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日造价企业资质取消,我们二造工程师怎么办?
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取消后可能带来的影响
1、市场竞争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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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取消后辽宁省沈阳市林业工程咨询资质取消,在没有门槛限制的情况下辽宁省沈阳市林业工程咨询资质取消,从事造价咨询上下游业务的企业都会进入市场辽宁省沈阳市林业工程咨询资质取消,甚至没有一点经验的门外汉也会跨界入侵,加剧市场竞争。
2、促进建筑行业转型升级
工程造价咨询对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监管都有很重要的指导作用。造价咨询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变得更高效、优质、专业后,也能更好地服务建筑企业,为建筑企业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技术咨询服务,促进建筑行业的转型升级。
3、事中事后监管变得更加严格
不管是什么资质,取消后的事中事后监管都会变得更加严格,监管思路将从“管主体”向“管行为”转变,监管重点将从“管企业”向“管项目”转变,从园林绿化资质、物业资质、招标代理资质取消的先例就可以看出来。在相应的配套措施没有准备好之前,工程造价资质不可能直接取消,只会一步步逐渐弱化。但总之,造价咨询资质的简化或者直接取消是利大于弊的事情。
总而言之,淡化资质管理,是强化个人执业这是大势所趋,在企业资质取消后,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造价工程师以及监理工程师这样的专业技术人才身上,因此在将来,企业承接业务需要看能力和信用,需要更多有能力的造价工程师以及监理工程师,根据网友们的评论可以大致推测,在未来,有证书只会有利无弊。
现在造价资质取消了吗?
是的,造价资质取消了,简单来讲就是,降低了造价资质企业准入门槛,加大市场化竞争,主要是为了防止市场 “一家独大”的垄断现象出现,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工程师更多的机会,这是好事。
咨询企业虽然申请门槛取消了,但是业主选择咨询企业时,看你的咨询企业有没有强大的实力,注册造价师的数量也是一个主要的衡量标准,同时行业协会资质信用评价也要看你的注册造价师数量。
2022年,建筑行业发生巨变,对建筑工程企业有哪些影响?
资质是建筑业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辽宁省沈阳市林业工程咨询资质取消的“通行证”辽宁省沈阳市林业工程咨询资质取消,是企业实力的重要体现,资质改革关乎行业发展全局。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完善,各种资质政策频频发布,多种建筑资质面临取消、合并!
建筑行业发生巨变,已经取消或拟取消的资质有哪些辽宁省沈阳市林业工程咨询资质取消?
一、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已取消)
2014年11月6日起,各省级及以下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停止受理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和升级申请。2014年12月6日起,停止受理上述资质申请。
二、园林绿化资质(已取消)
2017年4月14日住建部官网正式发布通知,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的相关申请。
三、招标代理资质(或将被取消)
2017年7月,根据招标投标协会的座谈会通知,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组织市场主体、业内专家学者就取消招标代理资格对招投标市场的影响和效果等会议内容进行研究座谈,在国务院“放管服”的背景下,招标代理资质或将被取消。
四、工程咨询资质(即将取消)
发改委前段时间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中已经拟取消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资质认定后期会调整为社会组织对工程咨询单位开展行业自律性质的资信评价。
五、劳务资质取消实行试点(时间未定)
根据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2017年工作要点,将积极推进建筑用工制度改革。研究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大力扶持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发展。浙江、安徽、陕西3省取消劳务资质试点工作已经开展辽宁省沈阳市林业工程咨询资质取消了一段时间。
紧接着在2021年6月30日住建部印发辽宁省沈阳市林业工程咨询资质取消了《建筑业 “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停止受理(附件)所列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三级、丙级等)的首次、延续、增项和重新核定的申请。
在2022年1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三部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在2022年2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等4项资质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在此,资质改革内容已经很明晰了,涉及到人员数量、业绩指标、增值税等,一场关乎整个建筑行业的改革越来越近!
一是资质办理越来越难。虽说部分资质被取消,但对于建筑企业要求将会越来越严格,在办理资质时,肯定对资产、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设备等方面都有严格要求。
二是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开放市场,减少了每年企业资质维护的成本。在招投标活动中需要的资质都不一样,准入门槛降低,企业不用重复办理繁杂的资质,另外,“无纸化”,取消“八大员”等举措都使得资质进一步简化,节省其流程。
三是国家取消部分建筑资质是从整体做出的抉择。从近几年来,弱化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逐步构建资质许可、信用约束和经济制衡相结合的建筑市场准入制度一直是国家出台各项政策的出发点。
从企业发展角度来说,住建部出台的一系列资质政策,最终目的是为了建筑企业得到更好的发展,适应建筑市场变化以及社会需求,整改建筑行业市场,更好地实现建筑行业良性发展。
从大环境来看,整个建筑行业的改革提速,资质、招投标、验收等新政策陆续下发,行业的门槛降低,对建企的要求却更高。
市场方面更是竞争激烈,好项目难抢,剩余的要求多、垫资多、中标难、利润低,市场蛋糕不够分,让缺乏竞争力的建企越发难以生存。
大环境因素只能说影响着建企的发展,而真正决定建企生死的其实还是建企本身。
在无法改变大环境和市场的情况下,如何从建企自身出发提升竞争力,降本增效,成为了每个建企管理者都需要去主动思考的。
建筑资质的等级是证明工程建筑企业能力的一种方式,只有企业的资质等级越高、越齐全,代办公司企业的施工能力就更加高。并且建筑资质越齐全越高的话,企业就能从事大量同行业不可以承接的工程项目,也更容易在招投标工作中突围,获取更多的工程项目,并为企业自身的发展趋势打下基础。
成立至今,在全国设有100余家资质分公司,以“创新发展,追求卓越,诚信经营,注重服务,完善管理,互惠共赢”服务社会,顺风设计师团队均为5年以上设计经验人员组成,管理层具有二十多年设计行业经验及人脉资源,拥有专业的预算、投标专员,可提供全套的招投标服务。
不管建筑资质如何改革,它的重要性都是不言而喻的,而且改革之后办理资质的难度更大了,所以,如果迫切需要资质来承接项目的话,目前有更好的方法可以选择,那就是工程建筑设计资质加盟成立分公司,方便快捷,最主要的是资金安全有保障!
