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女子疫情期间宿舍办公惨遭歹徒杀害,警方抓捕凶手26楼坠下身亡?
2020年肺炎疫情期内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林业资质复查流程图,黑龙江省一女子在租房子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林业资质复查流程图的寝室办公室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林业资质复查流程图,遭遇匪徒入屋残害,过后本地人社单位未作评定工伤,被她爸爸告到人民法院。5月28日,本案在黑龙江省哈尔滨香坊区人民法院开庭审判,审判长未复庭判决案件审理结果。据了解,案发前警察追捕时匪徒从26楼摔下不幸身亡。
黑龙江省一女子肺炎疫情期内寝室办公室遭遇匪徒入屋残害,人社厅单位不予认定工伤成被告,警察追捕时凶犯26楼摔下不幸身亡
柴媛。亲人供图
这名被害女子叫柴媛,出生于1986年2月,家乡在黑龙江哈尔滨五常市乡村。
亲姐姐柴女士详细介绍说,妹妹死前系黑龙江牡丹江市城乡规划局(今白山市自然资源局)在编职工,租房子住在白山市龙凤区英伦风格小镇某住宅小区27楼。
她追忆说,2020年6月,因受肺炎疫情危害,妹妹的企业规定职工在家里办公,同一年6月18日早上十一点左右,妹妹根据微信给直属机关领导干部史某推送了一份工作汇报,接着失去联系,那天晚上9:14,史某在微信上给她留言板留言说“见到信息内容帮我回电话。”
殊不知,史某一直没有直到柴媛的电话。
此前一天,本地警察公布的一份悬赏通告表明,同一年6月16日深更半夜十一点左右上下,柴媛所属住宅小区产生一起重特大刑事案,警察悬赏任务2万元征选侦破案件线索。
柴女士说,对于此事史某所属单位马上警报寻求帮助。
出警后,公安民警马上赶来柴媛定居的27楼,叩门没有人回复,进球后发觉她躺在卫生间,早就没有心电监护。
柴媛的办公室桌子。
柴女士对新闻记者追忆称,同一年6月19日零晨1:40上下,她在熟睡中忽然被铃声吓醒,接通后另一方自称为是白山市派出所龙凰大队的责任人,“他核查了我的名字等身份证信息后,告知我说我妹妹出大事了。”
那时候柴女士认为碰到了骗子电话,另一方进一步核查了她的家庭经济情况后再度告知她讲,她妹妹柴媛过世,叫她们立刻赶来大庆市去。
她振臂一呼立即昏死过去。
她醒来时后,马上与亲人一道当晚赶赴大庆市。
零晨7时上下,她们赶到本地宾仪馆,她看到了妹妹柴媛。
20来天后,柴媛被遗体火化。
柴女士伤心欲绝说,2005年9月,妹妹以优异的成绩考上坐落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东北地区林业大学,入读该学校5年制的城市规划建设技术专业,大二年级她获得了全国各地计算机水平考试二级合格证。
2010年大学本科毕业后,柴媛仍在该学校修读了三年研究生。
2013年6月,柴媛硕士毕业,那时候白山市组织工作公司办公室公布“引进人才通告”称,“经资质审查,综合测试、组织考察达标,市组织工作领导组核准,愿意将柴媛引入到城乡建设规划档案室工程建设档案资料业务流程具体指导岗工作中。”
她的一名朋友追忆说,柴媛业务水平强,与领导干部和同事关系十分和睦,想不到此次忽然在寝室里被害,她们觉得很哀痛。
所在单位。
柴女士说,过后警察告知她讲,残害她妹妹的凶犯姓靳,31岁,白山市肇州县人。
她讲,过后掌握到,同一年6月16日,靳某在柴媛所属住宅小区作案,警察抓捕时他闯入柴媛寝室,采用勒颈方法造成她窒息而死,“6月18日夜里12时上下,靳某从26楼摔下不幸身亡。”
“我妹妹寝室里留出外卖送餐,被吃完一点,木筷上留出指纹识别。她寝室里还有我之前赠给她的一只1.两米长的玩具狗,上边留出血渍。”柴女士称,之后经DNA核对,这种指纹识别是靳某留有的,警察评定他便是残害柴媛的凶犯,“先前二天靳某在住宅小区犯案时脚部负伤,闯进我妹妹寝室犯案时,在哪只玩具狗上留有血渍。”
