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成人高考报名入口?
南京林业大学成人高考报名入口:江苏省主管部门或南京市教育考试院
南京林业大学成人高考报名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一个文件内);非南京市户籍考生须提供在南京市证明(南京市单位工作证明或南京市居住证);学历证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医学类和护理类专业考生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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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林业大学成人高考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南京林业大学成人高考报名预计于8-9月份左右开始,考试采取个人网上报名方式,分为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报考资格审核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考生在此期间需实时关注资格审核情况,若审核不通过,按院校要求重新网上提交材料等待再次审核。
另外,2023年南京林业大学成考预报名已经开启,有意向的朋友们也可以来点击底部官网报名咨询。我们招生老师坐标南京市,是多所学校助学合作办学点,更多关于南京林业大学成人高考有想了解的欢迎提问,如南京林业大学成考报名时间、报考条件、成绩查询、成考专业、成考答疑等,我们在线做出专业的解答,为你保驾护航,让你在提升学历的道路上少走弯路!南京林业大学成考预报名和资料免费领取入口:
南京林业大学有没有红木鉴定资格
南京林业大学有红木鉴定资格,南京林业大学木材科学研究中心是国内知名的木材鉴定机构。
南京林业大学(Nanjing Forestry University)简称“南林、南林大”,位于江苏南京,是一所以林科为特色,以资源、生态和环境类学科为优势的多科性大学,是国家林业局和江苏省人民 *** 共建的高等农林类院校,设有研究生院,国家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项目试点高校,是74所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之一,是“国家公派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高校,江苏省十五所重点建设大学成员,江苏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高校,江苏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亦是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具有教授和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博士生导师自主审批权和最早实行对外开放的高校之一,是具有江苏省属具有研究生推免资格的十四所高校之一,是中国最早建立的林业高等学府,在中国林业院校中享有较高声誉,是孕育林业顶尖人才的摇篮。
南京林业大学前身为南京大学森林系和金陵大学森林系,1952年合并组建南京林学院,是当时中国仅有的三所高等林业院校之一。1985年更名为南京林业大学。
南京林业大学自考本科园林专业学位证书取得的要求
南京林业大学自考本科园林专业学位证书取得的要求是遵守法律,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完成专业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非外语专业的学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大于等于70分,毕业论文成绩大于等于70分,学考试相关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大于等于70分。南京林业大学,简称“南林”,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是一所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江苏省人民 *** 共建、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 *** 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南京林业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流程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南京林业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流程相关信息如下:
为方便广大考生江苏省南京市林业大学资质申请,经上级部门批准江苏省南京市林业大学资质申请,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南京林业大学报考点(3209)采用“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方式,考生凭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上报名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按流程进行网上确认。
一、考生注意事项
1. 考生应认真阅读“南京林业大学报考点网上报名公告”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无误,因误填、错填或虚假填报造成不能确认或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考生须在“研招网”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含缴费),未缴费或未全部完成网上报名的为无效信息,不得确认,确认期间不可补缴费。
3. 我校考点将按考生网上确认顺序审核材料并通过,请勿催促。未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须按要求及时提交相关补充确认材料。
二、南京林业大学考点(3209)接收考生范围
南京地区报考我校、苏州大学、江苏科技大学、扬州大学、省内科研院所、 *** 江苏省委党校的考生,并且须符合南京林业大学报考点网上报名公告第三项第7条要求。
三、网上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时间安排:2022年11月1-4日,8:30-11:30,14:00-17:30。网上确认补充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不再受理,提交补充材料的考生须有11月4日17:30前初次提交材料的轨迹。
考生可选择使用手机、计算机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网上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被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四、网上确认步骤
考生网上确认信息原则上按下列流程办理:
1. 考生凭在“研招网”网上报名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网上确认系统(网址:);
2. 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点公告及签定《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3. 上传资料如下表:
五、特别提醒
1.考生须提前准备好网上确认材料,扫描或拍照后存于手机中,便于顺利进行网上确认。考生上传材料成功后,请等待审核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如未通过审核,应根据提示重新提交相关材料。
2.网上确认图像采集标准: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蓝色或白色背景,具体以报考点要求为准,用于准考证照片);
(2)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5M,宽高比例3:4;
(3)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张照片的比例为不小于2/3;
(4)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5)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
(7)请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8)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9)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
3.其江苏省南京市林业大学资质申请他材料照片或图片要求对焦准确,照片清晰不模糊,照片中文字可肉眼识别。
4.准考证打印:考生自行于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5.后续考试考场安排,请考生在考试前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考点工作”栏目(网址:)或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南京林业大学研招办”具体通知,考试前一天下午4点后可通过考点查询系统查询个人所在具体考场。我校考点考场主要分布在第五教学楼和教学主楼,届时请关注考点通知,根据校园地图及地标指引确定考场地点。
6.考生须确保所有上传材料的真实性,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将核实相关信息,如有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因考生本人错误提交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后期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任何时候不作修改,因考生本人未认真阅读相关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以及网报信息误填、错填,导致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录取以及入学后不能进行学籍注册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7.残疾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申请合理便利的,须提前与我校考点取得联系,并填写《残疾人报考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并提供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在报名信息确认期间由报考点对材料及残疾考生本人进行初审。
