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京市林地管理条例》的决定(2002)
一、第一条修改为:“为有效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加强林地管理,发展林业生产,提高森林覆盖率,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二、第三条第一款修改为:“本条例所称林地,是指林业用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 *** 规划的宜林地。”三、将第八条中的“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修改为“单位”。四、第九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和集体所有的林地、单位和个人使用的林地,其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 *** 登记造册,核发林权证,确认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五、第十八条修改为:“确需临时使用林地采砂、采石、开矿、取土、勘探,应当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凭临时使用林地批准文件向规划、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临时使用林地不得超过两年。”六、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九条:“禁止在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建设公墓。已经批准建设的,不得再扩大墓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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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内禁止私埋乱葬,对原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出或者深埋,不留坟头。”七、第十九条调整为第二十条;第二十条调整为第二十一条。八、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二条:“依法可以转让的林地使用权,转让时应当进行林地资产评估。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林地资产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九、第二十一条调整为第二十三条,修改为:“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应当报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权限批准;修筑其他工程设施,需要将林地转为非林业建设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十、第二十二条调整为第二十四条,修改为:“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类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征用、占用林地的,用地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后,方可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或者领取开采矿藏和施工、作业许可证。”十一、第二十三条调整为第二十五条,修改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权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执行。”十二、第二十四条调整为第二十六条,修改为:“建设单位经批准征用、占用林地的,应当支付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的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林地、林木、附着物补偿费的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森林植被恢复费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用于异地造林和森林植被的恢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森林植被恢复费。
“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检查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情况。市和县(区)人民 ***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十三、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七条调整为第二十七条至第二十九条。十四、删除第二十八条。十五、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条:“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十元至三十元的罚款。”十六、第二十九条调整为第三十一条,修改为:“擅自开垦林地,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对森林、林木未造成毁坏或者被开垦的林地上没有森林、林木的,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处罚。”十七、第三十条调整为第三十二条,修改为:“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的,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每平方米十元至三十元的罚款。”十八、第三十一条调整为第三十三条,修改为:“擅自移动或者毁坏林地权属界桩等林业服务标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逾期不恢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代为恢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2022年有退林还耕政策吗
据江苏省 *** 官方发言江苏省南京市林业资质调查怎么改革,有的。
各市、县(市)财政局、林业局,省各有关单位: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1〕108号)精神,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提前下达给江苏省南京市林业资质调查怎么改革你们,收入列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农林水支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本次下达的资金主要按因素法分配,其中,森林资源管护支出按国家级公益林面积及标准补助江苏省南京市林业资质调查怎么改革;国土绿化支出按国家下达造林面积、林业贷款贴息情况和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国有育苗单位生产能力等因素分配;湿地等生态保护按我省重要湿地数量及监测任务,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类型和防治任务,以及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在国家项目储备库的入库排序等因素确定。
二、相关管理要求(一)请各设区市、县(市)按照有关要求,抓紧将资金和相应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单位。按林业项目管理有关规定需要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或简要实施方案)的,应督促项目单位认真编制,并经审批后组织实施。(二)各地财政部门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并加强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林业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项目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三)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清单、区域绩效目标表待后续资金到位后一并下达。
林业执法怎么改革?
林业执法是指林业和草原系统的行政执法权 行政执法综合改革,重点在农业农村、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市场监管五个领域执法,整合其他行政执法权,以县为主体 在党政机构改革中,由于机构定员的影响,县级林草局的设置有两种方式:在地方林草局职能突出、任务较大的地区,可以设立林草局作为 *** 部门,由自然资源局管理;大多数县和区的林业局和草地局与自然资源局的职能相结合,并列入自然资源局
机构改革后,森林公安作为地方公安系统的常驻机构,将直接归地方公安机关管理,由政法部门专门编制为公务员 森林专职消防职能分配给应急管理局。按照“编辑随事,人随编辑”的原则,连人都分配到应急管理局,成为其下属机构 此外,其他检查站、护林站、森林管理队和其他机构连同林业和草原局被移交给自然资源局,以参与其下属机构的改革
林业和草原管理职能纳入自然资源局或由自然资源局管理后,林业执法职能也将参与自然资源局下属机构的改革 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设置在县区,自然资源领域的执法职能设置有两种方式:一是单独设置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执法机构,承担包括土地和规划在内的所有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能,包括林业执法;二是设立综合执法机构,将自然资源执法纳入综合执法机构,不单独设立 行政执法改革方案正处于审议批准阶段。自然资源是否可以单独设置,或者是否在县区实施综合执法,没有明确的意见,需要一两个月才能看到效果
但是,随着行政执法综合改革方案的实施,以及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部委对行业内行政执法机构改革的指导,一些重大原则已经明确 行政执法机构实行“局队合一”,设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构,实行资质管理,全面退临时人员,禁止辅助人员参与执法 执法机构的设置以县区为主。设区的市、区整合成立执法机构,乡镇试行团队管理执法 林业执法机构的设立和执法方式也将按照这些原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