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资质现在是取消了吗?
没有取消。
住建部监理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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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等专业资质,其资质要求执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
取消农林工程监理资质,建设单位委托农林工程监理业务时,不再作资质要求。
上述4个监理专业资质取消后,相关企业可以换发相近专业同等级监理专业资质。
监理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原丙级资质并入相应专业的乙级资质。取消事务所资质。
建筑资质大改革,对企业和个人有啥影响?
1、施工资质。
将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取得原10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中的任一类,即可换发综合资质。取得综合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别、各等级施工总承包业务,不再申请或持有其他施工资质。
保留原12类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基础上,新增民航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甲级资质在本类别内承揽业务规模不受限制,原一级资质调整为甲级资质,其他等级资质合并为乙级资质。
专业承包资质:保留地基基础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核工程等专业承包资质;将原专业承包资质整合为建筑装修装饰类、建筑机电类、公路工程类、港口与航道工程类、铁路工程类、水利水电工程类、通用类专业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将劳务企业资质调整为专业作业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不分等级。
2、工程监理资质。保留综合资质。
取消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等专业资质,其资质要求执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
取消农林工程监理资质,建设单位委托农林工程监理业务时,不再作资质要求。
上述4个监理专业资质取消后,相关企业可以换发相近专业同等级监理专业资质。
监理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原丙级资质并入相应专业的乙级资质。取消事务所资质。
3、工程勘察资质。
保留综合资质。将4类专业资质及勘察劳务资质整合为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勘探测试等3类专业资质。
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勘探测试专业资质不分等级),原丙级资质并入相应专业乙级资质。
4、工程设计资质。保留综合资质。对部分行业资质进行整合。
对于众多资质做了一个整个的过程,合并、取消了一些资质
对于很多企业来说干活的机会多了,
目前对于资质增项、升级有必要吗?
答:有,因为政策的确定到落实时间比较长久,不能因为政策的变化而耽搁了自己的整体进度,可能有了项目,自己没有合适的资质,那么就等政策下来再去做调整,那么可能对自己来说是很大的损失,因为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实施速度很慢,而且实施到落实的过程更慢,就举例,陕西劳务资质取消很多年了,建设厅发资质的上面写着仅限省外使用,但是一些小工程还是需要劳务资质。所以对于我们建筑企业来说没必要持观望态度耽搁了自己企业的整体进度,就企业对政策来说,企业该不该变,政策都会实施,政策的实施肯定是对企业的一大帮助,所以对于企业来说,我们还要坚持不懈的前进,对于政策来说,我们只要好好利用,把握机会!
海南省人民 *** 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管理事项调整由市、县、自治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实施的决定
海南省人民 *** 令
(第297号)
《海南省人民 *** 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管理事项调整由市、县、自治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实施的决定》已经2021年2月8日七届海南省人民 *** 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 长 冯 飞
2021年3月6日
海南省人民 *** 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管理事项调整由市、县、自治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实施的决定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提高审批效率,加快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省人民 *** 决定将44项省级行政管理事项调整由市、县、自治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实施(目录附后)。对调整实施的各项行政管理事项,原实施机关应当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做到放管结合;其中,对委托的行政管理事项,委托机关应刻制并授权承接机关使用审批印章。承接机关应当周密组织,做好各方面的部署和安排,做到规范有序,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原实施机关应当适时对调整实施事项进行评估,对实践证明可行的,继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经评估施行效果不好的,及时收回委托或者下放事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调整由市、县、自治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实施的省级行政管理事项目录
(44项)
序号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原实施机关承接机关调整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1核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省人民 *** 市、县、自治县人民 *** ,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委托实施后,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1.加强对审批工作的培训、指导,指导督促承接机关建立健全专家评审、第三方评估等审核前管理制度。2.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对审批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及时督促纠正。2在林业部门管理的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审批《海南省自然保护区条例》省人民 *** 市、县、自治县人民 *** ,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委托实施后,省林业局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1.支持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管理能力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日常监管工作。2.加强对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严格实施涉及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的行政许可管理,防止资源流失。3.督促承接部门根据省林业局公布的在林业部门管理的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审批服务指南,更新市(县)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内容,做好审批业务咨询和服务指导工作,推动实现网上办理,方便群众办事。4.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日常巡护和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省林业局,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和投诉举报,并向社会公开结果。