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林业勘察设计资质的要求有哪些
申请林业勘察设计资质的要求
根据《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办法》(林资发〔2012〕1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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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单位应根据《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准备资格申请材料,并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申报范围
1、首次申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的单位;
2、已持有核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证书,申请升级相应资格的单位;
3、已提交了电子版申报表,未获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格证书的各单位,《申报系统》已将电子申报表退回。各单位需按首次申请办理,需重新提交电子版申请表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三、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材料包括单位申请书、单位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四部分,装订成册。
四、申报受理时间和程序
1、协会受理网上电子版申请。
2、申报单位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业务处。
3、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部分申报委托省级林业社会团体(下称省级机构)协助管理。各省级机构根据资格认证条件,对丙级以下(含丁级升级丙级)网上受理申报表格、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征求主管部门意见、核发资质证书等资质评定工作(具体申报事项另行通知)。
4、协会和省级机构将在相应的网站上对专家初步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电话咨询、书面质疑及投诉材料,所有咨询、质疑及投诉材料均应据实署名并有确切联系方式。
5、公示无异议单位,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资格证书。
林业勘察设计资质办理的标准和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原林业部《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林业勘察设计资质办理的标准如下:
1.核发乙级资质证书条件
依据:原林业部《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第7条第3款:①独立承担过中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任务,并在生产中实施;②技术力量强,各专业基本齐全,主要专业配备有一定资历的技术骨干,有一定的技术特长,能够完成具有省内先进和国内比
较先进水平的成果;③有比较健全的质量、技术等管理制度,有相应配套的技术装备。
2.核发丙级资质证书条件
依据:原林业部《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第7条第3款:①独
立承担过小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任务,并在生产中实施;②有一定的技术力量,主要专业配有一定的技术骨干,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有质量、技术等管理制度,配备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3.核发丁级资质证书条件
依据:原林业部《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第7条第3款:①独立承担过县内或本企业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任务,并在生产中实施;②配有助理工程师以上的技术人员,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和必要的技术装备,有质量、技术等管理制度。
二、受理申请机关
1.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2.市、州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3.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三、林业勘察设计资质办理的流程
1.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申请材料向当地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受理县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的申请,审核后,上报市、州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3.受理市、州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及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的申请,审核后,
上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4.申请材料不全的,告知申请单位补交材料,补齐后提交评审会评审认证。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评审认证,并告知理由。符合申请条件的,提交评审会评审认证。 公布评审结果颁发资质证书。
测绘全国甲级资质是什么概念
相当于医院的三级甲等。这懂啊?是这个行业最高级别的了!
具体关于测绘资质的参百度百科:
全国甲级测绘单位
200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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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色金属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是个什么性质的单位?是事业单位吗?福利待遇怎样?
