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人民 *** 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齐齐哈尔市人民 *** 令第3号)
一、经审定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林业资质,保留行政审批项目294项,转为备案行政审批项目21项(含合并后转为备案的1项),合并保留行政审批项目27项(由64项合并为27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76项(含部分下放9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2项,暂停实施行政审批项目5项,转为配套服务事项2项,新上报服务事项2项。二、取消和暂停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各实施主体应当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立即停止实施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林业资质;转为事后监管的事项,各实施主体不得再以行政审批方式实施管理,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实施。三、保留和合并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做到应进必进。对没有按照要求进入的单位,要向市监察局做出书面说明。四、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各县(市)、区和各部门要按照规定时限做好落实和衔接工作,明确分工和责任,确保落实到位。五、市、县(区)两级人民 *** 法制、监察、编制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检查,从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违反本决定和其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林业资质他有关规定设定、实施行政审批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林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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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94项)
附件2:合并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7项)
附件3:取消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32项)
附件4: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76项)
附件5:备案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1项)
附件6:暂停实施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5项)
附件7:配套服务项目目录(4项)
附件1
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94项)
序号单位编号事项名称审批性质设立依据确认
意见备注一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许可
审批《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保留 2内资企业登记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保留 3企业集团登记许可
审批《企业集团登记暂行规定》保留 4外商企业登记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保留 5企业登记有关事项备案非许可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企业集团登记暂行规定》保留 6股权出质登记(初审)非许可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家工商总局股权出质管理办法》保留 二市
供 销
社7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非许可审批《齐齐哈尔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2011年10月20日颁布,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保留 三市 教 育 局8民办高中学校设立1.民办中职学校设立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黑龙江省职业教育条例》,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教育厅《黑龙江省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保留 2.民办普通高中设立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保留9一类幼儿园审批许可
审批《幼儿园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保留 四市
档 案 局10对出卖、转让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林业资质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审批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保留 11销毁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备案制度非许可审批《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款保留 12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规定范围以外档案非许可审批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九条保留 13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审批非许可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五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第一条保留 五市
