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林地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办理林地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林地许可的办理程序 1、申请人在市政务中心导办台抽号后,到林业局窗口申报材料。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发放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2、审核申报资料; 3、组织现场查验; 4、首席代表签署审核意见,报领导签发; 5、申请人缴纳费用; 5、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在林业局窗口领取上报文件。 二、申报材料 1、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关于占用林地的申请 2、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一式五份) 3、计划部门的立项批复(大型项目要有初步设计批复) 4、被占用林地的权属证明 5、占用林地协议(如实填写林地、林木补偿费用及 安置补助费 ) 6、符合省林业厅规定的林业设计资质等级的林业调查设计单位编制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7、占用征用国有林地应出具该国有单位关于占用林地事宜的公示、林场职工大会记录和职工签名材料,有资质的资产评估单位所做的被占用林地的 资产评估报告 ;占用征用集体林地的,必须提交村民会议记录和三分之二一以上村民的签字材料 8、建设单位应出具法人证明,勘探、开采矿产资源单位出具采、探矿许可证 9、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森林植被恢复费收缴票据 10、现场勘验报告和植被恢复措施,植被恢复措施要落实到山头地块 11、涉及污染的建设项目要提供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 12、若属 非法占用林地 补办手续,要提交《 处罚决定书 》和有关罚款票据 三、法定期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14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园林 花卉相关工程 需要哪些证件和资质证书?
开公司,不需要特殊的手续证件,先去办理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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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唯一需要办的是林业局出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这个可以申请后置,办下营业执照后办,
至于做工程你需要慢慢熬资历再办工程施工资质。
我刚刚办理了一个园林公司,只是没办施工资质,施工资质可以通过 *** 可以解决。
林业监理需要什么资质
林业监理需要获取《营造林工程监理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事营造林工程监理工作的专业人员。
江西省人民 *** 关于废止4件和修改16件省 *** 规章的决定
一、废止4件省 *** 规章
(一)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规定(1997年6月28日江西省人民 *** 令第55号公布,2004年6月30日江西省人民 *** 令第134号修正,2019年9月29日江西省人民 *** 令第241号修正)。
(二)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1998年12月11日江西省人民 *** 令第86号公布)。
(三)江西省人事争议处理办法(2006年11月16日江西省人民 *** 令第153号公布)。
(四)江西省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管理办法(2004年12月11日江西省人民 *** 令第136号公布,2012年11月20日江西省人民 *** 令第202号修正,2017年12月4日江西省人民 *** 令第227号修正,2019年9月29日江西省人民 *** 令第241号修正)。二、对16件省 *** 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
1.将第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各级人民 *** 和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送有关机关备案。”
2.将第十四条第二项修改为:“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的;”
(二)江西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
1.将第二条修改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对当事人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一)对公民处以三千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二万元以上的罚款或者没收相当于该数额违法所得、非法财物;
“(二)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三)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四)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2.将第十六条第一款中的“在收到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修改为“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
3.将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听证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
4.将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的“由书记员在听证笔录上说明情况”修改为“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
5.将第二十九条中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修改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
6.将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修改为:“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
(三)江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
1.将第七条第一款修改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三)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或者违法行为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2.将第八条第一款修改为:“制定给予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执行标准时,应当考虑下列情形: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
“(二)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五)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六)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3.将第十二条中的“《江西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修改为“《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四)江西省人民 *** 关于由赣江新区行使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
1.将附件中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中的“原实施机关:省工信委”修改为“原实施机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将附件中第十二项、第十三项中的“原实施机关:省林业厅”修改为“原实施机关:省林业局”。
3.将附件中第十四项、第十五项、第十六项、第十七项、第十八项中的“原实施机关:省卫生计生委”修改为“原实施机关:省卫生健康委”。
4.将附件中第十九项、第二十项中的“原实施机关:省卫生计生委;备注: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修改为“原实施机关:省卫生健康委;备注: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5.将附件中第二十一项、第二十二项、第二十三项、第二十四项、第二十五项、第二十六项、第二十七项、第二十八项中的“原实施机关: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修改为“原实施机关:省新闻出版(版权)局”。
6.将附件中第三十一项、第三十二项、第三十三项、第三十六项、第三十七项、第三十九项、第四十项中的“原实施机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注:具备相应条件之前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设立审批绿色通道”修改为“原实施机关: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注:具备相应条件之前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审批绿色通道”。
7.将附件中
南昌市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森林公园管理江西省南昌市林业厅相关资质,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发展森林旅游,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其江西省南昌市林业厅相关资质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森林公园,是指森林景观优美,自然景观集中,具有一定规模,可供游览、休息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教育活动的场所。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森林公园规划、建设、管理和在森林公园内进行游览观光、科普教育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 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森林公园管理工作。
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森林公园管理工作。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森林公园的管理工作。第五条 森林公园的森林应当纳入公益林保护范围,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经费应当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第六条 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森林资源的总体状况,制定全市森林公园发展规划,报市人民 *** 批准后实施。第七条 森林公园的设立,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八条 森林公园经营机构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九条 森林公园经营机构应当自设立森林公园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总体规划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规划设计资质等级的单位编制。