工程咨询资质要取消了吗?取消了注册咨询师还有用处吗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登记后,在经济建设中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凡在经济建设中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机构,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具体办法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另行规定。国家对工程咨询行业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一管理,本考试是为此而举行的专门考迹定管剐攮溉归税害粳试。只有通过本考试成绩合格,表明其具有相应的水平和能力,才可获得工程咨询行业的执业资格。本资格全国范围内有效。
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可以用于 *** 。 *** 价格会随着注册专业的不同,价格会有很大的区别。首先我们来看下注册咨询工程师的专业有哪些了。咨询师分公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民航、水电、核电、核工业、火电、煤炭、石油天然气、石化、化工、医药、建筑材料、机械、电子、轻工、纺织、化纤、钢铁、有色冶金、农业、林业、通信、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水利工程、港口河海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城市规划等专业,专业不同价格不同。
目前来讲,注册咨询工程师 *** 价格最高的应该是火电、环保、园林等几个专业,价格在2万元左右,如果是转注册的话,价格甚至能够 *** 到2.3——2.5万一年。其他专业的注册咨询工程师 *** 价格普遍在1.2——1.5万左右。优路教育很高兴为你服务,希望可以帮到你。
林业资质取消了吗
住建部下发通知,正式取消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同时要求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要求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资质作为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的条件。意味着园林绿化资质正式退出历史舞台,今后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不再需要园林绿化资质!
19类行政许可资质已取消, *** 采购中不可作为资格条件
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行政许可性质的资质,通常在 *** 采购活动中设置为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不过很多资质在“放管服”的大背景下已经取消了,这些国家已经取消的资质在 *** 采购中不可以再作为资格条件,千万要注意!
01.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
原审批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取消时间:2014年1月
相关依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取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同时还取消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员资质评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行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工信部信软函〔2018〕507号)“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已于2014年由国务院明令取消,任何组织和机构不得继续实施。存在上述问题的应立即纠正,确保国务院的“放管服”改革要求落实到位。
02.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
原审批部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
取消时间:2017年3月
相关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6号)删除《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六条(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17〕27号)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要求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资质作为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的条件。
03.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原审批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取消时间:2021年7月
相关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认定”,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认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停止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业务,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明。
04.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原审批部门: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取消时间:2018年7月
相关依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取消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0号)“经营许可”修改为“经营备案”。
05. 工程咨询单位
原审批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
取消时间:2017年9月
相关依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
《发展改革委:取消“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对工程咨询单位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制度。
06.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
原审批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以及省、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取消时间:2017年1月
取消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认定,2017年9月取消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核定
相关依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取消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认定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核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相关工作的通知》(建办房〔2017〕75号)
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将原核定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作为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条件。
07. 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
原审批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取消时间:2013年5月
相关依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取消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
08. 燃气器具生产许可证
原审批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取消时间:2018年9月
相关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8〕33号)规定:取消燃气器具、制冷设备、空气压缩机等14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09. 环境影响评价资质
原审批部门:环保部
取消时间:2018年12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作出修改,取消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
10. 价格评估机构资质
原审批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取消时间:2016年2月
相关依据:《关于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0号)取消甲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取消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取消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
11.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
原审批部门:应急管理部
取消时间:2019年5月
相关依据: *** 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通知,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取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资质许可制度,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认真贯彻《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各地消防救援机构不得再实施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资质许可,也不得变相设置从业限制、准入限制。
12. 保安培训许可证
原审批部门:省级公安部门
取消时间:2021年7月
相关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明确,取消“保安培训许可证核发”,改为备案管理。
13. 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
原审批部门:国家人防办及省级人防主管部门
取消时间:2021年7月
相关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取消“人民防空工程监理甲、乙、丙级资质认定”,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定的工程监理企业相应资质即可开展人民防空工程监理。
14.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
原审批部门:国家人防办及省级人防主管部门
取消时间:2021年7月
相关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取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认定”,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定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人防工程专业资质即可开展人民防空工程设计。
15.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
原审批部门:水利部
取消时间:2015年2月
相关依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取消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不再作为行政许可事项管理。
16. 地质勘查资质
原审批部门:国土资源部、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取消时间:2017年9月
相关依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地质勘查资质审批。《国土资源部关于取消地质勘查资质审批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公告》(2017年第32号)不再受理地质勘查资质新设、延续、变更、补证等申请和开展审批工作,也不得以转交下属事业单位、协会继续审批等方式搞变相审批。
17. 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资质认定
原审批部门:中国地震局
取消时间:2017年9月
相关依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资质认定。
《中国地震局关于取消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资质认定审批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公告》(中国地震局公告第29号)
各级地震部门、工程建设单位或其他委托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要求将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资质作为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条件。
18.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
原审批部门:水利部
取消时间:2014年10月
相关依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取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办资源[2014]188号)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不再作为行政许可管理。
19. 防雷单位资质
原审批部门:各级气象部门
取消日期:2016年6月
相关依据:《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清理规范防雷单位资质许可。取消气象部门对防雷专业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防雷的设计、施工,可由取得相应建设、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专业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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