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严禁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销售安居房
11月1日,海南省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严禁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销售安居房相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称,海口市安居房已纳入保障性住房统一管理,各相关部门严格按规定审核安居房申请资格,选房配售公开透明,上市交易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并限定转让对象范围。但近日,群众反映有不法分子谎称可以花钱购买海口市安居房准购资格、更改排序入围选房、定向选取满意房源或者私下转让购买指标。
对此,海口市住建局通知,房产中介机构不得发布安居房销售、诱导居民可以买卖安居房准购资格、更改排序入围选房等虚假广告信息;不得为私下转让购房指标、买卖安居房等违法行为提供居间服务。
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按照《海口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期,海口多个安居房项目开展选房、样板间预约参观。
10月30日,海口长秀仕家安居房第三批房源进行选房。海口长秀仕家项目位于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与长兴路交汇处东北侧,装配率达52%,总建筑面积约为13.2万平方米。这是海口市首批安居型商品住宅项目,也是海口首个实现主体结构封顶的安居房项目,共规划1027套安居型商品住房。7月27日,长秀仕家通过竣工验收并顺利办理现售备案,预计2022年底交付使用。
10月10日,海口市安居房项目文庭居样板间开放预约。该项目由海南皖鑫置业开发建设,位于海口市秀英区长潭街1号,总建筑面积约为6.2万平方米。房源数量450套,均为全装修交房,户型面积包括100-120平方米三至四房,其中建筑面积约100平方米户型300套、建筑面积约120平方米户型150套。该项目安居房实行 *** 销售限定价格:建筑面积单价不高于12000元/平方米。
此前的9月19日,海口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发布关于防范安居房购房诈骗的温馨提示称,有不法分子谎称可以花钱购买海口安居房准购资格、更改排序入围选房、定向选取满意房源或者私下转让购买指标,实施诈骗。海口安居房申请审核涉及行政审批、公安、人社、民政、教育、卫健、住建等多个部门,审核流程严格;安居房选房顺序号采用公证机构摇号软件随机产生,选房房号现场随机抽签确定,选房配售全程进行公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安居房上市交易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私下转让购房指标、买卖安居房属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责任。请广大安居房申购对象提高警惕,切勿轻信,如发现上当受骗,请及时到附近派出所或者拨打110电话报警。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向海口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积极举报上述违法行为有关线索,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将认真核查并联合公安部门依法打击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要办林业资质,需要什么
初次申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海南省海口市林业中介机构资质管理的单位,只能从丁级或者丙级资质开始海南省海口市林业中介机构资质管理,丁级仅限于基层林业组织申办(一般指事业单位),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固定海南省海口市林业中介机构资质管理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50% ,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不多于10%。丙级单位中级工程师 5 人,可聘用中级职称人员 2 人(含 退休人员 1 人) 聘用 *** 技术人员需要提供该技术人员原单位出具的同意 *** 或自主创业的协议或证明文件。
申请材料
(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复印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技术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六)员工劳动合同以及社保(6个月社保流水);
(七)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者场地房产证明
对于难点就在于你需要在此期间给符合条件的人员交6月社保,打印出流水才可以提交资料,而且后续还不能断开,中途符合条件的人员离职就会缺少符合条件的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海南省海口市林业中介机构资质管理: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每年申报一次( 一般在4—6月份) , 审批时长6个月左右( 一般10月份出公示)。因为林业资质审批流程比较长,而且每年就申报一次,想要办理的就需要注意好时间,提前准备好基本材料。
海口市人民 *** 关于保留调整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海口市人民 *** 令
(第85号)
《海口市人民 *** 关于保留调整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已经2011年12月21日十四届市 *** 第8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海口市人民 *** 关于保留调整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为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转变 *** 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省 *** 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市 *** 全面清理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不含垂直管理单位和涉密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经研究,决定保留行政许可事项26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67项,调整行政审批主体事项4项,取消行政许可事项46项,现予公布。
为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各部门应当加强协作,如多个部门对同一事项都同时具有相应的行政审批职能,应由行使最终行政审批权的部门统一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并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主动征求其他部门的审批意见,不得要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再向其他部门另行申请。市 *** 各部门还应将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具体实施类型和情形,以及相应的程序、条件、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对于法律明确规定应采取非行政审批的方式或提供服务等方式管理或实施的备案、鉴定、确认登记等事项,市 *** 各部门不得采取以批代管的方式进行管理。
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市 *** 各部门应转变和创新管理方式,依法实施事中、事后管理。
今后,凡法律、法规、规章等新增、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市 *** 各部门应及时提请市 *** 统一公布。
附件:1、海口市人民 *** 决定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
2、海口市人民 *** 决定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3、海口市人民 *** 决定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
4、海口市人民 *** 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
附件1:
海口市人民 *** 决定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260项)
实施单位序号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及条文备注海口市卫生局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32条 2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审批《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23条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9、15、19条 4 *** 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审批《 *** 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36条 5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4条 6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204项 7放射诊疗许可《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8条 8医师、护士执业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13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98项 海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9危险化学品乙种经营许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35条 10三、四级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59项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1限额以下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除涉及国产设备退税与进口设备免税的项目以外,总投资1亿美元以下。12招标事项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9条 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13水产苗种生产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16条 14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特许捕捉初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13条 15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运输、携带出本市行政区特许初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20条 16渔船自然淘汰、报废的船网指标审批《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18条 17海域使用许可初审《海口市海域使用管理规定》第11条 18危险货物装卸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8条 19海岸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审《海南省海洋环%
