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认证要求
林业资质标准
林业资质,这里指的是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其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丁级四种等级的资质,而如果是初次申请的话,只能从丁级或者丙级资质开始,要想申请甲级或者乙级,只能通过升级才能办理,那么话不多说,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介绍林业资质的各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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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级林业资质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10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二、乙级林业资质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应不少于5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1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三、丙级林业资质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三)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5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四、丁级林业资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林业(学)相近专业学历,并从事过林业调查或作业设计工作的人员3人以上。
林业资质的甲级,乙级,丙级,丁级四种等级,对应了四种资质标准,从丁级资质到甲级资质,资质要求逐渐提高,申请难度也对应提高。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第一条 为规范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管理,提高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技术水平及成果质量,依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结合林业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森林资源、生态状况等领域调查规划设计及监测评价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
第三条 国家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单位的资质进行评审。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负责受理申请、核发资质证书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第四条 国家林业局负责全国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监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监管。
第五条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丙级和丁级。甲级资质分为甲A级、甲B级两个档次。资质证书由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核发,并加盖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印章。
第六条 持有甲、乙、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国有森工企业林业局内设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除外)。国有森工企业林业局内设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持证单位,仅限于本企业施业区范围内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持有丁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只能在所在单位或者所在县内承担营造林设计与验收、采伐作业设计与验收、简易经营方案编制等直接为林农或者基层林业单位服务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
第七条 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10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1.国家森林资源清查;
2.国家林业生态建设重点工程检查验收;
3.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
4.国家或者省级林业数表编制;
5.国家或者省级的森林灾害损失调查评估;
6.国家或者省级野生动物、野生植物调查监测;
7.国家或者省级湿地资源、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调查监测;
8.国家重点基础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9.国家或者省级林业专项检(核)查;
10.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
11.制定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价的相关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
第八条 符合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甲A级资质,其他的只能申请甲B级资质: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20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80人。
(四)近5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第七条第(五)款规定的7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第九条 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应不少于5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1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1.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
2.省级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检查验收;
3.森林分类区划界定;
4.林业数表编制;
5.野生动物或者野生植物调查监测;
6.湿地资源或者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调查监测;
7.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8.国家或者省级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编制;
9.制定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价的相关标准。
第十条 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三)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5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第十一条 丁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林业(学)相近专业学历,并从事过林业调查或作业设计工作的人员3人以上。
第十二条 初次申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只能从丁级或者丙级资质开始。
第十三条 申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应当按要求准备单位资格申请表、单位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向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申报,由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征求申请单位所在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国家林业局直属(中央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可直接向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申报。
第十四条 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对申报材料审查后,建立技术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技术人员编号入库,并进行注册登记,技术人员只能注册于一个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
第十五条 资质认定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定期提请国家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二)国家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专家评审委员会依据本办法规定的资质等级标准和有关规定,对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单位的申请进行评审,并签署意见后提交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
(三)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根据国家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在国家林业局 *** 网对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初步认定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核发相应等级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
(四)对初步认定结果有异议的,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进行核实。
第十六条 取得资质两年后达到上一级(档)资质条件的单位,可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提出升级(档)申请。
第十七条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实行定期审核制度。定期审核内容主要为持证单位持证期间开展相关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情况,人员、注册资金变动等情况。
第十八条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由国家林业局统一规定样式;《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由1套正本和2套副本组成,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证书有效期为5年。
第十九条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申请办理资质变更或者终止手续:
(一)单位分立或者合并,应当交回原《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并重新申请。
(二)单位名称或者单位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手续。
(三)因破产或者其他原因终止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应当办理注销手续。
第二十条 国家林业局负责对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资质认证工作的监督检查,并根据备案情况对已经核发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限期纠正。
