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认证要求
林业资质标准
林业资质,这里指的是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其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丁级四种等级的资质,而如果是初次申请的话,只能从丁级或者丙级资质开始,要想申请甲级或者乙级,只能通过升级才能办理,那么话不多说,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介绍林业资质的各等级标准。
一、甲级林业资质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10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二、乙级林业资质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应不少于5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1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三、丙级林业资质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三)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5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四、丁级林业资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林业(学)相近专业学历,并从事过林业调查或作业设计工作的人员3人以上。
林业资质的甲级,乙级,丙级,丁级四种等级,对应了四种资质标准,从丁级资质到甲级资质,资质要求逐渐提高,申请难度也对应提高。
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是指使用中央财政预算资金投资的林业固定资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林业建设项目)。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林业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第四条 国家林业局建立林业建设项目储备库,作为林业建设项目决策和年度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林业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相关规划的要求。第五条 国家林业局按照中央财政预算资金的投资方向,根据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规定,制定林业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林业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开展林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第七条 林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包括编制林业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以及其他相关的工作。
建设单位开展林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应当按照规定编制林业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项目实施方案)。
使用中央财政预算资金3000万元以下的林业建设项目,不编制林业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但有特别规定的除外。第八条 林业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应当对林业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建设条件、拟建地点和规模、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以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进行初步分析,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
林业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应当符合林业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规定的要求。
林业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第九条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对林业建设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是否必要、合理、可行以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等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合理确定建设内容和规模,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当符合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的要求。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甲级工程咨询或者勘察设计单位编制。第十条 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根据批准的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编制。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应当对各单项工程或者单位工程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用地规模、主要材料和设备选择进行说明,并附具设计说明、图纸、主要设备材料用量表和投资概算等材料。
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主要内容应当符合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的要求。
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甲级工程设计单位编制。
单纯购置类林业建设项目可以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由建设单位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直接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第十一条 林业建设项目使用中央财政预算资金3000万元以上的,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按照国务院或者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审查、审批;林业建设项目使用中央财政预算资金3000万元以下的,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国家林业局审批;林业建设项目使用中央财政预算资金3000万元以下的,其初步设计文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国家林业局备案。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林业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审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国家投资规模,依据相关规划和项目申报指南,对建设单位报送的林业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予以审查;审查合格的,应当及时上报国家林业局;审查不合格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建设单位。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对审查结果负责。第十四条 国家林业局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报送的林业建设项目的申报材料的下列内容进行初步审查:
(一)提交的相关文件及附件是否齐全、有效;
(二)是否符合中央财政预算资金的投资方向;
(三)是否符合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关规划的要求;
(四)主要建设条件是否具备。
国家林业局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报送的林业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之日起45日内完成初步审查,并将林业建设项目初步审查意见反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
初步审查合格的,国家林业局对林业建设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实质审查;初步审查不合格的,国家林业局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林业建设项目申报材料退回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
哈尔滨市人民 *** 关于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一、下放89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至相应的区级行政管理部门实施。其中需要采取委托方式下放的19项行政许可事项,应当依法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机关应当及时公告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委托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内容。二、下放行政权力的市直部门应当与承接行政权力的区级部门做好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对承接行政权力的区级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工作的培训指导和监督管理。三、承接行政权力的区级部门应当完善行政许可程序,落实行政许可责任,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依法规范实施。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表(89项)
序号部门事项类别行政职权事项名称权责划分情况备注大项名称子项名称1 市农委行政许可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无 下放至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以下简称“6个主城区” 2 市农委行政许可 农业机械驾驶培训学校及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委托下放3 市农委行政许可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4 市农委行政许可 水产原、良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5 市农委行政许可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6 市水务局行政许可权限内河道采砂许可无 下放至区级 7 市水务局行政许可权限内新建、改建或者扩大入河排污口审批无 下放至区级 8 市水务局行政许可权限内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批准 无 下放至区级 9 市水务局行政许可权限内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无 部分下放区级
市级:负责跨区权限内的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区级:负责本辖区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管理、执法 10 市水务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查(报 *** 批准) 无 部分下放至区级。
