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动植物公园的历史沿革
新京动植物园时期
长春市动植物公园始建于1938年日伪时期,当时称之为“新京动植物园”。它从1938年开始动工建设到1940年完成第一期工程,是东北地区第一个集动物和植物于一体的综合观展园。这个“新京动植物园”的特点在于吉林省长春市林业综合治理资质证书图片:一是面积大,占地73万平方米(解放后,在1958年公园建围墙时,取直自由大路向外扩建后,达到74万平方米),是日本著名的东京上野动物园的20倍大,当时号称“亚洲第一”,驰名于世吉林省长春市林业综合治理资质证书图片;二是自然地形优美,有自然河流流过动植物公园;三是以东北地产动植物种类为主,并有中国其它地区及世界各地的动物、植物。从规划设计到经营管理上看,它打破了传统的“马戏团”式的动物园经营模式。注重观赏性的同时,注重对中、小学生的动植物保护教育作用,采取部分放养方式,与生产和科研实验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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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首期工程完工时,共有各种动物50种、1000余只。其中主要动物有:虎10只,狮子2只,银狐150只,台湾猴200只,梅花鹿20头,以及大批鸣禽、水禽,还有一些爬行类动物。此外,还设有种鸡孵化工场、毛皮兽研究所、养牛场、中草药园等。1941年太平洋战争开始以后,动植物园没有什么发展,仅限于维持状态。1944年春,美国“B29”飞机飞临长春,日伪当局预感有空袭危险,于同年冬季把园中非洲狮、东北虎等大型猛兽一律处杀。公园其它动物也因无人管理陆续散失。
1945年日本投降后,公园内各项动物设施遭到严重破坏。在 *** 占领时期,长春最高军政长官郑洞国用马车将园内各种资料运走,使公园内空无一物,满目疮痍。当时,动植物园成为“国军”的练兵场,园内到处是 *** 军队修筑的战壕及工事,树木被大量砍伐,各项动物设施遭到进一步严重破坏,致使动植物园瓦砾遍地,篙草丛生,蚊虫猖獗,成为一片废墟。
植物园时期
1948年10月长春解放后,党和 *** 十分重视动植物园这块园林用地。长春市 *** 有计划地拨专款进行植树和基础建设工作。1949年,长春市人民 *** 组织园林职工对动植物园进行清理,清除死树、枯树,填平战壕,拆除碉堡,并同专业人员彻底清除了 *** 部队遗留的弹药和埋设的地雷。这时的动植物园,仅存下北部家属居住房8至9间,其它10几间也因被拆毁不能使用。同年,在长春市农业科领导下,对尚存部分房屋进行了修复并在园内成立一处种畜场,有种猪20余头,奶牛3头,种马1匹。1950年春,动植物园作为绿地,由长春市园林工程队负责管理,在园内栽植水曲柳苗、榆树苗2万株。
1957年长春市城建局拨专款修建了3,800余米园墙和近千平方米的花卉温室及部分园区道路。
1960年,成立了“植物园”。按照“植物造园”的工作方针,先后植树105种,3,117株。1965年,从长白山引进长白赤松(美人松)100株,由于加强了技术措施,管理得当,成活率达100%。1966年至1973年植物园由长春市园林工程队和长春市绿化队(从长春市园林工程队分出来)共同管理。此间成为放养牛、羊的牧场。
1965年,行政机构设立“南岭植物园”。1973年3月,恢复“植物园”名称。从1973年起,有计划伐除各种杨树、柳树和榆树(保留部分柳树和榆树)。从1973年至1981年在园内放养各种鹿500余只(其中马鹿20余只、杂交鹿20余只),1982年改为圈养。
长春动物园时期
1974年,“植物园”更名为“长春动物园”。1977年以后,除建5座(狼、狐等)小动物舍外,还修一条下水(从东主环路至公园人工湖)。未进行其它恢复建设。
这期间有两项工作较突出:一是植物造园和树木保护取得很大成绩,当时栽植各种树木118种、3万多株,现已郁闭成林。其中长白赤松(美人松)长得雄伟壮观;另外,沙松、红皮云杉、侧柏等大量种植,增加了景观。另一项成绩是建成长春市第一个君子兰基地,为君子兰的繁育和生产做出了贡献。从1977年—1983年,先后生产君子兰6万多株,长春动物园主任谢成元及其吉林省长春市林业综合治理资质证书图片他同志出版和发表了有关君子兰栽培技术书籍和论文。
动植物园建设时期
随着长春市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提高,全市人民对要求开发建设长春动物园为“长春动植物园”的呼声越来越强烈,长春市人大也曾多次立案讨论动植物园的建设问题。
1981年,长春动物园主任谢成元结合全国动物园规划(国家级、地区级、省会级)对“长春动植物园”规划(本规划吸收国内外经验,访问了伪满“新京动植物园”的工作人员、饲养员和伪满规划图的规划技术人员,结合地形地势)进行修改。国内的动物园专家认为此规划科学,属于国内一流水平。1983年,吉林省 *** 批复《动植物园计划任务书》(吉计基字〔82〕41号)。1984年,长春市市长王家桐专门召开 *** 常务会议讨论《动植物园建设规划》并批准了规划。规划分三期将动物园建成具有长白山动植物特点的动植物园(按照国家关于动物园的规划要求进行规划,即:以地产动物为主,各种观赏动物控制在200种左右并按动物进化顺序由低级向高级排列,动物馆舍充分体现“馆舍集中,动物活动场地宽大,有利于动物繁殖,便于游人观赏,方便饲养管理”的特点)。
1985年5月1日,长春市 *** 发出《关于动员社会力量集资联建城建项目的通知》,通知中就恢复动植物园建设为联建的6项工程的第2项工程(长府〔85〕108号)。8月5日,长春市 *** 办公厅下达了《关于成立长春市建设动植物园指挥部的通知》(长府办〔85〕125)号文)。依照文件,成立建园指挥部,下设指挥部办公室。长春动植物园建设得到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共青团长春市委号召、动员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共青团员参加义务劳动,1985年8月中旬,在团市委青工部部长辛力臣和王大林等同志的带领下,拉开了挖湖工程的序幕,总挖方量42,000立方米,由于时值雨季,工程难度大,工程进度较慢,到11月完成了18,000立方米,人工挖出8.8万平方米的湖面并命名为“青年湖”。未完工程,由团市委集资转入建园指挥部,由建园指挥部负责组织完成。
1985年11月, *** 驻长部队进入工地,到1986年底,挖湖工程完成8.2万立方米,湖岸线初见雏形,完成挖方量70%,以后整体工程告一段落。
1986年,长春市 *** 把建设长春动植物园项目列为为长春市民办的“十件好事”之一。7月20日,长春市建委对长春动植物园扩初设计再次续批复。7月21日,长春计委下达1986年一期工程项目计划通知落实了虎山、雉鸡馆、中型猛兽馆、走禽馆、水禽馆、大象犀牛馆、斑马馆、供热(含锅炉房)工程、托儿所等10项工程计划和资金。在省、市领导的重视和关怀下,使解放后沉睡了40年的动植物园开始进行重新规划建设。
在“人民城市人民建”口号的号召下,省 *** 领导带头,到长春动植物园工地参加义务劳动。省、市 *** 机关和部分厂、矿等18个单位为长春动植物园建设筹集建设资金144,133元,39个单位积极参加长春动植物园建设义务劳动。
1987年8月,完成“三通一平”和部分动物馆舍的恢复建设工作,长春动植物园第一期工程基本结束。
1987年9月,长春胜利公园的动物全部搬迁到基本建设成型的长春动植物园中。
长春动植物园期
1987年9月15日,长春动植物园建成开园,吉林省委书记高狄正式为其定名为“长春动植物公园”并亲自请宋任穷同志题写园名;长春动植物园建园指挥部还派公园支部书记司玉芳专程到北京请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席启功题写园名,这两套“长春动植物公园”书法题字,镌刻于公园正门两侧大理石墙壁上,分外醒目。
经过开发建设初步完成的长春动植物公园,一期建设工程以人工湖为界,将该园自然分为东部、西部、北部3部分。东半部以展示动物为主,并设有办公区;西部规划的人工山,以植物分布为主,模拟长白山植物垂直分布自然种植各种植物,放养一些动物种类。北部自然种植各种植物,有热带植物厅、儿童动物园、游乐设施、检疫隔离区(已被电业部门占用)。东、西、北3部分有3座桥相联。
第一期工程完成建设资金1,900万元。完成馆舍建筑面积为9,000平方米;道路6,000平方米;各种管线4,400延米;1座砼桥梁。
