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或将从“三有动物”名录中除名
野猪或将从“三有动物”名录中除名
野猪或将从“三有动物”名录中除名,近些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野猪与人之间的矛盾,开始成为普遍的问题,不过,这种情况可能会改变。野猪或将从“三有动物”名录中除名。
野猪或将从“三有动物”名录中除名1
中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日前发布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包括陆生野生动物39目177科1789种,并删除曾于2000年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简称「三有」名录)的野猪。
野猪虽不是中国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但因被列入「三有」动物名录,在中国法律保护「盔甲」下数量激增,山间、村头再到城市街道,野猪的身影无处不在,近年中国发生多宗人与猪的激烈冲突,更严重的甚至造成人员伤亡。有数据显示,野猪已经成为中国致害范围最广、造成损失最为严重的野生动物。
人猪矛盾日益加剧,已引起了中国官方的高度重视,致力解决野猪对农作物带来的经济损失,以及最大限度地减少野猪对公众的人身伤害。
本次名录调整以科学评估陆生野生动物物种生态、科学、社会价值为内核,充分考虑种群变化动态、面临威胁、社会关注等多方面因素,提出名录调整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生态优先;二是维护科研需要;三是有利于社会发展。
意见稿显示,曾于2000年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猪已被删除。
今年以来,中国不少地区出现野猪泛滥情况,「人猪矛盾」不断加剧,四川、江苏、安徽等省的部分地区都下令对野猪进行科学捕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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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可以抢粮,人却不能伤猪。”近些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野猪与人之间的矛盾,开始成为普遍的问题。有“三有”保护动物这层保护,个人猎杀野猪,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不过,这种情况可能会改变。大河报·豫视频记者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了解到,新发布的关于《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属于偶蹄目猪科的野猪已不见踪影。业内人士指出,如果最终将野猪从“三有”名录中剔除,可以大为缓解人猪矛盾,维护局部的生态平衡。
调整
国家“三有”野生动物名录拟调整 不见了野猪的身影
征求意见稿提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调整《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这是根据野生资源的变动情况和最新的研究成果,为了更好地适应保护形势,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本名录调整征求意见稿具体调整内容为:一是将原名录中列入国家重点保护范围的187种加昆虫的8属(兽类12种,鸟类129种,爬行28种,两栖10种,昆虫8种8属)野生动物予以删除。
二是将原名录中转按水生野生动物管理的191种(爬行43种,两栖148种)野生动物予以删除。三是新增680种(兽类30种,鸟类445种,爬行49种,两栖132种,昆虫24种)陆生野生动物,扩大了保护范围。
记者注意到,本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删除了2000年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里的野猪。
本次名录调整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生态优先;二是维护科研需要;三是有利于社会发展。
现状
生态好转、缺少天敌 野猪在多地泛滥成灾
这条消息很快在业内形成了轰动性的影响。记者了解到,近些年来,野猪已经成为国内致害范围最广、造成损失最严重的野生动物。
野猪下山,野猪入户,破坏庄稼,毁坏民居,甚至影响民众的人身安全,人与野猪的冲突,已经不再是一时一地的,而是全国性的普遍现象。
野猪在我国的分布范围较广,南北方都有。据了解,成年野猪的体长达到1.5米至2.0米,体重达到90公斤至200公斤。野猪身上有坚硬的皮刺,一般的攻击很难伤到它。野猪又是杂食性动物,几乎什么都吃,因此野猪在野外基本没有天敌。
野猪群体的.膨胀,和我国的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有直接关系。根据分析,随着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自然保护区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系列工程的实施,野生动物栖息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野猪等野生动物种群也因之不断增长。
