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林业产权证?
申请林权登记分为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林权权利人为个人的,由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林权登记申请;林权权利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提出林权登记申请。
(一)个人或单位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应到县林业主管部门申请登记;持有林权证的,林权依法发生变更,须持林权证及时到原登记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林权因灭失或其它原因要注销的须持林权证及时到原登记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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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林权登记发证
1、林权权利人提出初始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林权登记申请表。
(2)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3)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证明文件。
(4)县林业主管部门规定要求提交的其它有关文件。
2、林权权利人按规定向林业主管部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登记。
3、林业主管部门在接受林权权利人的登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经审查认为申请材料符合《森林法》及其《森林法实施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予以受理;认为不符合规定的,向申请人说明不受理的理由或要求林权权利人补充相应的材料。
4、对已经受理的登记申请,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森林、林木和林地所在地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0天。在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如对登记申请提出异议的,登记申请受理机关对其所提出的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如有关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主张合法有效,属于林权权属争议的,暂停登记申请的受理并移交权属争议调处机关处理后,依据处理结果,再重新受理;属于申请人侵权的,停止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如有关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主张无效的,继续受理。
5、公告期满后,需要受理的,登记申请受理机关组织有资质的林业调查队伍,实地核实申请登记的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权利人、森林或林木所有权权利人、森林或林木使用权权利人、林地及其地上林木坐落位置、小地名、所在林班和小班、林地面积、主要树种、林木株数、林种、林地四至等是否准确,申请材料中的权属证明材料是否合法有效,有关图件中标明的界桩、明显地物标志、界线是否与实际相符合。经实地核实后,数据准确、权属合法有效、图件符合实际的,登记申请受理机关自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报请县人民 *** 予以林权登记并核发林权证书。否则,登记申请受理机关以书面形式向提出登记申请人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
6、林业主管部门对报请予以林权登记并核发林权证的申请进行审查、核实,防止出现重复林权登记或林地与耕地、草地、使用水面等登记发证重叠情况。经审查、核准无误的,县人民 *** 准予登记并及时核发林权证。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丁级单位资格认证标准介绍?
最新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丁级单位资格认证标准规定哪些内容?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丙级和丁级。甲级资质分为甲A级、甲B级两个档次。
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丁级单位资格认证标准
丁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基本条件: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建筑企业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林业(学)相近专业学历,并从事过林业调查或作业设计工作海南省海口市林业资质申请条件的人员3人以上。
初次申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海南省海口市林业资质申请条件的单位,只能从丁级或者丙级资质开始。
相关建筑人士可以通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办法,利用建设通查询工具全国具有丁级资质的企业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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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标准介绍?
一、最新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办法概况:
(1)甲级资格认证标准
(2)乙级资格认证标准
(3)丙级资格认证标准
(4)丁级资格认证标准
二、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单位资格认证标准
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基本条件:
(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建筑企业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10年。
(二)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建筑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建设企业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建筑施工企业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建筑施工单位近5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1.国家森林资源清查;
2.国家林业生态建设重点工程检查验收;
3.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
4.国家或者省级林业数表编制;
5.国家或者省级的森林灾害损失调查评估;
6.国家或者省级野生动物、野生植物调查监测;
7.国家或者省级湿地资源、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调查监测;
8.国家重点基础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9.国家或者省级林业专项检(核)查;
10.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
11.制定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价的相关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
符合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甲A级资质,其他的只能申请甲B级资质: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20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80人。
(四)近5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第七条第(五)款规定的7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单位资格认证标准
相比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单位资格认证管理办法而言,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办法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企业资金、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建筑企业的工程业绩都做一定的要求。
四、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单位资格认证标准
相比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单位资格认证管理办法而言,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办法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企业资金、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建筑企业的工程业绩都做一定的要求。
五、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丁级单位资格认证标准
相比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单位资格认证管理办法而言,丁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办法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企业资金、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和技术人员都做一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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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林绿化工程施工资质
造林绿化施工资质
近些年,林业类工程大火,很多企业趋之若鹜,都想要分一杯羹,但是,要做这类工程,就需要一个入场券,那就是林业类的资质。
举个例子,比如说林业资质中的造林绿化施工资质,就是其中之一,要获得造林绿化施工资质这个入场券,肯定是要一定的要求的,接下来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造林绿化施工资质丙级
1、持有法人营业执照;
2、净资产不低于100万元;
3、施工单位现有在岗职工15人以上,其中:初级林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中级以上林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
4、拥有小型运输苗木的车辆、运水车和必备的造林绿化机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5、具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和各项工作规章制度,累计完成造林绿化工程施工面积5000亩以上,最近连续2年造林工程施工质量合格率均在90%以上;
6、主要技术负责人具有林业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7、最近2年未发生造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事故。
造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的施工范围:
丙级资质的单位可承包5000亩以下的造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
申请造林绿化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应按以下要求向资质核定单位递交申请材料。资质申请材料包括:
(一)申报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含县级)出具的造林绿化工程施工资质申报文件;
(二)湖北省造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认定申报表;
(三)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的复印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要有与造林绿化工作相关的业务范围;
(四)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任命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原件和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明细表(附技术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等复印件,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原件和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就是办理造林绿化施工资质所需要的要求跟所需要提交的材料了。
海南省林地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林地海南省海口市林业资质申请条件的保护和管理海南省海口市林业资质申请条件,合理开发利用林地资源,促进生态省建设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林地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林地,是指县级以上人民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林业用地,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有林的林业用地和没有林的林业用地。有林的林业用地为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没有林的林业用地为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 *** 规划的宜林地。
林地按用途分为防护林地、用材林地、经济林地、薪炭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地。
在本条例所称林地以外的土地上种植林木的,不作为林业用地。经批准退耕还林的土地,依照国务院《退耕还林条例》的规定进行管理。第四条 林地管理依法实行林地登记发证制度、林地用途管制制度。
依法实行国有林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林地使用权的除外。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对占用林地实行占补平衡或者占补有余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森林覆盖率。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是林地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林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地和风景林地由城市人民 *** 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和监督。
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林业主管部门做好林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第二章 林地权属管理第七条 林地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林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从事林业生产。林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八条 林地权属登记包括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县级以上人民 *** 对依法办理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林地,核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本条例施行前,县级以上人民 *** 依法核发的山林权属证书仍然有效。但核发的集体山林权属证书程序不完善且存在权属争议的,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 *** 重新审核确认。
已依法核发土地使用权证或者所有权证的林地,以该土地使用权证或者所有权证所确定的权属为依据,重新换发林权证,土地权属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到原登记机关进行注销登记。第九条 申请林地权属登记,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海南省海口市林业资质申请条件:
(一)使用国家所有的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
(二)使用跨行政区域的国家所有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共同的上一级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
(三)集体所有的林地,由所有者向所在地的市、县、自治县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
(四)使用集体所有的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地的市、县、自治县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第十条 向县级以上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的林地,由该级人民 *** 登记造册,核发林权证,确认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未确定使用权的国家所有的林地,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 *** 登记造册,负责保护管理。第十一条 申请林地权属初始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林地权属登记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三)林地权属证明材料;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海南省海口市林业资质申请条件他材料。第十二条 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第十一条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
登记机关对已经受理的登记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林地所在地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0日。
在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如对登记申请提出异议,登记机关应当对其所提出的异议进行核实。有关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主张确实合法有效的,登记机关应当不予登记,并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登记:
(一)申请登记的林地位置、四至界限、面积等数据准确;
(二)林地权属证明材料完备、合法有效;
(三)林地权属无争议;
(四)附图中标明的界桩、地物标志与实地相符合。
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并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