1987年9月15日开园至12月末,接待游客达25万人次。得到了省、市领导、外宾、长春市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认为长春动植物公园建设有特色,动物馆舍造型美观、大方、功能合理,色调协调,具有园林建筑特性。被中国公园协会评为“名园”(见1999年9月版《中国名园》84页)。
1994年6月13日,由长春动植物公园和吉林省华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建东方游乐园。12月,吉林省林业厅在长春动植物公园设立“吉林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举行挂牌仪式。
1997年初,长春市园林管理处改革,重新组建为长春市绿化管理处、长春市园林规划设计研究院、长春市公园管理处,长春动植物公园隶属于长春市公园管理处。7月22日,为纪念中国吉林省与日本国宫城县缔结友好城市十周年,中日合作建设的仿日微缩风景园“吉林·宫城友谊园”在长春动植物公园东部建成剪彩。吉林省省长王云坤题写园名“吉林宫城友谊园”。建此园,中方提供1.3万平方米面积的占地和规划图纸及适于公园栽植的树木种类。
1997年9月15日,公园举行纪念开园10周年“园庆”活动,公园编印了《辉煌十年》画刊和《长春市动植物公园史料汇编》,长春市副市长安莉欣然题词“焕然一新”,社会各界对动植物公园1987年~1997年10年来的发展建设成就给予高度评价。
2001年5月30日,长春市园林绿化局转发市编办“长编[2001]76号、长编[2001]13号”文件,长春动植物公园为市属公园,行政级别由科级晋为处级单位。核定单位(正、副处级行政职务)领导指数为4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党政综合)、管理科、总务科、动物饲养科、技术科。核定中层干部(科级)指数6人(办公室为2人,其余科室均为1人),核定人员编制为285人。
2002年5月30日,公园动物表演场和儿童动物园建成并举行竣工典礼。动物表演场占地面积3600平方米,儿童动物园占地总面积7684平方米。9月20日,北京市人民 *** 、北京科委、北京麋鹿生态实验中心向长春市人民 *** 赠送麋鹿交接仪式在长春市动植物公园麋鹿馆举行,祝业精市长讲话。
2003年6月,长春市物价局长物价[2003]81号,正式批准长春市动植物公园门票价格实行每人次10元。6月15日,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州国防运动委员会主席向长春市人民 *** 赠送高加索牧羊犬幼崽一只(雌性),赠送仪式长春市动植物公园儿童动物园举行,王学战副市长讲话。
2005年9月,经过多年艰苦的科研实验,公园突破大鸨人工孵化、育雏一系列技术难关,终于攻克了大鸨育雏成活这一世界性课题,达到大鸨种群建设国内一流水平。10月至11月末,公园自行对猴山进行全面维修,并维修公园各动物馆舍周边硬覆盖。
从2006年6月开始,在长春市园林绿化局的大力推动下,公园向市里有关部门申报国家AAA级旅游(景点)区工作。按照国家AAA级旅游(景点)区的标准要求,公园先后完成游客服务中心和医务室的改造,新建一处占地6,100平方米165个泊位的停车场。增加了便民措施,设置了游人休闲车服务项目,加强了安全综合治理和卫生工作,更换了动物说明牌和导游牌。编印完成《管理规范汇编》,制作了公园宣传片DVD光盘和宣传画册,公园在“旅游交通、游览、安全、卫生、邮电服务、旅游购物、综合管理、资源及环境保护”八个方面全面改善提高,8月1日,通过了市旅游局的初步检查;8月25日,通过省旅游局、省质量监督所、市旅游局国家AAA级旅游(景点)区评定组的检查。11月24日,吉旅管理字[2006]29号正式批准长春市动植物公园为国家AAA级旅游(景点)区。
2007年年初,长春市新一届市长崔杰提出从根本上改造建设动植物公园的意见,指示长春市园林绿化局全面研究规划好长春市动植物公园。在长春市园林绿化局领导下,先由长春市动植物公园形成初步改造意见后,再由长春市园林规划设计研究院进行方案设计,经过面向社会公示和修改,于7月17日,邀请全国动物园专家,在长春世界雕塑公园召开“长春市动植物公园改造规划专家咨询会”。会后,根据专家意见,正式向市委、市 *** 提交立项申请。
2007年7月28日,长春市南关区 *** 在长春市动植物公园建立“长春市南关区地震宏观观测基地”举行挂牌仪式。8月25日,公园园刊《同在蓝天下》创刊(吉林省内刊准印证编号为JN01-O97)并正式出版。
2007年9月15日是长春市动植物公园建设开园20周年纪念日,公园将以此为契机,通过 *** 建园改造,大干快上,打造品牌,向国家AAAA级旅游(景点)区进步,争创国家AAAAA级旅游(景点)区。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第一条 为规范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管理,提高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技术水平及成果质量,依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结合林业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森林资源、生态状况等领域调查规划设计及监测评价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
第三条 国家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单位的资质进行评审。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负责受理申请、核发资质证书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第四条 国家林业局负责全国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监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监管。
第五条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丙级和丁级。甲级资质分为甲A级、甲B级两个档次。资质证书由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核发,并加盖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印章。
第六条 持有甲、乙、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国有森工企业林业局内设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除外)。国有森工企业林业局内设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持证单位,仅限于本企业施业区范围内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持有丁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只能在所在单位或者所在县内承担营造林设计与验收、采伐作业设计与验收、简易经营方案编制等直接为林农或者基层林业单位服务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
第七条 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10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1.国家森林资源清查吉林省长春市林业综合治理资质证书图片;
2.国家林业生态建设重点工程检查验收吉林省长春市林业综合治理资质证书图片;
3.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
4.国家或者省级林业数表编制;
5.国家或者省级的森林灾害损失调查评估;
6.国家或者省级野生动物、野生植物调查监测;
7.国家或者省级湿地资源、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调查监测;
