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湿地公园可以开发吗?
不可以,具体可跟据以下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促进国家湿地公园健康发展,规范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国家湿地公园的建立、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第二条 湿地公园是指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为目的,可供开展湿地保护、恢复、宣传、教育、科研、监测、生态旅游等活动的特定区域。
湿地公园建设是国家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属社会公益事业。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资或者志愿参与湿地公园保护工作。
第三条 国家林业局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建立国家湿地公园,并对其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国家湿地公园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 建设国家湿地公园,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国家湿地公园边界四至与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不得重叠或者交叉。
第六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建立国家湿地公园:
(一)湿地生态系统在全国或者区域范围内具有典型性;或者区域地位重要,湿地主体功能具有示范性;或者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或者生物物种独特。
(二)自然景观优美和(或者)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
(三)具有重要或者特殊科学研究、宣传教育价值。
第七条 申请建立国家湿地公园的,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一)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 *** 同意建立国家湿地公园的文件;跨行政区域的,需提交其同属上级人民 *** 同意建立国家湿地公园的文件。
(二)拟建国家湿地公园的总体规划及其电子文本。
(三)拟建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的证明文件或者承诺建立机构的文件。
(四)县级以上人民 *** 出具的拟建国家湿地公园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以及相关权利人同意纳入湿地公园管理的证明文件。
(五)县级以上人民 *** 出具的拟建国家湿地公园相关利益主体无争议的证明材料。
(六)反映拟建国家湿地公园现状的图片资料和影像资料。
(七)所在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申请文件、申报书,以及对总体规划的专家评审意见。
第八条 建立国家湿地公园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向国家林业局提出申请。国家林业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并提交考察报告。
申报单位应根据专家实地考察报告组织对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报国家林业局审查备案。
对通过专家实地考察论证和国家林业局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国家林业局在拟建国家湿地公园所在地进行公示。
第九条 对完成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的,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国家林业局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授予国家湿地公园称号;对验收不合格的,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试点资格。
第十条 国家湿地公园采取下列命名方式:
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湿地名 国家湿地公园。
第十一条 国家湿地公园应当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进行标桩定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和挪动界标。
第十二条 国家湿地公园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统一负责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工作。
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当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
第十三条 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参照有关规定编制。国家湿地公园的撤销、范围的变更,须经国家林业局审批。
第十四条 国家湿地公园可分为湿地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宣教展示区、合理利用区和管理服务区等,实行分区管理。
湿地保育区除开展保护、监测等必需的保护管理活动外,不得进行任何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管理无关的其他活动。恢复重建区仅能开展培育和恢复湿地的相关活动。宣教展示区可开展以生态展示、科普教育为主的活动。合理利用区可开展不损害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的生态旅游等活动。管理服务区可开展管理、接待和服务等活动。
第十五条 国家湿地公园应当设置宣教设施,建立和完善解说系统,宣传湿地功能和价值,提高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鼓励国家湿地公园定期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
第十六条 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和动态监测,建立档案,并根据监测情况采取相应的保护管理措施。
第十七条 禁止擅自占用、征用国家湿地公园的土地。确需占用、征用的,用地单位应当征求国家林业局意见后,方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国家湿地公园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开(围)垦湿地、开矿、采石、取土、修坟以及生产性放牧等。
(二)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
(三)商品性采伐林木。
(四)猎捕鸟类和捡拾鸟卵等行为。
第十九条 国家林业局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国家湿地公园的检查评估工作。对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其“国家湿地公园”称号。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建筑企业取得二级资质证书后,需要在全国工商公示中公示吗
是的,取得二级资质证书后,建筑企业应在全国工商公示中公示其所获得的资质证书的相关信息,以便向社会提供更全面的证明。
如何办绿化工资格证
A. 绿化工证书去哪里补办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不少于80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在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不少于120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含中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不少于160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含大专)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我的同事在宏诚教育考培报的名,轻松考到了证,网上可查,扫二维码可查,纸质同效。网络“职业技能培训上岗吧”就可找到地址及电话,希望能帮到想考证的人。
B. 急!绿化养护工上岗证如何获得呀
那要参加工种考试的,然后发个证书!就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职业资格证书!
