重新核定的申请,重新核定事项含《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规定的核定事项。2021年7月1日前已受理的,按照原资质标准进行审批。
二、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
三、自2021年7月1日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企业注册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备案手续。企业提交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等信息材料后,备案部门应当场办理备案手续,并核发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资质证书后,即可承接施工劳务作业。
四、对于按照实行告知承诺方式改革的许可事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资质目录,制定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告知承诺内容、核查办法和办事指南。对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经核查发现承诺不实的,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对于按照优化审批服务方式改革的许可事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推动线上办理,实行全程电子化申报和审批。要精简企业申报材料,不得要求企业提供人员身份证明和社保证明、企业资质证书、注册执业人员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654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范围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93号)明确的试点时间统一延长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之日。
国发〔2021〕7号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如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