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湖北省武汉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相关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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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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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时间为2014年3月30日,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笔试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分为《公共基础》与《专业知识》两门,按3:7比例折算入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及名次在笔试后两周内发布。
遵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办理了现场确认手续的“三支一扶”、“选聘生”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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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学、经济学和土木工程技术的基本知识,掌握现代工程管理科学的理论、方法和手段,具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能力,能在国内外工程建设领域从事项目决策和全过程管理的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
一、专业基本情况
1、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学、经济学和土木工程技术的基本知识,掌握现代管理科学的理论、方法和手段,能在国内外工程建设领域从事项目决策和全过程管理的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
2、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工程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方法和土木工程技术知识,接受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 掌握工程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 掌握投资经济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 熟悉土木工程技术知识;
◆ 熟悉工程项目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 了解国内外工程管理的发展动态;
◆ 具有运用计算机辅助解决管理问题的能力;
◆ 具有从事工程项目决策与全过程管理的基本能力;
◆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修业年限为五年的,还应掌握进行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所必需的相关商务知识(如国际工程合同与合同条件、外贸、金融、法律及保险等),具有较强的外语能力。
3、主干学科
管理学、土木工程(或水利工程等)。
4、主要课程
管理学、经济学、应用统计学、运筹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工程经济学、组织行为学、市场学、计算机应用、经济法、工程项目管理、工程估价、合同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工程项目融资、土木工程概论、工程力学、工程结构。
5、实践教学
包括认识实习、生产实习、课程设计、计算机应用及上机实践、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一般安排30周。
6、修业时间
4年或5年。
7、学位情况
管理学学士。
8、原专业名
管理工程(部分)、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国际工程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部分)。
二、专业综合介绍
现代社会有个奇怪的发展趋势,就是社会分工越来越明确,社会生产越来越精细,专业隔离越来越明显,隔行如隔山的情形越来越普遍;而另一方面,现代社会生产却越来越要求复合型的人才,即常说的T型人才。单纯的具有管理技能,或者是单纯的具有工程技术的人才,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工程管理专业出来的同学,正是T型人才的典范,他们懂技术,又懂得管理,恰好适合社会所需。
工程管理专业培养具备管理学、经济学和土木工程技术的基本知识,掌握现代管理科学的理论、方法和手段,能在国内外工程建设领域从事项目决策和全过程管理的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要接受工程师和经济师的基本素质训练,打好工程技术、管理、经济、法律、外语及计算机应用方面的坚实基础。管理学院在对工程管理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积极提供相应条件,使学生根据自身能力,能够攻读相关学科专业的双学位和双专业。
有不少同学认为工程管理就是一种单纯的管理学科,这是不正确的。工程管理需要学习的不仅仅是一种管理的思想,同时还要求有一定的工程背景和数学知识。在这门专业的学习中,我们应明白一个基本的等式就是“工程管理=工程技术+经济管理”,当然决不是简单的相加,而应当掌握几个基本的技能:1.掌握以土木工程技术为主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2.掌握相关的管理理论和方法;3.掌握相关的经济理论;4.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5.具有从事工程管理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6.具有阅读工程管理专业外语文献的能力;7.具有运用计算机辅助解决工程管理问题的能力;8.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总的来说,工程管理还是偏重于管理科学,适合那些人际交往能力强,又善于用理性去思考问题的考生报考。
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工程技术及经济管理、法律等基本知识,获得工程师基本训练,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的高级工程管理人才。工程管理专业与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的知识结构相接轨,专业方向涵盖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管理经营、工程投资与造价管理、国际工程承包等方向。毕业生可从事工程咨询、工程项目施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的相关工作,专业覆盖面宽,从业范围广,社会需求大。
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10104。
三、专业教育发展状况
工程管理专业的学科教育是在管理工程专业、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专业、国际工程专业、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以及其他相关专业教育的基础之上逐渐发展形成的。
早些时候,国际上诸所大学院所中开设工程管理这门专业的也是寥寥无几,只是侧重于某些重点方面进行专门的专业教育,如土木工程管理专业和信息工程管理专业等等。
在80年代初期我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目录表中尚未出现这门专业,只是列举了象管理工程专业等类似相关的专业科目名称。直到90年代初期,根据国家教委关于院系专业科目合并调整的指示精神,在新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目录中才出现工程管理这一新兴的、综合的专业科目。目前开设工程管理专业的国内著名院校之一是四川大学管理学院下属的管理科学系与工程系。该院系1978年开始招收本科生,80年代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教职工80余人,教授13人,副教授31人,下属7个教研室,5个科学研究所以及研究中心,拥有微机等设备70余台,图书4万余册,另外还订有中外学术期刊100余种。除此以外,该院系还与四川大学工商管理系联合申报和共同组织实施MBA以及EMBA的试点培养工作,并在机械、化工、材料等领域的工程硕士培养中承担了相应的教学任务。该系现在校硕士生60余人,本科生400余人。根据国家教委专业教育指示的调控与制定方案,工程管理专业所进行的教学专业知识体系主要包括:土木工程、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经济学、建筑施工组织与技术土木学与地基基础、城市规划的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内容。