有知情人人员详细介绍称,靳某在该住宅小区楼底下开有一家早点店,还建了一个微信聊天群,柴媛曾在他微信群聊买了早饭,“柴媛家世艰难,她工作中2年后才结清国家助学贷款,案发后,她们曾给本地有关领导干部跪下,要求公正处理这事。”
柴女士给有关领导干部跪下。
同一年7月13日,白山市自然资源局向大庆市市社保局明确提出工伤评定申请办理。
2020年9月2日,大庆市市社保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觉得柴媛肺炎疫情期内居家办公,能够视作上班时间和工作场所的拓宽,但嫌疑人为个人从业人员,与柴媛没有工作相交,并不是柴媛履行职责的管理方法和服务项目目标,且他是在犯案后因躲避公安部门追捕,逃散至柴媛住所并将其残害,柴媛遇害与其说执行工作岗位职责没有逻辑关系,不符有关要求,决策不予认定为工伤或是视作工伤。
对于此事,柴媛的爸爸不服气,向黑龙江省人事厅申请办理行政裁决。
同一年12月21日,该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称,保持大庆市市社保局做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策。
柴媛。
柴媛的爸爸将大庆市市社保局和黑龙江省人事厅告到哈尔滨香坊区人民法院,另外将如今的白山市自然资源局列入第三人。
江苏省亿诚刑事辩护律师法律事务所徐旭东,得知柴家的状况后决策完全免费替她们请律师打官司。
她们在民事起诉书中要求撤消大庆市市社保局做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要求撤消黑龙江省人事厅做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要求诉请各地各部门再次作出工伤评定决策。
柴媛的爸爸觉得,该《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法律适用不正确,黑龙江省人事厅行政复议时保持不予认定工伤具体行政行为也是不正确的。
民事起诉书称,柴媛系在执行工作岗位职责时遭受暴力行为损害至死,合乎《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要求能够评定工伤的一般情况,“在要素上上班时间、工作场所达到此条法律法规情况,是执行工作岗位职责全过程中产生的暴力行为损害。”
民事起诉书还称,柴媛执行工作岗位职责与遭受的暴力行为损害具备逻辑关系。工伤评定行业工作中与损害中间的逻辑关系,不可以可用民事诉讼侵权行为行业里的非常逻辑关系,而应考虑到工作中缘故是不是组成损害的标准。对于标准的必要性比例,一般而言并不尤其考虑到,它是工伤商业保险与民事诉讼侵权行为的义务担负层面的明显差别。黑龙江和白山市二级人社厅单位仍未注意到这类区别,“柴媛的损害,家居工作计划、独住一室、血案制作者定居于本住宅小区且了解柴媛定居情况等,由此可见工作中缘故的确导致柴媛损害的所有标准中的关键标准之一,没有这一居家办公的工作中缘故,就不容易有柴媛的意外事故。”
火化证明。
“柴媛遭受的意外事故,归属于肺炎疫情中居家办公自然环境提升了岗位风险性的情况下,因中性化风险因素造成的损害,且其损害无本人缘故。”徐旭东刑事辩护律师称,大庆市市社保局的不予认定工伤具体行政行为,是对《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要求的不合理讲解,黑龙江省人事厅的行政复议保持决策显属不正确,两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理应撤消。”
柴媛亲姐姐说,开庭审理从5月28日中午2时上下逐渐,直至中午5:30才完毕,两被告在开庭审理中开展了相对应的论文答辩,审判长未复庭判决案件审理结果,“那天晚上,大家还赶到妹妹死前入读过的东北地区林业大学,本想进来看一下,但因肺炎疫情缘故该学校未对社会发展对外开放,大家只能立在门口看了看。”
关于林地转变成开发用地要经过哪些部门和程序?