规 划 局1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保留 1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保留 1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保留 17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保留 六市 体 育 局18公共体育设施和训练场所的改扩建、拆迁审批许可
审批《黑龙江省体育场所管理条例》第十条(省人大〔1997〕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保留 19举办危险性较大、社会影响较大和易于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体育经营活动审批许可
审批黑龙江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第八条(省人大〔2005〕第32号公告)第八条保留 20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1995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黑龙江省体育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保留 21体育竞赛(表演)审批许可
审批《黑龙江省体育竞赛管理规定》第二条(黑龙江省人民 *** 令第6号2000年3月18日通过,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保留 22举办非营利性健身气功活动审批许可
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发布),《健身气功管理暂行办法》保留 23体育竞赛裁判员技术等级审批非许可审批《中华
齐齐哈尔宛屯有什么事业单位
齐齐哈尔宛屯市拥有许多优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林业资质的事业单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林业资质,其中包括齐齐哈尔实验农场、齐齐哈尔市森林公司、齐齐哈尔市林业公司、齐齐哈尔市农业机械公司、齐齐哈尔市粮食储备公司、齐齐哈尔市地质勘测所、齐齐哈尔市财政局、齐齐哈尔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齐齐哈尔市人民 *** 等事业单位。齐齐哈尔实验农场是齐齐哈尔市最大的事业单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林业资质,其经营范围涉及农业生产、科研、教育、文化等多个领域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林业资质,为齐齐哈尔市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齐齐哈尔市森林公司是全市林业事业的主要开发者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林业资质,主要负责资源调查与保护、林业技术改造、森林经营、林业建设与维护等方面的工作,为市民提供林业产品和服务。此外,齐齐哈尔市还拥有粮食储备公司、地质勘测所、财政局、农业科学研究院等多家事业单位,为齐齐哈尔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了解黑龙江省齐齐哈尔
齐齐哈尔
齐齐哈尔市位于黑龙江中西部松嫩平原,紧邻黑河市,达斡尔语中的齐齐哈尔意为“天然牧场”,是黑龙江省西部的经济中心,交通枢纽,现已发展成为新兴的旅游城市。
驰名中外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扎龙自然保护区,位于齐齐哈尔市区东南26公里处,因此,这里又被誉为“鹤的故乡”。
概况介绍
齐齐哈尔市 是黑龙江省第二大城市和省直辖市,是黑龙江省西部地区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商贸中心和重要的交通枢纽,全市辖七个区、一个市、八个县,人口561.1万(市区143.9万)。齐齐哈尔是被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十三个较大城市之一。
齐齐哈尔市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的嫩江平原。东与本省绥化地区、南与吉林省白城地区、西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北与本省黑河地区接壤。距省会哈尔滨市359公里,距绥化市328公里,距白城市282公里,距海拉尔524公里,距黑河市483公里。地质构造属于新华夏系第二沉降带和第三隆起带的交接处,嫩江大断裂贯通平原全境。地势北高南低,北部和东部是小兴安岭南麓,中部和南部为嫩江冲积平原。
齐齐哈尔市是一座历史悠久的文化古城,有三百多年的历史。1674年清 *** 移吉林水师驻齐齐哈尔。1683年定齐齐哈尔为水师营制。1684年于齐齐哈尔设火器营。1691年齐齐哈尔建城。1698、1699年黑龙江的副都统和将军先后由墨尔根移驻齐齐哈尔。1895年在齐齐哈尔设黑水厅。1907年齐齐哈尔为黑龙江省省会。1936年齐齐哈尔实行市制。新中国成立后,齐齐哈尔先后为嫩江省、黑嫩省、黑龙江省的省会,1954年黑龙江省与松江省合并,省会设在哈尔滨市,齐齐哈尔改为省辖市。
面积:42,469平方公里 人口:561.1万(市区143.9万)
土地资源 1998年底,齐齐哈尔市拥有耕地面积2602万亩,草原面积1145万亩,林地面积560万亩,水域、苇塘面积275万亩,荒地195万亩。
齐齐哈尔市土壤主要有暗棕壤(含生草暗棕壤、草甸暗棕壤)、黑土、黑钙土(含淋溶黑钙土、草甸黑钙土、碳酸盐草甸黑钙土、黑钙土、碳酸盐黑钙土)、草甸土(含草甸土、碳酸盐草甸土、潜育草甸土、盐化草甸土、层状草甸土)、沼泽土(含草甸沼泽土、腐殖质沼泽土、盐化沼泽土)、草甸碱土、砂土(含草甸黑钙土型砂土、黑钙土型砂土)。齐齐哈尔市大部分土壤具有热量高、透性好、质地轻、地势平的优点。
林木资源 1998年,齐齐哈尔市林业用地面积68.5万公顷,有林地面积41.5万公顷,用材林、防护林、经济林、薪炭林共41.1万公顷,林木蓄积量164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11.7%。