从国内社会需求与改革开放看,随着工程建设建筑标准要求的提高,将对工程管理专业及行业的发展提出新的、更高层次的挑战。如何使工程建筑在质量、监理的水平以及创意上有所突破,都需要工程管理方面的协调和配合。在建筑施工组织和技术、工程开发和经营、财务的滚动和回收、整体规划的管理等诸多方面,进行工程管理的升级和同步发展,以适应发展变化的需要。
四、专业就业状况及趋势
工程管理专业的就业领域涉及建筑工程、工程施工和控制管理、房地产经营以及金融、宾馆、贸易等行业部门的管理工作。这一专业涉及就业领域对人才的大量需求比较普遍。从银行证券到酒店宾馆,从建筑企业到房地产开发公司都急需补充大量的工程营造管理及相关专业的人才,因此人才市场上对该专业人才的需求量很大。该专业就业领域所涉及到的工作是:综合系统地运用管理、建筑、经济、法律等基本知识,侧重于工程建筑、施工管理以及房地产经营开发,并熟悉我国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进行企业工程开发建设项目的经营和管理。
近年来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国家修改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就业政策,为专业人才的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市场环境,完善了专业人才尤其是高校毕业生脱颖而出的市场机制。北京市先后出台了《北京招聘外地人才细则》等政策,使外地专业人才留京之路进一步拓宽。享受政策优惠的人才包括从事科技、文教、经贸等工作,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事关系和常住户口不在北京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该专业毕业生在就业时需注意三个问题。第一、就业时要分清主次。在择业时应把事业放在第一位,其次才是工作地点的选取。经济发达省市的建筑业市场已趋于饱和,而中西部地区则刚刚起步,选择落后地区将有助于自己今后长远的发展;第二、根据自己的特点和能力合理地选择职业。应做好自我能力水平的分析,知道自己知识能力适用于哪些具体职位和工作;第三、就业时不应以金钱作为衡量事业成功的尺度,应着眼长远,选择对自己长远发展有利的职业。从北京市国际展览中心人才交流会的状况来看,近几年该专业毕业生就业状况出现明显好转,但比起有经验的人员还比较逊色。
与专业就业领域相关的主要行业之一是房地产业。这一行业的发展趋势随着国民经济整体形势不断好转逐渐走向高潮,住宅投资和市场需求全面看好。2000年一季度北京市完成投资34.6亿元,增长16.9%。从长期看,竣工面积升幅将下降,而需求面积将上升,供求形势乐观。个性鲜明、外观典雅的经济型住房将大受欢迎。同时 *** 将继续加大城建投资力度。今年以北京市为例, *** 投资460元亿进行房地产建设项目的开发。由此可见,房地产行业向着好的形势不断发展。但机遇与竞争并存,激烈的市场竞争对房地产业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场越来越注重专业化的竞争:房盘设计的专业化、周围社区服务的专业化以及相关物业管理的专业化。顺应行业专业化发展的趋势,相关的职业也将呈现出专业化发展的态势,使原来的职业逐渐细分,达到功能运作的合理与完善,以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该专业毕业生就业趋势,也将逐步适应市场行业的快节奏发展步伐,在全行业回暖的经济背景下,在与国际化逐渐接轨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向好的方向发展。
六、专业院校分布(部分)
四川理工学院 云南大学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山东建筑大学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天津商学院 天津城市建筑学院 河北工程学院 河北工业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山西财经大学 沈阳工业大学 辽宁工学院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 哈尔滨商业大学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上海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化工大学 扬州大学 福州大学山东大学 山东工商学院 青岛大学 湖北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三峡大学 河海大学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沈阳建筑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重庆大学 长安大学 石家庄经济学院 北京邮电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西安邮电学院 北京交通大学 中南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兰州交通大学 长沙理工大学 重庆交通学院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石油大学 天津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吉林大学 同济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东南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四川大学 深圳大学 广东工业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内蒙古工业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
2023年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为满足武汉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有关规定, *** 武汉市委组织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组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60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 *** 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一般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至2004年12月期间出生)。
经招聘单位同意,博士研究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高技能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6.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一)查询岗位
招聘单位、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等详见《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有关报考政策等详见《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2月22日至3月2日通过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查询。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
应聘人员于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期间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无法通过审核)。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超过申请时间,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环节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认证,需应聘人员本人操作报名。
提交应聘申请方式:
①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点击“网上报名”;
②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报名”。
特别提醒,为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通过微信公众号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在电脑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再次核对。
