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营是什么意思
上营的意思是是镇级行政单位。
上营(shàng yíng)因驻地上营街得名。是专有名词,上营是镇级行政单位,坐落于舒兰市南部,距舒兰90华里。上营镇,隶属于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地处迁西县东北部,东、南接迁西县金厂峪镇,南临迁西县渔户寨乡,西接迁西县滦阳镇,北邻承德市宽城满族自治县, 行政区域面积86平方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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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营1912年到1931年归舒兰县三区小城保; 1961年4月从小城公社析出。出产石矿,木材,玉米、水稻及黄豆的农作物。这里是细鳞河的源头,亏心崖、秃老婆顶子二合雪乡是闻名乡里的景观。镇内有初中一所、小学两所。
上营的林业发展:
同时上营镇旁就是上营森林经营局,是吉林省为数不多的几个森林经营局之一,位于上营镇林海社区的林海街,旗下管辖十个的林场(上营林场、响水林场、柳树河林场、正阳林场、马鞍山林场、桃源林场、永太林场、梨花林场、石砬林场、长安林场),近年该森林经营局被列入天保工程的名单,缩减了森林采伐的强度,大规模的退耕还林。
请问谁知道丰润区林业局的联系电话?
林业局办公室5183522 你可以打这个电话问一下你需要找的人在哪个部门,电话是多少,不过最好是知道他的真实姓名
资格证|2016下半年河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河北教师考试交流 485536404
河北省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一、重要提示
(一)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报名程序。
(二)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到审核点现场审核及确认签字,并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在报名时本人填写信息错误、造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时均需注册,已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注册操作不影响已获得的成绩。
(四)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是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五)本次考试所有科目均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二、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河北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的学校名单见附件1)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7.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河北(二者之一在河北即可)的社会考生,在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市(含华北石油管理局)报考。
8.具备办学资质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院校(名单见附件1)、学校所在地在河北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在学校所在市报考。河北工业大学(天津)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在廊坊市报考。
9.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考试。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2016年9月6日至12日,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报名。考生登录后按相关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照片、选择考试科目和考区。照片为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不大于200K,jpg/jpeg格式,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
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二)现场审核
2016年9月10日至14日(上午8:30- 12:00 ,下午14:00- 17:00 ),考生本人持相关材料原件到报考考区接受现场审核(审核点名单见附件2)。审核通过、信息确认无误后,考生须在现场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考生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确认,不能跨考区确认。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当次报考无效。现场审核期间如发现信息有误,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之后重新到审核点进行审核、确认。报名信息一经本人签字确认将不能更改。
各类考生现场确认需携带如下材料:
1.户籍在河北的社会考生
(1)考生本人户口本原件;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
2.人事关系在河北的社会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当地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审核点留存);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
3.具备办学资质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院校、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出具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出具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学籍证明(学籍证明统一制式,样张见附件5,空白电子版可在公告链接中下载;验证报告和学籍证明由审核点留存)。
(三)网上缴费
2016年9月10日至16日,已通过审核的考生再次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注:考生通过审核后即可缴费,逾期不缴费者报名无效,各科目需要合并缴费)。报考费70元/科次。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其他说明