市级:负责对区权限内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查审批的监督及指导;
区级:负责辖区内权限内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查审批、管理、执法 11 市水务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无 部分下放至6个主城区。
市级:负责跨区生产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收费;
区级:负责本区域内的生产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收费 12 市水务局行政许可权限内取水许可审批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13 市水务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用水计划调整审批无 部分下放至6个主城区。
市级:负责年取用水计划总量5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审批、管理、执法;
区级:负责年取用水计划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下的审批、管理、执法 14 市交通局行政许可 道路客运站经营许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15 市交通局行政许可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16 市交通局行政许可 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许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17 市交通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建设工程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县级公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委托下放18 市交通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在公路上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县级公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委托下放19 市交通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及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设置、悬挂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审批(县级公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20 市交通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穿跨越公路修建设施、在公路用地范围、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设施审批(县级公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委托下放21 市交通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审批(县级公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22 市交通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在中型以上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以及修建其他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设施批准(县级公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23 市交通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500米内依法进行疏浚作业确认(县级公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24 市交通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审批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25 市交通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26 市交通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公路建设项目、修复项目竣工验收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27 市交通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长标准的车辆需要在公路上行驶审批(县级公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28 市林业局行政许可 经营黑龙江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许可证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委托下放29 市林业局行政许可 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审批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30 市林业局行政许可 木材运输证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31 市林业局行政许可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32 市林业局行政许可 省内林木种子运输证明(红松、樟子松、落叶松)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33 市林业局行政许可 森林植物及植物产品调运检疫证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34 市林业局行政许可 森林植物产地检疫证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35 市畜牧兽医局行政许可 兽药经营许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委托下放36 市畜牧兽医局行政许可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无 下放至区级 37 市畜牧兽医局行政许可 动物诊疗许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38 市畜牧兽医局行政许可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无 部分下放至6个主城区。
市级: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父母代种禽场、种畜禽扩繁场);
区级: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禽蛋孵化场、商品代仔畜生产场) 39 市畜牧兽医局行政许可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许可无 部分下放至6个主城区。
市级:负责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5000平方米以下的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许可;
区级:负责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以下的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许可 40 市畜牧兽医局行政许可 临时使用草原许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委托下放41 市畜牧兽医局行政许可 草种生产、一般经营许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委托下放42 市畜牧兽医局行政许可 国家所有草原使用权转让审批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委托下放43 市畜牧兽医局行政许可 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分证检疫)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44 市发改委行政许可 权限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无 部分下放至区级。
需报国家、省核准的项目,经市核准机关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国家、省核准。属我市核准权限的项目实行属地管理,由项目建设所在地的区核准机关进行核准,项目建设地址跨区的项目由市核准机关进行核准。(国家和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45 市环保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建设项目(含辐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无 部分下放至6个主城区。
市级:负责市审批的报告书项目涉及固体废物和噪声的审批;
区级:负责区审批的项目涉及固体废物和噪声的审批 46 市食药监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药品零售经营许可无 部分下放至区级。
市级:负责办理药品连锁企业总部的药品经营许可;
区级:负责办理药品连锁企业门店和单体零售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 47 市食药监局行政许可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无 下放至区级委托下放48 市食药监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食品生产许可无 部分下放至区级。
市级:负责办理肉制品、酒类、乳制品、饮料等4类的食品生产许可;
区级:负责办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等22类的食品生产许可。 49 市粮食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粮食收购资格许可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50 市国土资源局行政许可 临时用地审批。无 部分下放至6个主城区。
市级:办理跨行政区的临时用地审批
区级:负责本辖区内的临时用地审批 51 市国土资源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土地开发审核无 下放至分局 52 市国土资源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矿产资源采矿许可无 部分下放至分局 市局:负责办理可供开采的矿产储量规模为小型的矿产资源审批;
分局:负责普通建筑用砂石黏土矿审批 53 市国土资源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无 与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同一层级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事项,可下放给各区国土分局 54 市国土资源局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国有未利用土地的批准无 下放至分局 55 市国土资源局行政许可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许可无 下放至分局 56 市国土资源局行政许可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许可无 下放至分局(基础设施类用地、 *** 投资公益类项目用地除外) 57 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企业登记 中、省、市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公司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含50%)以上股份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子项下放至6个主城区委托下放58 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新建、复查、封存、更换、撤销) 下放至呼兰、双城、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9 市安监局行政许可 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不含医疗放射)资质认定 无 下放至区级委托下放60 市城管局行政许可 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无 市、区两级按道路管理权限负责办理委托下放61 市城管局行政许可 设置户外广告及条幅、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户外设施的审批 1.牌匾