8.国家重点基础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9.国家或者省级林业专项检(核)查;
10.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
11.制定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价的相关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
第八条 符合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甲A级资质,其吉林省长春市林业综合治理资质证书图片他的只能申请甲B级资质: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20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80人。
(四)近5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第七条第(五)款规定的7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第九条 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应不少于5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1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1.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
2.省级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检查验收;
3.森林分类区划界定;
4.林业数表编制;
5.野生动物或者野生植物调查监测;
6.湿地资源或者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调查监测;
7.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8.国家或者省级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编制;
9.制定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价的相关标准。
第十条 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三)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5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第十一条 丁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林业(学)相近专业学历,并从事过林业调查或作业设计工作的人员3人以上。
第十二条 初次申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只能从丁级或者丙级资质开始。
第十三条 申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应当按要求准备单位资格申请表、单位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向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申报,由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征求申请单位所在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国家林业局直属(中央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可直接向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申报。
第十四条 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对申报材料审查后,建立技术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技术人员编号入库,并进行注册登记,技术人员只能注册于一个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
第十五条 资质认定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定期提请国家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二)国家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专家评审委员会依据本办法规定的资质等级标准和有关规定,对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单位的申请进行评审,并签署意见后提交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
(三)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根据国家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在国家林业局 *** 网对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初步认定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核发相应等级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
(四)对初步认定结果有异议的,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进行核实。
第十六条 取得资质两年后达到上一级(档)资质条件的单位,可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提出升级(档)申请。
第十七条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实行定期审核制度。定期审核内容主要为持证单位持证期间开展相关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情况,人员、注册资金变动等情况。
第十八条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由国家林业局统一规定样式;《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由1套正本和2套副本组成,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证书有效期为5年。
第十九条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申请办理资质变更或者终止手续:
(一)单位分立或者合并,应当交回原《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并重新申请。
(二)单位名称或者单位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手续。
(三)因破产或者其吉林省长春市林业综合治理资质证书图片他原因终止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应当办理注销手续。
第二十条 国家林业局负责对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资质认证工作的监督检查,并根据备案情况对已经核发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限期纠正。
