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 *** 关于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2020修正)
一、下放83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至相应的区级行政管理部门实施。其中需要采取委托方式下放的17项行政许可事项,应当依法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机关应当及时公告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委托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内容。二、下放行政权力的市直部门应当与承接行政权力的区级部门做好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对承接行政权力的区级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工作的培训指导和监督管理。三、承接行政权力的区级部门应当完善行政许可程序,落实行政许可责任,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依法规范实施。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表(83项)
序号部门事项类别行政职权事项名称权责划分情况备注大项名称子项名称1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2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 水产原、良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3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4市水务局行政许可权限内河道采砂许可无 下放至区级 5市水务局行政许可权限内新建、改建或者扩大入河排污口审批无 下放至区级 6市水务局行政许可权限内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批准 无 下放至区级 7市水务局行政许可权限内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无 部分下放区级
市级:负责跨区权限内的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区级:负责本辖区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管理、执法 8市水务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查(报 *** 批准) 无 部分下放至区级。
市级:负责对区权限内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查审批的监督及指导;
区级:负责辖区内权限内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查审批、管理、执法 9市水务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无 部分下放至6个主城区。
市级:负责跨区生产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收费;
区级:负责本区域内的生产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收费 10市水务局行政许可权限内取水许可审批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11市水务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用水计划调整审批无 部分下放至6个主城区。
市级:负责年取用水计划总量5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审批、管理、执法;
区级:负责年取用水计划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下的审批、管理、执法 12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 道路客运站经营许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13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 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许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14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建设工程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县级公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委托下放15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在公路上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县级公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委托下放16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及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设置、悬挂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审批(县级公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17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穿跨越公路修建设施、在公路用地范围、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设施审批(县级公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委托下放18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审批(县级公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19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在中型以上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以及修建其他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设施批准(县级公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20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500米内依法进行疏浚作业确认(县级公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21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审批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22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23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公路建设项目、修复项目竣工验收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24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长标准的车辆需要在公路上行驶审批(县级公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25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 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审批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26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 木材运输证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27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28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 森林植物及植物产品调运检疫证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29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 森林植物产地检疫证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30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 兽药经营许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委托下放31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无 下放至区级 32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 动物诊疗许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33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无 部分下放至6个主城区。
市级: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父母代种禽场、种畜禽扩繁场);
区级: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禽蛋孵化场、商品代仔畜生产场) 34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许可无 部分下放至6个主城区。
市级:负责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5000平方米以下的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许可;
区级:负责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以下的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许可 35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 临时使用草原许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委托下放36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草种生产、一般经营许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委托下放37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 国家所有草原使用权转让审批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委托下放38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 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分证检疫)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39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 权限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无 部分下放至区级。
需报国家、省核准的项目,经市核准机关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国家、省核准。属我市核准权限的项目实行属地管理,由项目建设所在地的区核准机关进行核准,项目建设地址跨区的项目由市核准机关进行核准。(国家和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40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药品零售经营许可无 部分下放至区级。
市级:负责办理药品连锁企业总部的药品经营许可;