3从事拍卖业务许可(含7个业务办理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省人民 *** 商务主管部门海口市、三亚市人民 *** 商务主管部门委托委托实施后,省商务厅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1.督促承接部门在办理“从事拍卖业务许可”时,严格按照省商务厅在“海南政务服务网”上公开的“从事拍卖业务许可办事指南”,办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拍卖业务许可事项。对照办事指南将办理程序、联系方式(含监督投诉渠道)修改为本部门的相关信息,将办事指南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予以公开,对拍卖企业许可信息进行公示。2.改进监管方式,利用信息化手段,采取随机抽查、专项督查、定期检查和事后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管,预防行业主体违法经营。建立公众举报受理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公众通过互联网、举报电话、投诉信箱等各种方式,反映行业主体违法经营问题,引导全社会参与监督,形成监管合力。3.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水平,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4.依法依规开展现场检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5.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和整改回访制度;建立检查通报制度,依法依规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6.加强拍卖行业协会建设,健全行业组织管理制度。4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含2个业务办理项)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省人民 *** 商务主管部门海口市、三亚市人民 *** 商务主管部门委托委托实施后,省商务厅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1.督促承接部门在办理“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时,严格按照省商务厅在“海南政务服务网”上公开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办事指南”,办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事项。对照办事指南将办理程序、联系方式(含监督投诉渠道)修改为本部门的相关信息,将办事指南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予以公开,对核准信息进行公示。2.按照商务部制定并动态调整的对外投资合作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企业对外投资合作活动依法实施检查,并根据对外投资合作管理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频次和比例。3.通过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企业网上填报年度运营情况、实地查看等方式对获批企业进行日常监管,每年定期对辖区内企业进行至少1次年度监督检查。4.对于抽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纳入“对外投资合作和对外贸易领域不良信用记录”平台。及时将检查结果通报相关管理部门,必要时可采取联合惩戒措施。5举办外国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审批(含3个业务办理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省人民 *** 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主管部门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人民 *** 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主管部门委托委托实施后,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拓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12345、12318等投诉举报热线,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于投诉举报,要及时处理,随时反馈。3.将失信主体列入黑名单管理,开展联合惩戒。6举办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
2021年建筑设计新资质标准什么时候落地?
住建部为了响应国务院“放、管、服”政策,于2020年11月发布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随后住建部启动了资质新标准修订工作,现已制定征求意见稿,随着资质改革相关政策的出台,新的资质政策下对业绩的要求极为严格,在接下来的接近两个月时间,可以说是办理资质的黄金时间段,各位老板一定要抓紧时间优先办理现行政策下的三级资质,如同去年小赋提醒大家办理资质,能享受社保优惠政策一样,企业必须要提前做好本公司资质办理的相关筹划,不仅能够节省相当大的一部分费用,更重要的在工程来临时能够拥有一张竞标门票,资质在手、遇标不慌。为了帮助各位老板们及时了解资质新标准修订变化,小赋在这里重点介绍资质新标准修订内容,使企业正确理解、提前做好资质规划。
划重点
重点一:原特级资质直接换发施工综合资质、一证“封顶”
将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取得原10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中的任一类,即可换发综合资质。
取得综合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别、各等级施工总承包业务,不再申请或持有其他施工资质。
重点二:原一级(施工)换甲级、原最低等级直接并入乙级,不再重新核定
工程勘察资质:原丙级资质并入相应专业乙级资质。
工程设计资质:原丙级资质并入相应专业乙级资质。
施工资质:甲级资质在本类别内承揽业务规模不受限制,原一级资质调整为甲级资质,其他等级资质合并为乙级资质。
工程监理资质:原丙级资质并入相应专业的乙级资质。
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直接换发新资质证书,不再重新核定资质。
重点三:以下资质不分等级
改革后,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四大综合资质不分等级。
设计事务所不分等级。
施工资质中的通用专业承包、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等级。
重点四:取消的资质怎么处理
( 工程设计资质)取消海洋行业及专业资质,相关企业可以换发相近行业资质;取消其他行业的专业资质,并入相应行业资质;取消环境工程专项资质的5个专项类别,整合为环境工程专业资质。
(工程监理资质)取消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等专业资质,其资质要求执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取消农林工程监理资质,建设单位委托农林工程监理业务时,不再作资质要求。上述4个监理专业资质取消后,相关企业可以换发相近专业同等级监理专业资质;取消事务所资质。
重点五:这些设计资质只有甲级
公路行业
市政行业隧道工程专业
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
公路行业特大桥梁专业
公路行业特长隧道专业
铁路行业桥梁专业
铁路行业隧道专业
铁路行业轨道专业
铁路行业电气化专业
铁路行业通信信号专业
资质新标准内容
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甲级资质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企业资产:净资产1亿元以上,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
3、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2、乙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中级职称不少于6人。
3、工程业绩:注册建造师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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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资质要变革,会有哪些调整?