海南省人民 *** 关于下放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
海南省 *** 令
(第216号)
《海南省人民 *** 关于下放行政管理事项海南省海口市林业中介机构资质管理的决定》已经2008年6月11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 *** 第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海南省海口市林业中介机构资质管理,现予公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省长 罗保铭
二○○八年七月十六日
海南省人民 *** 关于下放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
海南省人民 *** 决定将下列177项行政管理事项下放市县行使海南省海口市林业中介机构资质管理:
序号项 目 名 称依 据实 施 机 关1以工代赈项目年度安排与资金总量安排《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市、县、自治县发展与改革部门,报省发展与改革部门备案2除涉及国产设备退税与进口设备免税的项目以外,总投资1亿美元以下、《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规定为鼓励类、允许类项目的核准《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第四条市、县、自治县发展与改革部门3投资额在1亿元以下项目的备案《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市、县、自治县发展与改革部门4城市自来水价格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市、县、自治县人民 *** ,报省价格主管部门备案5除规定由省 *** 及其部门审批外的国债项目初步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概算的审批 市、县、自治县发展与改革部门6以工代赈重大项目的招投标《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市、县、自治县发展与改革部门7项目剩余资金的调剂使用 市、县、自治县发展与改革部门,报省发展与改革部门备案8旅游景区(点)渡船价格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条市、县、自治县人民 *** 9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86项市、县、自治县人事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报省人事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0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88项市、县、自治县人事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1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审批《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及经人事部批准的《海南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琼人劳保〔2007〕214号)市、县、自治县人事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12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94项市、县、自治县人事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13中级以下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九条
《海南省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琼人劳保技〔1999〕115号)第四条市、县、自治县人事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14除在省社会保险局参保的单位以外的特殊工种人员提前退休审批《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市、县、自治县人事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报省人事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5海口市和三亚市辖区所属副处级事业单位及其他市县辖区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的设立审批《海南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市、县、自治县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省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16因病或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初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82项市、县、自治县人事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17设立代理记帐机构的审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三条市、县、自治县财政部门,报省财政部门备案18除主要、重要港口以外的港口规划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十一条市、县、自治县人民 *** ,报省人民 *** 备案19市县范围内12座以下水路客货及危险品运输管理审批《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交通部〔1987〕交河字680号)第八条市、县、自治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20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和收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第9号)第八条海口市、三亚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21城市建成区内国道、省道的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海口市、三亚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2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和收费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条、第五十四条、第六十六条市、县、自治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23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条市、县、自治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24农村公路计划建设项目的安排、审批及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海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与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琼府办〔2006〕11号)市、县、自治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25县道建设、养护资金的管理《海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与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琼府办〔2006〕11号)市、县、自治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26市县立项的港口建设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十三条市、县、自治县港口行政管理部门27市县港口经营许可、安全生产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六条市、县、自治县港口行政管理部门28危险品运输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审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海口市、三亚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29企业所得税减免的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129号)第八条市、县、自治县国家、地方税务机关30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36项市、县、自治县国家税务机关,报省国家税务机关备案31企业增值税退税申请的初审《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一般增值税退税行政审批管理程序暂行规定》(财预字〔1994〕第55号)
《关于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改革后一般增值税退税审批事宜的通知》(财监字〔1998〕第186号)市、县、自治县财政部门322500元以下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期限的确定《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第八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