区级:负责办理药品连锁企业门店和单体零售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 41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无 下放至区级委托下放4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食品生产许可无 部分下放至区级。
市级:负责办理肉制品、酒类、乳制品、饮料等4类的食品生产许可;
区级:负责办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等22类的食品生产许可。 43市粮食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粮食收购资格许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4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 临时用地审批。无 部分下放至6个主城区。
市级:办理跨行政区的临时用地审批
区级:负责本辖区内的临时用地审批 45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土地开发审核无 下放至分局 46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矿产资源采矿许可无 部分下放至分局 市局:负责办理可供开采的矿产储量规模为小型的矿产资源审批;
分局:负责普通建筑用砂石黏土矿审批 47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无 与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同一层级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事项,可下放给各区国土分局 48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国有未利用土地的批准无 下放至分局 49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许可无 下放至分局 50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许可无 下放至分局(基础设施类用地、 *** 投资公益类项目用地除外) 51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企业登记 中、省、市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公司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含50%)以上股份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子项下放至6个主城区委托下放5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新建、复查、封存、更换、撤销) 下放至呼兰、双城、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3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许可 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不含医疗放射)资质认定 无 下放至区级委托下放54市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 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无 市、区两级按道路管理权限负责办理委托下放55市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 设置户外广告及条幅、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户外设施的审批 1.牌匾
2.实物造型
3.充气模型
4.空中飘浮物 子项下放至6个主城区 56市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 呼兰、阿城、双城全部下放。
主城六区下放砍伐树木审批(更新、改造、城市建设需要且无移植价值的除外)委托下放57市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 迁移、砍伐区管城市树木管理 呼兰、阿城、双城全部下放。
主城六区下放砍伐树木审批(更新、改造、城市建设需要且无移植价值的除外)委托下放58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 1.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2.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法人变更许可;3.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经营场所变更许可;4.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注册资金变更许可;5.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公司名称变更许可;6.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延续;7.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注销;8.外地劳务派遣单位在哈尔滨设立分公司业务许可;9.哈尔滨劳务派遣单位在外地设立分公司业务许可 下放至6个主城区 59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 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无 下放至区级 6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 市级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审批无 下放至区级 61市体育局行政许可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的审批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62市教育局行政许可 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审批 民办普通高中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审批 部分下放至区级。 市级:负责办理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
区级:负责办理普通高中 63市民政局行政许可 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审批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委托下放64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行政许可 营业性演出审批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65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行政许可 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审批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66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印刷审批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67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行政许可 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审批(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专项排版、制版、装订) 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审批(包装装潢印刷品) 下放至6个主城区 委托下放68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行政许可 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审批(其他印刷品) 委托下放69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行政许可 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审批(专项排版、制版、装订) 委托下放70市公安局行政许可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无 部分下放至分局。
市级:负责办理5000人以上的审批;
区级:负责办理1000-5000人的审批 71市公安局行政许可 占道施工审批中征求交警部门意见 1.工程建设占用、挖掘道路; 2.道路管网跑冒漏占用挖掘道路抢修; 3.道路塌陷翻浆维修 部分下放至分局。 市级:负责办理工程建设占用、挖掘道路的审批;
区级:负责办理道路管网跑冒漏占用挖掘道路抢修、道路塌陷翻浆维修的审批 72市公安局行政许可 开设路口审批中征求交警部门意见无 下放至分局 73市公安局行政许可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无 下放至分局 7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集体土地建设公企、公益设施项目) 下放至分局 75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村民集中住宅建设) 下放至分局 76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集体土地上居民个人建造住宅) 下放至分局 77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核发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核发(建筑类) 下放至分局(除名城保护类、城市基础设施类和政策区以外的 *** 投资公益类、工业仓储类建设项目) 78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核发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构筑物) 下放至分局 79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筑类) 下放至分局(除名城保护类、城市基础设施类和政策区以外的 *** 投资公益类、工业仓储类建设项目) 80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构筑物) 下放至分局 8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建筑类) 下放至分局(除名城保护类、城市基础设施类和政策区以外的 *** 投资公益类、工业仓储类建设项目) 8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构筑物) 下放至分局 8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立面装修) 下放至分局
谁有牡丹江市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
最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林业总承包资质的应该是2008年10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林业总承包资质的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林业总承包资质我们单位正好最近搞工程,把我做的表发给你好了,希望能受益
牡丹江市施工总承包企业目录及信用等级
优先顺序:■■■■■
序号 企业名称(同资质同信用企业排名不分先后) 资质(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 信用评价 备注
1. 黑龙江广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Ⅱ 级 优 秀
2 牡丹江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Ⅱ 级 优 秀
3. 牡丹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Ⅰ 级 良 好
4. 黑龙江新陆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Ⅰ 级 良 好
5. 牡丹江市联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Ⅱ 级 良 好
