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2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甲A和甲B级标准
我们来看下甲A和甲B级的标准:当然企业得从丙级开始办起,如果是基层组织那可以从丁级办起。
甲B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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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10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1.国家森林资源清查;
2.国家林业生态建设重点工程检查验收;
3.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
4.国家或者省级林业数表编制;
5.国家或者省级的森林灾害损失调查评估;
6.国家或者省级野生动物、野生植物调查监测;
7.国家或者省级湿地资源、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调查监测;
8.国家重点基础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9.国家或者省级林业专项检(核)查;
10.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
11.制定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价的相关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
第八条 符合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甲A级资质: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20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80人。
(四)近5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第七条第
(五)款规定的7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资产评估中对于林场中的树木应该怎样评估
森林是我国重要的经济资源之一,森林资产有其特殊性,森林资产评估是资产评估重要而特殊的领域。通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可以明确森林资产产权,了解森林经营效果,防止森林资产流失和资源无效损耗,推动森林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达到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和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目标。
近年来,国内众多研究机构和学者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程序、方法等进行了广泛研究。其中林木资产评估按林分树龄的不同,采取的评估方法也不同。本文选择黑龙江省某农场以确定林木资产的入账价值为评估目的,评估落叶松人工林资产的事例,向读者作一介绍。
该农场处在中温带大陆季风气候区,具有温和半湿润特点,春季易干旱,夏季较湿润,冬季寒冷,四季分明,冬长夏短。场域内地形复杂,受其影响,热量和降水分布差异较大,年平均气温2.7℃,呈由南向北渐低态势。7月份最热,月平均气温20.9℃,1月份最冷,月平均气温-18.8℃。全场≥16℃活动积温平均为2377.2℃,由南向北递减,年度间变化幅度为2038.9℃~2678.7℃,无霜期平均为118天,年平均日照时数2477.3小时。主要土壤为森林棕壤及暗棕壤土,黑土层厚,因粒结构好,有利于林木的生长。农场交通便利,主要公路贯穿境内。
农场林业用地面积31269公顷,有林地面积18858公顷,疏林地91公顷,灌木地面积256公顷,未成林造林地面积2565公顷,苗圃6公顷,无林地面积9492公顷。
一、对被评估小班的核实
首先,以该场提供的人工林林相图为抽样总体,以95%的可靠性,布设一定数量的样地进行实地调查,要求总体蓄积量抽样精度达到90%以上,核对其境界线是否正确。然后,在林相图上直接量算核查各类土地和林木类型的面积,主要地类的抽样精度要求达到95%以上。采用典型选样的方法分别林地及林木类型、林龄等因子,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林分结构等因素,抽出5%小班进行核查。对抽中小班的各项按规定必须进行核查的因子进行实地调查,规定每个小班中80%的核查项目误差不超出允许值,对核查项目误差超出允许值的,予以调整。检查结果表明,该场所提供的401个被评估小班的调查因子资料是准确的,可以作为评估之用。
二、技术经济指标的确定
根据当地调查、收集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采用以下经济指标(成本、费用均为现值,价格为现价):
(一)营林成本:①造林成本:整地费450元/公顷,苗木费675元/公顷、栽植费1125元/公顷,合计造林成本为2250元/公顷。②幼林抚育成本:1~3年抚育费150元/公顷,4~5年抚育费45元/公顷。③管护成本:管护费30元/公顷,护林防火费3元/公顷,未考虑其他管护成本。
(二)木材销售有关成本费用:①调查设计费:6元/立方米。②采伐成本:80元/立方米。③运输成本(场内平均运距):35元/立方米。④销售成本:5元/立方米。⑤育林基金:原木25元/立方米;小径木15元/立方米。
(三)商品材销售价格(主伐期)。根据《黑龙江省林业厅锯切用原木价格表(中准价格)》,确定以下材种在主伐期的销售价格:落叶松为630元/立方米。
(四)商品材出材率。商品材出材率是假定主伐小班皆伐后经过实际造材所得到的实际出材率,已扣除了因木材缺陷、采伐、集材及运输等所造成的损耗。商品材综合出材率为85%.
(五)龄组划分与主伐年龄、主伐期。
幼龄林 1~20年
中龄林 21~30年
近熟林 31~40年
成、过熟林 41年以上
主伐期 40年
(六)经营利润率及投资收益率;①经营利润率10%;②投资收益率4%.
