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认证要求
林业资质标准
林业资质,这里指的是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其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丁级四种等级的资质,而如果是初次申请的话,只能从丁级或者丙级资质开始,要想申请甲级或者乙级,只能通过升级才能办理,那么话不多说,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介绍林业资质的各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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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级林业资质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10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二、乙级林业资质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应不少于5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1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三、丙级林业资质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三)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5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四、丁级林业资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林业(学)相近专业学历,并从事过林业调查或作业设计工作的人员3人以上。
林业资质的甲级,乙级,丙级,丁级四种等级,对应了四种资质标准,从丁级资质到甲级资质,资质要求逐渐提高,申请难度也对应提高。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组织资质标准及申请须知
目前广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组织资质可以申请、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资质暂不受理。
系统暂不接受升级业务。
广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质申请一年分3批次申请。
首次申请资质需先注册成为广东省林学会会员。
丙级防治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持有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具有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经历的林业中级技术人员 1 名以上;
——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 5 名以上,其中中级及以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不少于 1 名;
——具备电脑、照相机、手持全球定位仪、除治作业器械、防治作业车辆等林业有害生物调查、 监测、取样和防治的技术装备,并具有防治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不低于 10 hm2/天的作业能力。
申请时间
本年度资质申请认定分三批次(每4个月一次)进行:
第一次:1-4月,网上申请时间为2021年3月1-31日;
第二次:5-8月,网上申请时间为2021年6月1-30日;
第三次:9-12月,网上申请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11月7日。
分级保护去哪测评
分级保护是指根据物种河南省郑州市林业第三方资质申请流程的保护程度对其进行分类河南省郑州市林业第三方资质申请流程,在中国,具体的分级保护情况需要通过专门的测评机构或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并通过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以下是一些在中国进行分级保护测评的机构或部门:
1. 中国濒危物种科学委员会:负责对濒危物种进行科学评估、分类和监测等工作。
2.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对从事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单位进行认证和评估,并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管理培训等工作。
3. 国家环境保护部:负责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督促各地方 *** 实施分级保护措施。
4. 中国科学院:其中一些重点研究所和实验室也开展了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的测评和研究工作。
具体的分级保护测评机构和部门可能因地区、物种等不同而有所不同,因此,如果您需要对某一物种进行分级保护测评,建议先了解该物种所在的具体保护领域和经管部门,然后向相关单位咨询具体的操作步骤和申请流程。
资质代办主要流程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申请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资质的,还需提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3.申报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资质,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不需核对原件。
4.企业章程复印件。
5.办公场所产权证复印件或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6.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7.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新企业无资质的)。
8.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9.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
10.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复印件。
11.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12.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提供复印件,不需核对原件)。
13.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首次申请劳务资质不用提供此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二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