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海龙屯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海龙屯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海龙屯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海龙屯保护以及在海龙屯保护区域内从事游览、考察等及其相关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海龙屯(古籍文本和文物本体相关碑刻称龙岩囤,民间约定俗成称海龙囤)是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播州杨氏土司军事防御城堡遗址,主要包括城防设施、行政及生活设施、手工业设施、交通设施以及水井遗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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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龙屯保护区域包括保护范围(即面积160.42公顷的遗产区)和建设控制地带(即面积1127.79公顷的缓冲区),具体范围以国家文物局审核、省人民 *** 批准的海龙屯保护管理规划确定的界线为准。第三条 海龙屯保护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确保海龙屯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第四条 市人民 *** 应当加强对海龙屯保护工作的领导,汇川区人民 *** 负责海龙屯的保护工作。
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对海龙屯的保护实施监督和指导,海龙屯管理机构承担海龙屯的日常保护职责。
市及汇川区人民 *** 文化、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水务、林业、公安、环境保护、交通、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海龙屯保护职责。第五条 海龙屯保护经费按照下列方式筹措:
(一)国家、省专项补助经费;
(二)市、汇川区人民 *** 财政预算经费;
(三)展示利用收入和其他事业性收入;
(四)社会捐赠;
(五)其他合法收入。
海龙屯保护经费按照有关规定申报和使用。第六条 海龙屯保护和利用应当依法维护海龙屯保护区域内居民的合法权益。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海龙屯的义务,并有权制止、检举破坏海龙屯的行为。
市、汇川区人民 *** 对在海龙屯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八条 鼓励和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对破坏海龙屯遗址、资源、环境等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九条 市、汇川区人民 *** 应当将海龙屯保护纳入本市和汇川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应当与海龙屯保护管理规划相协调。
汇川区人民 *** 应当按照海龙屯保护管理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海龙屯文物保护与利用详细规划,按照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海龙屯保护管理规划及其详细规划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第十条 海龙屯管理机构应当依据海龙屯保护管理规划、文物保护与利用详细规划,制定海龙屯保护工作年度计划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方案,报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海龙屯保护相关工作,应当符合海龙屯保护管理规划的要求。第十一条 海龙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要求设置世界遗产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以及保护区域界碑界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拆除或者损坏保护标志和界碑界桩。第十二条 海龙屯保护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工程方案应当严格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要求编制,经专家论证后依法履行报批审定程序。保护方案应当遵循最小干预原则,禁止进行遗址复建。
文物保护工程应当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第十三条 海龙屯保护范围内禁止新建与海龙屯保护、展示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对保留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改建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并不得超过原有占地规模及建筑体量。第十四条 海龙屯保护范围内经批准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与海龙屯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相协调;对已有的危害文物安全或者破坏海龙屯历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由汇川区人民 *** 责令限期整改,或者依法予以拆迁。第十五条 海龙屯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遗址及其环境的建筑、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遗址安全及其环境和谐的活动。第十六条 在海龙屯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征求海龙屯管理机构的意见,并依法履行审批手续。
建筑规模、建筑高度和容积率等必须符合海龙屯保护管理规划的规定。
建设工程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进行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不得破坏海龙屯环境的整体性、历史性与和谐性。
2oo5年贵州省哪里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2005年贵州省遵义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国家园林城市贵州省遵义市生态林业资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评选出贵州省遵义市生态林业资质的分布均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景观优美,人居生态环境清新舒适、安全宜人贵州省遵义市生态林业资质的城市,是国内重要的城市品牌之一。
扩展资料:
创建园林城市(城区)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是符合当前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形势需要,造福子孙后代的民心工程,各城市要本着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搞好创建园林城市活动,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优美舒适的园林城市,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避免搞“花架子”,搞 *** ,搞突击、一阵风,要做到认识上真正统一,领导上真正重视,措施上真正到位,工作上真正务实,使创建园林城市活动扎扎实实、富有成效。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国家园林城市
遵义市人民 *** 关于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遵义市人民 *** 令
(第11号)
《遵义市人民 *** 关于调整行政许可事项贵州省遵义市生态林业资质的决定》已于2021年3月31日经五届市人民 *** 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贵州省遵义市生态林业资质,现予公布贵州省遵义市生态林业资质,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贵州省遵义市生态林业资质:黄伟
2021年4月12日