陕西省人民 *** 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省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细则江西省景德镇市林业勘察设计公司资质费用的通知 2008-6-15 0:44:31来源: 颁布单位:陕西省人民 *** 办公厅 编辑:CLLC01 添加日期:2004-11-9 15:37:07文件编号:陕政办发(2001)77号 颁布日期:2001-07-04 实施日期:2001-07-04 各设区市人民 *** 、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 *** 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省建设厅、省计委、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人事厅、省编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等部门拟定江西省景德镇市林业勘察设计公司资质费用的《省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细则》,已经省 *** 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关于省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细则省建设厅省计委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省人事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陕西省人民 *** 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00〕55号),参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中央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0〕71号),现就省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勘察设计单位要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于2001年年底以前全部由事业单位改制为科技型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具备条件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合伙法》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改制为企业或股份合作制企业或合伙制企业。勘察设计单位要参照国际通行的工程公司、工程咨询设计公司、岩土工程公司和设计事务所等模式改造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
(二)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参照《 ***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央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办发〔1998〕27号),一律与主管部门解除行政隶属关系。
(三)主行业不是勘察设计而具有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和省属事业单位内设的勘察设计单位的体制改革随其主行业或省属事业单位的体制改革进行。
(四)进入省上管理的企业的勘察设计单位,作为该企业的成员单位,不再保留事业性质,享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一)管理体制调整。此次体制改革涉及的省属勘察设计单位共25家,由于省农业工程勘察设计院等6家单位(名单详见附表一)(略)所承担的任务特殊性,暂不进行改制,其余19家单位的具体改制方案如下:
1、西安有色设计研究院等3家勘察设计单位进入省上管理的企业(名单详见附表二)(略)。
2、陕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等7家勘察设计单位交由省上管理(名单详见附表三)(略)。
3、陕西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等3家已经列入省属开发类科研院所转制范围(名单详见附表四)(略),按照省属开发类科研院所转制方案实施改制。
4、陕西省冶金设计研究院等5家直接改为有限责任公司(名单详见附表五)(略)。
5、省 *** 机关事务管理局建筑设计室1家撤销(名单详见附表六)(略)。
(二)交由省上管理的勘察设计单位,与原主管部门解除行政隶属关系后,经省委同意,党的关系和领导干部由 *** 陕西省委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简称省委科技工委)管理,原主管部门要将移交单位的领导干部名单和党的关系资料登记造册,移交省委科技工委管理。资产与财务管理由财政厅负责。公司制改造由经贸委负责。行业管理由建设厅负责。
(三)进入省上管理的企业的勘察设计单位,由原主管部门按批准的方案,解除行政隶属关系,并按有关规定办理领导干部职务、党的关系、资产及财务关系移交和划转手续。
(四)中央移交地方管理的勘察设计单位,其领导干部职务及党的关系由省委科技工委管理。资产与财务管理由财政厅负责。行业管理由建设厅负责。
(五)直接改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勘察设计单位,与原主管部门解除行政隶属关系后,党的关系交由省委科技工委管理。
三、配套政策
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后,享受陕政办发〔2000〕55号文件及本细则的扶持政策。
(一)离休、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参加地方社会保险统筹。
1、从2001年10月1日起,勘察设计单位及其职工按当地人民 *** 规定的缴费比例,分别以2001年9月的单位工资总额和职工个人工资收入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从2002年1月起,按照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规定的办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001年10月1日前的连续工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2、改为企业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原离退休待遇标准不变。从2001年10月1日起,对于有事业费的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2000年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483元标准支付,与原待遇标准差额部分由原单位用事业费或自有资金支付;对于没有事业费的单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和我省规定核定的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标准支付。