(一)2016年下半年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12月13日,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提出核查申请,申请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各考区邮箱(见附件3),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NTCE核查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核查科目代码、网站查询分数、联系电话。申请信息须准确、完整。核查结果将以邮件方式通知考生。
(二)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只负责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各科目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复习备考。
(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有未通过科目的考生报名时只选报未通过科目即可。笔试没有书面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该证明有效期为3年,是考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8月28日
附件1:
河北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截至2014年)
石家庄市学前教育中等专业学校
石家庄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石家庄市艺术职业学校
石家庄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等专业学校
承德幼儿师范学校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兴隆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承德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丰宁满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张家口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宣化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阳原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宣化科技职业学院
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
秦皇岛市旅游中专学校
唐山师范学院玉田分校
唐山市职业教育中心
三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固安县职业中学
保定市女子职业中专学校
涞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蠡县启发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涿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泊头职业学院
河北省青县幼儿师范学校
沧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黄骅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衡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衡水科技工程学校
邢台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南宫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河北省威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沙河市综合职教中心
邢台现代职业学校
邯郸学院
邯郸学院武安分院
邯郸学院曲周分院
邯郸学院大名分院
河北经济管理学校
石家庄市艺术学校
河北省栾城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
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廊坊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邯郸市职教中心
以下学校2014年起办学资质已终止,2013年暑期以前(含)入学的符合要求的在校生和毕业生可继续按相关要求报考:
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石家庄幼儿师范学校)
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保定师范专科学校涿州分校)
唐山师范学院滦州分校
衡水学院分院
邢台学院初等教育学院
河北银行学校
附件2:
河北省各考区报名信息审核点名单
(下列审核点只在报名期间负责审核,考点和考场信息考生需在准考证上查询)
考区审核点名称地 址联系电话备 注石家庄市石家庄市裕华区招生办(南王小学院内)裕华区塔南路183号(65、66、79路建华塔南路口站下车,东行300米路北)0311-806715060311-80671503石家庄市长安区招生办长安区谈南路12号(12、21、41路美东国际下车沿谈南路东行200米)0311-86662387石家庄市新华区招生办新华区西焦北路18号(62路合作友谊路口,9、58、314路友谊公园下车)0311-86952762石家庄市桥西区招生办桥西区大经街63号(原桥东教育局三楼)13315187093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新华区友谊北大街569号(113路河北政法职业学院下车)0311-87115050河北外国语学院桥西区红旗南大街汇丰西路29号0311-85237030柯棣华医学中等专业学校(柯棣华职业专修学院)桥西区三简路16号(11、61路南简良站下车)0311-85519275石家庄学院高新技术开发区珠峰大街288号0311-66617083唐山市唐山市电化教育馆唐山市路北区兴源道234号0315-2838372 0315-2821223唐山师范学院在校生审核时间安排:10日教育学院、生命科学系、体育系;11日社科部、外语系、中文系;12日化学系、计算机系、经管系;13日资管系、史法系、音乐系;14日美术系、物理系、数信系。秦皇岛市海港区教师进修学校建树里小学院内一楼报告厅(亚泰批发市场对面胡同东300米)0335-3554826只审核户籍或档案人事关系在海港区、山海关区的往届毕业生和海港区内高校、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10、11两日人多,建议考生错时审核。