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资质代办:小微企业都能减免哪些税费,你清楚吗?
免征的税费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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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二、
企业所得税
减按20%税率
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三、
文化事业建设费
四、
行政事业性收费
增值税
5月1日营改增前
2017年12月31日前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未达到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免征增值税。
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5月1日营改增以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二、按季纳税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以实际经营月份计算当期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度。
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按照现行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前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文件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6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
企业所得税
减按20%税率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林业资质代办;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文件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文件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7号)
《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1号)
文化事业建设费
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文件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 *** 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42号):
将现行对小微企业免征的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具体收费项目包括:
农业部门:
国内植物检疫费、新兽药审批费、《进口兽药许可证》审批费、《兽药典》、《兽药规范》和兽药专业标准收载品种生产审批费、已生产兽药品种注册登记费、拖拉机号牌(含号牌架、固定封装置)费、拖拉机行驶证费、拖拉机登记证费、拖拉机驾驶证费、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渔业船舶登记(含变更登记)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林业资质代办;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费、标准物质定级证书费、国内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证书费、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计量考评员证书费、计量授权考核费;
林业部门:
林权勘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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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设计资质如何申请?
申请资质要想一步到位,在完全不了解资质的情况下,是不切实际的。要想一步到位申请办下林业资质。需要找专业的代办机构。要找办理经验丰富,并且确实是办理过林业资质的机构。这样才能事半功倍。才能一定程度上节省大量时间去做业务上的事情。
下面我们来聊聊林业资质办理的一些申报须知:
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10 人,其中具有中级以
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
技术人员不少于 5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 10%。
丁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林业(学)相近专业学历,并从事过
林业调查或作业设计工作的人员 3 人以上。
初次申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只能
从丁级或者丙级资质开始,申请丁级资质仅限于基层林业组
织。
申请材料
(二)首次申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需提交以下材料:
1.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复印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技术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 协会继续教育结业
证书(没有可不提供)的复印件;
6.企业法人单位提供其与技术人员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
复印件(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
和单位为技术人员缴纳连续 6 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明细汇总表复印
件(包括参保单位名称及公章、缴费人员姓名及社会保险号、社保
部门有效印章),必要时协会可要求申报单位提供社会保险管理网站
的操作截屏或视频资料;事业法人单位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并加
盖公章的在编技术人员的人事证明材料原件,如属外聘人员还需提
供本款前述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
7.办公场所证明,自有产权的须出具产权证复印件。租用或借
用,须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
印件;国有森工企业林业局内设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只须提交第
1、5、6、7 项;
申请丁级(仅限于基层林业组织)资质的只须填写《林业调查
规划设计资质申请表》,并提供技术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职
称证书的复印件。
办一个林业上的资质证怎么办
初次办理应当从丙级或丁级开始
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三)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5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丁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林业(学)相近专业学历,并从事过林业调查或作业设计工作的人员3人以上。
需资料齐全:
单位资格申请表、
单位证明材料、
人员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
向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申报,由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征求申请单位所在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国家林业局直属(中央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可直接向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申报。
需要注意: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每年申报一次( 一般在4—6月份) , 审批时长6个月左右( 一般10月份出公示)。因为林业资质审批流程比较长,而且每年就申报一次。
错过需要再等一年,需要协助办理可加 作者: 出处:
我要办林业资质,需要什么
初次申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只能从丁级或者丙级资质开始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林业资质代办,丁级仅限于基层林业组织申办(一般指事业单位),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50% ,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不多于10%。丙级单位中级工程师 5 人,可聘用中级职称人员 2 人(含 退休人员 1 人) 聘用 *** 技术人员需要提供该技术人员原单位出具的同意 *** 或自主创业的协议或证明文件。
申请材料
(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申请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林业资质代办;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复印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技术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六)员工劳动合同以及社保(6个月社保流水);
(七)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者场地房产证明
对于难点就在于你需要在此期间给符合条件的人员交6月社保,打印出流水才可以提交资料,而且后续还不能断开,中途符合条件的人员离职就会缺少符合条件的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林业资质代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每年申报一次( 一般在4—6月份) , 审批时长6个月左右( 一般10月份出公示)。因为林业资质审批流程比较长,而且每年就申报一次,想要办理的就需要注意好时间,提前准备好基本材料。