3、改为企业前参加工作、改为企业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执行。为保证退休人员待遇水平的平稳衔接,对在2006年9月30日前退休的人员,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如低于本人2001年10月按原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金计发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的,采取加发补贴的办法解决,所需费用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其中,2001年10月1日至2002年9月30日期间退休的,发给差额部分的90%;2002年10月1日至2003年9月30日期间退休的,发给差额部分的70%;2003年10月1日至2004年9月30日期间退休的,发给差额部分的50%;2004年10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期间退休的,发给差额部分的30%;2005年10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期间退休的,发给差额部分的10%;2006年10月1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该项补贴。有条件的单位可建立补充养老保险。
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高于本人2001年10月按原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就高执行。
4、从2001年10月起,全部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执行,所需经费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改为企业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退休,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5、2001年9月30日前,已经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勘察设计单位,仍继续执行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已经随原行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移交地方管理的勘察设计单位,仍按国家和我省原规定执行。
6、改为企业前没有参加地方养老保险统筹的勘察设计单位,办理养老保险可以与体制改革分步进行,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先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并从2001年10月1日起,按照本文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7、勘察设计单位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按照属地化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执行当地统一政策。离休人员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后应继续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职工失业后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二)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后,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执行 *** 指导价。在国家没有正式公布指导价以前,全省勘察设计的收费标准,暂按在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规定的费率取费标准的基础上再提高一个百分点的标准执行。待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正式公布指导价后,按规定标准执行。
(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0〕38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 *** 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规定,对勘察设计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后,5年内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在改制前属于财政拨款的勘察设计单位,其自用土地的税收政策按照《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转制后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35号)的规定办理。
(四)根据陕西省土地管理局《陕西省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土地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规定,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时,引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土地资产采用出让方式处置,土地出让金以评估确认地价为基数优惠60-90%的比例缴纳。划拨土地的出让金全部或部分返还企业。