那么,目前国内的野猪有多少?一种在业内流传比较广的说法是超过100万,但官方渠道尚未给出确切的数量。但从局地的情况,能够管窥国内的野猪泛滥状况。根据公开报道,仅在四川省通江县,根据初步调查,2020年全县的野猪数量已经超过了20000头。
对策
野猪与人争夺生存空间 多地林业部门发布“杀猪令”
早在2019年10月,记者对河南西部、西北部的天然林保护工程进行采访时,当地林业部门就向记者介绍了野猪数量增长、下山毁坏庄稼的情况,受“三有”名录保护的限制,当地民众对此苦不堪言。
今年7月28日,南阳市林业局就针对野猪泛滥的问题,发布了相关的通知。通知提到,各种野生动物繁衍迅速,尤其是野猪的种群数量增长过快,活动范围不断扩大,严重影响当地农民日常生活,甚至出现了野猪与人争夺生存空间的尖锐矛盾,农户种植的玉米、红薯等农作物被野猪啃食、踩踏,大片农田被损毁,农户损失严重。
为此,南阳市林业局建议,在保证野猪种群资源平衡的前提下,针对成灾区域,有计划、分步骤地对致害野猪进行猎捕。
猪可以抢粮,而人不能伤猪。今年,国家林草局对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并建议,严格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在不伤害野生动物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围网防御等主动预防设施建设,有效降低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减少群众损失。
多地已针对野猪泛滥情况开展了相关行动。今年7月22日,陕西省林业局发布通告,将野猪狩猎期由原来的8个月缩短到2个月。四川通江县也发布通知,在今年年底前,计划捕杀750头野猪。
说法
目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除名”将缓解人猪矛盾、维护生态平衡
那么,《名录》调整的征求意见稿,将野猪删除,会带来什么影响呢?有网友担心,一旦将其排除出野生保护动物之列,会不会矫枉过正,导致野猪成为濒危物种呢?
河南省林业局保护处一位负责人说,目前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需要征求各地各级林业部门的意见和建议。野猪是否会被排除在“三有”保护动物之列,还不是定论。
郑州市林业局保护处处长尚光铸说,根据最近几年的监测、排查,郑州境内暂时没有野猪的踪迹。即便如此,他也非常关注人与野猪的矛盾冲突,在河南的南阳、信阳等地,野猪与人的矛盾日益激烈,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旦被排除在“三有”保护名录之外,野猪也就不再受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保护,如果造成破坏就能就地消灭。他说,这将省去上级林业部门的审批环节,能一定程度上解决人与野猪的冲突问题。
业内人士也指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野猪非常容易成灾,且不存在濒危的情况,通过“除名”的方式,可以减少野猪的数量,维持生态的平衡。
而针对部分网友提出的可能导致野猪成为濒危物种的担忧,上述人士说,法律法规不是一成不变的,林业部门的政策也会根据实际做出调整。如果出现了或者可能出现野猪濒危的情况,国家林草局届时再将其纳入“三有”名录之中,情况自然会出现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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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国多地野猪泛滥一度成为网络热词,有些地方野猪下山跑进农户家登堂入室,甚至闯进了大城市。
这两天,一条消息又引起公众广泛关注:12月10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修订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有一个重点和亮点:删除了野猪。(2000年8月1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简称“三有名录”),野猪也列入了三有保护动物。)
本次意见稿中的名录,由原2000年“三有名录”而来。
国家保护动物有哪些级别分类?
据了解,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分为:国家重点保护一、二级,地方重点保护动物(省级名录)、三有保护动物,以及国际贸易公约保护动物。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按保护级别分为一级和二级,一级:金丝猴、大熊猫、华南虎、东北虎、雪豹、白鳍豚、野骆驼、野牛、扬子鳄等。二级:猕猴、穿【山甲】、豺、黑熊、棕熊、石貂等。
2021年2月5日,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正式公布,新增517种(类)野生动物,大斑灵猫等43种列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狼等474种(类)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豺、长江江豚等65种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升为国家一级。
如果“三有名录”删除野猪
以后就能放开打了吗?