水利资源 齐齐哈尔市主要江河有嫩江、诺敏河、雅鲁河、罕达罕河、乌裕尔河、音河等170余条,有湖泡800余个。齐齐哈尔市入境水总量丰沛。齐齐哈尔市地下水含水层15个。在平原潜水分布区,含水层调蓄能力强,补给量充沛,地下水埋藏浅,便于开发利用。齐齐哈尔市江河天然水质好,地下水一般可满足饮用水要求。
矿产资源 齐齐哈尔市的地下资源十分丰富,有着广阔的开发前景。已发现的矿产分为5大类47个品种,其中,非金属矿藏有4大类(石、砂、土、灰)19个品种,总储量为139亿立方米,储量较大的有石英砂、石灰石、大理石、火山石、沸石、麦饭石、玄武岩、花岗岩、硅藻土、膨润土等。市区附近还有储量可观的石油、天燃气等资源。
行政区划
齐齐哈尔市 龙沙区、建华区、铁锋区、富拉尔基区、昂昂溪区、碾子山区、梅里斯达斡尔族区、甘南县、 龙江县、克山县、克东县、依安县、拜泉县、泰来县、富裕县、讷河市。总面积为42,469平方公里(其中市区4310平方公里)
鹤城特产
依安县 中国白鹅之乡
从1991年至今,全县大鹅年存栏已达400多万只。天鹅集团生产的“依鹅”牌白条鹅和熟鹅制品等3个品牌的产品被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为绿色食品,其产品热销大江南北,并出口马来西亚、新加坡、俄罗斯等国。
讷河市 中国马铃薯之乡
讷河市是全国马铃薯和脱毒种薯的主要生产基地之一。全市马铃薯种植面积每年都在83万亩左右,马铃薯总产可达150万吨。其产品港进粉丝、鲁民粉条、双泉牌精制粉皮等远销北京、广州及日本、美国市场。
碾子山区 中国麦饭石之乡
碾子山区的“麦饭石”资源储量达1.4亿立方米,因其含硒、锌、磷、铂、钙等20多种微量元素,被国内外市场看好,以其为原料生产的饮具、酒具等器皿类和床垫、颗粒肥、粉末等远销日本、韩国、香港、澳大利亚。
泰来县 中国绿豆之乡
泰来县在嫩江下游,是国家生态示范县。所产绿豆含24种微量元素,具有清热解素,消暑利尿,解酒止痢、补益元气和护肝养胃等保健作用。其产品销往北京、广东、上海等地,并远销韩国、日本、俄罗斯及东南亚等国家。
泰来县 中国花生(四粒红)之乡
泰来县的“四粒红”花生果皮洁白,果仁一致,含油量高,适宜生食、蒸煮、烘烤、腌制、榨油等各种加工,所产花生富含维生素E、不饱和脂肪酸。经常食用可以减少血小板和血管壁的积聚量,从而保持血管柔软、延缓硬化。
龙江县 中国肉羊之乡
龙江县,全国细毛羊生产基地。目前,全国发展养羊专业村屯53个,建成畜牧小区20个,养殖一条街143个,养殖专业户发展到11000户,年出栏肉羊10多万只。
克东县 中国腐乳之乡
克东腐乳始源于1915年,以其独一无二的工艺、举世无双的品味被消费者誉为“神州美食”、“食林奇珍”。产品畅销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并批量出口韩国、日本和港澳等国家和地区。
甘南县 中国向日葵之乡
2002年,甘南县种植向日葵80万亩,品种选用甘葵二号,是由黑龙江省甘南县向日葵研究所育成。该产品主要特点是:产量高、籽粒大、病害轻、无分枝。
拜泉县 中国黄肉牛之乡
拜泉每年黄肉牛的饲养量都在20万头左右。良种肉牛品质好,体形大,生长快,周期短,2001年,被中国特产之乡组委会命名为“中国黄肉牛之乡”。去年。拜泉的黄肉牛饲养量达18.5万头。黄肉牛深加工绿色食品远销俄罗斯、香港、北京、天津、河北等国家和地区。
气候特点
齐齐哈尔市位于中国东北松嫩平原,地处东经122至126度、北纬45至48度,东临大庆市和绥化地区,南接吉林省白城地区,西靠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北与黑河、大兴安岭接壤,土地总面积为42289平方公里,海拔高度一般在200至500米之间。
齐齐哈尔市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特点十分明显:春季干旱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暂短霜早,冬季干冷漫长。齐齐哈尔南部属温暖干旱农业气候区,中部属温和半干旱农业气候区,北部属温凉半湿润农业气候区。
齐齐哈尔市年平均气温在0.7至4.2摄氏度之间,南北相差摄氏3.5度左右。年平均无霜期122至151天。年辐射量为每平方厘米110至120千卡,与长江中下游地区相似,生长期(五至九月)的辐射量为每平方厘米65至67千卡。
年日照时数在2600至2900小时,生长期(五至九月)日照时数为1300至1350小时。
年降水量在400至550毫米之间,生长期降水量一般在350至480毫米之间,占年降水量的85%以上。
齐齐哈尔市有利的气候条件是辐射充裕,雨热同季,不利的气候条件是旱、涝、低温、早霜、风等,它们对农作物的危害程度在年际间、地域上差异较大。
名胜古迹
大乘寺(Mahayana Temple)原名大佛寺,始建于1939年,1943年竣工,占地4万平方米。寺院坐北朝南,由山门、配殿、正殿、前殿、后殿组成。正殿周围有7座配殿,配殿为抖拱式建筑,屋顶由彩色琉璃瓦铺成,均高4米,宽3.3米。长8.3米,各5间。7座配殿与山门组合,成八卦形排列,配殿与山门之间由涂红砖墙连接。距山门26.3米的中轴线上,是天王殿(前殿)。高、宽均4.6米,长12米,各5间,中三间连贯为一。供奉弥勒佛祖,坐北面南,高4米,下首左为阿弥陀佛,右为燃灯佛。东单间供奉观世音菩萨,西单间供奉地藏王菩萨。距天王殿18.3米的中轴线上是大雄宝殿(正殿),是大乘寺的主体建筑,高4.8米,宽8.3米长12米,各五间。屋脊上雕有背驮1.5米高宝塔的麒麟,排檐下为各种珍奇动物的彩色木雕。正殿中间供奉释迦牟尼佛,左首文殊菩萨,右为普贤菩萨。隔扉后为坐南面北的观世音菩萨。东单间供奉太上老君,西单间供奉孔圣人。距大雄宝殿18.3米的中轴线上是藏经楼(后殿),两层,每层高4米,各五5间。楼下中室供诵经用。距藏经楼18.3米的中轴线上是北配殿。新辟有500罗汉堂和全市最高观世音(高8米)供奉殿。
卜奎 *** 寺(Pukui Muslim Temple)始建于清康熙二十三年 (1684年),早于卜奎建城七年,故有“先有 *** 寺,后有卜奎城”之说。占地面积6400平方米,位于齐齐哈尔市建华区 *** 寺胡同。 *** 寺从初建时的几间草房,经过多次修缮、扩建,形成了目前这座省内规模最大、历史最久、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 *** 宗教建筑。该寺分东、西两寺,布局相似,均为砖木结构的精美的宫殿式建筑。主体建筑由大殿、拜殿、窑殿、拱廓组成。两个大殿可容纳450人朝拜。其中东寺窑殿为出檐的方形塔式建筑,顶部有莲花、葫芦、新月组成的镀金宝顶,金光闪耀,堪称一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 *** 寺成为黑龙江省第一个助学的社会团体,为此,光绪皇帝御批赐于该寺“急公好义”匾额一方。悠悠岁月,沧海桑田,卜奎 *** 寺以它厚重的文化底蕴和古朴雄浑的气质,吸引着海内外众多 *** 和各界人士前来瞻仰朝拜。