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杉木运输只办运输证可以吗
不可以。
株洲杉木运输需要办理运输许可证和杉木检疫证明。运输木材不办检疫证县级以上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可没收木材,对货主可以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30%以下的罚款。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凭木材合法来源的证件及植物检疫证明到当地林业部门办证窗口办理木材运输许可证,木材运输证由省人民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印制,木材运输证在核发的有效期限内只能使用一次。
株洲市人民 *** 关于公布市本级取消和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决定
株洲市人民 *** 令
(第十五届第2号)
《株洲市人民 *** 关于公布市本级取消和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决定》已经2017年9月15日市人民 *** 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湖南省株洲市办林业资质,现予公布湖南省株洲市办林业资质,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
2017年11月17日
株洲市人民 *** 关于公布市本级取消和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审改办、国家标准委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湖南省株洲市办林业资质,深化我市“放管服”改革,促进 *** 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建成“一谷三区”,实现“两个走在前列”,市 ***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务院、省 *** 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系列决定,对照国务院审改办印发的《地方行政许可事项通用参考目录》,组织对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经审核和论证,市 *** 决定湖南省株洲市办林业资质:市本级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2项;市本级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44项(市本级审批事项106项,市县两级分级审批事项38项)。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市本级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后续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真空。要认真做好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的流程梳理和优化工作,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实现行政许可流程管理规范、服务规范、受理场所建设与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评价规范。
以往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与本决定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不相符的,以本决定为准。
附件:
1. 株洲市市本级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2项)
2. 株洲市市本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44项)
附件1
株洲市市本级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2项)
序号实施机关事项名称子项名称实施依据审批对象备注1市教育局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审批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湖南省人民 *** 关于公布取消下放和保留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决定》(省 *** 271号令)。公民依据《湖南省人民 ***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7〕24号) 第4条取消。2市交通运输局船舶进出内河港口签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三十四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第十八条、 第三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第三条;
4.《湖南省人民 *** 关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管理层级的决定》(省人民 *** 令2009年第240号)第34项;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 ;
6.《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7.《湖南省人民 *** 关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管理层级的决定》第35项。法人、其湖南省株洲市办林业资质他组织依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取消。3市房产局房地产估价机构二、三级资质认定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一百一十项;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6]275号 )。法人、其他组织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6]275号 )明确,自2016年12月1日起,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制度,不再实行资质核准。4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认定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第四条法人、其他组织依据《湖南省人民 ***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7〕24号) 第11条取消。5市质监局建立社会公正计量(站)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法人、其他组织依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取消此事项。6市畜牧水产局运输、携带国家和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县境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2.《湖南省人民 *** 办公厅关于向13个市州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00号);3.《农业部关于贯彻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农渔发[2017]7号)。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自2017年1月1日起,取消水生野生动物运输审批7市安监局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认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公民依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取消此事项。8市环保局权限内危险废物经营、转移许可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2.固体废物转移许可。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
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
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4.《湖南省人民 *** 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湘政发〔2013〕33号);
5.《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省内转移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环函〔2017〕124号)。法人、其他组织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2016年11月7日起,取消危险废物省内转移审批。9市司法局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核准 1.《
株洲西站在哪个位置办理资质核验
湘芸中路。根据 *** 息显示,天元区群丰镇湘芸中路是株洲西站办理资质核验、交通指挥、车辆管理的地方。株洲西站位于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群丰镇,距长沙南站45公里。
株洲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绿化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化,是指植树、种草、栽花、育苗以及园林绿地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法律、法规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公园、林地、公路绿地等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另有规定的,或者规定由林业主管部门等管理的绿化工作,从其规定。第三条 城市绿化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建管并举、 *** 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 市人民 *** 统一组织领导全市城市绿化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 *** 应当加强对城市绿化工作的领导,将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善城市绿化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多渠道筹集建设、保护和管理资金,加大对城市绿化的投入。
