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江苏省南京市没有资质测绘处罚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南京市一家测绘资质单位要使用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违反国家测绘法规定,测绘成果不合格的,应当受到哪些处罚
- 2、有颁发测绘资质证书部门决定的行政处罚包括
- 3、江苏省测绘管理规定
- 4、颁发测绘资质证书部门决定的行政处罚不包括
- 5、南京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
- 6、测绘资质管理办法2020
违反国家测绘法规定,测绘成果不合格的,应当受到哪些处罚
1、按照《测绘法》,对违反该法的行为,可以采取警告,责令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测绘成果和测绘工具,处罚款,吊销测绘资质证书,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等行政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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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违反本法规定,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责令测绘单位补测或者重测;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法律依据:《测绘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 承办人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十五条 对已经立案的测绘违法案件,应当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
4、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汇交测绘成果资料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有颁发测绘资质证书部门决定的行政处罚包括
1、法律分析:颁发测绘资质证书部门决定的行政处罚不包括罚款。
2、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规定的降低资质等级、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 *** 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3、按照《测绘法》,对违反该法的行为,可以采取警告,责令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测绘成果和测绘工具,处罚款,吊销测绘资质证书,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等行政处罚措施。
4、本法规定的降低资质等级、暂扣测绘资质证书、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责令限期离境由公安机关决定。
5、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从事基础测绘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并处测绘约定报酬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江苏省测绘管理规定
1、第一条 为了规范测绘地理信息市场活动,加强市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2、未采用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和测绘地理信息标准的,基础设施信息不得录入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管理系统。第十二条 建设永久性测量标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测绘专用仪器计量检定场,应当设立警示标识,修建防护设施。
3、第三条 省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全省测绘工作。
4、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测绘成果的汇交、保管、提供、利用、交换和共享,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审核与公布,测绘应急保障等,应当遵守本规定。
5、对在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的创新、进步和测绘成果管理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章 基础测绘和其他测绘 第六条 基础测绘实行分级管理。 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省级基础测绘。
颁发测绘资质证书部门决定的行政处罚不包括
法律分析:颁发测绘资质证书部门决定的行政处罚包括降低测绘资质等级、暂扣测绘资质证书、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
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规定的降低资质等级、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 *** 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本条例规定的降低资质等级、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五条本条例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
南京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
1、测绘地理信息监理项目、以多测合一方式实施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禁止分包。
2、第十八条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统一的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管理系统,及时公布永久性测量标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测绘专用仪器计量检定场等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的名称和位置。
3、第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证管理,规范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4、第一条 为加强测绘地理信息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测绘地理信息业务档案真实、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测绘资质管理办法2020
第一条 为促进和保障全省基础测绘工作开展,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基础地理信息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县(市、区)人民 *** 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前款第二项、第三项基础测绘项目。第九条 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定期更新。城市规划区的,更新周期不超过五年;其他地区的,不超过十年。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丙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办公场所:丙级不少于80平方米。
关于江苏省南京市没有资质测绘处罚和南京市一家测绘资质单位要使用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