三、评估方法及评估说明
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原林业部1996年12月颁布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规定,不同龄组分别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本案例中,幼龄林采用重置成本法,中龄林、近熟林采用收获现值法,成熟林、过熟林采用市场价倒算法。
(一)林地价格及林地使用权价格的计算
由立地类型与立地等级及地力指数的关系,确定被评估小班各立地类型的立地等级。本次评估根据该场提供的自然经济条件,包括土壤、水分、海拔、坡度等因子,将该场作为一个评估单位进行计算,取其均值(主伐期单位面积蓄积取200立方米/公顷)。
用收益现值法计算林地价格与林地使用权价格:
单位面积林地价格=主伐期单位面积蓄积×商品材出材率×(商品材价格-育林基金及维简费-调查费-采运费-销售费)÷?眼(1+投资收益率) 主伐期〕
=200×0.85×(630-25-6-115-5)÷(1+4%) 40=16961(元/公顷)。
林地使用权价格=该立地等级的单位面积林地×投资收益率
=16961×0.04=678.44(元/公顷。年),
(二)林木价格的计算
1.幼龄林林木基准价格的计算。对于幼龄林林木基准价格采用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法是按现时工价及生产水平,重新营造一块与被评估林木资产相类似的林分所需的成本费用,作为被评估林木资产评估价值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第1年林木重置价格=(造林成本+幼林抚育成本+管护成本+林地使用权价格)×(1+利润率)。
以后各年林木重置价格=上一年林木重置价格+(该年幼林抚育成本或抚育间伐成本+管护成本+林地使用权价格)×(1+利润率)。
经上述计算,得出该场的林木基准价格为:
2.中龄林和近熟林林木基准价格的计算。中龄林和近熟林林木基准价格采用收获现值法。收获现值法是利用收获表预测被评估林木资产在主伐时纯收益的折现值,扣除评估后到主伐期间所支出的营林生产成本折现值的差额,作为林木资产评估价值的方法。
用收获现值法计算林木价格的公式为:
第i年林木价格=〔单位面积蓄积×商品材出材率×(商品材价格-育林基金及维简费-调查费-采运费-销售费)-(主伐期-i)×(管护成本+林地使用权价格)×(1+利润率)÷(1+投资收益率)〕÷(1+投资收益率) (主伐期-i)。
例如:28林龄的落叶松的基准价格=〔200×0.85×(630-25-6-115)-(40-28)×(33+678.44)×(1+10%)〕÷(1+4%) (40-28)=42250.21(元/公顷)。
3.林木价格修正系数的确定。考虑各项因子对森林生长影响,对被评估小班进行系数调整,计算公式:
各被评估小班的修正系数=小班单位面积蓄积÷小班林龄对应的平均面积蓄积。
为求各年的修正系数,需确定各年龄的平均蓄积量。
考虑到当地的林木资源条件,取主伐期时的单位面积蓄积为200,小班各林龄对应的平均面积蓄积按7%的递减率考虑。
例如:28林龄的落叶松的平均面积蓄积为200÷(1+7%) (40-28)=88.80(立方米/公顷)。
由于本次评估时未考虑间伐成本,故对于被评估小班单位面积蓄积大于200且修正系数大于1.5的林木,修正系数最大允许:200/小班林龄对应的平均面积蓄积。
例如:31林班46小班的28林龄的落叶松,蓄积量为85立方米,面积为1公顷,单位面积为85,则修正系数为85÷88.80=0.96.
4.森林经营风险率的确定。林木在生长经营中,受自然灾害(如野火、水灾、旱灾等)影响而造成的损失是不可控制的。因此,要考虑森林经营中因受自然灾害影响引起的风险,根据以往资料,确定森林经营风险率为3%.
5.幼龄林、中龄林和近熟林林木评估价格的计算。幼龄林、中龄林和近熟林林木评估价格=幼龄林、中龄林和近熟林林木基准价格×修正系数×(1+森林经营风险率)。
6.成、过熟林林木评估价格的计算。成熟林及过熟林评估采用市场价倒算法,市场价倒算法是用被评估林木采伐后取得木材的市场销售总收入,扣除木材经营所消耗的成本及应得的利润后,剩余部分作为林木资产评估价值。其计算公式为:
E=W-C-F.
E———林木资产评估值;W———销售总收入;C———木材经营成本(包括采运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及有关税费);F———木材经营合理利润。
根据《黑龙江省林业厅锯切用原木价格表(中准价格)》,取成熟及过熟林龄落叶松为780元/立方米。
用市场价倒算法计算价格=〔780-(25+115+5)-780×0.1〕×0.85
=473.45(元/立方米)。
四、评估结果与分析
采用上述方法得出各小班的评估结果汇总如下:
根据上表按单位面积评估平均单价进行分析,幼林龄阶段单位面积评估值偏低,原因是在低龄阶段的林木的蓄积量较小,林木评估值较低。按单位蓄积量评估值进行分析,三个龄段的单位蓄积量评估平均单价为329元/立方米、453元/立方米、473元/立方米。按三种方法得出的评估结果比较接近。
本文只以人工林落叶松为例进行探讨,未考虑抵押、担保等特殊评估目的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林木评估需要什么特殊资质?
