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要什么证书什么资质
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要由国家发改委颁发工程咨询单位资质证书盖章,证书有31个专业分类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是从事一种经济活动(投资)之前,双方要从经济、技术、生产、供销直到社会各种环境、法律等各种因素进行具体调查、研究、分析,确定有利和不利的因素、项目是否可行,估计成功率大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程度,为决策者和主管机关审批的上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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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行性研究是确定建设项目前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工作,是在投资决策之前,对拟建项目进行全面技术经济分析的科学论证,在投资管理中,可行性研究是指对拟建项目有关的自然、社会、经济、技术等进行调研、分析比较以及预测建成后的社会经济效益。在此基础上,综合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财务的盈利性,经济上的合理性,技术上的先进性和适应性以及建设条件的可能性和可行性,从而为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可行性研究报告分为 *** 审批核准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融资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核准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侧重关注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和影响;融资用报告侧重关注项目在经济上是否可行。具体概括为: *** 立项审批,产业扶持,银行贷款,融资投资、投资建设、境外投资、上市融资、中外合作、股份合作、组建公司、征用土地、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等各类可行性报告。
三.报告特点:
1.科学性: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研究的书面形式,反映的是对行为项目的分析、评判,这种分析和评判应该是建立在客观基础上的科学结论,所以科学性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第一特点。某地地铁在规划时,简单依据公安局的户籍人口数据,设计的地铁运能与实际流量完全不符,造成严重失误,这就是缺乏科学性的教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科学性首先体现在可行性研究的过程中,即整个过程的每一步部力求客观全面。其次,科学性体现在分析中,即用正确的理论和依据相关政策来研究问题。其次是体现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过程中,这种审批过程,对科学的决策起到了重要的保证作用。
2.详备性: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越详备越好。如果是关于一个项目的报告,一般说来,应从它的自主创新、环境条件、市场前景、资金状况、原材料供应、技术工艺、生产规模、员工素质等诸多方面,进行必要性、适应性、可靠性、先进性等多角度的研究,将每一种数据展现出来,进行比较、甄别、权衡、评价。只有详尽完备地研究论证之后,其“可行性”或“不可行性”才能显现,并获得批准通过。
哈尔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林业项目可行性报告资质,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整体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哈尔滨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管理。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是指由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利用财政专项资金、银行专项贷款以及其他配套资金(含引进资金和各种经济组织、个人自筹资金),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和利用的项目。第四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坚持统筹规划、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兼顾一般、规模开发、注重效益的原则。第五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应当采用先进实用科学技术,以改造中低产田为重点,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经济效益。第六条 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工作。
区、县(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工作。
农业、财政、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城市规划、水务、畜牧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工作。第二章 立项管理第七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种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林业项目可行性报告资质:
(一)中低产田改造、宜农荒地开垦、生态工程建设、草场改良等土地治理项目;
(二)种植业(不含粮棉油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等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
(三)农业高新科技示范项目。第八条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般控制在万亩以上,丘陵地区不少于1000亩。第九条 申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农业综合开发立项条件;
(二)投入少,增产潜力大,效益好;
(三)有资金配套能力和还款保证。第十条 区、县(市)人民 *** 应当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储备工作。第十一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经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本级人民 *** 同意后,报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第十二条 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估管理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上报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估,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资金配套与偿还能力的可靠性进行分析论证。第十三条 对经评估论证符合要求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由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后,下达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计划。第十四条 对申报单位在上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审批本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立项:
(一)项目实施计划未按照规定完成的;
(二)项目建设出现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严重损失的;
(三)配套资金不落实的;
(四)截留、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的;
(五)虚报项目效益或者任务的。第三章 资金管理第十五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资金,应当纳入农业综合开发投资计划,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并对使用财政无偿资金实行县级报账。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截留、挤占或者挪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资金。第十七条 国家、省、市投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财政资金确定后,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应当列入当年地方财政预算,足额配套,不得用其他支农专项资金抵顶。第十八条 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财政无偿资金,由财政部门逐级拨付;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财政有偿资金,通过财政部门逐级承借,统借统还。第十九条 区、县(市)人民 *** 应当根据当地农业综合开发事业发展的需要,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农业开发事业费,不得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挪作农业开发事业费。第二十条 区、县(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应当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编制年度农业开发事业费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定。第二十一条 农业开发事业费应当严格按照农业综合开发事业费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林业设计需要什么资质?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标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林业项目可行性报告资质:
一、符合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甲A级资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林业项目可行性报告资质,其他的只能申请甲B级资质: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20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80人。
(四)近5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第七条第(五)款规定的7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二、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应不少于5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1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1.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
2.省级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检查验收;
3.森林分类区划界定;
4.林业数表编制;
5.野生动物或者野生植物调查监测;
6.湿地资源或者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调查监测;
7.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8.国家或者省级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编制;
9.制定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价的相关标准。
三、 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三)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5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具有什么资格才能编写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凡是承担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写单位必须具有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或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认证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
1、下列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由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写。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需报国家林业局审核同意的占用征用林地项目。
(2)按照《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规定,需报国家林业局审批的临时占用林地项目。
(3)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由省级以上人民 *** 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占用征用林地项目。
2、下列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由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写。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除农村居民修建住宅以外的其他需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占用征用林地项目。
(2)按照《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规定,需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临时占用林地项目。
3、其他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由丁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写。
2020年办理林业资质需要什么条件?
以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为例: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10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资质标准
哈尔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程序,创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 *** 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
本办法所称 *** 投资项目,是指利用下列 *** 性资金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一)市本级财政预算建设资金;
(二)纳入市本级财政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
(三)国家和省预算内资金;
(四)国债资金;
(五)国内金融机构 *** 信用贷款;
(六)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 *** 贷款;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 性资金。
本办法所称企业投资项目,是指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不使用 *** 性资金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本办法所称外商投资项目,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外商购并境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增资等各类外商投资项目。第三条 本市市级管理权限 *** 投资项目的审批,以及本市管理权限企业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活动,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 市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办法,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管理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级管理权限 *** 投资项目的审批工作。
市、区、县(市)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企业投资项目(使用非 *** 性资金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除外)和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
市、区、县(市)工业经济综合管理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使用非 *** 性资金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
建设、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水利、统计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相关工作。
本办法第三、四章所称项目核准或者备案部门,是指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工业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第五条 建设、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和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等部门,应当加强协调、互通信息,根据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将本部门的项目办理情况予以告知。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均有权向有关机关举报。受理举报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为举报者保密。第二章 项目审批第七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市级管理权限 *** 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第八条 市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对市级管理权限 *** 投资项目,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者施工图设计)或者资金申请报告的审批:
(一)采用直接投资或者资本金注入方式,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公益类项目、300万元及以上的非公益类项目,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
(二)采用直接投资或者资本金注入方式,总投资500万元以下的公益类项目、300万元以下的非公益类项目,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初步设计(或者施工图设计);
(三)采用投资补助或者贷款贴息方式投资建设的项目,审批资金申请报告。第九条 需要审批项目建议书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当通过主管机关或者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市)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向市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项目建议书及其审批请示文件。
市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项目建议书及其审批请示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第十条 需要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当通过主管机关或者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市)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向市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由具有法定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审批请示文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
(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但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方式取得的建设项目用地除外;
(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四)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证明;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市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或者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咨询机构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论证,并依据评估论证意见,自论证通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