园林园艺师职业培训与资格认证项目介绍
* 职业名称:园林园艺师
* 资格等级:
助理园林园艺师
园林园艺师
高级园林园艺师
* 申报条件: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一、助理园林园艺师:1、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历届学生;3、中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二、园林园艺师:1、已通过助理园林园艺师级资格认证或取得中高级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四年以上者。
三、高级园林园艺师:1、已通过园林园艺师资格认证或取得中高级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四年以上者;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者;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六年以上者。
* 工作描述:
园林被称作“城市之肺”,是城市里的自然,是被人同化并被称为家园的自然。园林城市则是现代人回归自然的城市,“森林长在城市,城市建在森林”的柏林,大地碧草绒绒,鲜花浓艳的温哥华,还有被称为“花园城市”、“鲜花的国度”的新加坡、荷兰等等,这些城市的环境令人愉悦,并充满着人与生物共享共处的自然之美。而园林师就承担着美化和改造我们生存环境的重要使命。
* 职业现状:
园艺师培训渐成热门
城市的绿化和改造中,园林园艺师的作用越来越凸现,他们成为美化和改造生存环境的绿色使者。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公布了花卉园艺师国家职业标准,这意味着今后园林园艺师行业也要持证上岗,以前花工就是园艺师的看法从此改写。
省劳动就业训练中心的易亮教授介绍,园林园艺师行业正渐渐为人们认可和推崇,来参加园艺师培训的人群主要分为三种类型,一种是已有一定基础,但无从业资格的;一种是在大学学过相关课程但无实际操作经验的;还有一种是希望通过系统学习和实践经历对自己的工作有所帮助的。
园艺师≠花工
许多花工知道怎么做,却不知为什么这么做,遇到事物发生了变化就无法对症下药,贻误时机。而作为一名园艺师不仅要求懂得植物的种植和养护,还要懂得色彩搭配、要有很高的审美能力,同时还要有广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积累。
刚毕业的大学生小艳被调到武汉一所园艺公司工作时非常苦闷,她想这辈子就要做一名默默无闻的花工了。她的师傅是一名老园艺师,在师傅的指导下,她亲自体验了一株植物的成长要经过的扦插、养护、剪枝、组盆等多道程序,看到自己亲手种的小苗慢慢地长大了,变成一簇盛开的鲜花时她心里颇有成就感,觉得园艺师的工作是如此重要。
人才亟待培育
在国外,园林园艺工作的地位是可以和大学教授平起平坐的。去年在厦门举行的一个重要参展活动中,一位园艺师的作品被卖出了15万元的高价,不久前,79岁的易亮教授的一幅《雀舌黄扬》也被武汉市一名盆景艺术家以1.2万元的价格收藏。
目前,园林绿化人才的培养相对滞后,全国也只有为数不多的学校开设了园林园艺课程,有的学校没有自己的培训基地,导致学生动手能力不强,而好的园艺师培训课程无疑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学历教育的不足,已具备技术人员证书及执业资格上岗证书的毕业生便成了各大园林公司争抢的对象。
* 风险与回报:
园艺师这个职业,应证了一句老话:“越老越值钱。”初级园艺师,月薪不过千元左右,而高级园艺师月收入都在万元以上。经验老道的园艺师,能熟悉植物生长规律及习性,熟知土壤、气候等因素与植物生长的关系,这些都不是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可以迅速补充的,需要长时间实践的检验。
* 资格认证流程:考前培训——考前辅导——统一考试——获得证书
C. 园林绿化工证书 怎么考
园林绿化工证书的获取方法有以下两种,每一种都是需要单位盖章才能报考的:
(1)具有申请资质的园林绿化公司都会进行不定期的招人培训,一般培训人员都是高级的园林绿化工,比较有经验,这种情况需要找一下当地的公司联系即可报考;
(2)通过人才中介,许多招聘网站现在都在招聘这种具有报考意向的人。
D. 绿化工证在哪个机构办理
由国家林业局和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发的绿化工,是国内认可度很高的版国家权职业资格证。现在国家提倡持证上岗,有的公司也会要求员工有相应的证件。有这样一本证书会带来很多益处。对园林公司来说,这些技工类证书是申报审核资质、招投标必不可少的证件之一。我们这里就可以申报,价位底,出证速度快、网上可查。
E. 园林绿化工的职业资格证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不少于80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在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不少于120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含中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不少于160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含大专)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F. 绿化工职业资格证书
首先你得先确定自己要考的级别之后在再相关教育机构去报名,当然你考试报名的资料也得准备好才能报名的。
专注于园林景观培训。根据你的工作年限、学历来报等级。目前绿化工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三个级别,初中高。
G. 绿化工证书如何自学,报名
绿化工指具备绿化养护专业知识,熟悉植物生长习性,以管理养护植物为职业的实用性人才。一般在园林绿化公司就业。
绿化工三级证报名条件:高级绿化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不少于160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含大专)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绿化工三级报名资料:一寸彩色照片3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或提供电子版资料。
H. 。做绿化需要什么资格证
你好,是需要您的学历证还有身份证。户口本的。
I. 园林绿化资格证如何办理
园林绿化资质一来般于每自年5月份之前办理,在所在城市园林局工程管理科领取资料表格(网上也可以下载),交齐相管资料(企业介绍、经营情况、人员情况等,二级资质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年营业额在2000万以上,利润20%以上,近3年来完成的项目要有10000平米以上的若干个,省市级优秀园林工程若干个,中、初级工程技术人员20人以上,涉及园林、建筑、水电、预决算、统计等,二级项目经理1人、三级项目经理数名,技术工人若干名,涉及花工、盆景工、假山工、木工、泥工、石工、水电工等,工程机具若干台辆),可能每个地方要求不一样。所有资料制成册子,一式两份,交给园林部门,初审后,由地方(市级)建设部门审查,最后由省建设厅审核批准。
园林资质每年都要进行年检,程序和申报差不多。
三级资质可以在省内施工,二级资质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承接园林工程。
J. 绿化工职业资格证是怎么考的在哪里可以考
【帝一教育】可以报考。
绿化工职业资格证应当如何报考:
首先你得先确定自己要考的级别之后在再相关教育机构去报名,当然你考试报名的资料也得准备好才能报名的。
办理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文件要求?