2.实物造型
3.充气模型
4.空中飘浮物 子项下放至6个主城区 62 市城管局行政许可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 呼兰、阿城、双城全部下放。
主城六区下放砍伐树木审批(更新、改造、城市建设需要且无移植价值的除外)委托下放63 市城管局行政许可 迁移、砍伐区管城市树木管理 呼兰、阿城、双城全部下放。
主城六区下放砍伐树木审批(更新、改造、城市建设需要且无移植价值的除外)委托下放64 市人社局行政许可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 1.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2.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法人变更许可;3.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经营场所变更许可;4.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注册资金变更许可;5.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公司名称变更许可;6.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延续;7.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注销;8.外地劳务派遣单位在哈尔滨设立分公司业务许可;9.哈尔滨劳务派遣单位在外地设立分公司业务许可 下放至6个主城区 65 市人社局行政许可 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无 下放至区级 66 市人社局行政许可 市级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审批无 下放至区级 67 市体育局行政许可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的审批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68 市教育局行政许可 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审批 民办普通高中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审批 部分下放至区级。 市级:负责办理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
区级:负责办理普通高中 69 市民政局行政许可 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审批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委托下放70 市文新局行政许可 营业性演出审批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71 市文新局行政许可 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审批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72 市文新局行政许可 权限内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印刷审批无 下放至6个主城区 73 市文新局行政许可 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审批(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专项排版、制版、装订) 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审批(包装装潢印刷品) 下放至6个主城区委托下放74 市文新局行政许可 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审批(其他印刷品)委托下放75 市文新局行政许可 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审批(专项排版、制版、装订)委托下放76 市公安局行政许可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无 部分下放至分局。
市级:负责办理5000人以上的审批;
区级:负责办理1000-5000人的审批 77 市公安局行政许可 占道施工审批中征求交警部门意见 1.工程建设占用、挖掘道路; 2.道路管网跑冒漏占用挖掘道路抢修; 3.道路塌陷翻浆维修 部分下放至分局。 市级:负责办理工程建设占用、挖掘道路的审批;
区级:负责办理道路管网跑冒漏占用挖掘道路抢修、道路塌陷翻浆维修的审批 78 市公安局行政许可 开设路口审批中征求交警部门意见无 下放至分局 79 市公安局行政许可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无 下放至分局 80 市城乡规划局行政许可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集体土地建设公企、公益设施项目) 下放至分局 81 市城乡规划局行政许可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村民集中住宅建设) 下放至分局 82 市城乡规划局行政许可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集体土地上居民个人建造住宅) 下放至分局 83 市城乡规划局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核发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核发(建筑类) 下放至分局(除名城保护类、城市基础设施类和政策区以外的 *** 投资公益类、工业仓储类建设项目) 84 市城乡规划局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核发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构筑物) 下放至分局 85 市城乡规划局行政许可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筑类) 下放至分局(除名城保护类、城市基础设施类和政策区以外的 *** 投资公益类、工业仓储类建设项目) 86 市城乡规划局行政许可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构筑物) 下放至分局 87 市城乡规划局行政许可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建筑类) 下放至分局(除名城保护类、城市基础设施类和政策区以外的 *** 投资公益类、工业仓储类建设项目) 88 市城乡规划局行政许可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构筑物) 下放至分局 89 市城乡规划局行政许可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立面装修) 下放至分局
具有什么资格才能编写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凡是承担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写单位必须具有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或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认证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
1、下列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由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写。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需报国家林业局审核同意的占用征用林地项目。
(2)按照《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规定,需报国家林业局审批的临时占用林地项目。
(3)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由省级以上人民 *** 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占用征用林地项目。
2、下列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由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写。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除农村居民修建住宅以外的其他需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占用征用林地项目。
(2)按照《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规定,需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临时占用林地项目。
3、其他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由丁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写。
林业设计需要什么资质?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标准:
一、符合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甲A级资质,其他的只能申请甲B级资质: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20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80人。
(四)近5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第七条第(五)款规定的7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二、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应不少于5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1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1.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
2.省级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检查验收;
3.森林分类区划界定;
4.林业数表编制;
5.野生动物或者野生植物调查监测;
6.湿地资源或者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调查监测;
7.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8.国家或者省级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编制;
9.制定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价的相关标准。
三、 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三)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5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