必须有财政部和证监会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林业损失评估资质的证券评估资质,还有具体签字的评估师和做现场的评估师必须有林业局的培训结业资格证
林权抵押贷款的一般程序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林业损失评估资质:
1、先与金融机构进行协商,达成贷款意向,一般林业放贷金融机构为农行或信用社;
2、然后找有林业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抵押贷款评估;
3、拿到评估报告后,再将林权证、公司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去放贷银行办理抵押申请和贷款申请;
4、银行受理后,签订抵押合同和贷款合同;
5、到当地县级林业系统办理林权抵押登记,取得林权抵押证明或他项权证;
6、将林权证、抵押证明(或他项权证)交银行,银行放款。
申请办理林权抵押登记,应向林业部门提供下列资料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林业损失评估资质:
1、《林权证》
2、《林权抵押贷款协议书》
3、《林权抵押合同》
4、《借款合同》
5、《森林资产价值评估报告》
6、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申请林权抵押贷款的程序是什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的有关抵押贷款程序规定。具体申办程序为:(1)抵押事项的申请与受理;(2)抵押物的审核、权属认定;(3)抵押物价值评估及评估项目的核准、备案;(4)签订抵押合同;(5)申请抵押登记;(6)办理抵押登记手续;(7)核发抵押登记证明书。
哪些资源资产不能用于抵押贷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可作为抵押物的森林资源资产有:(1)对已划为的生态公益林,包括国防林、名胜古迹、革命纪念地、自然保护区和特种用途林中的母树林、实验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2)权属不清或存在争议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3)未经依法办理林权登记而取得林权证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农村居民在其宅基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除外);(4)以家庭承包形式取得的集体林地使用权;(5)国家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
哪些森林资源资产可以用于抵押贷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可作为贷款抵押物的森林资源资产有:(1)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2)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3)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4)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使用权。
如何注册林业资询评估证书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财企[2006]529号
信息来源:主站 发布日期:2013-08-2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 *** 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森林资源资产,包括森林、林木、林地、森林景观资产以及与森林资源相关的其他资产。
第四条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是指评估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在评估基准日,对特定目的和条件下的森林资源资产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第五条 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核准或授权核准。
其他地区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涉及国家重点公益林的,实行核准制,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核准或授权核准。对其他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或备案制,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规定。对其中实行核准制的评估项目,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核准或授权核准。
第六条 非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涉及国家重点公益林的,实行核准制,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核准或授权核准。其他评估项目是否实行备案制,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决定。
第七条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由财政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方法,遵照资产评估准则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执行。
第二章 评估范围
第九条 国有森林资源资产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一)森林资源资产转让、置换;
(二)森林资源资产出资进行中外合资或者合作;
(三)森林资源资产出资进行股份经营或者联营;
(四)森林资源资产从事租赁经营;
(五)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担保或偿还债务;
(六)收购非国有森林资源资产;
(七)涉及森林资源资产诉讼;
(八)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进行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非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是否进行资产评估,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森林资源资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根据需要进行评估:
(一)因自然灾害造成森林资源资产损失的;
(二)盗伐、滥伐、乱批滥占林地人为造成森林资源资产损失的;
(三)占有单位要求评估的。
第三章 评估机构和人员
第十二条 从事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并有2名以上(含2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参加,方可开展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由国家林业局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共同评审认定。经认定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进入专家库,并向社会公布。
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须经2名注册资产评估师与2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共同签字方能有效。签字的注册资产评估师与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应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 非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按照抵押贷款的有关规定,凡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银行抵押贷款项目,应委托财政部门颁发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进行评估;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银行抵押贷款项目,可委托财政部门颁发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评估或由林业部门管理的具有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的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林业科研教学等单位提供评估咨询服务,出具评估咨询报告。
上述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林业科研教学单位提供评估服务的人员须参加国家林业局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共同组织的培训及后续教育。
第十四条 资产评估机构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从事评估业务应当遵守保密原则,保持独立性。与评估当事人或者相关经济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不得参与该项评估业务。
第四章 核准与备案
第十五条 凡需核准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占有单位在评估前应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经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审核部门向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报告下列有关事项。
(一)评估项目的审核情况;
(二)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情况;
(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范围的确定情况;
(四)森林资源资产实物量清单;
(五)选择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的条件、范围、程序及拟选定机构的资质;
(六)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时间进度安排情况。
第十六条 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国有森林资源资产占有单位收到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后应按照隶属关系,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初审,经初审同意后,由审核部门在评估报告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提出核准申请。
(二)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收到核准申请后,对符合核准要求的,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和单位审核,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报告的核准;对不符合核准要求的,予以退回。
第十七条 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的申请应包括下列文件材料:
(一)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文件;
(二)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表(附表1);
(三)评估项目批准文件或有效材料;
(四)与所评估项目有关的林权证和权属变更的相关证明;
(五)资产评估机构、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资质证明;
(六)资产评估机构聘请核查机构对占有单位提供的森林资源资产实物量进行核查的,应提供核查机构资质证明;
(七)资产评估机构提交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和核查报告;
(八)资产评估各当事方的相关承诺函;
(九)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八条 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受理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后,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核:
(一)资产评估项目是否获得批准;