齐齐哈尔市人民 *** 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
一、经审定,保留行政审批项目326项(含合并保留行政审批项目4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8项(含部分下放2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1项,暂停实施行政审批项目1项,转为日常管理、 *** 内部审批、行政确认和服务事项29项。二、取消和暂停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各实施主体应当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立即停止实施;转为事后监管的事项,各实施主体不得再以行政审批方式实施管理,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实施。三、保留和合并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做到应进必进。对没有按照要求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要向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作出书面说明。四、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各县(市)、区和各部门要按照规定时限做好落实与衔接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落实到位。五、市、县(市)两级人民 *** 法制、监察、编制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检查,从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违反本决定和其他有关规定设定、实施行政审批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326项)
实施主体编号事项名称项目类别实施依据备注市工商局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许可
审批《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2内资企业登记许可
审批《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3企业集团登记许可
审批《企业集团登记暂行规定》 4外商企业登记许可
审批《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5企业登记有关事项备案非许可审批《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企业集团登记暂行规定》 6广告登记许可
审批《广告法》《行政许可法》《广告管理条例》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
7合同备案非许可审批《黑龙江省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拍卖监督管理办法》
8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和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许可审批《广告法》《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承接省 *** 2014年1号令事项9烟草广告审批许可审批《广告法》《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承接省 *** 2014年1号令事项10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许可审批《广告法》《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承接省 *** 2014年1号令事项市供销社11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非许可审批《齐齐哈尔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 市教育局12民办高中学校设立许可
审批《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教育厅《黑龙江省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黑龙江省职业教育条例》 13一类幼儿园审批许可
审批《幼儿园管理条例》《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14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许可
审批《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六条承接省 *** 2014年1号令事项15由地市人民 *** 管理的中等专业学校、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机构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审批许可
审批《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十二条,《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承接省 *** 2014年1号令事项市档案局16对出卖、转让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审批许可
审批《档案法》第十六条 ,《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 17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审批非许可审批《档案法》第十五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第一条 市规划局18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许可
审批《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建规〔1991〕583号)承接省 *** 2014年1号令事项19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许可
审批《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 2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
审批《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21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许可
审批《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 市体育局22公共体育设施和训练场所的改扩建、拆迁审批许可
审批《黑龙江省体育场所管理条例》第十条(省人大〔1997〕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3举办危险性较大、社会影响较大和易于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体育经营活动审批许可
审批《黑龙江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第八条(省人大〔2005〕第32号公告)第八条 24体育竞赛裁判员技术等级审批非许可审批《体育法》(1995年第55号令)第三十条,1999年11月22日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第三条 25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非许可审批《体育法》(1995年第55号令)第三十条,《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第七条 市统计局26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许可
审批《统计法》 市林业局27木材运输证核发许可
审批《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承接省 *** 2014年1号令事项28黑龙江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核发许可
审批《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 29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许可
审批《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30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许可
审批《森林法》第三十二条,《黑龙江省国有林场森林采伐更新调查设计管理办法》由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和国有林场森林采伐更新作业设计审批合并31植物(产地)检疫证书核发许可
审批《植物检疫条例》第七条、第十一条由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和产地检疫合格证核发合并32权限内临时占用林地许可许可
审批《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市人防办33人防工程拆除(报废)、改造审批许可
审批《人防法》第二十八条,《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第十六、十八、二十一条,《黑龙江省实施<人防法>条例》第十二条,《齐齐哈尔市人民防空条例》第二十条b
丙级或以上造林工程施工资质是什么?
丙级资历和信誉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
2,上一年度净资产不少于 30 万元;
3,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 50 ㎡;
4,单位成立时间不少于 6 个月;
5, 没有发生造林施工质量事故或因造林质量原因被有关单位通报批评。
技术力量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正式职工不少于 5 人,其中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 60%;
2,林业中级技术人员不少于 2 名,其中林业工程师不少于 1 名;
3,技术负责人是具有林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正式职工。
技术装备及管理制度应具备以下条件,其中对施工装备不做硬性要求:
1,具有完成造林绿化工程施工必要的技术装备;
2,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经营、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