遵义市人民 *** 关于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经研究,市人民 *** 决定调整一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其中,下放11项,调整实施主体和管理方式1项,变更名称和依据19项,新增3项。调整后,市直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为188项。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于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市直相关单位要强化指导培训,防止工作脱节,确保基层接得住,办得好;对于调整实施主体及转变管理方式和变更事项名称和依据的,市直相关单位要做好主动对接,做好交接;对于新增的行政许可事项,市直相关单位要于20个工作日内明确具体承接机构和人员,制定行政许可办理的流程和路线图,建立健全行政许可配套的制度规范;对于市直部门继续保留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统一纳入市直部门的权责清单进行管理。
附件贵州省遵义市生态林业资质:1.市人民 *** 决定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1项)
2.市人民 *** 决定调整实施主体和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项)
3.市人民 *** 决定变更事项名称和依据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9项)
4.市人民 *** 决定新增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3项)
5.市直部门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88项)
附件1
市人民 *** 决定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1项)
序号权 力 名 称权 力 依 据原实施主体下放层级备 注1权限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修正)《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修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市自然资源局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新蒲新区自然资源局下放区域仅限中心城区以外的远郊乡镇2权限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变更规划条件许可(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修正)市自然资源局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新蒲新区自然资源局下放区域仅限中心城区以外的远郊乡镇3权限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修正)《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修正)市自然资源局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新蒲新区自然资源局下放区域仅限中心城区以外的远郊乡镇4权限内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修正)《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修正)市自然资源局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新蒲新区自然资源局下放区域仅限中心城区以外的远郊乡镇5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583号修正)《贵州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9年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通过)《贵州省人民 *** 关于2013年度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2013年省 *** 令第146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红花岗区、汇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6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583号修正)《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16年国务院令第671号修正)《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红花岗区、汇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7燃气经营者停业、歇业的审批《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583号修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红花岗区、汇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8巡游出租汽车车辆驾驶人从业资格许可(四城区)《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2012年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通过)《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修正)市交通运输局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新蒲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9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第46号修正)市交通运输局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新蒲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10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许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6号修正)市交通运输局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新蒲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11在航道内挖沙取石、开采砂金、钻探、打桩等影响通航的审查《贵州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2017年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修正)《省人民 *** 关于调整部分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2015年省 *** 令第165号)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新蒲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附件2
市人民 *** 决定调整实施主体和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项)
序号权 力 名 称权 力 依 据原实施主体调整情况1权限内国有森林、林木、林地流转的审批《贵州省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条例》(2010年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贵州省人民 *** 关于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2020年省 *** 令第198号)市林业局转为内部管理事项
附件3
市人民 *** 决定变更事项名称和依据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9项)
序号权 力 名 称调整内容实施主体备注1权限内企业(含外商投资、中外合资企业)、事业单位
遵义市凤凰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遵义市凤凰山国家森林公园(以下简称凤凰山公园)的保护与管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与传承红色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凤凰山公园的规划与建设、监督与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与利用、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凤凰山公园,是指位于红花岗区、汇川区,由凤凰山(含遵义红军烈士陵园,以下简称烈士陵园)、大龙山、红花岗、莲花山、植物园、三阁公园、九节滩林区、黑塘子生态保育区组成的国家级森林公园。其中,凤凰山、大龙山、红花岗、植物园、三阁公园为核心区,莲花山、九节滩林区和黑塘子生态培育区为非核心区。