(五)根据陕西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贯彻省委、省 *** 〈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产业化的决定〉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国企〔1999〕067号)科研院所中国家直接投资、拨款或投资收益形成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的规定,勘察设计单位在体制改革过程中界定产权时,应把勘察设计单位实行自收自支以后(具体时间以各单位实行自收自支时间为准)形成的资产经省财政厅审核后再行界定。
(六)勘察设计单位在体制改革过程中,既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又要积极鼓励勘察设计单位职工一次性买断国有净资产。原则上国有资产从中小勘察设计单位退出。职工一次性全额买断的,给予20%的优惠。一次性交款的再优惠10%。
(七)对于 *** 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性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其实质基本上属于个人或个人合伙性质,应报省财政厅予以产权界定,恢复其民营科技型企业性质。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建立过 *** 关系、贷款担保关系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一般不享有资产权益,但履行了债务连带责任的,应予以追偿或依照有关规定转为投资;对属于个人投资形成的资产,产权归个人所有。在民营科技企业进行工商登记时,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出资只要达到其申请注册资本的30%,即可登记注册,其余出资在两年内补足。
(八)在勘察设计单位改企建制时,要大力压缩非生产人员,合理引导分流,剥离后勤生活服务体系,减轻企业负担,企业可允许生产辅助部门职工和管理人员提前离岗,提前离岗的年龄规定由各单位自行确定。达到退休年龄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九)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扶优扶强的改革思路,在勘察设计单位资质换证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完成体制改革的单位;在勘察设计单位晋升资质时,改制后的企业,不受时间限制,符合资质标准就可为其办理晋升资质的有关手续;在勘察设计单位申请跨行业专业资质时,改制后的企业的资质放宽专业个数的限制,只要符合相应的资质标准,可办理跨行业专业资质。
(十)勘察设计单位在体制改革过程中需要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后,工资分配管理按以下原则进行。
1、原实行工效挂钩办法的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后可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继续执行工效挂钩办法。
2、可根据有关政策,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贯彻“两低于”(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前提下,实行其他工资分配形式。
3、有条件的单位,要积极探索适合科技型企业特点的分配制度,进行项目核算分配制、年薪制等改革试点。
四、组织领导
(一)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工作由省建设厅牵头,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勘察设计单位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及时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报告。
(二)在体制改革期间,勘察设计单位的现有领导班子要保持相对稳定,交接工作尚未完全到位时,日常工作仍由原主管部门管理为主。
(三)地市 *** (行署)及其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陕政办发〔2000〕55号文件和本细则要求,尽职尽责地支持勘察设计单位的体制改革工作。
(四)地市、县 *** 有关部门所属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由各地市参照陕政办发〔2000〕55号文件和本细则进行。其中,地市及其以下所属事业性质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经批准实行转制的,经同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养老保险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附表一:暂不改制的6家勘察设计单位名单 编号部门单位名称备注1农业厅陕西省农业工程勘察设计院 2林业厅陕西省林业勘察设计院 3水利厅陕西省水工程勘察规划研究院 4监狱管理局陕西省监狱管理局建筑设计院 5人防办陕西省人防工程设计科研所 6建设厅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附表二:进入省上管理的企业的3家勘察设计单位名单 编号部门单位名称备注1旅游局陕西省旅游建筑规划设计院进入陕西旅游集团2教育厅陕西省教育建筑设计研究院进入陕西省高校后勤集团3有色局西安有色冶金研究院已进入陕西有色集团有限公司附表三:交由省上管理的7家勘察设计单位名单 编号部门单位名称备注1建设厅陕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2交通厅陕西省公司勘察设计院 3水利厅陕西省水利电力土木勘测设计研究院 4地勘局陕西省工程勘察研究院 5地勘局陕西省秦地建筑设计所 6文物局陕西省古建设计研究所 7地勘局陕西地矿第二工程勘察院 附表四:已列入科研院所改制的3家勘察设计单位名单 编号部门单位名称备注1建材总公司陕西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 2科技厅陕西省轻工业研究设计院 3科技厅陕西省石油化工研究设计院 附表五:直接改为有限责任公司的5家勘察设计单位名单 编号部门单位名称备注1建设厅陕西省农业工程勘察设计院 2有色金属集团公司陕西省林业勘察设计院 3纺织总公司陕西省水工程勘察规划研究院 4经贸委陕西省监狱管理局建筑设计院 5科技厅陕西省人防工程设计科研所 附表六:撤消的1家勘察设计单位名单 编号部门单位名称备注1省 *** 机关事务管事局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建筑设计室
2022年具有林业勘测丙级资质的单位
贵州林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江西省景德镇市林业勘察设计公司资质费用,广西中森林业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等