要经过林业主管部门、占用或征用林地单位、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需缴纳林地补偿费、林木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林业资质复查流程图,具体程序如下:
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森林经营单位以外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林业资质复查流程图的单位(即用地单位)因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工程,需要长期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按以下程序办理手续:
1、用地单位向县级以上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其中,占用或者征用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的基础上,各增加一套材料。
2、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按规定向被占用或征用林地单位交纳林地补偿费、林木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具体补偿标准和补偿办法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进行。
3、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4、用地单位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法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按照现行的《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应直接受理建设用地申请,用地单位不能直接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扩展资料:
概念
林地是森林的载体,是森林物质生产和生态服务的源泉,是森林资源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森林法》规定,林地是指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灌木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 *** 规划的宜林地。在进行经济效益评估时主要是对各类型林地面积及其价值进行评估。
分类
按土地利用类型划分,林地是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的土地,不包括居民绿化用地,以及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的护路、护草林。
林地又分出有林地、灌木林、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 迹地和苗圃6个二级地类。
林地概况
主要用于林业生产的地区或天然林区统称为林地。世界的天然林区主要分布在热带雨林带和亚寒带针叶林带,以及中、低纬度的山区。据1992年统计,世界森林面积为38.6亿公顷,森林覆盖率约为30%。我国宜林地面积约占全国土地面积的25%以上。1994年底我国森林覆盖率为13.9%。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百度百科
宣驰是什么意思
宣驰是希望孩子忘记忧愁,不断向自己的理想向目标和快乐进发,锲而不舍。
宣是宣传,宣扬。用在名字里,是希望其忘记忧愁,健康快乐的含义。驰、向往、传扬,取名寓意不断向前驰骋。
我要办林业资质,需要什么
初次申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只能从丁级或者丙级资质开始,丁级仅限于基层林业组织申办(一般指事业单位),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50% ,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不多于10%。丙级单位中级工程师 5 人,可聘用中级职称人员 2 人(含 退休人员 1 人) 聘用 *** 技术人员需要提供该技术人员原单位出具的同意 *** 或自主创业的协议或证明文件。
申请材料
(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复印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技术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六)员工劳动合同以及社保(6个月社保流水);
(七)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者场地房产证明
对于难点就在于你需要在此期间给符合条件的人员交6月社保,打印出流水才可以提交资料,而且后续还不能断开,中途符合条件的人员离职就会缺少符合条件的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每年申报一次( 一般在4—6月份) , 审批时长6个月左右( 一般10月份出公示)。因为林业资质审批流程比较长,而且每年就申报一次,想要办理的就需要注意好时间,提前准备好基本材料。
什么是工程监理及其主要内容是什么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
主编单位:中国工程监理协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 总则
1.0.1 为了提高建设工程监理水平,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行为,编制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和制造的监理工作。
1.0.3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监理单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
1.0.4 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1.0.5 监理单位应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1.0.6 建设工程监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项目监理机构 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监理工程师 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的项目监理机构中的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根据项目监理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 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监理规划 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监理实施细则 根据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工地例会 由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针对工程质量、造价、进度、合同管理等事宜定期召开的、由有关单位参加的会议。
工程变更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
工程计量 根据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中关于工程量计算的规定,项目监理机构对承包单位申报的已完成工程的工程量进行的核验。 见证 由监理人员现场监督某工序全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
旁站 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
巡视 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
平行检验 项目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
设备监造 监理单位依据委托监理合同和设备订货合同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的监督活动。
费用索赔 根据承包合同的约定,合同一方因另一方原因造成本方经济损失,通过监理工程师向对方索取费用的活动。
临时延期批准 当发生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期的事件,总监理工程师所作出暂时延长合同工期的批准。
延期批准 当发生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期事件,总监理工程师所作出的最终延长合同工期的批准。
3 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
3.1 项目监理机构
3.1.1 监理单位履行施工阶段的委托监理合同时,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在完成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可撤离施工现场。
3.1.2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
3.1.3 监理人员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三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具有二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一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
3.1.4 监理单位应于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3.2 监理人员的职责
3.2.1 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3.2.2 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 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 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 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 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3.2.3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履行以下职责:
1 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 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份职责和权力。
3.2.4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 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1表的格式;工程暂停令应符合附录B2表的格式;工程款支付证书应符合附录B3表的格式;工程竣工报验单应符合附录A10表的格式。
3 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4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5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3.2.5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 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 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 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 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 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 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 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 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3.2.6 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 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 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 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 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 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3.3 监理设施
3.3.1 建设单位应提供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交通、通讯、生活设施。项目监理机构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建设单位提供的设施,并应在完成监理工作后移交建设单位。
3.3.2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条件,按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
3.3.3 在大中型项目的监理工作中,项目监理机构应实施监理工作的计算机辅助管理。
4 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4.1 监理规划