8.报考点网上确认联系电话:025-85427119、025-85427772。工作时间内,接受考生关于网上信息确认的咨询。
南京林业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南京林业大学是中央与地方共建的省属重点高校,于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学校是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整体授予权的高校之一。现有8个博士后流动站、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或领域。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456人,博士生导师181人,具有高级职称796人。拥有本科、硕士、博士和外国留学生等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3万余人。学校设南京校区和淮安校区。南京校区位于南京市主城区,龙蟠路159号。淮安校区位于淮安市高等教育园区,枚皋东路1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2020年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规,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南京林业大学章程》,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依据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全面贯彻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生根据录取情况分别在南京校区、淮安校区就读。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读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林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南京林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确定本科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负责本科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的决策。
第五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授权,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确定录取标准和选拔办法、审核录取结果等本科招生具体事项。
第六条 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各项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及港澳台地区招生,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结合学校历年招生实际情况,分别确定南京校区和淮安校区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九条 淮安校区学生入学后一、二年级在淮安校区学习,三年级开始在南京校区学习。
第十条 2020年学校继续和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制五年,项目培养模式为“3+2”,前三个学年在南京校区学习,第四学年起赴加拿大学习两年。
第十一条 2020年学校继续在江苏省开展综合评价录取,录取的学生在南京校区学习,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2020年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2020年学校继续在江苏省开展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录取的学生在南京校区学习。
第十二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不超过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0.5%,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坚持以高考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六条 江苏省普通文理科类考生,要求选测科目符合要求且达到BB(中外合作办学达到BC),必测科目测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合格以上。
第十七条 普通文理科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
(一)江苏省采用“等级级差”原则。先按选测科目等级A+加3分、A加2分的方法,将进档考生的投档分加上等级级差分后折算成预投基准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如其第一志愿专业已满额,则看其下一志愿,直至处理完该考生的所有志愿,再视其是否服从调剂进行处理。预投基准分同分情况下,按照江苏省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择优录取。综合评价录取考生不再享受选测科目等级加分政策。
(二)除江苏以外的其它省份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依据投档成绩安排录取专业。投档成绩同分情况下,优先使用该省辅助排序成绩排序,如无辅助排序成绩的省份,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理工类、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成绩。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需满足填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 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及专业安排原则
(一)我校只认可生源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须根据生源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
(二)考生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生源省(区、市)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如生源省(区、市)有固定投档规则,按照其固定投档规则录取;如生源省(区、市)无明确规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统考成绩)+文化成绩+加分(各省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须经我校考核合格。进档后,按照学校当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照顾加分政策,进档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
第二十一条 英语专业只招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第二十三条 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
第二十四条 学校根据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报到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拒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心健康情况复查,不符合要求者,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学校本科生招生网以及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网站。
第二十八条 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学费标准为:文科类专业5200元/学年,理科类专业55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58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农林类专业25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26400元/学年,嵌入式培养专业7800元/学年;部分优势学科专业学费上浮10%;根据南京林业大学2020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实行本科专业大类录取,专业分流前按专业大类收取学费,专业分流后按照所选择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住宿费:500-1500元/学年(视学生具体住宿条件确定)。
第二十九条 奖助学金政策:
学校每年发放各类奖、助学金3000余万元,学生获奖、助面达50%。学生可申请参加勤工助学工作并获得相应报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各类助学金等。
第三十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5427320、400-928-1115
电子邮箱:zsb@njfu.edu.cn
本科生招生网:
微信公众号: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NFUZSB)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仅适用于我校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由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