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规划调查设计资质范围包括了哪些?
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一年一次的资质。范围也包括了营造林设计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认证要求
林业资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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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资质,这里指的是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其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丁级四种等级的资质,而如果是初次申请的话,只能从丁级或者丙级资质开始,要想申请甲级或者乙级,只能通过升级才能办理,那么话不多说,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介绍林业资质的各等级标准。
一、甲级林业资质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10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二、乙级林业资质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应不少于5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1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三、丙级林业资质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三)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5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四、丁级林业资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林业(学)相近专业学历,并从事过林业调查或作业设计工作的人员3人以上。
林业资质的甲级,乙级,丙级,丁级四种等级,对应了四种资质标准,从丁级资质到甲级资质,资质要求逐渐提高,申请难度也对应提高。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标准介绍?
一、最新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办法概况:
(1)甲级资格认证标准
(2)乙级资格认证标准
(3)丙级资格认证标准
(4)丁级资格认证标准
二、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单位资格认证标准
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基本条件:
(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建筑企业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10年。
(二)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建筑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建设企业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建筑施工企业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建筑施工单位近5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1.国家森林资源清查;
2.国家林业生态建设重点工程检查验收;
3.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
4.国家或者省级林业数表编制;
5.国家或者省级的森林灾害损失调查评估;
6.国家或者省级野生动物、野生植物调查监测;
7.国家或者省级湿地资源、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调查监测;
8.国家重点基础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9.国家或者省级林业专项检(核)查;
10.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
11.制定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价的相关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
符合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甲A级资质,其他的只能申请甲B级资质: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20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80人。
(四)近5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第七条第(五)款规定的7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单位资格认证标准
相比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单位资格认证管理办法而言,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办法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企业资金、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建筑企业的工程业绩都做一定的要求。
四、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单位资格认证标准
相比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单位资格认证管理办法而言,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办法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企业资金、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建筑企业的工程业绩都做一定的要求。
五、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丁级单位资格认证标准
相比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单位资格认证管理办法而言,丁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办法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企业资金、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和技术人员都做一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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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的业务范围
一、资源监测、调查业务方面
(一)、在有关业务司局指导下,承担全国森林资源监测(含天然林资源、生态林资源的监测)、荒漠化监测、湿地资源监测、野生动植物资源监测、森林火灾监测、生态工程及森林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包括:
1、组织编制各项监测工作规划、技术发展规划和监测年度工作计划,报国家林业局审批后,组织实施。
2、组织制订技术方案、技术标准、规定,并负责组织技术培训。
3、承担监测任务,负责进度和质量检查、成果验收。
4、负责全国监测数据的统计、汇总、分析及数据管理。
5、负责监测信息系统的开发、监测信息数据库的建设、运行及监测信息的开发应用。
6、组织编制全国单项监测报告和综合报告。
(二)、在业务司局的指导下承担全国林业区划、森林分类经营区划、林业专业调查等工作。包括制订工作计划、技术标准,负责技术培训、指导、进度和质量检查、成果验收,全国性成果的汇总、数据建库等工作。
(三)、组织实施林业资源调查基础数表的编制及数表汇编、建库等工作。
(四)、承担森林火灾、病虫害、自然灾害的损失调查评估。
(五)、承担盗伐、滥伐林木、毁林、侵占森林、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及破坏野生珍贵濒危植物、林木等案件的技术取证、价值评估工作。
(六)、组织资源监测、调查新技术的引进、开发和推广应用。
二、规划设计业务方面
(一)、在有关司局的指导下,承担编制全国性、流域性、跨地区的林业发展规划,林业产业规划,自然保护区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公署建设规划,全国山区、沙区及林业综合开发规划及有关专题调研、论证,并负责规划实施的检查和技术管理工作。
(二)、承担国家大中型森林资源保护工程、荒漠化治理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建设工程、商品林建设工程等的规划设计、工程监理、质量检查、竣工验收及效益评估工作。
(三)、承担外资贷款、援款、中外合资林业项目(资源环境保护及营造林部分)的建议书、可研报告编制并负责项目技术咨询及技术管理工作。
(四)、承担报局审批的林业工程建设项目(资源环境保护和营造林工程部分)的咨询评估工作。
(五)、组织编制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林业测绘、林业工程咨询等方面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
(六)、承担局山区综合开发处的工作。
三、林业信息化建设业务方面
(一)、在局信息化领导小组指导下,制定局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发展计划,拟定局信息化工作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拟订局有关信息发布、管理的法规、制度和标准,并监督执行。
(三)、受局主管部门委托承担信息资源及数据库建设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林业系统的信息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组织林业系统软件登记和评审等工作,并就加强林业信息市场管理提出意见。
(四)、协助或指导林业系统建立健全信息网及信息管理系统。
(五)、负责林业系统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技术备案工作,并对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和技术协调。
(六)、负责组织审定、公布并出版有关林业信息工作的资料汇编。
(七)、负责组织采集、整理并提供全国及国际有关林业发展的信息资料,在局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林业经济、科技、资源等公共信息的发布和咨询服务工作。
(八)、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林业系统的计算机、办公自动化、综合信息查询、国家林业局网站等信息网络的运行、维护、信息更新和网络管理工作,并提供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
(九)、负责局电子设备的安装、更换和 *** 采购工作。
(十)、承担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十一)、承担局各司(局、办)交办的信息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