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资质取消了吗
住建部下发通知江苏省南京市林业服务公司资质取消,正式取消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江苏省南京市林业服务公司资质取消,同时要求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要求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资质作为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的条件。意味着园林绿化资质正式退出历史舞台,今后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不再需要园林绿化资质江苏省南京市林业服务公司资质取消!
三亚的朋友,请问三亚的凤凰机场附近有没有公交车?
温馨提示:上车时请备好1元零钱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公交线路营运表(首末班次时间:6:00—24:00)
102路 西站、农垦医院、友谊路、四二五医院、经纬大酒店、长江大酒店、中行培训中心、天都大酒店、红太阳酒楼、总站市场、水利大厦、市中医院、中亚大酒店、泰星酒店、人保公司、市一中、港门村、市委、下洋田、夏威夷大酒店、大东海广场、大东海、东站、御海楼、南都国际大酒店、豪门山庄、奥林匹克射击中心、红纱、田独、六盘村、亚龙湾广场、海底世界大酒店
103路 西站、农垦医院、友谊路、四二五医院、三亚湾路、金海大酒店、三亚湾银苑、三亚湾度假村、华云度假村、三亚康复疗养中心、椰林滩大酒店、武警疗养院、阳光海岸、海航度假酒店
105路 西站、一环路、五中、市 *** 、图书馆、鹿回头
201路 丹洲小区、新行政区、卓达大厦、月川小学、榕根堡、交通局宿舍、临春桥、市 *** 、中医院、汽车总站、市二中、海滨电影局、第一市场、港务局
202路 西站、农垦医院、友谊路口、月川桥、果喜大酒店、第二市场、儋州村、明珠广场、人民医院、汽车总站(万福隆)、市二中、海滨电影院、第一市场、文化宫、市委、凤凰广场、夏威夷大酒店、城市酒店、大东海、市警备区、东站
另: 202路 西站-《东方大酒店(吃早餐、小肥羊)》-农垦医院-正南路口(到此下车到吉祥路就是春园海鲜广场)-创新书店-天成商场-万福隆—第一市场(到商业街买平价土特产、旅游纪念品)-下洋田(有一个高尔夫练习场)-鹿回头路口(下车可上鹿回头公园)-大东海(到林达吃巴西烧烤、湘菜)。
203路 农垦中专、市木材厂、荔枝沟水厂、荔枝沟市场、省农垦干休所、天涯水泥厂、置业花园、市中级人民法院、西站、农垦医院、友谊路口、月川桥、正南路口、春园海鲜广场、城市乐园、中医院、水利大厦、汽车总站市场、林业局、明珠花园、鸿港市场、文化宫、市委、凤凰广场、南海山庄、市六中、南边海市场、救捞站、鹿回头
204路 西站、农垦医院、友谊路口、月川路、果喜大酒店、第二市场、儋州村、明珠广场、人民医院、水利大厦、汽车总站市场、银河大厦、明珠花园、鸿港市场、文化宫、市三小、第一市场、跃进路口、 *** 二办、新风桥、老干局、河东派出所、检察院、市一中、港门村、市委、凤凰广场、夏威夷大酒店、城市酒店、大东海、市警备区、东站
另:204路车 西站-解放路-商业街(买平价海南土特产)-西河西路(吃海南菜新亚)-新风桥-西河东路-商品街(风味小吃)-中华城(第一美食广场晚上18:00开餐)-下洋田-鹿回头路口-大东海。
206路 西站、银海大酒店、碧海蓝天、经纬大酒店、胜意海景酒店、天泽海韵、国际客运港、汽车总站市场、水利大厦、中医院、市五中、榕根堡、交通局宿舍、临春桥、商品街七巷、东河步行桥、华厦新村、市委招持所、凤凰广场、临春小区
207路 (6:30-21:00) 三亚学院、西站、外贸路、海月广场、胜意海景酒店、吉祥路、春园、第一市场、建港路口:从建港路开始,途经文化宫、第一市场、跃进路、城市公园等路段,终点在三亚学院 ( 从三亚湾去春园都可以到达)
旅游专线双层观光巴士 (上层为敞棚,下层有空调 ) 06:00—19:40(1小时一班)票价8元
亚龙湾假日酒店、田独、大东海(瑞海广场)、下洋田、美丽之冠、金鸡岭路(法郊法院)、兰海花园、东方海景酒店(西站)、绿海田园(咖啡时间)椰林滩大酒店、西岛码头、爱心大世界、天涯海角
新国线集团(海南)运输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公交线路站名
双层巴士观光线路亚龙湾发往南山佛教文化苑:途经亚龙湾、田独、红沙、东站、下洋田、美丽之冠、金鸡岭路、西站、三亚湾路、西岛码头、天涯海角、热带海洋世界、南山。
旅游公交线:由大小洞天至亚龙湾:途经南山寺、天涯镇、天涯海角、肖旗港码头、海航酒店、蓝海城市花园、胜意海景酒店、天泽海韵酒店、中医院、创业大厦、美丽之冠、下洋田、大东海、东站、红沙、田独。
出租车
三亚的出租车很多,也很方便,不要打表在市区内都5-6元,但到景点的价格是要和司机商量的。
一般从市区到三亚湾25元,到大东海10元,到亚龙湾50元,价格需要事先和司机谈好。
机场
三亚凤凰国际机场距市区20公里,机场有巴士直接到三亚湾、大东海,票价20元,如果乘出租车到三亚湾约20元,大东海约40元,亚龙湾约100元。
在机场二楼拦送客回去的车,价格会比较便宜。
亚龙湾
亚龙湾—市区坐旅游专线双层观光巴士(上层为敞棚,下层有空调),路线:亚龙湾-大东海-三亚湾-西岛-天涯海角,30分钟左右一班,每天早上最早6:30分从亚龙湾发车,晚上最晚7:40分从天涯海角返回,行程约70分钟,以观光速度开行,票价8元
鹿回头
从市内坐105路、203路车到鹿岭路口下车,3元坐三轮车转到鹿回头公园。
三轮及二轮摩的
三亚还有许多私人非法经营的三轮和二轮摩的,如果遇到交通局或者交通警察检查,就会不顾乘客的安全乱跑,甚至丢下乘客的现象,建议不要乘坐。而且,现在三亚市区不允许三轮摩的行驶了,所以游客进入市区不要叫三轮摩的带客。
租车
在三亚如果想玩得比较舒服,可以租一部车。三亚的酒店一般都提供租车服务,大堂里都有租车的价目表,可供参考。另外还有许多提供租车服务的公司,可以在了解这些公司资质的情况下比较价格,再作决定。
租车要求押金5000元,同时提供身份证、回程机票和驾驶执照就可以了。所有公路包括高速公路都不收费,车也没有养路费,都体现在汽油费中。
住建部关于取消专业承包资质后具体采用什么办法
一级二级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