服务于林业生态建设的科技型企业。公司主要从事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江西省景德镇市林业勘察设计公司资质费用,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江西省景德镇市林业勘察设计公司资质费用,实施方案编制,林业专项核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风景园林、城镇绿化设计,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野生动植物、湿地、草地、石漠化、沙化土地调查监测评价,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建设与管理咨询,生态修复和环境工程咨询等业务。具有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资质。
林业资质,这里指的是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其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丁级四种等级的资质,而如果是初次申请的话,只能从丁级或者丙级资质开始,要想申请甲级或者乙级,只能通过升级才能办理。
勘察设计费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新版工程勘察设计取费标准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和建设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并于2002年1月7日发布,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为了合理执行新的收费标准,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于2002年6月11~12日在北京组织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师资培训研讨会。通过培训和学习,我们提高了对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的理解,现就有关内容谈一点认识。
1 1992年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992年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采用的 *** 定价方式既不能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也不能体现优质优价。勘察设计市场主要表现为买方市场,供给严重大于需求,勘察设计队伍人员众多,但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为了扶持技术力量强、管理水平高的勘察设计单位,促进优胜劣汰,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接轨,必须整顿勘察设计市场秩序,调整收费标准。
(2)收费标准偏低。随着工资、成本的上涨以及新增住房、保险费用,1992年版收费标准已明显偏低,考虑到勘察设计企业成本、利润、税金和社会承受能力,适当提高收费标准,可以兼顾买卖双方的利益,获得较好的市场认可度。
(3)收费标准本身存在重复、双轨等矛盾,收费规则不健全。国内各地区、各地域市场统一和国际国内市场统一的发展趋势,要求收费标准必须统一。从国内情况来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状况的改善,过去人为制定的价格体系已基本上被市场价格体系所取代;从国际情况来看,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趋于统一,因而收费标准必须统一。
(4)收费标准透明度差,非专业人士解读困难。
2 新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主要区别
(1)新标准由“ *** 定价”改成“ *** 指导价”为主、“市场调节价”为辅,改革了定价机制,加大了市场调节的力度。主要体现在: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 *** 指导价,可以上下浮动40%。
(2)提高了收费标准。新标准与1992年版标准相比,设计收费平均提高56%,勘察收费平均提高120%。
(3)统一收费方式,取消“实物定额”和“概算百分比”双轨制收费方式。
(4)取消按“部门分类”,实行按“工程性质分类”,合并、简化了收费标准,完善了价格规则,制定了收费管理规定。
3 新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使用
3.1 新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适用范围
新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凡是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设项目,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投资,也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勘察设计单位,原则上都应该执行这一收费标准。但是有两类情况除外:一类是通过国际招标,自愿邀请国外单位勘察设计的;另一类是采用国际标准规范、按照国外设计程序和深度要求进行设计的。
3.2 新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定价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我国收费标准的定价方式分三种:市场调节价、 *** 指导价和 *** 定价。市场调节价是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 *** 指导价是依照价格法规定,由 *** 价格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 *** 定价是依照价格法规定,由 *** 价格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
新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定价以 *** 指导价为主,市场调节价为辅。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实行 *** 指导价。经营者按照 *** 制定的“基准价”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具体的收费价格。新版收费标准的基准价就是《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至于浮动幅度,一般项目为±20%,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即“买卖双方协商定价”。