6. 牡丹江市大东建筑总公司 Ⅱ 级 良 好
7. 牡丹江市信大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Ⅱ 级 良 好
8. 牡丹江华威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Ⅱ 级 良 好
9. 牡丹江市民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Ⅱ 级 良 好
10. 黑龙江恒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Ⅱ 级 良 好
11. 黑龙江新宏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Ⅱ 级 良 好
12. 牡丹江恒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Ⅱ 级 良 好
13. 林口县水电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Ⅱ 级 良 好
14. 黑龙江省水利四处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Ⅱ 级 良 好
15. 牡丹江市西安劳动建筑工程公司 Ⅲ 级 良 好
16. 牡丹江市帅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Ⅲ 级 良 好
17. 牡丹江市鑫马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Ⅲ 级 良 好
18. 牡丹江星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Ⅲ 级 良 好
19. 牡丹江市恒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Ⅲ 级 良 好
20. 宁安县宏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Ⅲ 级 良 好
21. 宁安市立昌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Ⅲ 级 良 好
22. 宁安远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Ⅲ 级 良 好
23. 宁安市宁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Ⅲ 级 良 好
24. 海林市东方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Ⅲ 级 良 好
25. 海林市兴海建筑安装工程处 Ⅲ 级 良 好
26. 海林市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Ⅲ 级 良 好
27. 穆棱市广成建安有限责任公司 Ⅲ 级 良 好
28. 穆棱头雁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Ⅲ 级 良 好
29. 东宁县吉信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Ⅲ 级 良 好
30. 东宁县易建(金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Ⅲ 级 良 好
31. 东宁县华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Ⅲ 级 良 好
32. 林口县立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Ⅲ 级 良 好
33. 东宁县兴贸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Ⅲ 级 良 好
34. 绥芬河市蓝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Ⅲ 级 良 好
35. 牡丹江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Ⅰ 级 合 格
36. 牡丹江市桦林集团建筑工程公司 Ⅱ 级 合 格
37. 牡丹江市新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Ⅱ 级 合 格
38. 牡丹江市罗兰斯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Ⅱ 级 合 格
39. 黑龙江海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Ⅱ 级 合 格
40. 牡丹江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Ⅱ 级 合 格
41. 黑龙江泰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Ⅱ 级 合 格
42. 牡丹江市环宇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Ⅱ 级 合 格
43. 黑龙江金跃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Ⅱ 级 合 格
44. 牡丹江铁路建筑工程公司 Ⅱ 级 合 格
45. 牡丹江粮食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Ⅲ 级 合 格
46. 牡丹江电力建设工程公司 Ⅲ 级 合 格
47. 黑龙江鑫伟达建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Ⅲ 级 合 格
48. 牡丹江市华夏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Ⅲ 级 合 格
49. 牡丹江市华威直属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Ⅲ 级 合 格
50. 牡丹江宏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Ⅲ 级 合 格
51. 牡丹江铁路房产段建筑安装工程处 Ⅲ 级 合 格
52. 牡丹江市恒泰建安有限责任公司 Ⅲ 级 合 格
53. 牡丹江亿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Ⅲ 级 合 格
54. 牡丹江光大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Ⅲ 级 合 格
55. 牡丹江市富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Ⅲ 级 合 格
56. 牡丹江市安康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Ⅲ 级 合 格
57. 牡丹江北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Ⅲ 级 合 格
58. 牡丹江兴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Ⅲ 级 合 格
59. 牡丹江市中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Ⅲ 级 合 格
60. 牡丹江市龙升建筑有限公司 Ⅲ 级 合 格
61. 牡丹江市中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Ⅲ 级 合 格
62. 牡丹江市大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Ⅲ 级 合 格
63. 宁安市红城建筑公司 Ⅲ 级 合 格
64. 穆棱市宏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Ⅲ 级 合 格
65. 绥芬河市东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Ⅲ 级 合 格
66. 绥芬河市鑫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Ⅲ 级 合 格
67. 绥芬河市新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Ⅲ 级 合 格
68. 林口县房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Ⅲ 级 合 格
69. 林口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Ⅲ 级 合 格
70. 林口县教育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Ⅲ 级 合 格
71. 穆棱市旭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Ⅲ 级 合 格
72. 海林市瑞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Ⅲ 级 合 格
73. 牡丹江市华侨房地产开发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Ⅲ 级 合 格
74. 牡丹江市宏阁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Ⅲ 级 基本合格 整改3个月内不得施工
75. 牡丹江铁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Ⅱ 级 不 合 格 整改1年之内不得施工
76. 牡丹江市海通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Ⅲ 级 不 合 格 整改1年之内不得施工
77. 牡丹江市广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Ⅲ 级 不 合 格 整改1年之内不得施工
78. 黑龙江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Ⅲ 级 不 合 格 整改1年之内不得施工
79. 牡丹江华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Ⅲ 级 不 合 格 整改1年之内不得施工
外埠建筑业企业来牡从事建筑业活动情况表
1. 黑龙江省百竣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Ⅱ 级 除此12家建筑业企业外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林业总承包资质,其它在牡丹江市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企业不具备施工的条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林业总承包资质,资质不合格
(承接上表)
2. 吉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Ⅰ 级
3. 北京城建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Ⅰ 级
4. 黑龙江农垦建工有限公司 Ⅰ 级
5. 黑龙江省牡丹江林业工程公司 Ⅰ 级
6. 哈尔滨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Ⅰ 级
7. 沈阳辰宇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Ⅰ 级
8. 江苏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Ⅰ 级
9. 北京城建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Ⅰ 级
10. 七台河市大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Ⅱ 级
11. 黑龙江省程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Ⅱ级 非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
12. 黑龙江明然建筑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Ⅲ级
哈尔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林业总承包资质了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哈尔滨市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申请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的资质,以及对各级、各类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动态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业企业包括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林业总承包资质: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活动的企业。第三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行分级审批、属地监督、优胜劣汰的原则。第四条 本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工作可以委托所属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机构负责。