4.1.1 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
4.1.2 监理规划编制的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2 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
3 编制监理规划应依据: --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以及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4.1.3 监理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工程项目概况;
2 监理工作范围;
3 监理工作内容;
4 监理工作目标;
5 监理工作依据;
6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7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8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9 监理工作程序;
10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1 监理工作制度;
12 监理设施。
4.1.4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研究修改,按原报审程序经过批准后报建设单位。
4.2 监理实施细则
4.2.1 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4.2.2 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2 监理实施细则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
3 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 --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
4.2.3 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专业工程的特点;
2 监理工作的流程;
3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4.2.4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5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5.1 制定监理工作程序的一般规定
5.1.1制定监理工作总程序应根据专业工程特点,并按工作内容分别制定具体的监理工作程序。
5.1.2 制定监理工作程序应体现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的要求。
5.1.3制定监理工作程序应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注重监理工作的效果。监理工作程序中应明确工作内容、行为主体、考核标准、工作时限。
5.1.4当涉及到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工作时,监理工作程序应符合委托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的规定。
5.1.5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监理工作程序进行调整和完善。
5.2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5.2.1 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5.2.2 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对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5.2.3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2表的格式。
5.2.4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对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应审核以下内容:
1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
2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3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5.2.5 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3表的格式。
5.2.6 对分包单位资格应审核以下内容:
1 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
2 分包单位的业绩;
3 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4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5.2.7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要求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予以签认:
1 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2 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应符合附录A4表的格式。
5.2.8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以下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
1 施工许可证已获 *** 主管部门批准;
2 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3 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 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5 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5.2.9 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5.2.10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 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 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 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 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 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7 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5.2.11 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5.3 工地例会
5.3.1 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5.3.2 工地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2 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3 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 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5 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6 其他有关事宜。
5.3.3 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
5.4 工程质量控制工作
5.4.1 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5.4.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审核同意后予以签认。
5.4.3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5.4.4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
5.4.5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对承包单位的试验室进行考核:
1 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
2 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
3 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4 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5 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5.4.6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9表的格式;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应符合附录B1表的格式。
5.4.7 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状况。
5.4.8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
5.4.9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应符合附录A4表的格式。
5.4.10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5.4.11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5.4.12 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5.4.13 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本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5.5工程造价控制工作
5.5.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工作:
1 承包单位统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应符合附录A5表的格式。
2 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3 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5.5.2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竣工结算:
1 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填报竣工结算报表;
2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
3 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 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5.5.3 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应制定防范性对策。
5.5.4总监理工程师应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的方案,并宜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
5.5.5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进行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
5.5.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并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
5.5.7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
5.5.8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按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竣工结算,并应对竣工结算的价款总额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当无法协商一致时,应按本规范第6.5节的规定进行处理。
5.5.9 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理人员应拒绝计量和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5.6工程进度控制工作
5.6.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进度控制:
1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2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编制的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
3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分析;
4 当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时,应要求承包单位编制下一期进度计划;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
