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总结
总结是在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进行回顾检查、分析评价,从而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提高工作效益,因此我们要做好归纳,写好总结。总结一般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我整理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总结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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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浙江省绍兴市林业局召开了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总结 *** 。参加 *** 的有各县(市)森防站站长。 *** 交换了各县(市)20xx年森防工作总结,并对一年来森防、森检工作碰到的坚苦和存在的的题目作了评论辩论。 *** 由绍兴市森防站站长陈秀龙主持,绍兴市林业局副局长朱之快到会并作了紧张讲话。
*** 富裕必定了一年来全市森防工作所获得的成绩。过去的一年里,工程办理如期展开,并获得了较好结果。防治系统更加健康,与护林、防火员彼此联合,构成了一支比较富强的监测、防治步队。科研结果明显:《日本松干蚧、马尾松毛虫工程办理推行技巧探讨》获得省林业厅科技兴林三等奖;《香榧病虫普查及紧张病虫害防治技巧探讨》获得绍兴市人民当局科技进步三等奖;与浙江大学农学院互助展开的《绍兴地区林业有害生物多样性及风险防备探讨》项目已经过议定评审,整体程度到达海内领先程度;《绍兴市古树名木病虫害综合防治及复壮技巧探讨》被市科委参加重点项目。
*** 对20xx年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发起了新的要求:
1、要认清局势,加强森防工作的责任感和任务感;
2、要加强科技攻关意识,力图把科技结果尽快转化为出产力,更好地办事林农;
3、要加强进修,竭力工作,钻研交易,周全首创森防工作新场面;
*** 在周全总结考评的根本上,评比出全市森防进步集体一名:上虞市丛林病虫防治检疫站;进步个人6名。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总结2
今年经过我局检疫执法人员与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的共同配合努力,使我县20xx年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执法工作已全面完成。现将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总体情况。
我县今年监测森林面积xx万亩,主要树种为云杉、冷杉和少部份杨树、柳树。通过我局检疫人员在下乡开展检疫执法过程中对人工林的观察与到人工林栽植地现地查看,并结合过我站技术人员对巡山记录的检查和基层林业工作站的长期监测报告,目前我县森林长势良好,没有受到林业有害生物的危害。
二、重点加强森林病虫监测预报预警工作。
森林病虫防治预测预报是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监测并控制好森林病虫害源头,是做好森林病虫防治工作的关键所在,做好森林监测预报工作,能使森防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此,我局结合今年中央有关领导的批示及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参照全州林业工作会议安排布暑,今年4月初在开展天保工程建设的时候及时组织林业工作站的工作人员进行林业技术和森林病虫防治业务方面的学习,对他们进行了营林技术、林业有害生物技术、档案管理等的培训,共计培训人数25人,总计培训1次。
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强化五个森林管护站(测报点)的森林病虫监测任务,目标。明确工作任务,对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个人头上,采取站长负责制开展森林病虫监测工作,要求发现森林病虫及时上报和防治,并根据森林管护条例制定了奖惩制度。我站随时组织技术人员抽查各森林管护站开展监测森林(人工林)情况,对全县现有森林资源的病虫害发生进行有效的预测预报和管理,切实把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落实到了实处。
在森林病虫调查防治方面,严格实行森林病虫防治目标管理,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落实管护人员的调查任务和责任,实行月报制度,要求管护人员按时把该本辖区相关资料按时上报我站。由我站技术人员进行资料分析,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抽查。做到:“早发现、早防治”,达到发现一起防治一起的目的,控制源头的目的。同时,加强《XX省森林病害防治实施办法》的宣传力度,使群众提高对森林病虫害防治的认识,达到“依法治理”、“群防群治”目的;结合我县“天保”与“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深入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
三、加强管理、狠抓落实。
(一)加强产地检疫工作。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产地检疫率达到100%的要求,我站对XX林业局苗圃、“拉龙”苗圃进行现场产地检疫,共检疫了苗圃二个,检疫苗木50万株;检疫药材20xx公斤,办理调运检疫证书1份。
