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加油站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开加油站需要具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批发经营资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签订供油协议等。
【法律分析】
开加油站必须具备成经营许、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还必须达到环消防的要求一、新建加油站审批的基本条件及申报程序(一)新建加油站基本条件1、符合本地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2、由中石化、中石油两大集团全资或控股建设;3、符合国家标准《汽车加油站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以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4、经营设施符合现有国家标准、计量检定规程的规定,并满足消防、环保等要求,各项批准手续完备;5、有消防安全及石油专业技术人员;6、财务制度和其他管理制度健全;7、符合安装税控装置或使用税控加油机的条件。(二)新建加油站审批程序由新建加油站的业主提出申请,并经当地规划、消防、土地、环保等部门签署初步意见,由加油站所在地县、市加油站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同意后,再由中石化、中石油在当地的销售分公司分别行文上报省经贸委审批。对符合要求,并经审查合格后,由省经贸委出具同意新建加油站开工立项的批准文件,业主凭批准文件到有关部门办理开工等手续。加油站建设完工,达到加油站经营条件,并分别经地级市加油站主管部门和省经贸委组织验收合格后,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再凭批准证书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想要开一个加油站,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目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开林业加油站需要什么资质,我国所有加油站由中石化和中石油两大集团全资或控股建设,符合以下条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开林业加油站需要什么资质:(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3)取得农用地转换年度计划指标。(4)合理集中利用土地。
开加油站要有一定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开林业加油站需要什么资质的资质和材料。申请资格。1.开设加油站必须符合市长/市场加油站产业发展规划,具备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并与具有批发经营资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签订加油合同。2.加油站设计、施工要符合国家标准,加油站建设要符合国家对此的相关规定。3.拥有专业技术人才、专业知识。4.从事船舶成品油供应经营的水上加油站除上述规定外,还应遵守港口、水上交通安全、水污染防治等规定。
投标过程。有关部门对申请资料的内容进行现场调查、审查、验证等。接着,需要向当地计划、消防、土地、环境保护等申请,初审工作由加油站所在地县市加油站主管部门完成。中石化、中石油在当地销售分公司分别获得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开林业加油站需要什么资质了圣经制贸易委员会的批准。合格会提出同意开设的批准文件后,业主才能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最后,加油站建设完成,达到加油站经营条件,由相关部门合格后,颁发证明后,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加油站的开设分为新建、收购、租赁三种。三种模式手续相似,但实质上不同。其中手续比较麻烦的是新建的加油站。只有从目标地拍卖开始,拍卖后才能签订合同和处理土地证。只有提交设计方案、研究报告、建设局审议后,才能规划工程,处理施工许可及质量检查站,做好土地规划,审查气象、消防、环境评价书。根据审查意见书进行施工,注意节点控制。完工前需要多方面验收。办理炼油证、违和证及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接管加油站即可运营。部分细节手续要咨询相关部门后严加处理。收购和租赁都属于资产收购交接过程,程序大不相同。具体手续是资产收购交接后,查看成品油证明、微卡、营业执照,进行变更手续,变更企业组织代码和各种备忘录后,变更税务登记。资产收购时,必须确定改造方案和验收手续才能完成收购。不同的是,收购加油站需要房地产评价及房地产转让和土地迁移程序,但不需要租赁加油站。
开加油站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私人开加油站需要以下手续: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有:一个是市发改委的项目核准,第二是规委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第三是建委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还有公安、消防和环保局的验收意见书,工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加油机计量的合格证明和加油员的资质证明,现在还有一个气象局的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明。 这些材料准备齐全后,将其上报到商务局,由商务局审查这些材料,合格以后就可以发给成品油经营的资质证书。仅有资质证书是不够的,还需要领取由安全生产局公布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条 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的运营、管理单位,应当采取防渗漏等措施,并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防止地下水污染。加油站等的地下油罐应当使用双层罐或者采取建造防渗池等其他有效措施,并进行防渗漏监测,防止地下水污染。禁止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十一条 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和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修建下列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物、构筑物与管道线路和管道附属设施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一)居民小区、学校、医院、娱乐场所、车站、商场等人口密集的建筑物;(二)变电站、加油站、加气站、储油罐、储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经营、存储场所。前款规定的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应当按照保障管道及建筑物、构筑物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确定。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