按照定价原则,只要是供过于求的产品或服务都应当实行市场调节价。而实际上勘察设计收费主要实行 *** 指导价,只有极少数项目放开。这是因为勘察设计是一种智力服务,其服务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难以衡量。实行 *** 指导价可以保证勘察设计的水平和质量,贴近市场,保护发包人和勘察设计人的权益,也符合国际惯例。同时,考虑到我国勘察设计市场和收费的现状,地区差异太大,项目差异也很大,所以放开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下的小项目,而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其市场调节浮动幅度则高达40%。
3.3 以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为例计算设计收费
某一建筑工程项目总概算为170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及联合试运转费之和为9600万元,设计费的计算步骤如下:
(1)第一步:计算“基本设计收费”。
基本设计收费是指在工程设计中对所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收取的费用,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服务。计算公式为:
J= Y×t1×t2×t3
式中:J──基本设计收费;
Y──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t1──专业调整系数;
t2──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t3──附加调整系数。
该建筑工程项目专业调整系数t1=1.0,工程复杂程度为复杂(III级),工程复杂调整系数t2=1.15,附加调整系数t3=1.0。
其中:
式中:Y──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Y2──Y所在区间上限;
Y1──Y所在区间下限;
X──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
X2──X所在区间上限;
X1──X所在区间上限。
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为经过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及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是完成基本服务的价格,可在《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中查找确定。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代入具体数值得出:
Y=(304.8-249.6)/(10000-8000)×(9600-8000)+249.6=293.76(万)
J=293.76×1.0×1.15×1.0=337.824(万)
(2)第二步:计算“其他设计收费”。
其他设计收费是指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发包人的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收取的费用,包括总体设计费、主体设计协调费、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费、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
制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等。
该建筑工程项目有主体设计单位,并编制施工图预算。依据本收费标准,主体设计协调费为基本设计收费的5%,施工图预算编制费为基本设计收费的10%,即:主体设计协调费=337.824×5%=16.8912(万);施工图预算编制费=337.824×10%=33.7824(万)。
则:其他设计收费Q=16.8912+33.7824=50.6736(万)。
(3)第三步:计算“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工程设计基准收费额,发包人和设计人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合同额。计算公式为:
Z=J+Q
式中:Z──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J──基本设计收费;
Q──其他设计收费。
代入具体数值得出:Z=337.824+50.6736=388.4976(万)
(4)第四步:协商确定该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
工程设计收费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计算公式为:
S=Z×(1±浮动幅度值)
式中:S──工程设计收费;
Z──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代入具体数值得出:S=388.4976×[1 ±(-20%~+25%)](万)
3.4 需要注意的问题
新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实施后,如果发包人或勘察设计人不遵守统一的收费标准和收费规定,超出 *** 指导价规定的±20%浮动幅度定价,无论是抬高或降低,经价格主管部门查实后,将依法查处。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取费标准[1992]价费字375号
国家物价局建设部文件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总说明
一、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是工程设计单位与委托任务单位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收取设计费的依据。
二、本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勘察设计主管部门组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编制,经国家物价局会同国务院勘察设计主管部门批准颁发。工程设计单位承担任务的工程性质,分别执行本标准中有关行业的收费标准。各建设单位、工作设计单位、设计审查部门和建设银行等单位应该据此掌握并监督执行。