第二十一条 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应当定期对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的持证单位进行检查,加强行业自律,凡持证单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林业部关于加强森林资源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林资字〔1988〕297号)和《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林资字〔1989〕327号)同时废止。
吉林省林业厅的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吉林省长春市林业综合治理资质证书图片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吉林省长春市林业综合治理资质证书图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林业法规和省 *** 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全省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组织开展全省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吉林省长春市林业综合治理资质证书图片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全省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省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认真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和规程,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省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承担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的管理;组织全省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省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含生态草地、芦苇用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应由国家和省 *** 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
(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省性、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执行湿地保护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承担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相关工作。
(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省防沙治沙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认真执行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承担有关国际荒漠化公约的履约相关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及调整省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报省 *** 批准后发布;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省级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初审和审批工作。
(七)负责全省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和省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承担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八)承担全省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九)监督检查全省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认真执行林业产业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赴境外森林资源开发的有关工作;指导山区综合开发。
(十)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武警吉林省森林总队和专业、半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监督管理林业公、检、法队伍;指导全省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十一)认真执行国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和生态补偿制度;编制省级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中央和省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省级林业资金;管理省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提出全省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对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初审;编制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计划。
(十二)承担省 *** 交办的其吉林省长春市林业综合治理资质证书图片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林业厅设1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和 *** 工作;负责政务、外事和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林业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二)法规处。
组织起草有关林业的地方性法规和省 *** 规章草案;负责林业政策的调查研究,提出全省林业综合性方针、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林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相关听证工作。
(三)造林绿化管理处(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全省种苗、造林、营林质量管理;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负责造林绿化技术指导;负责“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等营造林重点生态工程管理;组织、指导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全省荒漠化防治和防沙治沙工作以及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承担省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四)森林资源管理处(政法办公室)。