第一条为规范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管理湖南省长沙市国家林业局二级资质公示,提高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技术水平及成果质量,依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湖南省长沙市国家林业局二级资质公示的决定》(国发〔2003〕5号),结合林业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从事森林资源、生态状况等领域调查规划设计及监测评价活动的单位 ,应当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
第三条国家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单位的资质进行评审。 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 负责受理申请、 核发资质证书 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第四条国家林业局负责全国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监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监管。
第五条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等级分为 甲级、乙级、丙级和丁级。甲级资质分为甲A级、甲B级两个档次 。资质证书由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核发,并加盖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印章。
第六条持有甲、乙、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国有森工企业林业局内设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除外)。国有森工企业林业局内设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持证单位,仅限于本企业施业区范围内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持有丁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只能在所在单位或者所在县内承担营造林设计与验收、采伐作业设计与验收、简易经营方案编制等直接为林农或者基层林业单位服务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
第七条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10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1.国家森林资源清查湖南省长沙市国家林业局二级资质公示;
2.国家林业生态建设重点工程检查验收;
3.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
4.国家或者省级林业数表编制;
5.国家或者省级的森林灾害损失调查评估;
6.国家或者省级野生动物、野生植物调查监测;
7.国家或者省级湿地资源、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调查监测;
8.国家重点基础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9.国家或者省级林业专项检(核)查;
10.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
11.制定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价的相关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
第八条符合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甲A级资质,其湖南省长沙市国家林业局二级资质公示他的只能申请甲B级资质: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20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80人。
(四)近5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第七条第(五)款规定的7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第九条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应不少于5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1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1.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
2.省级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检查验收;
3.森林分类区划界定;
4.林业数表编制;
5.野生动物或者野生植物调查监测;
6.湿地资源或者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调查监测;
7.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8.国家或者省级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编制;
9.制定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价的相关标准。
第十条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三)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5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第十一条丁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林业(学)相近专业学历,并从事过林业调查或作业设计工作的人员3人以上。
第十二条初次申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只能从丁级或者丙级资质开始。
第十三条申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应当按要求准备单位资格申请表、单位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向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申报,由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征求申请单位所在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国家林业局直属(中央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可直接向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申报。
第十四条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对申报材料审查后,建立技术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技术人员编号入库,并进行注册登记,技术人员只能注册于一个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
第十五条资质认定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定期提请国家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二)国家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专家评审委员会依据本办法规定的资质等级标准和有关规定,对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单位的申请进行评审,并签署意见后提交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
(三)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根据国家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在国家林业局 *** 网对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初步认定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核发相应等级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
(四)对初步认定结果有异议的,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进行核实。
第十六条取得资质两年后达到上一级(档)资质条件的单位,可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提出升级(档)申请。
第十七条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实行定期审核制度。定期审核内容主要为持证单位持证期间开展相关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情况,人员、注册资金变动等情况。
第十八条《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由国家林业局统一规定样式;《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由1套正本和2套副本组成,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证书有效期为5年。
第十九条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申请办理资质变更或者终止手续:
(一)单位分立或者合并,应当交回原《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并重新申请。
(二)单位名称或者单位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手续。
(三)因破产或者其他原因终止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应当办理注销手续。
第二十条国家林业局负责对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资质认证工作的监督检查,并根据备案情况对已经核发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限期纠正。
第二十一条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应当定期对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的持证单位进行检查,加强行业自律,凡持证单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林业部关于加强森林资源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林资字〔1988〕297号)和《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林资字〔1989〕32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