三级资质都下放到各地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被取消资质后,再改变不符合资质的条件,重新向住房建设委员会申请资质,获批后,才能营业。请参考以下条例: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申请本规定第九条所列资质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其中,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可以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向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其中,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方面资质的,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查。
第十三条 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资质许可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资质许可程序由设区的市级人民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二)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章程复印件;
(四)企业资产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企业主要人员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装备的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复印件;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五条 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如实提交有关申请材料。资质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办理受理手续。
扩展资料:
日前记者从市建委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类企业资质上下协同联动审批,建委下发了《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类企业资质上下协同联动审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从本月10日起,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事项将有所调整。
《通知》要求,建设类企业资质上下协同联动审批事项的审批要素应按照建设部、省住建厅和市建委颁发的部令、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保持一致,各区(市)县不得随意增减。
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资质的有关事项时,除向企业工商住所地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符合要求的书面材料外,还需登录四川省住建厅网站,录入与书面材料一致的完整信息。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书面申请材料和网上申报信息的审查工作,审查合格后上报市建委审批(审查);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内容不符合要求,或申报企业未在省住建厅网站录入完整信息,或网上申报信息与书面申请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审查通过,并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通知》还要求,为做好建设类企业资质市、区(市)县两级上下协同联动审批的相关工作,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质量,使建设类企业的资质申报材料从一个窗口递交,资质证书从同一个窗口领取,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更好地为我市建设类企业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从本月10日起,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事项(即办件除外)经企业工商住所地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由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行文,连同企业的书面申请材料和网上申报信息一并上报市建委审批(审查)。
市 *** 政务中心建委窗口不再直接受理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申报材料(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企业除外);
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原则上也由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到市 *** 政务中心建委窗口领取后再发放给相关企业。
对申报材料审查合格的建设类企业,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出具书面承诺通知书,并自受理当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上报市 *** 政务中心建委窗口审批(审查)。对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承诺办结情况,市建委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新网:成都市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将调整
江苏取消了园林资质吗?