三、本收费标准共分三册。第一册包括:石油、钢铁、黄金、有色冶金、建材、机械、化工与石化、医药、纺织、轻工、交通、广播电视、商业、粮食、林业、民用建筑、市政、水利水电、人防、铁道等二十一个行业;第二册包括:核工业、航空、电子、兵器、船舶、航天等六个行业(84年本);第三册是《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收费工日定额》试行本,包括煤炭、电力、邮电三个行业。
四、本收费标准是在原国家计委84年、85年颁发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对定额收费中的不合理部分进行了调整的修订本,仍体现了低收费的原则。即本收费标准是根据各行业工程设计单位的综合设计能力和以事业费制度的支出水平为基础进行计算的,同时考虑了必要的技术开发、业务建设、人员培训等所需的费用,以及必须交纳的工商税等。
五、本收费标准以实物定额收费办法为主,辅以按单项工程概算为计算基础的收费办法,另外煤炭、电力、邮电三个行业试行工日定额收费办法。
六、本收费标准的主要内容:
1.工程设计费:一般包括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设计、按合同规定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参加试车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的费用。本收费标准中未包括做施工图预算的费用。
2.初步设计之前的工作费:是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编设计任务书、参加厂址选择和规划、进行环境预评价等工作所需的费用。
3.非标准设备设计费:是指非定型设备的设计费。有的行业工程设计本身包括设备设计,则不另计收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由于行业特点不同,非标准设备设计的范围,由各行业分别作出规定。
4.软件编制费:是指工厂生产过程计算机控制程序等编制费用。行业有软件编制收费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行业没有标准的,可根据软件的使用价值、先进程度,并考虑编制软件的实际工作量由双方商定。
除以上工作之外的其他工作,例如单独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翻译、电算等,其收费标准由主管部门或工程设计单位另行制订。
七、如果只委托做工艺设计或土建及公用工程设计时,按照行业划分设计工作量各占的比例计算收费。
只委托做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时,按照行业划分设计工作量各占的比例并乘以1.1的系数计算收费。如果增加编制施工图预算,按工程设计收费标准乘以1.1系数计算收费。
本收费标准中的工程设计收费是按新建项目设计考虑的,如果是扩建项目,除行业有明确规定者外,可按同类新建项目乘以1.1系数计算收费;技术改造项目,根据设计技术复杂程度,可乘以1.2-1.4的系数计算收费。
需要进行地震设防的项目,按定额计算时,根据设计工作量增加的情况,可乘以不超过1.2的系数。
八、工程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深度及质量标准,提供份数按各行业的规定执行,委托单位要求增加的份数,另收晒印工本费。
九、工程设计中采用标准设计(标准构配件图除外)、复用设计,按同类新设计项目的20%收费。需配基础或因地制宜做局部修改的,按同类新设计项目的30%收费。非标准设备设计重复使用时,自设计完成后当年开始,每年递减20%收费,递减后收费额小于图纸资料费时,可按图纸资料收费标准收费。
十、进行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参加规划调查、询价、报价、对外谈判等技术服务工作,以及没有制订具体收费标准的工作,可采用按直接生产人员工日计算收费的办法,收费标准为每工日85元。工日的计算可执行工日定额或由设计方和委托方根据任务情况在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需要到外埠出差,工期在六十天以内的任务,其差旅费由委托单位负担。
十一、按承担设计任务的单项工程概算为基础取费的,其计算基数应扣除临时工程费、施工技术装备费和施工机械购置费,加 *** 合试运转费。单项工程概算应以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为依据。
十二、有引进设备的项目,按单项工程概算为基础取费的,工程设计全部由我方承担,计取设计费时,其设备价格要按国内同类设备价格计算。国内如无参考价格时,则以设备原价按国家牌价兑换成人民币计算。
有引进设备,按单项工程概算为基础取费的项目,如果工艺设计由国外承担,计算基数不应包括工艺设备价格;按实物定额取费的,应按行业划分的设计工作量所占的比例,扣除相应的设计费。国内相应的工艺设计配合工作的收费,可由设计方和委托方按实际工作量协商确定。
十三、如需按国际通用的设计程序和深度进行设计的国内项目,因超过国内现行设计深度,可适当增加设计收费,具体可根据实际增加的工作量,由设计方和委托方协商确定。
十四、承担新疆等偏远地区设计任务时,如按定额计算收费,可按原定额乘以1.1系数,承担 *** 地区任务可按原定额乘以1.2的系数。
十五、工程设计单位由于所承担任务的需要而出国时,除制装费由设计单位支付外,其他出国费用(包括外汇额度)均应由委托单位支付,如设计单位本身为了提高水平等原因而出国学习、考察时,其出国费用由设计单位自理。
工程设计单位承担任务后,如因项目需要进行科学试验,其设备、材料和人工费由委托单位负责。
十六、本收费标准中考虑了各种影响设计工作量因素的调整系数,如果在同一项目中的两种以上因素同时存在,由该项目总的调整系数应为各单项调整系数小数点以后数字之和再加1,但总的调整系数最高值不得大于1.5。
按实物或工日定额计取设计费的,凡投资在3亿元以上的项目,其费额最高不得大于概算比例的1.5%。
十七、工程设计单位在设计中采用了先进技术,并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经设计审查确认,可由上级主管审查部门决定,适当增加设计费,一般控制在设计费的10%以内。如果设计质量和技术水平达不到合同要求的,应按合同规定扣减设计费。
十八、设计费按设计进度分期拨付。设计合同生效后,委托方应向设计单位预付设计费的百分之二十作为定金;初步设计完成后付百分之三十;施工图完成后付百分之五十。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设计费付清后,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本施工,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等,不应另收技术服务费和差旅费。
十九、本收费标准适用于地市以上所属设计单位承担国内投资建设项目的设计收费,县及县以下所属设计单位,承担设计任务时,按本收费标准乘以0.85-0.9的系数计费。经济特区工程设计收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家预算内投资项目除外),可实行市场调节,由设计单位与委托单位协商确定。