近日,关于2021年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新标准(征求意见稿)是大家比较关注的热点,那么新的建筑资质到底都有哪些变化,重点是什么?改革将会带来哪些影响?
一、资质标准有哪些调整?
进一步加大放权力度
除综合资质外,全部下放至省级及以下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公路、铁路、水运、民航、水利,通信等资质审批权限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施工资质
将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改为施工综合资质,可承担各行业、各等级施工业务;保留12类施工总承包资质;将36类专业承包资质整合为14类;将劳务企业资质改为专业作业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综合资质只设甲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等级。改革后,施工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由138个压减为40个,压减71%。
工程勘察资质
保留综合资质:将4类专业资质及勘察劳务资质整合为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勘探测试等3类专业资质。综合资质只设甲级,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改革后,工程勘察资质类别和等级由26个压减为7个,压减73%。
工程设计资质
保留综合资质;将21类行业资质整合为15类行业资质;将155类专业资质整合为13类专业资质;将8类专项资质改为6类通用专业资质,并取消环境工程专项资质的5个专项类别,整合为环境工程专业资质;保留3类事务所资质。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只设甲级,行业资质,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改革后,工程设计资质类别和等级由395个压减为72个,压减82%。
工程监理资质
保留综合资质,可承担各类工程监理业务,规模不受限制;取消专业资质中的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农林工程资质,保留其余10类专业资质,取消事务所资质。综合资盾只设甲级。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改革后,工程监理资质类别和等级由34个压减为21个,压减38%。
二、14大要点总结
重点一:原特级资质直接换发施工综合资质、一证“封顶”
将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取得原10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中的任一类,即可换发综合资质。
取得综合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别、各等级施工总承包业务,不再申请或持有其他施工资质。
重点二:原一级(施工)换甲级、原最低等级直接并入乙级,不再重新核定
工程勘察资质:原丙级资质并入相应专业乙级资质。
工程设计资质:原丙级资质并入相应专业乙级资质。
施工资质:甲级资质在本类别内承揽业务规模不受限制,原一级资质调整为甲级资质,其他等级资质合并为乙级资质。
工程监理资质:原丙级资质并入相应专业的乙级资质。
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直接换发新资质证书,不再重新核定资质。
重点三:以下资质不分等级
改革后,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四大综合资质不分等级。
设计事务所不分等级。
施工资质中的通用专业承包、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等级。
重点四:取消的资质怎么处理
(工程设计资质)取消海洋行业及专业资质,相关企业可以换发相近行业资质;取消其他行业的专业资质,并入相应行业资质;取消环境工程专项资质的5个专项类别,整合为环境工程专业资质。
(工程监理资质)取消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等专业资质,其资质要求执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取消农林工程监理资质,建设单位委托农林工程监理业务时,不再作资质要求。上述4个监理专业资质取消后,相关企业可以换发相近专业同等级监理专业资质;取消事务所资质。
重点五:这些设计资质只有甲级
1、公路行业
2、市政行业隧道工程专业
3、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
4、公路行业特大桥梁专业
5、公路行业特长隧道专业
6、铁路行业桥梁专业
7、铁路行业隧道专业
8、铁路行业轨道专业
9、铁路行业电气化专业
10、铁路行业通信信号专业
重点六:劳务资质取消审批
将劳务企业资质调整为专业作业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不分等级。
重点七:关于乙级含金量
有针对性地调整企业资质标准中的考核指标,原则上不提高标准,最低等级资质可适当降低准入门槛。
重点八:关于过渡期
住建部正式版《方案》指出,新资质标准发布后,设置1年企业资质过渡期,到期后实行简单换证,即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直接换发新资质证书,不再重新核定资质。
重点九:关于找谁换证
除综合资质外,全部下放至省级及以下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其中,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资质的审批权限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实行全程网上申报和审批,逐步实现企业资质审批“一网通办”,所有企业资质信息均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发布,供社会公众查询。
重点十:审批权限下放
2020年12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确定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海南6个地区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试点时间为半年,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
2021年3月5日,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决定新增河北、内蒙古、福建、山东、湖北、广西、重庆、贵州、陕西等9省(区、市)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试点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6月30日。截至目前,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范围已扩大至15个地区。
重点十一:审批权限下放承诺制申报
企业通过告知承诺方式申请上述资质填报的业绩项目应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中数据等级标记为A级(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工程项目。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录入平台工程项目的审核把关,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重点十二: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
2020年1月28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开展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设立分(子)公司问题治理工作的通知: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在当地设立分(子)公司;对于存在相关问题的,要立即整改。
各级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部门要全面梳理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清理招标文件中将投标企业中标后承诺设立分(子)公司作为评审因素等做法。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本地区治理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设置建筑市场壁垒、限制和排斥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的行为,清理废除妨碍构建统一开放建筑市场体系的规定和做法,营造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环境。