江苏省招标办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停止使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紧急通知
(苏建招函[2017]4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规定》(国务院令第676号)中关于删除《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六条“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的规定,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国务院令第676号发布之日起,招标人对拟发包的园林绿化工程,不得设置投标人具有园林绿化承包资质的资格条件。施工企业持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即可参加投标。
2、为保证工程质量,已取消资质的园林绿化工程投标发包时,资格条件中除工程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诚信行为等外,可以设置与园林绿化工程相适应的企业类似业绩要求。类似业绩通过面积、造价等量化指标体现的,一般可设置不超过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的70%。
3、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取消后,各地招投标企业诚信库中取消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及有效期的限制。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京市林地管理条例》的决定(2002)
一、第一条修改为:“为有效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加强林地管理,发展林业生产,提高森林覆盖率,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二、第三条第一款修改为:“本条例所称林地,是指林业用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 *** 规划的宜林地。”三、将第八条中的“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修改为“单位”。四、第九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和集体所有的林地、单位和个人使用的林地,其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 *** 登记造册,核发林权证,确认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五、第十八条修改为:“确需临时使用林地采砂、采石、开矿、取土、勘探,应当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凭临时使用林地批准文件向规划、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临时使用林地不得超过两年。”六、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九条:“禁止在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建设公墓。已经批准建设的,不得再扩大墓园范围。
“林区内禁止私埋乱葬,对原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出或者深埋,不留坟头。”七、第十九条调整为第二十条;第二十条调整为第二十一条。八、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二条:“依法可以转让的林地使用权,转让时应当进行林地资产评估。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林地资产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九、第二十一条调整为第二十三条,修改为:“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应当报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权限批准;修筑其他工程设施,需要将林地转为非林业建设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十、第二十二条调整为第二十四条,修改为:“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类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征用、占用林地的,用地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后,方可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或者领取开采矿藏和施工、作业许可证。”十一、第二十三条调整为第二十五条,修改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权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执行。”十二、第二十四条调整为第二十六条,修改为:“建设单位经批准征用、占用林地的,应当支付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的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林地、林木、附着物补偿费的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森林植被恢复费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用于异地造林和森林植被的恢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森林植被恢复费。
“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检查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情况。市和县(区)人民 ***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十三、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七条调整为第二十七条至第二十九条。十四、删除第二十八条。十五、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条:“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十元至三十元的罚款。”十六、第二十九条调整为第三十一条,修改为:“擅自开垦林地,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对森林、林木未造成毁坏或者被开垦的林地上没有森林、林木的,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处罚。”十七、第三十条调整为第三十二条,修改为:“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的,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每平方米十元至三十元的罚款。”十八、第三十一条调整为第三十三条,修改为:“擅自移动或者毁坏林地权属界桩等林业服务标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逾期不恢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代为恢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举报林业公司申请资质违规长哪个部门举报
举报林业公司申请资质违规长在国家林业部门举报。目前没有开设林业违法投诉热线。如果涉嫌林业违法,你可以通过拨打114,查询你省林业部门的投诉电话,然后进行举报。也可以拨打国家林业局举报电话:(010)84238443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