组织、指导全省森林资源的管理;拟订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技术规程;组织开展全省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与统计;承担林地(含生态草地、芦苇用地)、林权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林地征用、占用工作;编制全省森林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森林资源的利用;依法承担林地、林权争议的调处工作;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指导、管理派驻各地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工作。
协调指导全省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全省林业公、检、法部门之间的有关事宜。
(五)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及调整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报省 *** 批准后发布;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的有关工作;组织、监督和指导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补偿管理工作;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森林生态旅游的建设、管理和监督。
(六)森林防火办公室(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省森林防火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责任制的落实;组织开展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火灾应对与信息发布统计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武警吉林省森林总队和专业、半专业森林扑火队伍防扑火工作;组织实施全省森林防火、扑火资源配置建设和森林航空消防工作;承担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七)发展规划处。
研究拟订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编制并组织实施森林经营方案;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编制国家指令性林业生产年度计划和基本建设计划;负责国家投资的计划安排和基本建设管理;负责全省林业生产、基建、劳资的综合统计分析。
(八)财务处。
管理省级林业资金;监督规范林业资金的使用,经办国家对全省林业的各项拨款;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组织、指导建立实施地方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编制和组织实施部门预算、决算;监督国有林业资产;组织指导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审计和资产管理工作。
(九)科技产业处。
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指导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和林业创新体系建设、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承办林业标准化、林业技术监督、林产品质量监督和有关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的有关工作;管理监督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协调国外林业先进技术及智力引进;拟订林业产业政策,协调指导全省林业产业工作;指导国有和地方林业企业的产业建设和发展。
(十)林政稽查处(省林政稽查局)。
负责受理、处置或初查群众及社会举报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督办领导批示转交有关部门查处的林业案件;负责中央和省委、省 *** 及上级有关部门批示的林业案件的查办、督办,并上报结果;负责监督、指导和稽查全省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省生态草管护稽查工作。
(十一)行政审批办公室。
根据国家有关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林业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检验、检疫、论证、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林业部门承担的其吉林省长春市林业综合治理资质证书图片他行政审批事项。
(十二)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十三)老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在长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参考资料
办一个林业上的资质证怎么办
初次办理应当从丙级或丁级开始
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二)有固定吉林省长春市林业综合治理资质证书图片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三)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吉林省长春市林业综合治理资质证书图片,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50%吉林省长春市林业综合治理资质证书图片,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丁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林业(学)相近专业学历吉林省长春市林业综合治理资质证书图片,并从事过林业调查或作业设计工作的人员3人以上。
需资料齐全:
单位资格申请表、
单位证明材料、
人员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
向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申报,由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征求申请单位所在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国家林业局直属(中央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可直接向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申报。
需要注意: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每年申报一次( 一般在4—6月份) , 审批时长6个月左右( 一般10月份出公示)。因为林业资质审批流程比较长,而且每年就申报一次。
错过需要再等一年,需要协助办理可加 作者: 出处:
我要办林业资质,需要什么