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市区校区教务处综合科1号楼2100335-8076362只审核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在校生。北戴河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北戴河区教育局院内0335-5922915只审核户籍或档案人事关系在北戴河区(含北戴河新区)的往届毕业生和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在校生。青龙县招生考试办公室青龙县教育局院内0335-7861553只审核户籍或档案人事关系在青龙县的往届毕业生。昌黎县招生考试办公室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昌黎校区1号楼0335-2026856只审核户籍或档案人事关系在昌黎县的往届毕业生和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昌黎校区在校生。抚宁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抚宁区教育局院内0335-6016678只审核户籍或档案人事关系在抚宁区的往届毕业生。卢龙县招生考试办公室卢龙县教育局院内0335-7206605只审核户籍或档案人事关系在卢龙县的往届毕业生。邯郸市邯郸学院邯郸市学院北路530号(邯郸学院图书计算中心北楼一楼)0310-3113969邢台市邢台市万博教育培训学校邢台市桥西区太行南路29号(青年科技学院院内。快乐城堡幼儿园西邻,22、17路邢西市场下车向南)0319-23377550319-2376673邢台市星河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邢台市桥西区育才北路29号(原矿务局技工学校,6、8路邢台电大下车北行800米路东或者3、20路矿务局总医院下车南行400米路东)0319-8766356保定市保定职工教育专修学院保定市百花路263号(电气化职业学校院内)0312-50921210312-5068123保定市教师进修学校保定市七一中路45号(行政服务中心对面十三中东校区院内)0312-7927829张家口市张家口机械工业学校招生工作处市经济开发区世纪路21号(原市八中。1、10路市交通局站下车;11路林业局站下车;火车南站下车北行500米路西)0313-8063322张家口学院在校生于9月13、14日到张家口机械工业学校现场审核,其他时间不予审核。河北北方学院在校生继续在本校审核,具体事宜与本校教务处咨询。承德市双桥区招生办公室承德市双桥区教育局(安业大厦二单元4楼)0314-2061933双滦区招生办公室双滦区教育局(双塔山镇建设街48号)0314-4301323营子区招生办公室营子区教体局(营子大街36号)0314-7596121承德县招生办公室承德县教育局(下板城镇新兴路)0314-3011493兴隆县招生办公室兴隆县兴隆镇东区大街(县一中院内)0314-5053735平泉县招生办公室平泉县教体局(平泉镇西城社区城西胡同26号)0314-6022362滦平县招生办公室滦平县北山新区教体局0314-8589075隆化县招生办公室隆化县教体局(镇苔山路)0314-7080187丰宁满族自治县招生办公室丰宁县教体局(宁丰路361号)0314-8012051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招生办公室围场县教体局(木兰中路24号)0314-7512528宽城满族自治县招生办公室宽城县教体局(北局子教育园区)0314-6866160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承德市高教园区0314-2370059只审核本校在校生沧州市沧州市新华区招生办公室沧州市新华区东风路129号0317-3012077沧州师范学院沧州市运河区青海南大道16号0317-2159026廊坊市廊坊师范学院廊坊市爱民西道100号0316-2197044只审核本校在校生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北华航天学院教务处教7楼5层0316-2083330只审核本校在校生防灾科技学院教务处考试中心010-61598778只审核本校在校生华北科技学院燕郊开发区010-61591498只审核本校在校生燕京理工学院燕郊开发区0316-3380139只审核本校在校生河北工业大学廊坊市新华路144号廊坊分校西院行政楼A108室0316-2184412只审核本校在校生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第二办公楼108室0316-6058826只审核本校在校生廊坊市教育局社考办廊坊市广阳道300号(第一实验中学院内)0316-5908807其他各类考生衡水市衡水市招生办公室桃城区报社街488号0318-2162711华油华北石油管理局招生办公室任丘市渤海西路沧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一楼107房间0317-2720302
附件3:
河北省各考区咨询电话、核查成绩邮箱
序号考 区咨询电话核查成绩邮箱1省教育考试院0311-660071812石家庄市0311-87061129paodanke@126.com3唐山市0315-2838372 0315-2821223tsjszgks@163.com4秦皇岛市0335-3880930qhdksy@163.com5邯郸市0310-3113969hdjszgks@163.com6邢台市0319-22350680319-2235880xtskxtsk@163.com7保定市0312-5078369bdchengkao@263.net8张家口市0313-8063322zjkksysk@sina.com9承德市0314-2130391szx5901862@126.com10沧州市0317-31708270317-3170763281782979@qq.com11廊坊市0316-5908807langfangntce@126.com12衡水市0318-2162711hsjszgbs@163.com13华油0317-27203020317-2725069hyntce@163.com
附件4: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说明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3.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注:试点期间,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高级中学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主要通过面试进行考查。
附件5:
学籍证明(样张)
(附件下载连接:2016/0829/8091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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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林业局、农业局、园林处有哪些职能机构?主要负责哪些工作?
河北省唐山市责令恢复林业资质我就是上面这个单位河北省唐山市责令恢复林业资质的,我单位有职能机构,领导分工,任务责任分解表但都是机密,没人会告诉河北省唐山市责令恢复林业资质你河北省唐山市责令恢复林业资质的,朋友!