(二)加强检疫联合执法工作。
1、我县每年都有群众自发采集药材运到外地进行销售的情况,我站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协同绒盖、昌台等木材检查站加强森林植物调运检疫宣传工作,使群众知晓调运森林植物产品必需检疫的相关程序
。对涉木企业、涉木市场、花卉市场、及我县重点工程(无电区建设)工程进行了检疫执法检查,加大检疫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伪造、倒卖《植物检疫证书》、非法调运林业植物及产品行为。复检云杉苗木21万株;;严厉查处XX县花卉市场(临时)的非法交易,批评教育3人;查处成都非法调运花卉植物(种子)1起,警示教育1人。检疫花卉共计520盆(株),有效的整顿了我县的花卉市场;及时对我县的摩托车市场进行了登记检查,共登记了摩托车经营户12家。
开展松木制品专项执法行动检查过程中,检查使用木质包装电缆盘、光缆盘、机械设备企业1家,摩托车经营户10家,家具经营销售2家;检查木质包装电缆盘、光缆盘、机械设备木质包装57件;无电区建设施工基地2处,走访施工负责人3人,施工人员12人,签订监管责任书12份,检查电缆盘200余个;在防火检查站检查过往车辆30辆;运输成品家具车辆7车,家具经营户3家,对他们使用的木质包装制品的使用进行了检查,对他们所用的包装制品处理提出了相关的要求。同时加大了检疫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伪造、倒卖《植物检疫证书》、非法调运林业植物及产品行为。
2、加强松木制品的检查工作要求木材检查站对进入我县进行水电、光缆建设等工程建设运输的木制包装箱、木制品等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外来木制品不带森林病虫进入我县,同时要求我县各“涉木”使用单位到我站备案,确保使用的木制包装制品在“森检”机构的监控下使用。
3、全力配合“天保、退耕”两大工程的实施。
植树造林的关键“三分造林、七分管理”,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显得尤其重要。四月初,我站配合天保办、退耕办,对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所用苗木进行检查,依照天保办、退耕办、对造林地块的化分依据和对苗木质量的要求,我站对今年将要用于造林的所有苗木进行了病虫害检疫和苗木质量检查,并对天保工程实施区和退耕还林实施区的苗木调拨进行了登记;同时对我县森林分布区和达到三年苗木保存率植树造林区进行现地踏查,了解树种的生长情况和环境情况。配合天保办划定森林管护区,落实任务。实行谁管护,谁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的工作目标,使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有人做、有人管、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证森林面积监测率达到85%以上。其次,由局领导组织各股室相关负责人召开专题森林病虫害防治会议,形成文件,发放到林业工作站,使广大林业工作人员进一步了解我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情况,最后由我站统一把关,统一安排,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指导、调查和防治开展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
1、我局森林病虫害植物检疫机构已建立,但检疫人员仅有1名检疫执法人员从事检疫工作,负责全县森林病虫害的监测、预报、防治、数据统计、及森林病虫害防治的开展情况文字编写等工作。
2、“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在我县开展以来,随着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中幼林面积的增大,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防尤其重要,由于缺乏交通工具和经费不足,影响一些植物检疫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20xx年——20xx年森林病、虫普查打算。
由于我县偏远,有森林有害生物普查资质的单位都嫌我县偏远,交通不便,不愿意承担我县20xx——20xx年森林病虫普查工作。通过各方面的了解与勾通,最终与承担我县20xx——20xx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的xx农大风景园林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由其单位承担我县20xx——20xx年林森林病虫普查工作,我县的森林病虫普查将与我县二类资源调查工作同步进行。
我局同进对要求承担我县森林病虫普查的单位在今年内至少开展两个月的外业工作,明年1——8月同步开展、完成我县森林病虫外业及内业普查工作。确保我县森林病虫普查按时、高质量完成我县森林病虫普查工作。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总结3
我站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在县委、县 *** 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植物检疫条例》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严格执行苗木“两证一签”制度,按照“国家级森林病虫鼠害中心测报点”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考核要求,全面开展检疫、监测和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目标明确、责任落实