凤凰山公园具体保护范围,由市人民 *** 根据凤凰山公园总体规划划定,并向社会公布。第三条 市人民 *** 统筹凤凰山公园的保护管理工作。
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烈士陵园以外的凤凰山公园其他区域的监督管理工作,凤凰山公园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烈士陵园以外的凤凰山公园其他区域的日常保护与管理工作。
市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负责烈士陵园的监督管理工作,烈士陵园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烈士陵园的日常保护与管理工作。
市民政、水务、公安、宗教、气象、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体旅游、应急管理、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凤凰山公园保护相关工作。
红花岗区、汇川区人民 *** 以及所在地乡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凤凰山公园保护工作。第四条 凤凰山公园实行林长制,设立市、区、街道(镇)、社区(村)四级林长,落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第五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破坏凤凰山公园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向管理机构反映,有权对管理机构不履行保护职责的情况进行投诉、举报。第六条 市人民 *** 应当将凤凰山公园生态文明建设、红色文化保护传承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保护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凤凰山公园生态文明建设、红色文化保护传承等工作。第七条 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依法提起凤凰山公园生态环境保护、红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公益诉讼。第八条 相关人民 *** 和林业、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以及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应当加强凤凰山公园保护宣传,积极开展生态保护宣传和红色文化传承活动。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九条 市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凤凰山公园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并与本区域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相衔接。第十条 在凤凰山公园内开展建设经营和监督管理活动,应当符合凤凰山公园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因重大公共利益确需对凤凰山公园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进行修改的,应当按程序报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第十一条 严格控制建设项目使用凤凰山公园林地,但是因保护森林及其他风景资源、建设森林防火设施和林业生态文化示范基地、保障游客安全等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除外。确需使用的,审批机关作出使用林地许可前,应当征求凤凰山公园管理机构和市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不符合凤凰山公园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改造、拆除或者迁出。第十二条 凤凰山公园内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设计方案,有关主管部门在批准前,应当征求凤凰山公园管理机构、市林业主管部门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
建设项目的布局、风貌、高度、体量、造型、色彩和规模等,应当符合凤凰山公园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并与周围景观和环境相协调。
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防火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第十三条 市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凤凰山公园管理机构在凤凰山公园边界处设置界碑界桩。
新建建(构)筑物退让凤凰山公园核心区边界距离不得少于20米,退让凤凰山公园非核心区边界距离不得少于10米。第十四条 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住建、林业主管部门,在凤凰山公园保护范围以外划定山体景观敏感区,组织编制该区域建筑高度控制专项规划。
我要办林业资质,需要什么
初次申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只能从丁级或者丙级资质开始,丁级仅限于基层林业组织申办(一般指事业单位),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50% ,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不多于10%。丙级单位中级工程师 5 人,可聘用中级职称人员 2 人(含 退休人员 1 人) 聘用 *** 技术人员需要提供该技术人员原单位出具的同意 *** 或自主创业的协议或证明文件。
申请材料
(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复印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技术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六)员工劳动合同以及社保(6个月社保流水);
(七)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者场地房产证明
对于难点就在于你需要在此期间给符合条件的人员交6月社保,打印出流水才可以提交资料,而且后续还不能断开,中途符合条件的人员离职就会缺少符合条件的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每年申报一次( 一般在4—6月份) , 审批时长6个月左右( 一般10月份出公示)。因为林业资质审批流程比较长,而且每年就申报一次,想要办理的就需要注意好时间,提前准备好基本材料。
林业设计需要什么资质?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标准:
一、符合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甲A级资质,其他的只能申请甲B级资质: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20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80人。
(四)近5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第七条第(五)款规定的7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二、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应不少于5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1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1.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
2.省级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检查验收;
3.森林分类区划界定;
4.林业数表编制;
5.野生动物或者野生植物调查监测;
6.湿地资源或者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调查监测;
7.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8.国家或者省级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编制;
9.制定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价的相关标准。
三、 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三)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5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