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林业砍伐证
“您好江苏省南京市林业砍伐资质证书,请稍等江苏省南京市林业砍伐资质证书,帮您查找一下相关信息。先生您好如果您想砍伐树木首先需要您本人携带森林权属证明(也可由村里开据)江苏省南京市林业砍伐资质证书,征求周围群众江苏省南京市林业砍伐资质证书的意见书及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乡 *** 提出申请。乡 *** 会与县林业局会进行沟通江苏省南京市林业砍伐资质证书,然后县林业局会派工作人员下来对您的申请进行考察,最后再公示15天。如果在公示的15天之内村民没有争议,林业局就会给您出具设计说明书,最后会给您办理林业砍伐证。但是如果您地里的树是退耕还林、高速公路绿化、小内环等国家林木,就不可以给您办理林业砍伐证了。” ”
砍伐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盗伐森林或者别的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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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伐许可证由县级以上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县级以上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方便申请人办理采伐许可证。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林地上的林木,由县级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 *** 核发采伐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 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
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等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采挖移植林木按照采伐林木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采伐许可证。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砍伐证的办理
一、行政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
二、申请林木采伐证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林林所有者或经营管理者;
2、申请采伐的林木必须符合森林法第三十一条、湖南省林业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
3、没有出现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中的任何一情况;
三、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除应当提交申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书处,还需要提交以下相应的证明文件:
1、国有林业企业单位、国有农场、集体经济组织及定向培育林木的经营单位,还应当提交伐区调查设计文件和上年度采伐更新造林验收合格证明;
2、其他单位还应当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
3、个人还应当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地点、面积、树种、株数、蓄积量、更新时间等内容的文件;
4、采伐征占林地上的林木,还应当提交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
四、程序:
1、提交采伐申请;
2、实地规划设计;
3、审批;
4、办理采伐许可证。
造林树木砍伐证需要提供哪些证件
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除应当提交申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书处,还需要提交以下相应的证明文件:
1、国有林业企业单位、国有农场、集体经济组织及定向培育林木的经营单位,还应当提交伐区调查设计文件和上年度采伐更新造林验收合格证明;
2、其他单位还应当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
3、个人还应当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地点、面积、树种、株数、蓄积量、更新时间等内容的文件;
4、采伐征占林地上的林木,还应当提交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
程序:
1、提交采伐申请;
2、实地规划设计;
3、审批;
4、办理采伐许可证。
伐木清运承包需要什么资质证书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2021砍伐证办理
砍伐证应该由县级以上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申请采伐许可证,应当提交有关采伐的地点、林种、树种、面积、蓄积、方式、更新措施和林木权属等内容的材料。超过省级以上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规定面积或者蓄积量的,还应当提交伐区调查设计材料。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的,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的部门应当及时核发采伐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八条 申请采伐许可证,应当提交有关采伐的地点、林种、树种、面积、蓄积、方式、更新措施和林木权属等内容的材料。超过省级以上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规定面积或者蓄积量的,还应当提交伐区调查设计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九条 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的,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的部门应当及时核发采伐许可证。但是,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的部门不得超过年采伐限额发放采伐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