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院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有哪些?
南京法院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如下:
1、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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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303号03幢1单元11层,许可证号:320106008,认证认可:2009年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查机构认可证书;
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文书鉴定(笔迹鉴定,文件技术鉴定),痕迹鉴定,执业司法鉴定人:22名。
2、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
机构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广州路264号,许可证号:320105004,邮政编码:210029,法定代表人:张颖冬,机构负责人:韩臣柏,业务范围:法医精神病鉴定,能力验证:2009年度:精神状态鉴定和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满意,执业司法鉴定人:14名。
3、江苏建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机构住所:南京市浦口区顶山都市产业园10幢,许可证号:甲150932001572,邮政编码:210029,法定代表人:包俭,机构负责人:陶凌;
执业范围:代编代审投资估算、工程概算、标底、预算、结算和决算,提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招投标代理及咨询,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执业司法鉴定人:15名。
4、南京江北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机构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大厂葛关路552号,许可证号:320109012,邮政编码:210048,法定代表人:邵竹平,机构负责人:陆振海,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执业司法鉴定人:4名
5、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司法鉴定所
机构住所:江苏省南京市龙蟠路189号,许可证号:320112016,邮政编码:210042,法定代表人:赵志强,机构负责人:贾涛,业务范围:微量鉴定(含产品质量分析),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污染物性质鉴定),执业司法鉴定人:27名。
扩展资料:
查询南京法院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的方法如下:
1、打开电脑浏览器,在浏览器中输入“江苏法院网”进行搜索,在搜索结果找到“江苏高级法院网 - 江苏高院官网”,点击进入。
2、进入江苏法院网,下拉页面,在左侧选项栏找到“司法鉴定机构”,点击进入。
3、进入“江苏省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在该平台下方可看见目前江苏省所有被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信息。
4、在“江苏省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搜索栏可对特定鉴定机构进行搜索,如搜索”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点击搜索。
5、搜索后,下方显示出”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相关信息,如此即可证明”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是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点击红色的”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进入。
6、弹出”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详细信息,在此窗口可查看到该鉴定机构的地址、许可证号、执业人等详细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江苏法院设立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
参考资料来源:江苏法院网-江苏省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
刑事案件林业鉴定机构资质要求
具有丙级,证书有效期。刑事案件林业鉴定机构资质要求,
1、须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以上资质。
2、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林业方面的资格证有哪些?
林业方面江苏省南京市林业司法鉴定的资质有哪些的资格证有景观设计师、花艺环境师、园艺师等职称资格证。具体的等级划分如下:
一、景观设计师共设5个等级江苏省南京市林业司法鉴定的资质有哪些,分别为:
1、景观设计师(五级/初级技能);
2、景观设计师(四级/中级技能资格);
3、景观设计师(三级/高级技能资格);
4、景观设计师(技师技能资格);
5、景观设计师(高级技师技能资格)。
二、花艺环境师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是:
1、四级花艺环境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2、三级花艺环境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3、二级花艺环境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4、一级花艺环境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扩展资料:
园艺师该职业资格共分三级:助理园艺师、园艺师、高级园艺师。
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果树(蔬菜、花卉、食用菌等)生产及开发推广。最对口的专业是园艺技术。其核心课程,包括植物生长与环境、栽培技术、遗传育种技术、园艺设施、病虫害防治技术、产品贮藏与加工、企业经营管理等。就业领域,是园艺领域的技术与管理部门。设置的专业方向包括:果树、蔬菜、花卉、食用菌。报考条件:
一、助理园林园艺师:
1、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历届学生;
2、中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二、园林园艺师:
1、已通过助理园林园艺师级资格认证或取得中高级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四年以上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景观设计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花艺环境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园艺师
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有哪些?
1、部门鉴定机构,主要指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设立的与侦察、检察、审判职能相适应的鉴定机构,基本上分为中央、省市、地市、区县四级。其中,国家安全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的技术局或技术处等专门鉴定机构,还复核省市级鉴定部门呈送的疑难案件。而区县级鉴定部门多数只有初步鉴定权,其鉴定结论须经上一级鉴定部门复核才能生效。
2、司法鉴定委员会,是一种打破部门界限,由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为纽带的横向联合组织,其组织形式有国家鉴定委员会和地方鉴定委员会,这种组织形式正处于探索阶段。
3、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主要是指鉴定科研机构和拥有较强鉴定技术力量与设备的高等院校设置的鉴定服务机构。如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华东政法学院司法鉴定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中国人民大学物证技术鉴定中心、北京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西北政法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等就是负责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的司法部首期批准的8家司法鉴定机构,主要任务是研究、开发、推广新技术,接受司法机关和社会各界委托,开展鉴定业务和鉴定咨询。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规定》 第四十一条 对电子数据进行检验、鉴定,注重审查以下内容:
(一)鉴定主体的合法性。包括审查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员的资质,委托鉴定事项是否符合司法鉴定机构的业务范围,鉴定人员是否存在回避等情形;
(二)鉴定材料的客观性。包括鉴定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充分,取得方式是否合法,是否与原始电子数据一致;
(三)鉴定方法的科学性。包括鉴定方法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方法标准的选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四)鉴定意见的完整性。是否包含委托人、委托时间、检材信息、鉴定或者分析论证过程、鉴定结果以及鉴定人签名、日期等内容;
(五)鉴定意见与其他在案证据能否相互印证。
对于鉴定机构以外的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可以参照本条规定进行审查。
林业案件勘验,鉴定技术服务,需要什么资质
必有《木材与家具检验员资格证》和《现场勘察资格证》。
林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及处罚依据
一、盗伐林木案
1、 一般案件 : 2—5立方米或幼树100—200株 ,处3年以下有期、拘役、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刑法》345条第1款;
2、重大案件 : 20—50立方米或幼树1000—2000株 ,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345条第1款;
3、 特大案件: 100—200立方米或幼树5000—1000株 ,处7年以上有期并处罚金《刑法》345条第1款;
二、滥伐林木案
1、 一般案件 : 10—20立方米或幼树500—1000株 ,处3年以下有期、拘役、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刑法》345条第2款
2、 重大案件 : 50立方米或幼树2500株以上 ,
3、特大案件 : 100立方米以上或幼树5000株以上 ,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345条第2款
三、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案
1、一般案件: 收购20立方或幼树1000株以上以及收购珍贵树木2立方以上或5株以上 , 处3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刑法》345条第3款
2、重大案件: 收购100立方或幼树5000株以上以及收购珍贵树木5立方以上或10株以上 ;
3、 特大案件 : 收购200立方或幼树1000株以上以及收购珍贵树木10立方以上或20株以上,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345条第3款 ;
四、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案
1、 一般案件: 采伐、毁坏珍贵林木的 , 处3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刑法》344条
2、重大案件: 采伐2株、2立方以上或毁坏致死3株 ;
3、 特大案件 :采伐10株、10立方以上或毁坏致死15株 ,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并处罚金 《刑法》34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