这里也成为广大 *** 欢度传统节日“尔代节”的场所。 卜奎 *** 寺在发展民族宗教事业、加强国际交往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981年卜奎 *** 寺被黑龙江省人民 *** 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望江楼(River-watching Pavilion)始建于1908年,位于龙沙公园劳动湖东畔的假山上。黑龙江巡抚周树模“思泛舟江湖,以谋临流之胜”,两次邀请张朝墉设计改建仓西公园(今龙沙公园),在南墙外,凿沟引人嫩江,在沟西侧覆土为边山,在山顶建一草亭,初名未雨亭,登亭西望,江水波光粼粼,岸边绿树成荫。1930年将草亭改建为砖木结构亭。南北宽、东西窄,楼高25米,占地约220平方米。1950年和1979年进行了两次修缮,增修了石阶、石墙、石梯、屏风等。建国后,党和国家领导人 *** 、周恩来、朱德、董必武、 *** 等先后光临齐齐哈尔市,到望江楼观光赏景。1964年7月21日,朱德委员长、董必武副主席、刘伯承副委员长来齐齐哈尔市视察,游览了龙沙公园。登楼远眺,神清气爽,嫩江水碧波荡漾,齐齐哈尔风光尽收眼底,朱老总即兴挥毫题写了“望江楼”三个大字,后将其制成黑底金字的长匾悬挂于飞檐之下,故改称为“望江楼”。1987年,望江楼被齐齐哈尔市 *** 列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关帝庙(Temple Of Guan Yu),又称武庙、老爷庙、关公庙。 始建于乾隆四年(1739年)。该庙位于龙沙人字画(现已散失)。1980年至1985年,齐齐哈尔市 *** 再次重修此庙,并将“关帝庙”正式更名为“关公庙”。整修后的关公庙为由山门、前殿、正殿、后殿组成的四进式建筑。山门三间,供休息和接待之用。前殿又称灵官殿,殿内供奉护庙之神王灵官。殿前两侧为高8.5米钟鼓楼,上下两层,四角飞檐,楼顶上饰1米多高的葫芦,反映出道教的独特风格。正殿又称“忠义恒天”殿,高10米,三铺顶,殿堂中央为3尊高大塑像,关羽居中,周仓和关平分列左右;墙上绘有以关公传奇故事为题材的重彩壁画。后殿为老君殿,供奉道教创始人老子。1980年,齐齐哈尔市 *** 将关帝庙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寿公祠(Temple Of Martial Shoushan)即寿山将军祠。建于1926年,位于龙沙公园劳动湖南岸土岗卜。袁寿山(1860—1900年),字眉峰,明末兵部尚书袁崇焕后裔。甲午战争中,寿山英勇杀敌,屡建战功。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升任黑龙汀将军,驻齐齐哈尔。同年8月,沙俄军队逼近齐齐哈尔,并撕毁和平城协议,发动突然袭击。寿山拒绝诱降,并坚守“军覆则死”的诺言,自卧棺中,命从人枪击,壮烈殉国。后官府为彰其忠烈,修祠以纪之。寿公祠为一座青砖灰瓦二进式祠堂建筑,由山门、前殿、后殿、东西配殿共12间殿堂组成。前殿(亦称将军殿)和后殿(俗称三代殿)建筑形式相同,均为3间单檐硬山顶式建筑。前殿有寿山画像、部分遗物及生平事迹介绍;后殿原有寿山父亲富明阿(吉林将军)画像(现已遗失),今塑有一尊高2.4米的寿山将军金身泥质塑像。1986年寿公祠被黑龙江省人民 *** 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黑龙江将军府(Heilongjiang Martial's Mansion)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是清代黑龙江将军在卜奎古城的官邸,原址位于齐齐哈尔市中华西路6号,即今市第二医院东邻。清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由首任黑龙江将军萨布素兴建。相传乾隆年间,皇帝西巡,将军府作为备用行宫,进行了修缮和扩建,形成3层院落、4栋青砖瓦房的典雅宏敞、功能齐备的建筑群。将军府作为古代黑龙江的第一官邸,见证了历史的风云变幻,从康熙时的萨布素在卜奎古城开衙建府,到光绪末年寿山将军在府内自尽殉国,历经清代8个王朝,被清庭任命的76位黑龙江将军中,只有少数几位将军不曾在此居住过。庚子之役(1900年)后,将军府被侵华的沙俄占领达7年之久。清末改黑龙江为行省后,将军府一直是地方军政的办公要地。经过三百多年的风风雨雨,到20世纪末,将军府古建筑已破败不堪。2000年,市 *** 将此重要遗址移建至嫩江中的明月岛。移建的将军府占地6000平方米,不仅再现了原有建筑风貌,而且布有将军府历史文化陈列。昔日的将军府,作为今天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旅游观光景点,进一步传承着历史文明,续写着新的辉煌。
黑龙江督军署古建筑(Heilongjiang ilitary Governor 's Mansion)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位于齐齐哈尔市区卜奎大街北段东侧,市博物馆北邻,现存一幢二层砖木结构的楼房和一组“凹”字形的三栋平房,房屋前后二进,恢弘高大,全部为青砖素瓦,是绝无仅有的弥足珍贵的晚清建筑。督军署营建于清末黑龙江将军程德全任期,完成于周树模任黑龙江巡抚之期,至今已有近百年历史。清末、民国、伪满直至解放初期,这里都曾是黑龙江省的最高政权机关所在地。督军署建成之时,也正是政权更迭频繁之际,军阀拥兵割据,战乱连年,先后有宋小濂、朱庆澜、毕桂芳、鲍贵卿、孙烈臣、吴俊生、万福麟、马占山等在此办公;解放后这里曾是黑龙江省人民 *** 所在地。现在,这所重要的历史遗址,在城市开发建设中得到很好的保护,经过修缮清理后已成为齐齐哈尔博物馆的组成部分。
昂昂溪古文化遗址(Angangxi Ancient Cultural Relics)属于新石器时代遗址,距今有六七千年的历史。它由39处遗址、遗物点组成,分布在嫩江中下游的大小沙丘上,与之相伴生的是洼地、沼泽和湖泊。这些遗址留下丰富的遗迹和遗物,为研究中国北方草原渔猎民族文化提供了重要依据。1928年,一名俄国铁路员工首先在昂昂溪附近发现一处新石器时代遗址;1930年,著名考古学家梁思永在昂昂溪五福车站南1.5公里处进行4天考占发掘,出土大量小型压琢石器、陶器、骨器等;1932年梁思永发表44页近7万字的大型考占发掘报告《昂昂溪史前遗址》,引起中外学者的广泛关注。从此,松嫩平原嫩江中下游沿岸广泛分布的这种以细小压琢石器为主的原始文化类型被称为“昂昂溪文化”,在中同和世界古代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被载人《中国通史》、《世界通史》和《中国名胜辞典》。昂昂溪遗址成为中同北方草原渔猎民族文化的突出代表,著名历史学家郭沫若、范文澜、吕振羽等对此都有高度评价。解放后,各级 *** 多次组织对该遗址的科学性及抢救性的发掘,获得较丰富的文物考古成果,被誉为“北方的半坡氏族村落”。1988年,昂昂溪遗址被国务院命名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入国家文物局“八五”保护规划之中。