1、全面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责任制。今年实行“双线目标管理责任制”,2、乡 *** 与各村队领导签订《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其纳入全乡综合考核中,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与年终工作业绩考评相挂钩。有力地促进了各级领导抓森防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做到层层分解、逐级落实。
2、领导重视是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的关键。在今年林木虫害防治工作中,县委、县 *** 领导多次召开森防会议,研究安排部署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乡人民 *** 多方筹措防治资金、药品,在人员、资金等方面不断加大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支持,从而保证了我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了防治实效。
3、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工作,变森防软任务为硬指标,切实发挥林业部门职能作用。在全乡各村队病虫害防治工作中,严 格实施《责令限期除治林木病虫害通知书》制度,严把质量关,狠抓落实,对达不到防治效果和要求的,要求重新防治。对防治不力的村队上报 *** ,进行通报批评,限期除治,真正做到了组织得力、责任到位、效果明显。
二、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3月8日-3月15日,我站结合“3.12”植树节活动,安排人员在集市开展林业宣传,以板报、传单、广播、有奖问答等各种方式,进行《森林法》、《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件》等法律、法规及林业知识的宣传,提高农牧民林业生产及病虫害防治知识。
三、依法检疫、严格把关
加强苗木检疫执法力度,严把造林所用苗木的检疫关,为防止危险性病虫传入我乡,根据春季造林苗木质量要求,做好苗木检疫工作。在苗木检疫过程中,我乡森防人员严格按照《林业植物检疫人员检疫执法行为规范》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认真执行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和种苗“两证一签”,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各项检疫事宜。坚决杜绝推托不检疫的现象,对疫苗、冻死苗、弱苗不予发证,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苗木不准出圃,坚决杜绝带病苗木进入造林现场。
四、认真开展“森林病虫鼠害中心测报点”工作,做好预测预报,有效指导防治工作
1、加强对中心测报点的人员管理,明确测报工作任务和主测对象,建立完善岗位职责,固定测报人员1名,在全乡范围内设立病虫害监测点1个,监测对象有“春尺蠖、鼠害、兰叶甲”等林业有害生物。全乡有林地面积1.35万亩,应施监测面积0.8万亩,调查监测面积0.2万亩以上。及时了解和掌握我乡辖区域内,主要森林病虫鼠害的发生情况、发展趋势、进行调查和测报,充分发挥测报人员的作用。
2、按时上报各类数据材料,根据“森林病虫害中心测报点”工作要求、按时向县局森防站上报:森林病虫鼠害发生表、森林病虫害防治表、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等,为上级部门指导病虫鼠害的测报、防治提供准确数据。
3、切实做好测报档案收集整理,根据“森林病虫鼠害中心测报点”建设工作要求做好各类材料、报表和档案管理,对主要病虫做到一虫(病)一档。分别建立了“春尺蠖、鼠害和兰叶甲”专档,专人负责,资料完整、规范。
五、及时开展林业食叶害虫无公害防治,切实做到有虫不成灾
1、5月9日,我乡春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正式开始,5月9日-5月12日,全乡都积极行动起来,抓住春尺蠖幼虫3龄以前的有利防治时机,及时开展喷雾防治,5月13日全乡春尺蠖防治工作基本结束。为使全乡森防工作取得实效。
2、我乡林业有害生物实际发生面积为36亩,其中:春尺蠖19.6亩;同病虫新防治面积36亩,防治率为100%,食叶害虫无公害防治率为100%,无成灾面积。
六、认真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黄斑星天牛疫情的调查
1、 为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黄斑星天牛的调查,防止林业有害生物入侵,按照县局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黄斑星天牛疫情的调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站与工作人员签定了黄斑星天牛的调查工作责任书,明确调查工作任务、责任,在8月下旬我林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一次黄斑星天牛疫情专项调查工作,共对5640亩地进行了普查,其中重点普查区为456.5亩,一般普查区为1288亩,未发现有黄斑星天牛疫情。
七、XX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安排
1、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继续做好《植物检疫条例》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宣传,加大技术指导和防治示范力度。
2、认真做好森林病虫鼠害中心测报点”工作,进一步加强我乡主要病虫鼠害的监测。 ?