重点十三:申请工程设计资质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的函
2021年2月19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请协助核查部分申请工程设计资质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的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过程中发现,部分申请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填报的专业技术人员存在未在申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或在多个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情况。
为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和专业技术人员 *** 行为,请通过现场核查、约谈相关企业等方式核实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是否为申报企业在职员工,并将核查情况(附现场核查记录、约谈笔录、照片等材料及相关企业出具的情况说明)报我司企业资质审查处。
重点十四:有没有后续文件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确定后,住建部已经启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资质标准等的修订工作。
在住建部还没有正式公布最新文件的同时,大家应先对现有文件加深理解,有助于更好决策如何应对行业变化,我们将持续关注和报道住建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资质标准等文件的修订情况。
三、未来的纸质走向还是删繁就
关于企业资质未来发展趋势有几点判断:
第一、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逐渐简化弱化是必然的方向;
第二、资质会不会全部取消?认为全部取消的可能性不大!
第三、哪些资质会被取消?认为市场化程度高、施工安全质量风险低、不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的资质或将被取消!例如:已经取消的园林绿化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将是取消的重点;
第四、哪些资质不会被取消?认为涉及国计民生、安全质量风险高、技术难度大的资质短时间内被取消的可能性低,例如:各类施工总承包资质;
第五、没有取消的资质改革的趋势?简化资质考核条件,重点考核企业信誉和业绩等指标。试点开展对信用良好、能够提供全额担保的企业,取消承揽业务范围资质限制。企业经营的核心是信誉与业绩,这是资质将引导的方向,也是趋势。
海南省人民 *** 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一、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53项)
序号事项名称原实施机关备注1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申请受理和初审省发展改革委 2海南省旅游统一行程表的申购备案省旅游委 3母种和原种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省农业厅 4煤炭经营资格年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5煤炭生产许可证核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6会计师事务所跨省级行政区迁移办公场所审批省财政厅 7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省教育厅实行告知性备案8申请变更实施中等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等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的审批省教育厅 9申请变更实施高等专科教育和非学历高等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的审批省教育厅 10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的核准省教育厅 11期刊出版增刊审批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12被关闭光盘厂生产线和被查缴非法光盘生产线处理审批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13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14设立全国性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或者其他连锁经营企业申请从事全国性出版物连锁经营业务审核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15设立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或者其他连锁经营企业申请从事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业务审批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16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17演出经纪机构变更审批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18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19设立造血干细胞资料库组织配型实验室审批省卫生厅 20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设置审批(初审)省卫生厅 21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执业登记申请(首次)省卫生厅 22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执业登记申请(再次)省卫生厅 23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准销审批省公安厅 24航行港澳小型船舶查验簿核发省公安厅 25采矿权租赁审批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26进入(国土环境资源部门主管的)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审批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27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临时名录)登记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28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审查(立项阶段)核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9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资格初审省交通运输厅 30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省科技厅 31渔业船舶设计单位资格证年审省海洋渔业厅 32渔业船舶修造工厂认可年审省海洋渔业厅 33渔业船舶船设计单位认可初审省海洋渔业厅 34渔业船舶船修造工厂认可初审省海洋渔业厅 35渔业船舶船用产品工厂认可证年审省海洋渔业厅 36渔业船舶船用产品型式认可证年审省海洋渔业厅 37渔用气胀式救生筏站认可证年审省海洋渔业厅 38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年检省海洋渔业厅 39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年检省海洋渔业厅 40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年检省海洋渔业厅 41临时渔业捕捞许可证年检省海洋渔业厅 42远洋渔业项目年检审核省海洋渔业厅 43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初审省外事侨务办 44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资格的审批省地税局 45认证咨询机构设立许可省质监局 46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从事第三方医疗器械物流业务审批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47医疗器械委托储存、配送业务审批省食品药品监理局 48安全培训教师岗位合格证核发省安全生产监管局 49民用爆炸物销售许可证年检省安全生产监理局 50安全培训机构二级资质许可省安全生产监理局 51安全培训机构一级资质初审省安全生产监理局 52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省物价局 53陈化粮收购资格认定省粮食局 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40项)
