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司法鉴定机构
1、石家庄版权司法鉴定中心
机构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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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河北省石家庄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机构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华西路53号
3、河北右泰司法会计鉴定中心
机构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1007
4、河北假肢辅助器具司法鉴定中心
机构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泰华街122号
5、河北信源司法会计鉴定中心
机构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
6、河北中—司法会计鉴定中心
机构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52号省军区5号院
6、井陉矿区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机构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南纬西路15号
7、河北农业司法鉴定中心
机构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石北路263号
8、石家庄市第一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机构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范西路36号
9、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机构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215号
10、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机构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398号
11、河北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机构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
12、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机构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滨河街1号
13、河北产品质量司法鉴定中心
机构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537号
14、河北科技事务司法鉴定中心
机构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西大街73号
15、河北省工程质量司法鉴定中心
机构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中路244号
16、河北冀祥司法会计鉴定中心
机构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南长街22号缔杰商务港
17、河北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中心
机构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东岗路89号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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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林业司法鉴定中心。河北林业司法鉴定中心成立于2011年12月27日,位于河北省邯郸市,为全国首家依托高校院所(河北农业大学林学院)设立的省级林业司法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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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各司法鉴定中心名称、地址如下:
1、石家庄市第一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石家庄市范西路36号 86670730
2、正定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正定县常山西路29号 88019305
3、新乐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新乐市育才街236号 80657172
4、灵寿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灵寿县灵寿镇城西南街33号 82962515
5、行唐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行唐县龙州镇玉城大街31号 82981231
6、矿区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井陉矿区南纬西路15号 82072402
7、井陉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井陉县幸福西街会里处 82036178
8、鹿泉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鹿泉市新开路12号 82012230
9、元氏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元氏县常山路 84608302
10、高邑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高邑县新城大街42号 84031056
11、无极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无极县无极西路82号 85588250
12、晋州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晋州市光明路201号 84311509
13、深泽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深泽县府前东路171号 83579680
14、平山司法鉴定中心 平山县钢城路与石闫路交口 82908112
15、赵县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赵县永通路1号 84941519
16、藁城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藁城市廉州西路297号 88149899
参考资料来源:石家庄司法局-司法鉴定机构查询
申请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可需要哪些条件?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四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
(二)有不少于二十万至一百万元人民币的资金;
(三)有明确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
(四)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仪器、设备;
(五)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六)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司法鉴定人。
扩展资料
刑事司法鉴定的法律规定包括:
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根据该条的规定,在作出鉴定结论后,比如故意伤害罪中被害人伤情为轻伤,被害人不服,认为应该属于重伤;或者犯罪嫌疑人不服,认为应当属于轻微伤,都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决定。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包括被害人和被告)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
3、《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百二十二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被害人和被告都可以)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应当提供证人的姓名、证据的存放地点,说明拟证明的案件事实,要求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理由。
法庭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并继续审理。
4、延期审理的案件,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人民法院同意重新鉴定申请的,应当及时委托鉴定,并将鉴定意见告知人民检察院、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司法鉴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