3、全面开展林木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工作,坚决做到检疫率100%。
4、及时开展林木病虫害的防治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推广生物防治技术、综合防治技术、蛀干害虫防治技术等,食叶害虫无公害防治100%。
5、按照地区《新疆黄斑星天牛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黄斑星天牛的调查、监测工作。
6、进一步抓好林业站的站务建设,及站内森防软、硬件建设。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总结4
我站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在县委、县 *** 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植物检疫条例》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严格执行苗木“两证一签”制度,按照“国家级森林病虫鼠害中心测报点”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考核要求,全面开展检疫、监测和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总结
一、领导重视、目标明确、责任落实 全面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责任制。今年实行“双线目标管理责任制”
1、乡 *** 与各村队领导签订《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其纳入全乡综合考核中,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与年终工作业绩考评相挂钩。有力地促进了各级领导抓森防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做到层层分解、逐级落实。
2、领导重视是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的关键。在今年林木虫害防治工作中,县委、县 *** 领导多次召开森防会议,研究安排部署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乡人民 *** 多方筹措防治资金、药品,在人员、资金等方面不断加大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支持,从而保证了我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了防治实效。
3、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工作,变森防软任务为硬指标,切实发挥林业部门职能作用。在全乡各村队病虫害防治工作中,严 格实施《责令限期除治林木病虫害通知书》制度,严把质量关,狠抓落实,对达不到防治效果和要求的,要求重新防治。对防治不力的村队上报 *** ,进行通报批评,限期除治,真正做到了组织得力、责任到位、效果明显。
二、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3月8日-3月15日,我站结合“3.12”植树节活动,安排人员在集市开展林业宣传,以板报、传单、广播、有奖问答等各种方式,进行《森林法》、《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件》等法律、法规及林业知识的宣传,提高农牧民林业生产及病虫害防治知识。
三、依法检疫、严格把关
加强苗木检疫执法力度,严把造林所用苗木的检疫关,为防止危险性病虫传入我乡,根据春季造林苗木质量要求,做好苗木检疫工作。在苗木检疫过程中,我乡森防人员严格按照《林业植物检疫人员检疫执法行为规范》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认真执行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和种苗“两证一签”,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各项检疫事宜。坚决杜绝推托不检疫的现象,对疫苗、冻死苗、弱苗不予发证,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苗木不准出圃,坚决杜绝带病苗木进入造林现场。
四、认真开展“森林病虫鼠害中心测报点”工作。
1、做好预测预报,有效指导防治工作加强对中心测报点的人员管理,明确测报工作任务和主测对象,建立完善岗位职责,固定测报人员1名,在全乡范围内设立病虫害监测点1个,监测对象有“春尺蠖、鼠害、兰叶甲”等林业有害生物。全乡有林地面积1.35万亩,应施监测面积0.8万亩,调查监测面积0.2万亩以上。及时了解和掌握我乡辖区域内,主要森林病虫鼠害的发生情况、发展趋势、进行调查和测报,充分发挥测报人员的作用。
2、按时上报各类数据材料,根据“森林病虫害中心测报点”工作要求、按时向县局森防站上报:森林病虫鼠害发生表、森林病虫害防治表、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等,为上级部门指导病虫鼠害的测报、防治提供准确数据。
3、切实做好测报档案收集整理,根据“森林病虫鼠害中心测报点”建设工作要求做好各类材料、报表和档案管理,对主要病虫做到一虫(病)一档。分别建立了“春尺蠖、鼠害和兰叶甲”专档,专人负责,资料完整、规范。
五、 及时开展林业食叶害虫无公害防治,切实做到有虫不成灾5月9日,我乡春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正式开始,5月9日-5月12日,全乡都积极行动起来,抓住春尺蠖幼虫3龄以前的有利防治时机,及时开展喷雾防治,5月13日全乡春尺蠖防治工作基本结束。为使全乡森防工作取得实效。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总结5
近日,浙江省绍兴市林业局召开了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总结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县(市)森防站站长。会议交流了各县(市)20xx年森防工作总结,并对一年来森防、森检工作遇到的难题和存在的的问题作了讨论。会议由绍兴市森防站站长陈秀龙主持,绍兴市林业局副局长朱之快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充分肯定了一年来全市森防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过去的一年里,工程治理如期开展,并取得了较好效果。防治体系更加健全,与护林、防火员相互结合,形成了一支比较强大的监测、防治队伍。科研成果明显:《日本松干蚧、马尾松毛虫工程治理推广技术研究》获得省林业厅科技兴林三等奖;《香榧病虫普查及主要病虫害防治技术研究》获得绍兴市人民 *** 科技进步三等奖;与浙江大学农学院合作开展的《绍兴地区林业有害生物多样性及风险防范研究》项目已通过评审,总体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绍兴市古树名木病虫害综合防治及复壮技术研究》被市科委列入重点项目。
会议对20xx年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1、要认清形势,增强森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要加强科技攻关意识,力争把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更好地服务林农;