金长城(金东北路壕界边堡)(jin Dynasty Great Wall [Jin Dynasty Northeast Road Border Wall Relics])齐齐哈尔市境内有金代所修长城206.15公里,经行于齐齐哈尔市的甘南县、碾子山区和龙江县。金长城是公元12~13世纪以女真人为主体,驱役各族人民共同修筑的,从东北的嫩江之滨到西南的黄河河套,是一段长达4千多公里的军事防御工事。工:程分东北、西北,西南三路。齐齐哈尔段金长城属于东北路之一段,也是金修长城最早的一段。金廷为了巩固新领土,保卫金都上京,也为了继续扩大战果防止北部骚扰,决定派大将婆卢火于天辅五年,即公元1i21年开始治边修长城。史称婆卢火治边有功,屡受嘉奖,最后殉职于这条长城线上。齐齐哈尔段金长城主墙高大完整。护城外附马面,上置戍楼。墙面有驰道,可供车马通行。墙外有护壕,以护主墙。根据需要往往在主墙外修有不连贯的第二、第三道墙壕,加强了防御的功能,在墙内侧有屯驻军兵的戍军堡。因此齐齐哈尔段金长城工程配套、结构合理。又因元代以后长期荒芜、人迹罕至而保存较好,现状可观。因铁路滨洲线、牙林线,公路碾北线及雅鲁河水道均由金长城处通过,碾子山区段的金长城,当是参观、游览的最佳处。
纪念建筑
齐齐哈尔市党政办公中心(Qiqihar City CCP Administration Center)
齐齐哈尔市党政办公中心坐落在嫩江东岸,是一座智能化、现代化的环保型办公楼宇,也是鹤城新的标志性景观。
党政办公中心是在市委、市 *** 原办公地址异地置换而重新建设的,充分体现了齐齐哈尔市“经营城市”的理念和大开发、大发展的战略思想。办公中心总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占地面积21公顷,由高低错落的五座楼宇组成。其中主楼楼高81.8米,地上20层,地下1层。外观庄严、宏伟、大气,内部环境简洁、俭朴、大方。内设直燃机锅炉中央空调系统及14个智能化管理系统,适应了现代化办公的需要。
市党政办公中心2001年10月奠基开工,2003年4月20日竣工交付使用,4月21日党政机关各部门乔迁,5月6日正式对外办公。市委、市人大、市 *** 、市政协、市纪检委所属的69个单位和部门,近2000人集中在中心办公,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办事人员。 齐齐哈尔巾党政办公中心的建成及运转,带动厂沿江地区的开发建设和经济的发展,在中心市区形成了新的政治、文化中心,成为鹤城的新亮点。
中环广场(Zhonghuan Square)
中环广场位于齐齐哈尔市区中心广场西侧,2002年10月底竣丁,2003年4月18口开业运营。
中环广场是原齐齐哈尔市委、市 *** 办公地的置换建设项日,是齐齐哈尔市2002年城市建设的重点工程、形象工程,对改变建城三百多年来的城市格局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整个广场占地4.68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设计采用江南亭园式街景与北方建筑特征的完美结合,以一个自径50多米的花园为中心,呈弧线形布局。中环广场分为四个部分:A座为品牌专卖区、休闲服饰一条街、黄金珠宝一条街、啤酒街;B座为黑天鹅家电城;c座为精品服饰城、布艺城;D座为绿色食品、工艺美术、图书、音像、餐饮城。广场的西南、西北角为两幢高层写字楼。此外,这里还有大型超市、银行和公寓式办公楼。整个广场构成高低错落,动静相宜,楼台与绿地相得益彰,能够充分满足人们的感官享受,是一个集商贸、金融、办公、公寓、花园及旅游、休闲、购物为一体的高层次、高水准、大容量、人性化的多功能社区。
齐齐哈尔嫩江公路大桥(Qiqihar Nenjiang Highway Bridge)
齐齐哈尔嫩汁公路大桥坐落于齐齐哈尔市区西北部,是齐齐哈尔市与西北部各市、县、区的重要交通要道。不仅是连接黑龙江省西北 部和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经济的重要桥梁,还是连接我国东北地区黑河、绥芬河、珲春和满洲里4个沿边口岸的交通枢纽,也是横贯欧亚大陆,东起黑龙江省绥芬河市,西至满洲里市的301国道跨越嫩江的特大桥梁之 一、1991年国家批准立项,1995年9月20日建成通车。大桥全长1633.7米,其中东江桥长1056.88米,西江桥长576.82米,桥宽17米,引道工程6.416公里。
宏伟的嫩江公路大桥,就像一条彩虹横跨嫩江。每当夜幕降临之际,桥灯齐放,犹如金色的巨龙横卧在嫩江之上。桥头雕塑“鹤鸣”,象征着齐齐哈尔经济的腾飞和繁荣。
国脉大厦(Guo Mai Hotel)
国脉大厦是集餐饮、住宿、办公、娱乐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对外服务的适于旅游观光型的四星级酒店。于1997年5月动工,2001年9月交付使用。位于齐齐哈尔市商业中心区的繁华地段龙华路中段,交通顺畅,购物方便,商贸环境十分优越。大厦主体建筑呈圆弧形,地上28层,地下2层,总建筑面积达4万平方米。有包括总统套房、豪华套房、普通套房、标准客房和商务用房在内的客房266间,床位468张,总客容量为470人。大厦设各类餐厅5个,可同时容纳1000多人就餐。可承办各种规格的中西式宴会和酒会。还有自酿啤酒设备,提供自酿鲜啤。独具特色的28层旋转餐厅的空中平台,可俯瞰全市街景,餐饮观光相得益彰。大厦还有健身、娱乐、洗浴等设施和能满足不同类型的会议需要的国际会议中心,其中还配有同声传译系统。大厦的总服务台、商务中心、商场、酒吧、茶吧、停车场等,可为中外游客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
世纪广场(Centurial Square)
碾子山世纪广场位于城区中部,为区委、区 *** 与华安厂联手,历时两载,取用本地8种石材建成的5万余平方米的休闲广播,其中花岗岩巨鼎,麦饭石币道皆为世界之最。
花岗岩世纪宝鼎,连基高17.7米,鼎高5米,直径4.5米,重50吨,其大气雄伟,极寓安泰之意。鼎卜碑身隶书“世纪宝鼎”鼎铭,祥和稳重,古气照人;左侧及后身分题“联手擎宝鼎,同心铸千碑”与“区厂一家人,相依共生存,联手同发展,造福为人民”,一联一诗,表明华安厂与地方 *** 携手并进的共同心声。基座四围,30头石狮形态各异,似颂一方盛世升平;阶侧蛟龙并驾,兆示经济腾飞之势。
广场地面大部分由10万多块花岗岩加丁砌就,象征着10万多民众鼎力同心。86米长麦饭石世纪甬道,山2002块麦饭石整块与6个十块铺成,寓意着公元2002年6月28日落成,又彰显着“麦饭石之乡”资源之丰厚。
中心建筑北侧设置70米长文化长廊,期以记载名人墨客生命之轨迹。长廊下3米宽河流石按摩小径,应民便民,日现健身功用。四周华灯错落,精巧别致,风景凭添。
世纪广场已成为碾子山区新的标志性景观,也是人们休闲、娱乐和 *** 、活动的重要场
鹤城史志
早在一万年前,已有先民生息、繁衍在齐齐哈尔这块黑土地上。他们沿嫩江两岸而居,以渔猎为生。