序号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原实施机 关下放后实施 机 关1非跨市县的企业投资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交流电网工程项目核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省发展改革委市县发展改革部门2拖拉机等农业机械注册登记《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省农业厅市县农业主管部门3拖拉机等农业机械驾驶证(操作证)申领《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省农业厅市县农业主管部门4申请筹设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省教育厅市县教育主管部门5完成筹备申请正式设立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省教育厅市县教育主管部门6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省教育厅市县教育主管部门7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变更的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省教育厅市县教育主管部门8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终止的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省教育厅市县教育主管部门9申请筹设公办普通高中的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省教育厅市县教育主管部门10完成筹备申请正式设立公办普通高中的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省教育厅市县教育主管部门11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公办普通高中的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省教育厅市县教育主管部门12公办普通高中变更的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省教育厅市县教育主管部门13公办普通高中终止的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省教育厅市县教育主管部门14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市县文体主管部门15海口市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印刷业管理条例》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海口文体主管部门16海口市印刷业经营者兼营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审批《印刷业管理条例》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海口文体主管部门17海口市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变更印刷经营活动审批(不含出版物印刷)《印刷业管理条例》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海口文体主管部门18海口市印刷业经营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不含出版物印刷企业)审批《印刷业管理条例》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海口文体主管部门19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全民健身条例》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市县文体主管部门20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助产、结扎、终妊娠)《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省卫生厅市县卫生主管部门2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从业许可(助产、结扎、终妊娠)《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省卫生厅市县卫生主管部门22外国医疗团体来海口市短期行医审批《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省卫生厅海口卫生主管部门23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省公安厅市县公安机关24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核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县住建主管部门25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延期核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县住建主管部门26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变更核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县住建主管部门27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增补核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县住建主管部门28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审查规划报建阶段核准《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县住建主管部门29港口建设实施卫生除害处理专用场所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省交通运输厅市县交通主管部门30海口综合保税区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发放权限《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省商务厅海口综合保税区31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省林业厅市县林业主管部门3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校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省人口计生委市县计划生育主管部门3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变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省人口计生委市县计划生育主管部门3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审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省人口计生委市县计划生育主管部门35海口市副处以上干部以及卫生、计划生育部门的干部、职工,因第一个孩子病残申请第二孩生育指标的,及病残儿鉴定的组织与审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计生委海口市病残儿医学鉴定小组36海口市副处以上干部申请生育第二孩的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计生委海口计划生育主管部门37 *** 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 *** 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县食品药品监督主管部门38核发 *** 品精神药品邮寄证明《 *** 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县食品药品监督主管部门39开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审批(含换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县食品药品监督主管部门40海口市、三亚市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海口、三亚食品药品监督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