3、要加强学习,努力工作,钻研业务,全面开创森防工作新局面;
会议在全面总结考评的基础上,评比出全市森防先进集体一名:上虞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先进个人6名。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总结6
1月22日,铜仁市林业局召开了20xx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会议,省检疫站兰星平副调研员、蒲恒浒科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铜仁市各县(区)林业局分管领导和森防站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的议程主要有三项,一是传达学习“全省20xx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座谈与普查专家见面会”会议精神;二是各县(区)汇报20xx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及20xx年工作打算;三是市检疫站工作人员对20xx年检疫宣传、调运检疫、检疫执法、检疫防治信息系统维护及越冬代调查等工作提出要求;四是安排20xx年检疫工作并就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提出要求。
会上,兰星平同志对铜仁检疫工作提出五点建议:一是贯彻“国办意见”和“省办意见”;二是加快推进和全面完成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三是加大检疫执法力度;四是适时开展越冬期调查工作;五是围绕“十三五”目标,完成好“四率”指标。
最后,曾庆英同志要求一是各县(区)要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二是要进一步推进外来生物调查及林业有害生物调查;三是要加大推进社会化防治服务工作力度。
林业资质取消了吗
住建部下发通知河南省郑州市林业病虫防治服务资质取消,正式取消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河南省郑州市林业病虫防治服务资质取消,同时要求不得以任何方式河南省郑州市林业病虫防治服务资质取消,强制要求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资质作为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的条件。意味着园林绿化资质正式退出历史舞台,今后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不再需要园林绿化资质河南省郑州市林业病虫防治服务资质取消!
河南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防止危险性森林病虫传播蔓延,保障林业生产安全,根据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和林业部《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省林业厅主管全省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各市、地、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地区森林植物检疫工作。第三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全省森林植物检疫工作。第二章 检疫机构与职责第四条 省、市、地、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机构职责范围。
一、省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 (以下简称省森检站)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森林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和本办法,拟定本省的实施计划和措施;
(二)组织调查危险性森林病虫,拟定疫区、保护区方案和封锁、扑灭检疫对象的措施;
(三)研究检疫对象的发生、发展规律,搞好潜在性森林病虫的预测;
(四)执行出省、入省检疫任务,承办国外引种检疫审批手续,监督检查种苗隔离试种。
二、市、地、县检疫机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森林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和本办法,拟定本地区森林植物检疫工作计划;
(二)组织调查危险性森林病虫,编制本地区检疫对象分布资料,负责检疫对象的封锁、扑灭工作;
(三)执行辖区内的检疫任务;
(四)指导种苗生产单位建立无检疫对象的种苗繁殖基地,并执行产地检疫。第五条 各级森林植物检疫机构的专职检疫员,应根据《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的条件,由同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名,逐级签署意见,上报省林业厅批准,发给《森林植物检疫员证》。专职检疫人员工作调动时,应收回检疫员证书,并报省林业厅备案。
专职检疫员执行检疫任务时,必须穿着检疫制服,佩戴检疫标志。第六条 各级森林植物检疫机构,可在科研单位、林业院校、重点林场和种苗繁殖基地聘请 *** 检疫员(或特邀检疫员),协助开展产地检疫工作, *** 检疫员须由中等林业专业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或连续从事森保工作五年以上、熟悉业务的职工担任,并经所在单位同意,由同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发给聘书。第三章 检疫对象的划定、控制与扑灭第七条 森林植物和林产品应施检疫的范围包括:乔木、灌木、竹类、野生珍贵花卉、干果的种子、苗木和繁殖材料以及可能带有危险性森林病虫的木材、竹材。第八条 林业部、省林业厅制定公布的森林植物检疫对象和应施检疫森林植物、林产品名单以及补充的对象、名单,是全省各级森林植物检疫机构执行检疫时的依据。
各级森林植物检疫机构应每隔三至五年对辖区内检疫对象普查一次,及时调整我省补充检疫对象和应施检疫森林植物、林产品名单。第九条 局部发生检疫对象的地区应划为疫区,并及时采取封锁、控制、扑灭措施,严防检疫对象传出,已比较普遍发生检疫对象的,则应将尚未发生的地区划为保护区,同时采取各种保护措施,防止检疫对象传入。
疫区、保护区的划定、改变、撤销,由省林业厅提出,报省人民 *** 批准,并由省林业厅报林业部备案。第十条 各级森林植物检疫机构对辖区内传入的检疫对象和危险性森林病虫,应及时查明情况,报告同级人民 *** 和上一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并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封锁、扑灭。第十一条 因采取消灭措施而使用的药剂、人力、物力所需紧急防治费、补助费以及对检疫对象的调查、推广防治措施所需费用,按照《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五条、《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将检疫对象(活体)带入非疫区。因教学、科研确需带入的,应经省森检站批准或由省林业厅报林业部批准,并采取严密控制措施,防止扩散。第十三条 各级森林植物检疫机构,应按照《国内植物检疫收费办法》收取检疫费。检疫费用于发展森林植物检疫事业,不准挪作他用。具体管理和使用办法,由同级林业、财政部门确定。第四章 调运检疫第十四条 从外省调进森林植物、林产品,货主应在调运前向我省森检站申请,填写《河南省森林植物检疫申请书》,向调出省的省级森林植物检疫机构报检,经检疫合格后调入。我省森检站查核检疫证书,必要时进行复检。第十五条 调往外省的,货主应在调出前一个月向省森检站或受其委托的检疫机构报检,检疫机构按照国内检疫对象和调入省的补充检疫对象以及调入单位的要求进行检疫。检疫合格的,签发检疫证书。调入单位未提出要求的,按国内检疫对象及调入省的补充检疫对象检疫签证。