专家明确说:不可以
杭州林业系统一位人士告诉记者,对于这份新拟定的名录意见稿,我们业内人士都关注了。不过,目前这份拟定名录,只是处于意见征求阶段。至于最终的新三有名录如何对野猪做出规定,是要经过省市与国家林业部门进行讨论的。
“从新拟定的名录来看,本次名录调整,以科学评估陆生野生动物物种生态、科学、社会价值为核心,充分考虑种群变化动态、面临威胁、社会关注等多方面因素……”
几位浙江森林公安人士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达了相同观点:只要是野生动物,不论保护级别,都会受到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比如野猪,不管今后在不在三有保护名录中,解决办法只有一个,就是由 *** 部门出面,组织狩猎进行种族调控。擅自打猎、捕捉和伤害野生动物,都是违法的。
面对野猪,个人可能只有一种选择:想办法驱赶它,向 *** 部门申请赔偿……”
“对于‘三有动物’,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捉1只(条)就违法,捕捉20只(条)以上就构成犯罪,捕捉50只(条)以上就属于重大刑事案件。在禁猎期、禁猎区或采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可能捕一只就构罪。”这位森林公安人士说。
森林公安系统的另一位人士认为,“野生动物的保护,除了国家重点一二级保护名录、三有名录外,还有省级名录(省重点和省一般),另外还有国际贸易动植物名录。“只要在以上任何一个名录中有记录,那么这动物就是保护动物。除非以上所有名录中都找不到了,就不受法律保护。从理论上讲,虽然可以随意处置,但要实现,目前还为时尚早,也会存在一定争议。”
河南有哪些设计院
1.郑州大学综合设计研究院
成立于1980年,隶属于郑州大学,是一所集工程勘察、设计、研究、咨询、开发为一体的综合设计研究院,前身为郑州工学院综合设计研究院、郑州工业大学综合设计研究院。2013年7月,整体改制为郑州大学综合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创建于1951年,是拥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国家大型综合设计研究院,隶属世界500强企业、中央大型企业集团——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3.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前身河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始建于1964年,是一家综合性全国性工程设计咨询单位。
拥有公路行业设计甲级、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工程测绘、甲级、工程咨询(公路、市政、建筑)甲级、工程监理(公路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工程试验检测甲级等甲级资质20余项,业务范围基本覆盖了大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4. 郑州市建筑设计院
始建于1958年,是建设部批准的甲级建筑设计单位。
具有国家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城乡规划乙级资质、风景园林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乙级资质、市政行业(道路、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城乡规划编制丙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大中型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居住小区规划设计、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编制、工程招标咨询等各项服务。
5. 中赟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前身为煤炭工业部郑州设计研究院,创立于1971年,是原煤炭工业部重点设计院之一,全国首批核准的甲级工业设计院,建设部命名的全国优秀设计院,高新技术企业,AAA级信用单位。
2006年改制为科技型企业;2012年完成股份制改造。2015年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连续进入创新层。2017年5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更名为中赟国际工程公司,证券简称:中赟国际;股票代码:834695。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郑州大学综合设计研究院
百度百科——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
百度百科——河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百度百科——郑州市建筑设计院
百度百科——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河南几位专家强行给天鹅套仪器,致天鹅数天无法进食,林业局怎样回应?