2.查询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于2月24日至3月3日期间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月24日至3月1日,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将每日公布岗位报名情况。
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撤销或变更报名信息。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网上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于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进行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可申请免除考务费。
具体手续办理时间和要求详见《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根据国家、湖北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符合政策规定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享受加分优惠政策,其中已经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
相关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上述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市人社局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进行汇总公示。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3月6日前提出申请。
具体政策、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四)打印准考证
缴费确认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于3月28日12:00至4月2日8:30,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科目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笔试内容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各岗位具体笔试类别以《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为准,笔试测试范围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除《岗位表》中已标明的免笔试岗位,报考其他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二)笔试时间
4月2日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三)成绩查询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均为150分,按5:5比例折算为百分制后,计入笔试成绩。
笔试阅卷结束后,全市统一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查询,相关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在查询分数界面一并告知。
五、面试
(一)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入围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笔试中缺考任意一个科目的,不再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全或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聘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二)参加面试。
面试前市、区人社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在官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满分为100分,对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正常进行面试,考生达到面试公告中规定的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免笔试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计为综合成绩。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公开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或行业从业体检标准执行,由体检组织单位提前向考生告知。
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申请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因特殊情况无法做出明确体检结论的,经市人社局同意,由体检实施部门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对象重新进行体检,体检结论以重新体检的结果为准。
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也可由考生签订承诺书,先行办理聘用手续,若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具体办理程序以招聘单位意见为准。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前,考生提交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考察组结合个人自传,通过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式,全方位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
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七、公示、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在各主管部门官网或区 *** 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向拟聘用人员发放聘用通知,拟聘用人员应于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到岗并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配合办理聘用手续。
未能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认定登记手续。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存在影响聘用的不当表现和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八、其他事项
(一)对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违纪违规情况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招聘过程中,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期间,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
报名时,考生应认真阅读公告相关要求,仔细核对报考的岗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和聘用机会。
(三)笔试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等环节需出示的凭据,请妥善保管或打印多份留存。
(四)笔试、面试重在考察应聘人员平时积累和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五)报名期间,招聘政策可咨询武汉市人社局;网上报名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
咨询及监督联系电话请查看《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一览表》。
*** 武汉市委组织部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列表:
1.附件1: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2.附件2: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DOC
3.附件3: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一览表.XLS
4.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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