省森检站可以委托市、地森林植物检疫机构执行出省检疫任务,并签发检疫证书(证书应加盖“ 河南省森林植物检疫专用章”)。
什么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组织资质,办理有什么条件
首先我们了解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是对林业有害生物河南省郑州市林业病虫防治服务资质取消的监测、预防和除治工作的统称。 防治组织 是由集体或个人组建河南省郑州市林业病虫防治服务资质取消,在工商部门注册,从事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防和除治作业的组织机构。通过资质认定后有资格参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的投标和承包。 资质证书 指防治组织符合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行业规定的,证明自身从事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防和除治作业等能力的资格证明。 资质等级 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等级。
其中甲级防治组织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取得乙级资质后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3 年以上;
3、具有 5 年以上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经历的林业中、高级技术人员不少于 5 名,其中林业高级技术人员 2 名以上;
3、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 30 名以上,其中中级及以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不少于 15 人,且高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不少于 5 人;
4、具备电脑、照相机、生物显微镜、解剖镜、手持全球定位仪、除治作业器械、防治作业车辆、药械仓库等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取样和防治的技术装备及场所
5、近3年以来,平均每年承担完成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1项以上,或单项资金100万元以上的项目1项以上。
乙级防治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取得丙级资质后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2 年以上;
3、具有 3 年以上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经历的林业中、高级技术人员不少于 2 名,其中林业高级技术人员 1 名以上;
4、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 15 名以上,其中中级及以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不少于 7 人,且高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不少于 2 人;
5、具备电脑、照相机、生物显微镜、解剖镜、手持全球定位仪、除治作业器械、防治作业车辆等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取样和防治的技术装备;
6、近2年以来,平均每年承担完成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1项以上
(3)丙级防治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具有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经历的林业中级技术人员 1 名以上;
3、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 5 名以上,其中中级及以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不少于 1 名;
4、具备电脑、照相机、手持全球定位仪、除治作业器械、防治作业车辆等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取样和防治的技术装备。
河南省林业厅的直属机构
机关服务中心:根据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规划和要求,承担机关河南省郑州市林业病虫防治服务资质取消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河南省郑州市林业病虫防治服务资质取消;承担机关委托管理的部分行政事务性工作河南省郑州市林业病虫防治服务资质取消;管理机关交由其占用、使用的国有资产,能使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推动所属服务经营单位通过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加强管理,改进服务,提高经济效益。完成厅交办的其河南省郑州市林业病虫防治服务资质取消他工作。
河南省森林航空消防站:挂河南省森林资源数据管理中心。职能:1、承担全省森林航空消防工作任务;2、负责拟定全省森林航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森林航空消防预案;3、承担全省森林消防航线规划与技术创新工作,建设和完善航空消防地理信息系统;4、负责全省林业信息化建设工作;5、负责建立和完善森林资源地理信息系统;6、负责省林业厅及全省林业政务专网网络信息安全工作;7、负责河南林业信息网网站建设、维护与信息更新;8、承担河南林业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建设、维护与电子公文收发(不包括机要电子公文),负责河南林业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维护与会议保障;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河南省林业产业发展中心:负责全省林业利用外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起草全省林业外资项目实施与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技术规程;制定全省林业利用外资规划;负责全省林业引进外资、对外招商和国际合作项目的组织实施;协助省财政厅做好林业外资项目转贷、执行协议