引言:人类对于鸟类的研究一直都是很难的,因为很多鸟都有候鸟的习性,对于他们的生存环境,飞行路线。人类的研究都不是特别多,所以研究鸟类的专家都会在鸟类的身上带环志,用以更好的监测鸟类的生活环境以及习性。
一、强行给天鹅套仪器
在5月24号河南省的一个公园里,一群穿着绿马甲的人抓住了公园里的天鹅,为的就是在天鹅的身上戴上环志。但是就是这么一个动作,却引起了很多的争议,有的人甚至觉得他们是在虐待动物。从现场曝光的视频中可以看到这三名抓天鹅的人动作十分的粗鲁。再改天鹅套上环志,的时候也显得非常的业余多次都套不上。他们要将定位的房子安装到天鹅的颈部,可是一直都没有成功。过程中也是一直掐着天鹅的脖子,让围观的群众都感到他们是在非常暴力的做这件事情。而且天鹅都快断气了。
二、导致天鹅无法进食
周围围观的群众都感到非常的心疼,有一名大姐就在这个时候跳出来,大姐说这些人不应该这么对天鹅。大姐,和这些人产生了非常激烈的争吵,在他们努力了四十分钟之后终于将环志套在了天鹅的颈部。可是这些围观人员都觉得这个环志的很死,已经把鹅的颈部勒住了。很有可能会造成天鹅无法进食,而且在套上之后天鹅明显非常的不适应想要挣脱。
三、林业局怎么回应
对此林业局的回应是这几人确实是有资质的,是做鸟类研究的,并不是无证作业,他们都是教授级别的,现在天鹅脖子上的环志也已经被取下来,原因是确实影响到了天鹅的进食。但其实这一做法是普遍的,很多研究鸟类的专家都会在鸟类身上放这种卡扣。
郑州市林业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郑州市林业局设7个职能处(室、局)。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件起草、会议组织和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保密、档案、信息, *** 、保卫和机关房管、基建等后勤服务工作;承办林业新闻发布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宣传工作。
(二)植树造林处
组织起草全市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防治荒漠化等方面的法规、规程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防治荒漠化方面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承担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拟定全市林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林业科学研究;承办全市林业科技攻关项目的组织指导和申报工作;指导林业适用技术的应用和科技成果的推广;指导协调林业技术市场建设和管理;承担林业技术管理和有关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和预测测报;指导国有苗圃、基层林业工作机构和基层林业科技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市林木种苗、木本药材、木本花卉、森林旅游工作。
(三)资源林政管理处
拟订森林资源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市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组织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的检查验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情况;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林木、竹材的凭证采伐与运输;负责林地、林权管理,承办依法应由上级 *** 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指导木材检查站的工作;管理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指导全市林地调查、定级、评估工作;承办林业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负责全市木材行业管理工作;拟定木材(含竹材,下同)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协调指导木材及其加工产品的进出口工作;负责全市各种经济成分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宏观管理和指导;指导木材及其他林产品市场的建设和运行。
(四)野生动植物保护处
起草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管理的政策、法规;监督、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协调全市森林旅游工作;负责协调湿地保护;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及省级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救护、繁殖、驯养工作;指导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承担全市猎枪弹具的管理工作。
(五)森林公安分局
组织协调和指挥全市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物、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统一行动及专项斗争,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重大案件,负责全市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计划财务产业处
研究提出全市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市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市林业资金(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审核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国有林业资产和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指导全市林业经济体制改革;负责对全市林果产品加工、林产化工、林业机械等林业产业的指导、管理。
(七)人事处
组织拟定全市林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调查和预测林业人才资源,指导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承办林业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有关工作;指导林业系统的涉外工作;承办我市涉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林业事务。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八)机关党委
(九)监察室
(十)郑州市人民 *** 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十一)郑州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林业厅的直属机构
机关服务中心:根据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规划和要求,承担机关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机关委托管理的部分行政事务性工作;管理机关交由其占用、使用的国有资产,能使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推动所属服务经营单位通过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加强管理,改进服务,提高经济效益。完成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河南省森林航空消防站:挂河南省森林资源数据管理中心。