齐齐哈尔市区辖境,夏商周时期属索离国;秦汉时为夫余国属境;魏晋南北朝时期属鲜卑和豆莫篓;隋唐时期属室韦都督府管辖;
辽代属上京路、东京路;元代属辽阳行中书省所辖的开元路和水达达路;明朝先归属大宁都指挥使司,后属奴儿干都司。
清初,齐齐哈尔地区属盛京内务府管辖,不久归属宁古塔将军。
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起,改属黑龙江将军管辖。
1685年(康熙二十四年),设卜奎驿站,逐步成为黑龙江西部地区诸驿站的中心,并发展为村落。
1691年(康熙三十年),清廷准奏在卜奎站建齐齐哈尔城,并授索伦总管玛布岱副都统衔,掌管建城事宜。
1699年(康熙三十八年),黑龙江将军衙门移住齐齐哈尔城。直至清末,黑龙江将军衙门与齐齐哈尔副都统衙门合署管辖齐齐哈尔。
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在省城设黑龙江分巡道极其所属的黑水厅,管辖齐齐哈尔。次年,裁撤齐齐哈尔副都统。
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清 *** 废黑龙江将军,建黑龙江行省,将黑水厅改为龙江府,齐齐哈尔由省垣巡警局和龙江府管辖。
民国时期,1924年,成立黑龙江省城市政公所,管理齐齐哈尔市事宜。
1929年,黑龙江省城市政公所改组为黑龙江省城兼商埠市政局,主管黑龙江省城齐齐哈尔及商埠界内市政诸事,直隶于黑龙江省 *** 。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侵占齐齐哈尔,设置伪满龙江省,齐齐哈尔仍为省城。
1936年,建立伪齐齐哈尔市公署,隶属伪满龙江省公署。此为齐齐哈尔设市之始。
1945年,日本帝国主义投降后,成立民主政权齐齐哈尔市 *** ,隶属嫩江省。
1947至此1949年,先后隶属黑龙江嫩江联合省、黑龙江省。
1954年,黑龙江省会由齐齐哈尔市迁往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始为省辖市。
1958年,齐齐哈尔市划归嫩江专区专员公署管辖。
1960年,嫩江专区撤销,其所辖各县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始行市管县体制,齐齐哈尔市复为省辖市。
1961年,恢复嫩江地区专员公署,齐齐哈尔市及所辖各县归其管辖。
1964年,齐齐哈尔市再次改为省辖市。
1967年,齐齐哈尔市人民委员会撤销,成立齐齐哈尔市革命委员会。
1980年,齐齐哈尔市革命委员会改称齐齐哈尔市人民 *** 。
1985年,嫩江地区行政公署与齐齐哈尔市合并,再次实行市管县体制,齐齐哈尔市仍为省辖市。
齐齐哈尔市人民 *** 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
一、经审定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林业资质,保留行政审批项目326项(含合并保留行政审批项目4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8项(含部分下放2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1项,暂停实施行政审批项目1项,转为日常管理、 *** 内部审批、行政确认和服务事项29项。二、取消和暂停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各实施主体应当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立即停止实施;转为事后监管的事项,各实施主体不得再以行政审批方式实施管理,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实施。三、保留和合并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做到应进必进。对没有按照要求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要向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作出书面说明。四、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各县(市)、区和各部门要按照规定时限做好落实与衔接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落实到位。五、市、县(市)两级人民 *** 法制、监察、编制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检查,从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违反本决定和其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林业资质他有关规定设定、实施行政审批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326项)
实施主体编号事项名称项目类别实施依据备注市工商局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许可
审批《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2内资企业登记许可
审批《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3企业集团登记许可
审批《企业集团登记暂行规定》 4外商企业登记许可
审批《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5企业登记有关事项备案非许可审批《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企业集团登记暂行规定》 6广告登记许可
审批《广告法》《行政许可法》《广告管理条例》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
7合同备案非许可审批《黑龙江省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拍卖监督管理办法》