(二)资产评估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评估资质;
(三)评估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四)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是否适当,评估结果的使用有效期是否明示;
(五)资产评估范围与项目批准文件确定的范围是否一致;
(六)评估依据是否适当;
(七)占有单位是否就所提供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管理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做出承诺;
(八)评估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评估准则的规定。
第十九条 评估项目的备案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国有森林资源资产占有单位收到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应在评估报告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将备案材料报送上级林业主管部门;
(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收到占有单位报送的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手续;对材料不全的,待占有单位或评估机构补充完善有关材料后予以办理。
第二十条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备案需报送下列文件材料:
(一)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申请表(附表2);
(二)资产评估报告和核查报告;
(三)评估项目的批准文件或有关证明材料;
(四)与所评估项目有关的林权证和权属变更的相关证明;
(五)其他有关材料。
第二十一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受理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申请后,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核:
(一)资产评估项目是否获得批准或相关证明;
(二)资产评估范围与评估项目确定的资产范围是否一致;
(三)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是否适当,评估结果的使用有效期是否明示,评估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评估准则的规定;
(四)占有单位是否就所提供的森林资源资产清单、资产权属证明文件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做出承诺。
第二十二条 经核准或备案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结果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
起1年。
第二十三条 国有森林资源资产占有单位在进行与资产评估相应的经济行为时,应当以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作价参考依据。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交易。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省级财政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方式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情况进行抽查。
第二十五条 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度终了30个工作日内将本省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备案情况及检查结果报国家林业局。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情况,依据本规定制订实施细则或操作办法,报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原林业部和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的《关于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有关问题的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林财字〔1995〕67号)和《关于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国资办发〔1997〕16号)同时废止。
相关附件:
林权评估需要什么资质,需要委托方提供哪些资料?在线等答案,给的全面再加几个点。急。。。
现在林权评估需要的资质就是资产评估资质,最好是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
一、评估委托书的内容包括: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与范围、评估基准日、评估时间等。
二、有效的森林资源资产清单(即小班因子表),是指以具有相应级别的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以小班为单位的资源资产清单。
三、其他有关资料
1、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立项审批文件。
2、森林资源资产林权证书。
3、林业基本图、林相图、作业设计调查图。
4、森林资源产出量的经验数据及相关资料;
5、有特殊经济价值的林木种类、数量和质量材料。
6、当地森林培育、森林采伐和基本建设等方面的技术经济指标。
7、按照评估目的必须提交的其他材料,如森林景观资产资料等。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办法介绍?
一、最新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办法: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丙级和丁级。甲级资质分为甲A级、甲B级两个档次。资质证书由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核发,并加盖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印章。
持有甲、乙、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国有森工企业林业局内设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除外)。国有森工企业林业局内设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持证单位,仅限于本企业施业区范围内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持有丁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只能在所在单位或者所在县内承担营造林设计与验收、采伐作业设计与验收、简易经营方案编制等直接为林农或者基层林业单位服务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
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基本条件:
(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建筑企业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10年。
(二)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建筑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建设企业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建筑施工企业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建筑施工单位近5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1.国家森林资源清查;
2.国家林业生态建设重点工程检查验收;
3.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
4.国家或者省级林业数表编制;
5.国家或者省级的森林灾害损失调查评估;
6.国家或者省级野生动物、野生植物调查监测;
7.国家或者省级湿地资源、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调查监测;
8.国家重点基础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9.国家或者省级林业专项检(核)查;
10.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
11.制定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价的相关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
符合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甲A级资质,其他的只能申请甲B级资质: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20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80人。
(四)近5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第七条第(五)款规定的7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基本条件:
(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建筑企业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应不少于5年。
(二)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建筑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建设单位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建筑施工企业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建筑施工单位近5年内主持或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1.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
2.省级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检查验收;
3.森林分类区划界定;
4.林业数表编制;
5.野生动物或者野生植物调查监测;
6.湿地资源或者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调查监测;
7.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8.国家或者省级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编制;
9.制定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价的相关标准。
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基本条件:
(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建筑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二)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建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建筑施工企业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5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丁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基本条件: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建筑企业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林业(学)相近专业学历,并从事过林业调查或作业设计工作的人员3人以上。
初次申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只能从丁级或者丙级资质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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