职能:1、承担全省森林航空消防工作任务;2、负责拟定全省森林航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森林航空消防预案;3、承担全省森林消防航线规划与技术创新工作,建设和完善航空消防地理信息系统;4、负责全省林业信息化建设工作;5、负责建立和完善森林资源地理信息系统;6、负责省林业厅及全省林业政务专网网络信息安全工作;7、负责河南林业信息网网站建设、维护与信息更新;8、承担河南林业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建设、维护与电子公文收发(不包括机要电子公文),负责河南林业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维护与会议保障;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河南省林业产业发展中心:负责全省林业利用外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起草全省林业外资项目实施与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技术规程;制定全省林业利用外资规划;负责全省林业引进外资、对外招商和国际合作项目的组织实施;协助省财政厅做好林业外资项目转贷、执行协议的签订和还贷工作;组织全省林业国外贷款或赠款项目的年度预算、决算和提款报帐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导和督促林业国外贷款或赠款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监督制度,规范资金使用行为;接受审计部门对林业国外贷款或赠款项目的审计,督促各级项目单位落实审计意见;负责外资项目造林林木采伐的初审工作;负责全省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规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完成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河南省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承担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政策法规与实施办法的拟定,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规程与管理办法的拟定,工程规划与实施方案的编制,工程的验收、评估与监测规划,工程检查与监督工作;承担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信息网络建设与信息管理,科技推广应用与人员培训及宣传工作。
河南省林业技术推广站:为全省林业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指导和服务,实施全省林业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参与制订林业技术标准,承担林业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普及和宣传工作。完成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河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承担林业资源和林木新品种、林业新产品的开发研究工作,承担上级下达的重点科研攻关项目和有关部门委托的科研课题,承担上级下达的林产品流通改革试验课题,对木材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测。完成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河南省经济林和林木种苗工作站:为全省经济林生产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等,指导国有苗圃、采种基地、良种基地等建设与管理,负责全省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和种苗质量的检验、监督工作,承担全省苗木普查和良种选育工作;审定林木新品种。完成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河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是我省唯一的省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院址在郑州市郑花北路81号,始建于1950年,为全额供给事业单位,编制116人。县处级建制,院长、书记各1名,副院长3名。下设16个科室,有办公室、人事科、总工程师办公室(与厅总工程师室合署办公)、生产科、技术科、计财科、资源监测一室、资源监测二室、规划设计一室、规划设计二室、林产工业和园林设计所、森林资源评估和管理站、飞播造林工作站、计算中心、林业信息资料室、经济开发办公室。全院现有职工115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97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23人(教授级高工1人),中级技术职称40人。院技术力量雄厚,专业门类齐全,主要包括林学、森林经理、水文地质、植物学、动物学、林业经济、园林植物、园林设计、道桥设计、工民建、给排水等专业。具有从事林业调查规划、技术开发和编制林业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定额的能力。固定资产总额932万元。具有国家建设部甲级工程设计资质、国家计委甲级工程咨询资质和林业部甲B级调查规划设计资质。
河南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承担全省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防治、检疫,森防行业政策法规的宣传及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督促指导等工作。完成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森林公安局:组织协调和指挥全省性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统一行动及专项斗争;指导和督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指导全省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联系林业检察院和林业法规。完成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河南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成立于1996年,主要负责全省野生动物的资源调查、伤、病、残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救治及非正常来源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收容、救护与饲养工作。救护中心地处黄河南岸,西临黄河迎宾馆,占地约百亩,现有在职职工36人,离退休职工14人,设有五个科室。院内空气清新,环境优美,收容、饲养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东北虎、金钱豹、丹顶鹤、梅花鹿以及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天鹅、猕猴、秃鹫等野生动物一百余只。几年来,救护中心按照“边建设、边救护”的原则,先后建成集场馆、笼舍为一体的近3620平方米的动物场馆,建成建筑面积为782平方米的动物医院和建筑面积为1317平方米的综合办公楼,安装了动物场馆视频监控系统,建起了野生动物标本室。救护中心共救护野生动物6万余只(头、条),治愈率达80%以上,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
国家濒管办郑州办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郑州办事处(国家林业局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中心郑州办事处)(简称国家濒管办郑州办事处)成立于2005年4月,办事处为处级机构,属于国家林业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国家林业局和河南省林业厅双重管理,以国家林业局为主的管理体制。工作职责是在国家濒管办的领导下,参与研究拟定国家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全国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工作。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所属结构及缔约国《公约》管理机构进行事务联系,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制定履行《公约》的对外政策,参与研究处理与《公约》相关的重大国际事物和港澳台履约的有关事务;经主管部门授权,负责审批国家二级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国家一、二级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口,核发野生动植物或其产品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和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进出口野生动植物或其产品的执法活动及案件查处工作;野生动植物保护及政策、法规的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非法进出口濒危物种的收容救护和被没收物种的返还、接收及处理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