8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和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许可审批《广告法》《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承接省 *** 2014年1号令事项9烟草广告审批许可审批《广告法》《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承接省 *** 2014年1号令事项10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许可审批《广告法》《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承接省 *** 2014年1号令事项市供销社11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非许可审批《齐齐哈尔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 市教育局12民办高中学校设立许可
审批《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教育厅《黑龙江省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黑龙江省职业教育条例》 13一类幼儿园审批许可
审批《幼儿园管理条例》《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14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许可
审批《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六条承接省 *** 2014年1号令事项15由地市人民 *** 管理的中等专业学校、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机构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审批许可
审批《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十二条,《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承接省 *** 2014年1号令事项市档案局16对出卖、转让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审批许可
审批《档案法》第十六条 ,《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 17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审批非许可审批《档案法》第十五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第一条 市规划局18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许可
审批《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建规〔1991〕583号)承接省 *** 2014年1号令事项19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许可
审批《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 2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
审批《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21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许可
审批《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 市体育局22公共体育设施和训练场所的改扩建、拆迁审批许可
审批《黑龙江省体育场所管理条例》第十条(省人大〔1997〕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3举办危险性较大、社会影响较大和易于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体育经营活动审批许可
审批《黑龙江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第八条(省人大〔2005〕第32号公告)第八条 24体育竞赛裁判员技术等级审批非许可审批《体育法》(1995年第55号令)第三十条,1999年11月22日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第三条 25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非许可审批《体育法》(1995年第55号令)第三十条,《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第七条 市统计局26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许可
审批《统计法》 市林业局27木材运输证核发许可
审批《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承接省 *** 2014年1号令事项28黑龙江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核发许可
审批《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 29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许可
审批《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30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许可
审批《森林法》第三十二条,《黑龙江省国有林场森林采伐更新调查设计管理办法》由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和国有林场森林采伐更新作业设计审批合并31植物(产地)检疫证书核发许可
审批《植物检疫条例》第七条、第十一条由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和产地检疫合格证核发合并32权限内临时占用林地许可许可
审批《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市人防办33人防工程拆除(报废)、改造审批许可
审批《人防法》第二十八条,《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第十六、十八、二十一条,《黑龙江省实施<人防法>条例》第十二条,《齐齐哈尔市人民防空条例》第二十条b