国家级、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审批,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办理;市级森林公园的总体规划,报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县级森林公园的总体规划,由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报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经批准后,需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请批准。第十条 在森林公园内兴建服务、文化娱乐设施和人造景点景物,应当符合森林公园总体规划。
禁止在森林公园内建设破坏自然景观、地质遗址、古生物遗址和妨碍旅游、污染环境的工程设施。第十一条 鼓励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建设森林公园或者在森林公园内开发旅游项目,修建服务设施。第十二条 森林公园经营机构应当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和安全管理工作,划定禁火区、建立防火隔离带和设置防火标志牌,在危险地段、野兽出没和有害生物生长区域设置安全设施、警示标志和防范说明。第十三条 森林公园经营机构应当对园内的古树、名木、古建筑、历史遗迹等进行编号登记,建立档案,设置保护设施。第十四条 森林公园经营机构应当培育多树种,多层次、乔灌藤草相结合的森林景观,保护具有地方特色的植物群落,提高游览观光价值和综合功能。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采伐森林公园内的林木;确需进行抚育或者更新性质采伐的,应当按照审批权限报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十六条 占用、征用或者转让森林公园范围内的林地,应当征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交纳有关费用。第十七条 森林公园经营机构应当对森林公园内的旅游、服务网点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森林公园内的经营者应当持合法证照按照规定的地点和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第十八条 森林公园的门票和服务收费标准,按照价格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森林公园经营机构应当从旅游经营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森林资源的培育和保护。第十九条 游客和驻森林公园内的单位、居民,应当爱护森林公园内的森林资源、设施和环境,遵守森林公园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第二十条 进入森林公园的交通工具,应当按照森林公园经营机构规定的路线行驶,并在指定地点停放。第二十一条 森林公园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排放超标准的废水、废气、噪声、倾倒固体废物;
(二)损毁花草树木;
(三)在禁火区吸烟、烧荒、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烛等野外用火;
(四)乱刻乱画、污损、损毁园内设施设备;
(五)伤害或者擅自猎捕受保护野生动物;
(六)采集濒危、珍稀野生植物;
(七)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
(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二十二条 森林公园的治安管理工作,由所在地林业公安机构负责。第二十三条 违反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兴建服务、文化娱乐设施和人造景点景物,或者在森林公园内建设破坏自然景观、地质遗址、古生物遗址和妨碍旅游、污染环境的工程设施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兴建,恢复原状,并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南昌市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南昌市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2006年11月1日南昌市人民 *** 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6年11月17日 南昌市人民 *** 令第115号公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市 *** 对我市各部门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清理,我市共保留行政许可项目450项。其中,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281项;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97项;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29项;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36项;省 *** 规章设定的临时性行政许可7项。对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市审改办要切实加强实施的监管并做好后续衔接工作。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公布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备注 1
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核准
县级以上 *** 投资主管部门
部分参加
联审
2
不需要中央 *** 投资、限额(规模)以下或不
涉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审
批
市发改委
3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县级以上 *** 投资主管部门4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国家发改委审批,省、市发改委
初审
5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市发改委6流标项目不再采用招标方式审批市发改委7市重点建设项目邀请招标审批市发改委8招标事项核准项目审核部门9丙级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省发改委审批,市发改委初审10经济适用房建设投资计划审批省发改委审批,市发改委初审11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县级以上发改委12开办煤炭企业审核省煤炭行办审批、市经贸委初审13煤炭经营资格审查省煤炭行办审批、市经贸委初审14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认定省经贸委审批、市经贸委初审15石油成品油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查省经贸委审批,市经贸委初审16
鲜茧收购资格认定
省经贸委审批,县级以上经贸委
初审
17招标事项(技改项目)核准项目审批部门18流标(技改)项目不再采用招标方式审批省经贸委审批,市经贸委初审19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省经贸委审批,市经贸委初审20
供电营业许可证发放
省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市
经贸委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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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
全作业批准县级以上地方电力主管部门
22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核发市经贸委23权限内外商投资(技改)项目核准市经贸委24权限内企业投资(技改)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县级以上 *** 投资主管部门25企业投资(技改)项目备案省、设区市、县经贸委26权限内境外投资(技改)项目核准省经贸委核准、市经贸委初审27限额以上外商投资(技改)项目核准省经贸委核准、市经贸委初审28
限额以上企业投资(技改)项目申请报告核准
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省经
贸委审核,市经贸委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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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布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以外的新型墙体
材料产品认定市经贸委
30在规定区域使用粘土实心砖批准市经贸委审核,市 *** 审批31建设工程项目现场搅拌混凝土许可市经贸委3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市经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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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办学许
可证核发
(1)民办学校分立、合并
市教育局
(2)名称、层次、类别的
变更(3)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
办学校34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各级人民 ***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35高中及中专教师资格认定市教育局36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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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和特等、
一等革命伤残军人、现役军人的子女跨地段、
跨县区入学批准县(区)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
门
38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公安消防机构39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公安消防机构40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消防机构41
大型聚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举办
前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消防机构
42
水上加油设施设置审核
公安消防机构
临时性许
可43消防培训合格证核发公安消防机构44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核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45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县级以上公安机关46枪支、弹药运输许可市公安局47城市养犬审批县级以上公安机关48
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
收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49大型群体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县级以上公安机关50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51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52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53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
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54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市、县级人民 *** 公安机关55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