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根据县市区人民 *** 要求,开展本辖区内城市绿化工作。第五条 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绿化工作。
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林业等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市绿化的相关工作。第六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捐资和认养等方式参与城市绿化的建设和养护。
捐资、认养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享受绿地、树木一定期限的冠名权。冠名载体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统一制定,除标明捐资、认养单位名称或者个人姓名外,不得包含联系方式等其他内容。
捐资、认养绿地、树木的具体办法由市城市绿化和财政等主管部门另行制定。第七条 鼓励开展城市绿化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应用绿化先进技术,保护生物多样性,发展特色乡土植物。
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绿化科学知识普及工作,增强市民的绿色意识。
在城市绿化建设和保护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市区人民 *** 或者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者奖励。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损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投诉和举报。
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途径、处理流程和期限,及时调查处理,并在接到投诉或者举报后十五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或者举报人。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九条 市、县(市)人民 *** 应当组织本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向社会公布。
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组织专家论证。
城市绿化规划应当包括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第十条 市、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本级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化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定各类城市绿地范围的控制线(以下称"城市绿线"),报请本级人民 *** 批准后在 *** 网站等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
城市绿线不得擅自变更。因城市绿地布局调整或者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确需调整的,应当按前款规定报请批准和公布。
调整城市绿线不得减少规划绿地总量。因调整城市绿线减少规划绿地的,应当在同一或者相邻地块补偿不少于原有面积的规划绿地。第十一条 市、县(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本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省规定和本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提出各类用地的绿地率指标方案,经本级人民 *** 审定后,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和备案后实施。
各类绿地单项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新建居住区建设工程项目不低于百分之三十,拆除重建的城市更新居住类建设工程项目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类建设工程项目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三)商业服务业类建设工程项目不低于百分之二十;
(四)其他类绿地单项指标由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第十二条 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株洲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编制城市绿化技术设计导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公布。
鼓励城市绿化建设单位按照城市绿化技术设计导则实施绿化规划和建设。城市绿化建设单位应当接受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湖南株洲园林绿化一级资质公司有哪些
有株洲云田花木有限公司日前获评国家城市园林、株洲市大华园林艺术有限责任公司
株洲云田花木有限公司日前获评国家城市园林一级资质企业,株洲市园林绿化企业实现了国家一级资质零的突破。
目前,株洲市拥有园林绿化二级资质企业16家、三级资质企业45家,2009年园林绿化行业完成产值近9亿元。
市风景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引导行业自律,开展业务培训和星级管理评比活动,建设出一批精品工程。去年,天鹅湖公园景观工程被评为省 “潇湘杯”工程,市人防指挥部中心及住宅区园林工程、蔷薇园提质改造工程等6个项目获省优秀奖。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有几个校区,哪个校区最好及各校区介绍
一、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有几个校区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现在有1个校区湖南省株洲市办林业资质,分别为:本部
二、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哪个校区最好及各校区介绍
1.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长沙校区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长沙校区)。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成立于1958年,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湖南省人民 *** 和国家林业局重点建设高校。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三、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简介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是湖南省人民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毗邻省 *** ,环境优雅,交通便利,校园面积1388亩,拥有一个占地7万多亩湖南省株洲市办林业资质的实验林场(湖南北罗霄国家森林公园),校内各项公共服务设施齐全,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学校办学前身之一是1958年在长沙成立的湖南林学院。1963年,在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陶铸同志的亲切关怀下,湖南林学院迁至广州与华南农学院(现 华南农业大学 )林学系合并,成立中南林学院。陶铸同志亲自为学校确定校址,勾画蓝图,并题写湖南省株洲市办林业资质了校名。1970年,中南林学院与华南农学院合并,成立广东农林学院。1974年,学校从广州搬迁到湖南省溆浦县并更名为湖南林学院。1978年学校恢复中南林学院校名,直属原国家林业部管理。1981年学校迁往湖南省株洲市。2000年,原湖南林业学校和湖南林业技工学校并入中南林学院,学校转为湖南省和原国家林业部共建。2003年,湖南省农业机械研究所并入中南林学院,学校办学主体迁往长沙,实现湖南省株洲市办林业资质了历史性的回归。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2006年,与原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成新的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4个教学单位,现有76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一流专业12个、国家特色专业4个、省级一流专业26个。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5个,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农业科学、工程学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国家特色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国家林草局重点(培育)学科5个、湖南省国内一流建设(培育)学科6个。
现有教职工2314人,具有高级职称的964人。其中,双聘院士、*、*、百千万人才、国家优青等国家级人才16人,第八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2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国家林业和草原科技创新人才、芙蓉学者、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等88人,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4人,国家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省部级创新团队14个、省研究生优秀教学团队16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