初次申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只能从丁级或者丙级资质开始,丁级仅限于基层林业组织申办(一般指事业单位),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50% ,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不多于10%。丙级单位中级工程师 5 人,可聘用中级职称人员 2 人(含 退休人员 1 人) 聘用 *** 技术人员需要提供该技术人员原单位出具的同意 *** 或自主创业的协议或证明文件。
申请材料
(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复印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技术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六)员工劳动合同以及社保(6个月社保流水);
(七)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者场地房产证明
对于难点就在于你需要在此期间给符合条件的人员交6月社保,打印出流水才可以提交资料,而且后续还不能断开,中途符合条件的人员离职就会缺少符合条件的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每年申报一次( 一般在4—6月份) , 审批时长6个月左右( 一般10月份出公示)。因为林业资质审批流程比较长,而且每年就申报一次,想要办理的就需要注意好时间,提前准备好基本材料。
园林绿化资质证书有哪几个等级
园林绿化资质证书有四个等级吉林省长春市林业综合治理资质证书图片: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企业、四级企业。
一级企业吉林省长春市林业综合治理资质证书图片:
1、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在1000万元以上;企业园林绿化年工程产值近三年每年都在5000万元以上。
2、6年以上吉林省长春市林业综合治理资质证书图片的经营经历吉林省长春市林业综合治理资质证书图片,获得二级资质3年以上,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吉林省长春市林业综合治理资质证书图片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3、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个工程造价在80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苗圃生产培育基地不少于200亩,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花木、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能力。
5、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
6、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建筑、给排水、电气专业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7、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包括绿化工、花卉工、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企业高级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绿化工和高级花卉工总数不少于5人。
二级企业:
1、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在500万元以上;企业园林绿化年工程产值近三年每年都在2000万元以上。
2、5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三级资质3年以上,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3、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个工程造价在40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师职称,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
5、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建筑、给排水、电气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6、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包括绿化工、花卉工、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企业高级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6人,其中高级绿化工和高级花卉工总数不少于3人。
三级企业:
1、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在100万元以上。
2、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3、企业经理具有2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4、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
5、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包括绿化工、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其中高级绿化工和高级花卉工总数不少于3人。
四级企业
1、具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园林绿化行业的经营执照和园林绿化工程的经营范围。
2、企业经理具有2年以上从事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园林工程师不少于1人;企业持有中级岗位证书的在职技术工人不少于4人。
4、企业固定资产现值和流动资金在50万元以上。
5、具有全年施工的技术能力。
6、能掌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
扩展资料:
一级园林绿化资质证书经营范围:
1、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等各类公园,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
2、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园林绿化项目配套的500平方米以下的单层建筑(工具间、茶室、卫生设施等)、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单跨15米以下的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设备安装项目等。
3、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
4、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
5、可从事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和信息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园林绿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