5.6.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及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进度控制方案,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报送建设单位。
5.6.3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及时报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5.6.4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度和所采取进度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合理预防由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及其相关费用索赔的建议。
5.7 竣工验收
5.7.1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应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5.7.2 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5.8 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5.8.1 监理单位应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
5.8.2 承担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时,监理单位应安排监理人员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5.8.3 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人员应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6 施工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6.1 工程暂停及复工
6.1.1 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按照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签发。
6.1.2 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暂停令:
1 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2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
3 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4 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
5 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
6.1.3 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工程项目停工范围。
6.1.4 由于非承包单位且非6.1.2条中2、3、4、5款原因时,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之前,应就有关工期和费用等事宜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
6.1.5 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其他非承包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暂停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实际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6.1.6 由于承包单位原因
哈尔滨市人民 *** 关于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2020修正)
一、下放83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至相应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林业资质复查流程图的区级行政管理部门实施。其中需要采取委托方式下放的17项行政许可事项,应当依法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机关应当及时公告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委托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内容。二、下放行政权力的市直部门应当与承接行政权力的区级部门做好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对承接行政权力的区级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工作的培训指导和监督管理。三、承接行政权力的区级部门应当完善行政许可程序,落实行政许可责任,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依法规范实施。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表(83项)
序号部门事项类别行政职权事项名称权责划分情况备注大项名称子项名称1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2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 水产原、良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3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4市水务局行政许可权限内河道采砂许可无 下放至区级 5市水务局行政许可权限内新建、改建或者扩大入河排污口审批无 下放至区级 6市水务局行政许可权限内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批准 无 下放至区级 7市水务局行政许可权限内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无 部分下放区级
市级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林业资质复查流程图:负责跨区权限内的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区级:负责本辖区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管理、执法 8市水务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查(报 *** 批准) 无 部分下放至区级。
市级:负责对区权限内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查审批的监督及指导;
区级:负责辖区内权限内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查审批、管理、执法 9市水务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无 部分下放至6个主城区。
市级:负责跨区生产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收费;
区级:负责本区域内的生产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收费 10市水务局行政许可权限内取水许可审批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11市水务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用水计划调整审批无 部分下放至6个主城区。
市级:负责年取用水计划总量5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审批、管理、执法;
区级:负责年取用水计划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下的审批、管理、执法 12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 道路客运站经营许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13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 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许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14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建设工程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县级公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委托下放15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在公路上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县级公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委托下放16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及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设置、悬挂公路标志以外的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林业资质复查流程图他标志审批(县级公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17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穿跨越公路修建设施、在公路用地范围、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设施审批(县级公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委托下放18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审批(县级公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19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在中型以上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以及修建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林业资质复查流程图他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设施批准(县级公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20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500米内依法进行疏浚作业确认(县级公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21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审批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22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23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公路建设项目、修复项目竣工验收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24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长标准的车辆需要在公路上行驶审批(县级公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25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 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审批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26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 木材运输证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27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28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 森林植物及植物产品调运检疫证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29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 森林植物产地检疫证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30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 兽药经营许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委托下放31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无 下放至区级 32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 动物诊疗许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33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无 部分下放至6个主城区。