第二十一条 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应当定期对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的持证单位进行检查,加强行业自律,凡持证单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林业部关于加强森林资源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林资字〔1988〕297号)和《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林资字〔1989〕327号)同时废止。
湖南省林业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湖南省长沙市林业中介机构资质管理规定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发展林业生产,加快城乡绿化,发挥森林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结合湖南省长沙市林业中介机构资质管理规定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我省从事森林采伐利用、培育种植、经营管理活动,均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森林资源属于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村民的自留山、责任山,由县级人民 *** 登记发证,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
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四条 对森林资源实行以下保护性措施:
(一)对森林实行限额采伐。
(二)对林业基地建设、林业联合体和承包户造林育林给予经济扶持或长期贷款。国营林场抚育期间的收入不上缴,用于以林养林。
(三)对木、竹和主要林副产品征收育林费,用于造林育林。
(四)煤炭、造纸等部门,按照煤炭和木浆纸张等产品的产量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专门用于营造坑木、造纸等用材林。
(五)建立林业基金制度。林业基金由林业主管部门分级管理,专款专用,受同级审计和财政部门监督。林业基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人民 *** 规定。第五条 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全体公民应尽的义务。各级人民 *** 应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制止和检举控告。第六条 对于在保护、培育、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及林业科研教育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 *** 给予精神的或物质的奖励。第二章 森林经营管理第七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森林法》和本条例,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更新,实行管理和监督。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在区、乡(镇)设林业管理站或林业员,负责技术指导、调剂种苗、监督采伐和参与木材市场管理。第八条 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特种用途林,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森林法》第四条的规定划定。第九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及其森林资源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管辖地区的森林资源调查,建立资源档案制度,掌握资源变化情况。第十条 山林权属纠纷,由当地人民 *** 召集纠纷双方,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团结、互利、互让的原则调处。跨行政区域的,由上一级人民 *** 处理。
当事人对人民 *** 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争议的林木。第十一条 进行勘察设计、修筑工程设施、开采矿藏,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湖南省长沙市林业中介机构资质管理规定;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按《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和《湖南省国家建设征地办法》的规定办理。第三章 森林保护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 *** 建立护林机构,负责护林工作。国营林场和有林地区的村民委员会,要划定护林责任区,订立护林公约,配备专职或者 *** 护林员。几个行政区交界的林区设立联防组织。
护林员由县级或乡级人民 *** 委任。护林员的职责是:巡护森林,监督采伐,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护林员有权要求当地有关部门处理破坏森林资源的事件。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在林区、国营林场设立必要的机构或人员,负责治安管理,保障林业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 *** 应当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一)每年10月至次年4月为森林防火期。防火期内,在林区禁止烧山、火车捅炉及其湖南省长沙市林业中介机构资质管理规定他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要在林区野外生产用火的,必须经乡人民 *** 批准,并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二)林区根据实际需要,设置湖南省长沙市林业中介机构资质管理规定了望台、哨,开设防火线,营造防火林带,配备交通、电讯、灭火器械。
(三)发生森林火灾时,铁路、交通、民航、邮电、商业、粮食、物资和卫生等部门,要服从当地人民 *** 统一指挥,优先做好灭火救援工作。第十五条 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林木、种、苗的检疫工作。第十六条 禁止毁林开垦,禁止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地砍柴放牧,禁止滥挖竹笋,禁止擅自毁林采石、采矿、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第十七条 在不同自然地带的典型森林生态地区,主要水源涵养林地区,珍贵动物和植物生长繁殖的林区,划定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实施细则由省人民 *** 制定。
长沙市人民 *** 关于公布取消、调整和保留的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
长沙市人民 *** 令
(第106号)
《长沙市人民 *** 关于公布取消、调整和保留的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已经2009年11月25日市第13届人民 *** 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张剑飞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长沙市人民 *** 关于公布取消、调整和保留的
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省、市人民 *** 关于继续精简行政许可项目的精神,依照《湖南省人民 *** 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省 *** 令第235号),市人民 *** 对市本级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经研究决定:取消行政许可项目18项,调整31项,保留168项。垂直管理单位的许可项目未纳入此次公布范围。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的行政许可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既要防止出现以备案、核准等名义变相审批,也要防止行政许可项目取消后出现监管职能“缺位”或“不到位”。市人民 *** 对市级行政许可项目实行目录管理。今后新增、取消和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市直各有关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要求,报市人民 *** 法制办公室登记备案,并向社会公示。
过去公布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与本决定不相符的,以本决定为准。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18项)
2、调整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31项)
3、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168项)
附件1:
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18项)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关1经济适用房建设投资计划核准市发改委2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市公安局交警支队3外国人准迁证核发市公安局4外国人出入境许可(需省公安厅授权)市公安局5外国人居留证核发市公安局6外国人长期居留或永久居留许可市公安局7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 *** 、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市公安消防支队8客船和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证件核发市地方海事局9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认定市体育局103000万美元以下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备案市商务局11加工贸易食糖、冻鸡、氧化铝等进口合同审批市商务局12加工贸易业务许可市商务局13放射源、进口装有放射性同位素仪表登记备案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14放射性同位素购置核准市环保局15碘盐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核发市卫生局16食品摊贩和集贸市场食品经营者卫生许可市卫生局17洞庭湖蓄洪区安全船、报警设施、救生器具变卖及安全楼台拆除审批市水利局18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及外围保护地带的林木更新抚育采伐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附件2:
调整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31项)
实施单位序号项目名称设立依据调整后项目名称 市公安局1爆破作业审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爆破作业审批、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2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特种行业(典当业、旅馆业、公章刻制业)许可证核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3往来港澳通行证核发及签注《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12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5日公安部发布)往来港澳通行证核发、签注及内地公民前往港澳定居通行证核发内地公民前往港澳定居通行证核发4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签发及签注(需省公安厅授权)《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3号)台湾、大陆两地居民往来通行证核发及签注(需省公安厅授权)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核发及签注(需省公安厅授权)5民用枪支持枪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枪支运输、民用枪支持枪许可枪支运输许可证核发市民政局6社会
农业行业工程咨询机构的资质管理有什么规定?
按照发改委第29号令规定,工程咨询专业资格的认定按31个专业划分(其中包括农业、林业等),根据资格认定标准(包括基本条件、技术力量、技术水平和技术装备、管理水平等),共设有甲、乙、丙三个等级的工程咨询单位资质。工程咨询、工程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设备监理资格,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