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本辖区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第二章 资质许可第五条 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向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相应的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相应资质等级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第六条 办理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林业总承包资质: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和铁路、交通、信息产业、水利总承包三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消防、起重设备安装与拆除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和不分资质等级的特种专业工程、地热专业工程承包资质);
(三)劳务分包序列资质;
(四)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五)预拌砂浆企业资质。
申请其他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按照资质管理权限向国家或者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第七条 建筑业企业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新办、增项、升级资质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第八条 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增项、升级,在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批准资质增项或者升级申请:
(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者以其他企业名义承揽工程,允许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者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四)将承包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六)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七)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
(八)隐瞒或者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九)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十)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受理情形的。第九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建筑业企业提交的新办、增项、升级资质申请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程序,对符合条件的作出许可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已作出的许可决定向社会进行公示。第十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登记的企业名称、办公地址、注册资本金、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等事项情况发生变化,属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资质,建筑业企业应当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资质证书登记事项变更手续;属于国家或者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资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向国家或者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资质证书登记事项变更手续。第十一条 建筑业企业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证书登记事项变更手续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第十二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建筑业企业提交的资质证书登记事项变更申请后,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手续;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正。
哈尔滨市林地林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林地、林木资源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林业总承包资质的保护管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林业总承包资质,合理开发利用林地、林木资源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林业总承包资质,改善生态环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林业总承包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黑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林业总承包资质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林地、林木管理。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林地,是指乔木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苗圃地、科学试验林地和县级以上人民 *** 规划的宜林地。
本条例所称林木,是指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特种用途林的树木。第四条 林地、林木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林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和抵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五条 市、区、县(市)人民 *** 应当将林地、林木保护、开发、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行科教兴林战略。第六条 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林地、林木管理工作。区、县(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权限,负责辖区内林地、林木管理工作。
计划、规划、土地、农业、水利、环保、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林地、林木管理工作。第七条 对在植树造林和林地、林木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市、区、县(市)人民 *** 或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林地、林木权属第八条 林地权属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林木权属分为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
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林地,可以依法确定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个人所有的林木允许继承、转让和出卖。
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林地、林木,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市、县(市)人民 *** 核发《林权证》,作为该林地、林木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凭证。第九条 申请办理林地、林木权属登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林地及其附着物、林木的权属无争议;
(二)界线清楚,标志明显,与毗邻单位有认界协议;
(三)面积、四至界线的登记文件和图面资料同实地相符;
(四)有关图表完备,资料齐全。第十条 办理林地、林木权属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下列资料向市、县(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土地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 *** 确认核发《林权证》:
(一)申请书;
(二)林地、林木权属证明;
(三)林木种类、数量;
(四)林地图纸;
(五)其他应当提供的资料。第十一条 领取《林权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林权证》确定的林地范围,负责竖立界标,并加以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或者破坏林地界标。第十二条 对利用农田营造的防护林地和退耕还林地,市、县(市)人民 *** 核发《林权证》后,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核减农业税手续。第十三条 发生林地、林木权属争议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在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抢占有争议的林地及其附着物或者砍伐有争议的林木。第三章 林地保护和开发、利用第十四条 林地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相协调,由市、区、县(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报同级人民 *** 批准。
林地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不得变更。第十五条 市、区、县(市)、乡(镇)人民 *** 应当制定植树造林规划,实行植树造林目标管理,限期绿化宜林荒山、荒地。第十六条 禁止侵占林地开垦、向林地倾倒废弃物或者违法采石、采矿、取砂、取土、修坟墓、建设房屋等行为。第十七条 依法享有林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林地变为非林业用地;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依法履行审批手续。
依法享有林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在其使用林地内修建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道路或者其他工程设施,应当报市、县(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者破坏林地范围内的森林山麓下沼泽地、草塘、沟塘等涵养水源的自然形态。第十九条 经批准临时使用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负责设立临时界标,并按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采取防止山区林地滑坡、塌陷、水土流失措施,不得损毁批准用地范围以外的林地及其附着物。
哈尔滨市林业设计院是国企吗
是的。黑龙江省林业设计研究院(原林业部东北设计院)于1952年建院,是经国家建设部批准的以勘察、设计、咨询、科研、开发、工程总承包为一体的国家大型综合甲级勘察设计咨询单位。隶属于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