的签订和还贷工作;组织全省林业国外贷款或赠款项目的年度预算、决算和提款报帐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导和督促林业国外贷款或赠款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监督制度,规范资金使用行为;接受审计部门对林业国外贷款或赠款项目的审计,督促各级项目单位落实审计意见;负责外资项目造林林木采伐的初审工作;负责全省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规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完成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河南省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承担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政策法规与实施办法的拟定,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规程与管理办法的拟定,工程规划与实施方案的编制,工程的验收、评估与监测规划,工程检查与监督工作;承担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信息网络建设与信息管理,科技推广应用与人员培训及宣传工作。
河南省林业技术推广站:为全省林业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指导和服务,实施全省林业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参与制订林业技术标准,承担林业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普及和宣传工作。完成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河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承担林业资源和林木新品种、林业新产品的开发研究工作,承担上级下达的重点科研攻关项目和有关部门委托的科研课题,承担上级下达的林产品流通改革试验课题,对木材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测。完成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河南省经济林和林木种苗工作站:为全省经济林生产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等,指导国有苗圃、采种基地、良种基地等建设与管理,负责全省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和种苗质量的检验、监督工作,承担全省苗木普查和良种选育工作;审定林木新品种。完成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河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是河南省郑州市林业病虫防治服务资质取消我省唯一的省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院址在郑州市郑花北路81号,始建于1950年,为全额供给事业单位,编制116人。县处级建制,院长、书记各1名,副院长3名。下设16个科室,有办公室、人事科、总工程师办公室(与厅总工程师室合署办公)、生产科、技术科、计财科、资源监测一室、资源监测二室、规划设计一室、规划设计二室、林产工业和园林设计所、森林资源评估和管理站、飞播造林工作站、计算中心、林业信息资料室、经济开发办公室。全院现有职工115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97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23人(教授级高工1人),中级技术职称40人。院技术力量雄厚,专业门类齐全,主要包括林学、森林经理、水文地质、植物学、动物学、林业经济、园林植物、园林设计、道桥设计、工民建、给排水等专业。具有从事林业调查规划、技术开发和编制林业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定额的能力。固定资产总额932万元。具有国家建设部甲级工程设计资质、国家计委甲级工程咨询资质和林业部甲B级调查规划设计资质。
河南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承担全省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防治、检疫,森防行业政策法规的宣传及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督促指导等工作。完成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森林公安局:组织协调和指挥全省性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统一行动及专项斗争;指导和督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指导全省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联系林业检察院和林业法规。完成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河南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成立于1996年,主要负责全省野生动物的资源调查、伤、病、残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救治及非正常来源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收容、救护与饲养工作。救护中心地处黄河南岸,西临黄河迎宾馆,占地约百亩,现有在职职工36人,离退休职工14人,设有五个科室。院内空气清新,环境优美,收容、饲养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东北虎、金钱豹、丹顶鹤、梅花鹿以及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天鹅、猕猴、秃鹫等野生动物一百余只。几年来,救护中心按照“边建设、边救护”的原则,先后建成集场馆、笼舍为一体的近3620平方米的动物场馆,建成建筑面积为782平方米的动物医院和建筑面积为1317平方米的综合办公楼,安装了动物场馆视频监控系统,建起了野生动物标本室。救护中心共救护野生动物6万余只(头、条),治愈率达80%以上,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