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的设计收费,可参照国外有关设计收费标准,由设计方和委托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十、本收费标准未包括的项目,其设计收费由设计单位与委托单位参照本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勘察设计工作内容
勘察:
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小班区划调绘、立地类型及专业调查、社会经济调查、道路及其他附属工程勘察。
苗圃种子园:选址、调(测)绘、专业调查、构筑物位置的测定。
飞播造林:播区踏勘、立地类型及专业调查、播区航线及导航点位置勘察。
设计:
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经营区划、造林类型确定、树种规划设计,造林技术设计、道路防火线等辅助工程规划设计、编制设计说明书及规划图、设计概算。
苗圃种子园:总平面设计、技术设计、道路排灌工程及附属工程设计、说明书及概算等。
飞播造林:播区造林树种、播种量计算、设计、航线、导航点设计说明书及概算等。
民用建筑设计收费标准说明
一、本收费标准包括民用各类建筑工程的设计收费定额和费率收费标准。
二、民用建筑根据其复杂程度共分为六级,各级的主要特征及适用范围如下:
工程等级工程主要特征工程范围举例
特列为国家重点项目或以国际性活动为主的特高级大型公共建筑。
有全国性历史意义或技术要求特别复杂的中小型公共建筑。
30层以上建筑。
高大空间有声、光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
国宾馆、国家大会堂、国际会议中心、国际体育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国际大型航空港、国际综合俱乐部、重要历史纪念建筑、国家级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剧院、音乐厅、三级以上人防。
1高级大型公共建筑。
有地区性历史意义或技术要求复杂的中、小型公共建筑。
16层以上29层以下或超过50米高的公共建筑。
高级宾馆、旅游宾馆、高级招待所、别墅、省级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科学试验研究楼(包括高等院校)、高级会堂、高级俱乐部、≥300床位医院、疗养院、医疗技术楼、大型门诊楼、大中型体育馆、室内游泳馆、室内滑冰馆、大城市火车站、航运站、候机楼、摄影棚、邮电通讯楼、综合商业大楼、高级餐厅、四级人防、五级平战结合人防等。
2中高级、大中型公共建筑。
技术要求较高的中小型建筑。
16层以上29层以下住宅。
大专院校教学楼、档案楼、礼堂、电影院、部、省级机关办公楼、300床位以下(不含300床位)医院、疗养院、地、市级图书馆、文化馆、少年宫、俱乐部、排演厅、报告厅、风雨操场、大、中城市汽车客运站、中等城市火车站、邮电局、多层综合商场、风味餐厅、高级小住宅等。
3中级、中级公共建筑。
7层以上(含七层)15层以下有电梯住宅或框架结构的建筑。
重点中学、中等专科学校、教学、试验楼、电教楼、社会旅馆、饭馆、招待所、浴室、邮电所、门诊所、百货楼、托儿所、幼儿园、综合服务楼、一、二层商场、多层食堂、小型车站等。
4一般中小型公共建筑。
7层以下无电梯的住宅、宿舍及砖混建筑。
一般办公楼、中小学教学楼、单层食堂、单层汽车库、消防车库、消防站、蔬菜门市部、粮站、杂货店、阅览室、理发室、水冲式公共厕所等。
5一二层单功能、一般小跨度结构建筑。同特征
三、需要单独提出建筑设计方案的,特级、一级工程建筑设计方案加收该项目设计费的10%;二级工程建筑设计方案加收该项目设计费的6%;三级工程建筑设计方案加收该项目设计费的3%;四级以下(含四级)工程不另收建筑设计方案费。
四、本收费标准已包括相应一般的消防系统和建筑装饰设计收费,如有特殊要求时另议。对现有建筑物进行专门装饰设计时,根据装饰设计的复杂程度,按装饰费用的3-5%收费。
五、本收费标准是以单项工程为基本单位,不包括煤气、取水、净化、污水处理、道路桥梁、锅炉房、加油站、变配电所、水泵房、冷却塔、烟囱等单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设计在内,其收费应分别按市政和其他行业的标准执行。
六、承担小区规划布置、在3公顷以上按每公顷700元收费,3公顷以下不收费,但小区的管线、绿化、土方等设计不论大小均按概算的1.5%收费。
七、承担多功能建筑,按主体建筑功能计算收费,其中较主体功能更为复杂的部分按相应等级计算。
八、民用建筑工程等级表内“大型”一般系指一万平方米以上建筑;“中型”指三千~一万平方米的建筑;“小型”指三千平方米以下的建筑。本分类法仅限于本表的使用。
九、仅做民用建筑初步设计或施工图分阶段设计时,其工作量的比例为40%和60%。
十、按照本收费标准提供文件的份数为初步设计图纸6份、施工图8份。
表一民用建筑设计收费定额单位:元/平米
工程等级暧通要求条件建筑面积(平米)
集中采暧集中空调500以下500~10001001~20002001~30003001~50005001~1000010001~3000030000以上
特无有 25.2023.8022.4021.00
有有 26.7425.3423.9422.54
1无有 18.2016.8015.5414.8414.14
有有 19.1817.7816.3815.6814.98
2无无 11.2010.369.529.248.96
有无 11.9011.0610.229.949.66
有有 13.3012.4611.6211.3411.06
3无无 6.306.166.096.02
有无 6.796.586.516.44
有有 7.847.567.497.42
4无无3.923.503.223.153.08
有无4.203.783.503.433.36
5无无2.101.681.611.54
有无2.381.961.891.82
注:1.凡收费不足700元者均按700元计算。
2.凡一子项在上一档面积范围内计算出收费额低于下一档时,按下一档最高面积和收费标准计算收费额。
民用建筑设计收费定额调整系数工程要求内容调整系数6度抗震设防10层以下6度10层以上和7、8度10层以下7、8度10以上80米以上1.051.10 1.151.202.9度抗震设防另议3.湿陷性黄土、膨胀土、软土流砂等等特殊处理地基1.054.高寒地区(指平均气温在8度以下,最冷日平均气温在-10℃以下,全年日平均气温小于或等于5℃的天数在150天以上地区)。1.05 5.底层带商店住宅1.10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费率收费标准
表二单位:%
工程等级工程概算投资(万元)
300以下301-10001001-30003001以上
一级2.01.91.81.7
二级1.81.71.61.5
三级1.61.51.41.3
四级1.41.31.2
五级1.21.1
注:特级工程在上表一级工程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乘以1.1的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