唐山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2016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城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和县城(县级市)规划区、建制镇规划区内绿化的规划与建设、管理与保护和监督与检查。第三条 市人民 ***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绿化工作。
县(市)区人民 ***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市绿化工作。
建制镇人民 *** 在上级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的绿化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林业、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城市绿化工作。第四条 城市绿化应当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建管并重的原则,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建设海绵型城市绿地,促进自然生态与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 *** 应当把城市绿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城市绿化。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科学研究和先进技术推广,维护城市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 *** 应当加强绿化法律法规、科学知识的宣传,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群众性绿化工作。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植树和其他绿化义务。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捐资、劳务等形式认种认养城市绿地,鼓励居民参与居住区绿化。第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 *** 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八条 市、县(市)、曹妃甸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经本级人民 *** 批准后,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第九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定各类城市绿地的绿线,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城市绿线不得任意调整。因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调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批准。第十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遵循管道、线路、交通安全的原则和树木正常生长的自然规律,统筹科学规划,城市绿化建设应当与地上地下各种设施管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第十一条 城市新建街道的两侧一般不得建实体围墙。原有城市街道两侧的实体围墙,应当逐步改造为透景围墙,做到庭院绿化与街道绿化融为一体。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城市绿地设计规范,规划、建设海绵型城市绿地。建设项目绿地面积占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应当符合下列标准:
(一)新建居住区、单位不低于百分之三十,旧城改造区域内的居住区、单位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居住区用于应急避险功能的公园绿地面积,不得低于用地总面积的百分之十;
(二)新建教育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体育场馆、污水处理厂、公共文化场所等公共设施绿地面积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
(三)道路红线宽度五十米以上的,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道路红线宽度四十米以上五十米以下的,不低于百分之二十;道路红线宽度四十米以下的,不低于百分之十五;
(四)新建商业中心、交通枢纽、仓储等不低于百分之二十;
(五)因新建有大气污染等生产工艺要求特殊的、需要一定比例绿地的工业企业和铁路两侧防护绿地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建设项目最低比例,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另行规定。第十三条 建设预留地自征用或者受让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能建设的,由权属单位负责临时绿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城市规划区内,凡应当绿化而没有绿化的裸露空地,由所在地人民 ***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明确责任,限期绿化。第十四条 工程建设项目配套的绿地面积因特定条件限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建设单位或者产权单位应当按原审批程序及等值原则(含土地价值)报批后在指定区域内异地补建。建设单位或者产权单位不能自行建设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园林绿化企业进行建设。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绿化工程应当符合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坚持乡土植物优先,本地乔木树种占乔木树种总量的百分之八十以上,适当引种优良新品种。每百平方米绿地应当栽植乔木两株以上、灌木五株以上,常绿树种数量占树木总量的百分之三十以上。
唐山市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规范采矿秩序,促进矿业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开有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取得采矿权。
国有矿山企业是开采矿产资源的主体。国家鼓励集体矿山企业开采国家指定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允许个人采挖零星分散资源和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以及为生活自用采挖少量矿产。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 *** 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本辖区内矿产资源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劳动、煤炭、冶金、工商行政管理、公安、土地、水利、林业环境保护、电力等行政和行业主管部门及乡级人民 *** ,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进行矿产资源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矿产资源开采的审批第五条 采矿权申请人应当持下列文件、资料依法到采矿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开采矿产资源的审批手续,经审查批准确定矿区范围:
(一)开采矿产资源的申请报告;
(二)合法取得的经储量审批机构批准的地质报告或者相应的地质勘查资料;
(三)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图及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采矿规划、开采方案;
(四)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采矿权申请人取得批准的矿区范围在二年内,未领取采矿许可证的,原批准的矿区范围不再保留。第六条 设立矿山企业或者个体采矿,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由审批机关对其矿区范围、矿山设计或者开采方案、生产技术条件、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方予批准。第七条 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依法向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登记书和矿区范围图;
(二)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四)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第八条 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四十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通知采矿权申请人。第九条 准予登记的采矿权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依法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后,领取采矿许可证。第十条 未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开采下列地区的矿产资源:
(一)港口、机场、国防工程设施圈定地区;
(二)城市规划区、国有林地范围;
(三)重要工业区、大中型水利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地震台站、重要建筑、重要测绘标志点附近规定距离以内;
(四)铁路、重要公路、桥梁、隧道、输油管道、输电或者通讯线路及重要供水管道两侧规定距离以内;
(五)行洪排涝河道,重要河流、堤坝两侧规定距离以内及泥石流或者滑坡易发区、塌陷区;
(六)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和国家重点保护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名胜古迹所在地;
(七)市 *** 规定的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其他地区。第十一条 采矿许可证期满,需要延续登记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九十日内,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手续。第三章 矿产资源开采的管理第十二条 大型、中型、小型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应当分别在三年、二年、一年和六个月内,开始矿山建设,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中断施工。第十三条 露天采矿的矿山企业及个体采矿,应当按照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开采范围,在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设置界桩或者地面标志。未经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移动、损毁经确认的界桩或者地面标志。第十四条 矿山企业及个体采矿应当按照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开采范围开采矿山产资源;相邻矿山之间应当留出符合技术安全标准的隔离矿柱。第十五条 矿山企业及个体采矿应当采取合理、科学的开采顺序、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应当达到设计要求和规定指标;对共生、伴生矿种应当综合开采或者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第十六条 矿山企业应当设立地质测量机构或者配备地质测量人员,按时完成生产勘探和测绘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并建立储量登记统计制度。
矿山企业及个体采矿应当按照规定向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报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