国家濒管办郑州办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郑州办事处(国家林业局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中心郑州办事处)(简称国家濒管办郑州办事处)成立于2005年4月,办事处为处级机构,属于国家林业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国家林业局和河南省林业厅双重管理,以国家林业局为主的管理体制。工作职责是在国家濒管办的领导下,参与研究拟定国家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全国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工作。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所属结构及缔约国《公约》管理机构进行事务联系,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制定履行《公约》的对外政策,参与研究处理与《公约》相关的重大国际事物和港澳台履约的有关事务;经主管部门授权,负责审批国家二级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国家一、二级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口,核发野生动植物或其产品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和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进出口野生动植物或其产品的执法活动及案件查处工作;野生动植物保护及政策、法规的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非法进出口濒危物种的收容救护和被没收物种的返还、接收及处理工作等。
河南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有效地防治森林病虫害河南省郑州市林业病虫防治服务资质取消,保护森林资源河南省郑州市林业病虫防治服务资质取消,促进林业发展河南省郑州市林业病虫防治服务资质取消,根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境内所有河南省郑州市林业病虫防治服务资质取消的森林、林木、林木种苗及木材、竹材的病虫害(包括鼠害,下同)的预防和除治工作。第三条 森林病虫害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第四条 森林病虫害防治实行“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铁路、公路、河渠(含水库)防护林的病虫害,由有关主管部门负责防治;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国有和集体林场、苗圃、农场、果园、茶场、蚕场的林木病虫害,由其经营者负责防治;其他方式经营的林木病虫害,由所有者或经营者、承包者负责防治。第五条 各级林业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其所属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以下简称防治机构)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的具体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河南省郑州市林业病虫防治服务资质取消:
(一)贯彻执行有关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植物检疫的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开展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建立技术档案;
(三)掌握森林病虫害发生动态和发展趋势,编制防治规划,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森林病虫害进行防治;
(四)组织森林病虫害防治科学研究,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开展防治技术指导;
(五)执行对森林植物、林产品的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第六条 乡、镇林业工作站负责组织本乡、镇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行政区域交界地区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由其共同的上一级林业行政部门组织协调,实行联防联治。
森林面积为一千五百公顷以上的森林经营单位,应当设置专职人员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的日常工作。第七条 各级人民 *** 应加强对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领导,鼓励和支持森林病虫害防治科学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技术,提高科学防治水平。第二章 森林病虫害的预防第八条 在森林经营活动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条例》和下列规定:
(一)育苗、造林应当选用良种壮苗,禁止使用带有病虫害的林木种苗;
(二)育苗、造林或者进行森林抚育时,应当清除森林病虫害的传播媒介;
(三)造林设计方案必须有森林病虫害防治措施;
(四)有计划地实行封山、抚育、补植、改造等营林措施,改变纯林生态环境;
(五)积极保护、繁殖、培养有益的生物;
(六)及时伐除感染严重的国家限定的病虫害的林木和受害严重的过火林木;
(七)及时将伐除的林木(含正常采伐的林木)运出伐区,并清理现场;
(八)已感染病虫害的木材,应立即施药;
(九)对经常发生病虫害的森林,应当采取物理、生物、化学相结合的系统工程方法进行综合治理。第九条 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实施本办法第八条第(四)项、第(六)项、第(九)项所列行为的,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伐除严重感染病虫害林木的,由县级以上防治机构进行现场鉴定;
(二)使用化学药剂进行森林病虫害预防的,应当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防治机构审批;
(三)使用新型的药剂进行森林病虫害防治的,应当事先对药剂进行防治效果区域性试验,并经市、地防治机构验证,报同级林业行政部门审批;
(四)使用生物、化学方法防治森林病虫害的,应当防止污染环境,保证人畜安全,并尽量减少对林内有益生物的杀伤;
(五)采取系统工程方法防治森林病虫害的,应在施工前一个月内向县级以上防治机构申报工程设计方案,经县防治机构批准后施工,并在施工结束后组织验收;
(六)使用航空器施药进行森林病虫害防治的,施药间隔期一般应在三年以上。但对大面积暴发性或者危险性森林病虫害使用航空器进行施药除治的,不受施药间隔期限制。第十条 各级防治检疫机构应当依法对林木种苗和木材、竹材实行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
实施调运检疫时,森林植物检疫人员持省林业厅核发的《森林植物检疫员证》,有权进入有关的车站、机场、邮局(所)、码头的货场、仓库及其他场所进行检疫检查。铁路、交通、民航、邮电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
对发生大面积暴发性或危险性森林病虫害的地区应实行封锁。对发病区出境木材、竹材及其制品进行检疫检查,发现带有危险性病虫时要进行除害处理;经确认合格,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后方可放行。
对进入我省的木材、竹材及其制品,植物检疫机构应当查验检疫证书,必要时可以复检。对持有植物检疫证书并确认合格的,复捡不得收取检疫费,货物的停留搬运、拆箱等费用由货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