齐齐哈尔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2004)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建设生态市和园林城,依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凡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树木、绿地、园林设施和风景名胜区、苗木生产基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均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本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由市人民 *** 统一领导,实行市、县(市)、区、街分级负责。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日常工作。
县(市)、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县(市)、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规划、林业、国土资源、城管、公安、工商等部门应当密切配合,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做好有关工作。第五条 爱护城市园林绿化成果和设施是每个公民的义务。鼓励单位和居民认养绿地和树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控告和检举。第六条 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和建设应当合理布局。城市绿化应当和城市建设、环境治理相结合,普遍绿化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形成完整的绿化体系。第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 *** 应当把城市园林绿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城市建设中逐年增加城市园林绿化资金的投入。第八条 各级人民 *** 应当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开展植树造林和其他绿化活动。加强对树木、花草、绿地的养护和管理,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和绿化水平。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九条 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第十条 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编制年度实施计划,报市人民 *** 批准后施行。
县(市)、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市城市园林绿化年度实施计划编制所辖县(市)、区绿化年度实施计划,经本级人民 *** 审查,报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施行。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经过批准的城市园林绿化规划,不得擅自占用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用地。确需调整改作他用的,应当由市、县(市)、区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和市、县(市)、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市、县(市)人民 *** 批准。
涉及占用农村承包地进行绿化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二条 城市各类绿地实行绿线管制。城市绿线分为实施线和控制线。实施线是现状绿地的界限;控制线是已经规划但尚未建成的绿地界限。
城市绿线由市、县(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城市绿化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划定,报同级人民 *** 批准后施行。
经批准的城市绿线,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第十三条 城市苗圃、草圃、花圃的建设应当适应城市绿化发展的需要。全市生产绿地总面积应当占建成区总面积的2%以上,县(市)、区应当有一处不低于本县(市)、区建成总面积2%的直属苗圃。第十四条 各类新建工程项目以及单位的绿化应当达到下列标准:
(一)道路的绿化达到其长度的95%以上,达标率在80%以上,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得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
(二)新建区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建设用地面积的30%;
(三)旧城改建区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建设用地面积的25%;
(四)单位的绿化应当达到花园式庭院标准。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未达到本条第(一)、(二)、(三)项规定标准的,不予验收。
在本市实施开发、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已经获得土地使用权,但在一年内不能施工的,应当进行临时绿化。第十五条 新建工程项目,其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确定的标准,留足绿化资金。
绿化工程完成的时间,不得晚于新建工程竣工后的第一个绿化季节。第十六条 应当加强园林绿化科研工作,引进并推广适合本地生长的树木和花草等植物,做好防治病虫害工作。第十七条 凡在本市从事城市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建设的单位以及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城市园林绿化设计资质和设计能力;
(二)符合国家资质审查规定的《园林绿化工程资质证书》;
(三)严格执行园林设计规划和施工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