市级: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父母代种禽场、种畜禽扩繁场);
区级: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禽蛋孵化场、商品代仔畜生产场) 34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许可无 部分下放至6个主城区。
市级:负责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5000平方米以下的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许可;
区级:负责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以下的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许可 35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 临时使用草原许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委托下放36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草种生产、一般经营许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委托下放37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 国家所有草原使用权转让审批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委托下放38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 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分证检疫)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39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 权限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无 部分下放至区级。
需报国家、省核准的项目,经市核准机关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国家、省核准。属我市核准权限的项目实行属地管理,由项目建设所在地的区核准机关进行核准,项目建设地址跨区的项目由市核准机关进行核准。(国家和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40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药品零售经营许可无 部分下放至区级。
市级:负责办理药品连锁企业总部的药品经营许可;
区级:负责办理药品连锁企业门店和单体零售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 41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无 下放至区级委托下放4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食品生产许可无 部分下放至区级。
市级:负责办理肉制品、酒类、乳制品、饮料等4类的食品生产许可;
区级:负责办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等22类的食品生产许可。 43市粮食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粮食收购资格许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4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 临时用地审批。无 部分下放至6个主城区。
市级:办理跨行政区的临时用地审批
区级:负责本辖区内的临时用地审批 45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土地开发审核无 下放至分局 46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矿产资源采矿许可无 部分下放至分局 市局:负责办理可供开采的矿产储量规模为小型的矿产资源审批;
分局:负责普通建筑用砂石黏土矿审批 47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无 与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同一层级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事项,可下放给各区国土分局 48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国有未利用土地的批准无 下放至分局 49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许可无 下放至分局 50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许可无 下放至分局(基础设施类用地、 *** 投资公益类项目用地除外) 51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企业登记 中、省、市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公司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含50%)以上股份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子项下放至6个主城区委托下放5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新建、复查、封存、更换、撤销) 下放至呼兰、双城、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3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许可 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不含医疗放射)资质认定 无 下放至区级委托下放54市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 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林业资质复查流程图他设施审批无 市、区两级按道路管理权限负责办理委托下放55市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 设置户外广告及条幅、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户外设施的审批 1.牌匾
2.实物造型
3.充气模型
4.空中飘浮物 子项下放至6个主城区 56市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 呼兰、阿城、双城全部下放。
主城六区下放砍伐树木审批(更新、改造、城市建设需要且无移植价值的除外)委托下放57市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 迁移、砍伐区管城市树木管理 呼兰、阿城、双城全部下放。
主城六区下放砍伐树木审批(更新、改造、城市建设需要且无移植价值的除外)委托下放58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 1.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2.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法人变更许可;3.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经营场所变更许可;4.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注册资金变更许可;5.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公司名称变更许可;6.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延续;7.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注销;8.外地劳务派遣单位在哈尔滨设立分公司业务许可;9.哈尔滨劳务派遣单位在外地设立分公司业务许可 下放至6个主城区 59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 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无 下放至区级 6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 市级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审批无 下放至区级 61市体育局行政许可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的审批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62市教育局行政许可 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审批 民办普通高中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审批 部分下放至区级。 市级:负责办理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
区级:负责办理普通高中 63市民政局行政许可 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审批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委托下放64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行政许可 营业性演出审批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65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行政许可 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审批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66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印刷审批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67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行政许可 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审批(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专项排版、制版、装订) 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审批(包装装潢印刷品) 下放至6个主城区 委托下放68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行政许可 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审批(其他印刷品) 委托下放69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行政许可 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审批(专项排版、制版、装订) 委托下放70市公安局行政许可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无 部分下放至分局。
市级:负责办理5000人以上的审批;
区级:负责办理1000-5000人的审批 71市公安局行政许可 占道施工审批中征求交警部门意见 1.工程建设占用、挖掘道路; 2.道路管网跑冒漏占用挖掘道路抢修; 3.道路塌陷翻浆维修 部分下放至分局。 市级:负责办理工程建设占用、挖掘道路的审批;
区级:负责办理道路管网跑冒漏占用挖掘道路抢修、道路塌陷翻浆维修的审批 72市公安局行政许可 开设路口审批中征求交警部门意见无 下放至分局 73市公安局行政许可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无 下放至分局 7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集体土地建设公企、公益设施项目) 下放至分局 75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村民集中住宅建设) 下放至分局 76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集体土地上居民个人建造住宅) 下放至分局 77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核发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核发(建筑类) 下放至分局(除名城保护类、城市基础设施类和政策区以外的 *** 投资公益类、工业仓储类建设项目) 78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核发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构筑物) 下放至分局 79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筑类) 下放至分局(除名城保护类、城市基础设施类和政策区以外的 *** 投资公益类、工业仓储类建设项目) 80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构筑物) 下放至分局 8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建筑类) 下放至分局(除名城保护类、城市基础设施类和政策区以外的 *** 投资公益类、工业仓储类建设项目) 8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构筑物) 下放至分局 8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立面装修) 下放至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